代碼 錄取名額
|
獎學金名稱 |
截止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學業成績 |
操行成績 |
體育成績 |
申請身份 |
申請資格 |
應繳文件 |
|
排序 |
▲ ▼ |
▲ ▼ |
▲ ▼ |
▲ ▼ |
▲ ▼ |
|
|
|
E205
(名)
|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
2026-01-31 |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
E410B
(名)
|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金
|
2025-12-31 |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一) 凡在國內正在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醫療、急難或貧困援助者,得由就讀學校推薦轉介。
(二)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三) 已於當學期獲得『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救助(需依程序評估)。
(四) 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辦法向學校出急難救助轉借申請。協會將視申請者家庭狀況而核定補助生活費、助學費、醫療費、復健費、喪葬費用等。
1. 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2.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五)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救助金金額:
(一) 協會將組成審核委員會就個案進行審核。
(二) 本救助金之核發名額與金額,視協會預算及個案實際需求經審查後給予補助。
|
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申請表。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 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
A10
(10名)
|
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
2025-10-31 |
20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對象︰
各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獎學金申請人須提出所觀察發現的社會議題及其影響性,敘明未來將以何種解決方案及何種執行策略,以有效解決或改善該社會議題,且該解決方案構想需具有相當程度之可實踐性。
二、獎助名額 ︰
(一)114年提供獎學金名額1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1.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2.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3.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四、收件時間:
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資料:
(一) 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提案申請表。
(二) 探討議題提案書(須包含關懷議題之觀察發現、改善或解決方案及執行(推動)策略等項目),以 7,000 字以內為原則。
(三)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
(四)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4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如附錄四)。
(五)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錄五,紙本),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紙本)。
二、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三、申請案件由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委員5人至7人共同評審,依當年核定名額及審查配分審定,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審查委員依就所有申請案件進行書面評審後,選定10名入圍者。
第二階段:入圍者親赴頒獎典禮會場(地點以台北市為原則),進行實地簡報及詢答後評定前三名獲獎人及佳作。(未出席之提案人視為放棄受獎,共同提案者可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
E375
(名)
|
天河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
2025-10-31 |
16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一)84年1月1日後出生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及畢業生。(不包括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及畢業生。
(二)於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者。
(三)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前曾擔任該基金會合作26間社福單位(請上該基金會網站查詢)之志工。
※ 請注意:每人限申請乙次,曾申請通過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請。
二、獎勵內容:
(一)金額:通過審核之對象,每名發給獎勵金16000元。獎勵金由基金會直接匯入獎勵對象指定之就學貸款放款帳號,就學貸款餘額不足16000元者,獎勵對象無調降同意基金會撥付貸款餘額,且不得另行請求給付剩餘款項。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於 113 年 11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之間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請參計畫附件一)擔任志工,並依身分別備妥申請應備文件(請參計畫第七點),於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至本會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 等)概不受理。
|
一、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需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之前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擔任志工,並備妥下列文件,至官網線上表單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等)概不受理。
二、申請應備文件:
(一)在學生: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當學期在學證明
3.113年第2學期(含)之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二)畢業生且尚未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三)畢業生且已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文件上需載明「完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及「完整就學貸款帳號」(缺一不可)。
以下文件擇一提供例如:「就學貸款還款/繳款通知書」、「就學貸款帳號動支明細」、「放款餘額對帳單」、「放款利息收據」等。
三、申請期間:
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對本計畫如有疑問,請洽:02-27081248 分機 214 楊小姐、分機 213 黃小姐
電子信箱:wisdomshare2008@gmail.com
|
E373
(名)
|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
2026-06-30 |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
A209
(名)
|
世博診所「圓夢助學計畫」
|
2025-12-31 |
36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依據世博診所114年7月24日博字第11407021號函辦理。
一、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復健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校友。
二、獎勵內容:
(一)在學期間登記有意畢業後至診所任職者,得保留錄用資格。
(二)考取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師證照,並至診所簽約任職者,核發一次性獎學金新臺幣36,000元整。
(三)戶籍非設籍診所所在地之外縣市之任職治療師,得申請每月新臺幣2,000~5,000元租屋津貼(視距離而定30KM~60KM)。
(四)任職未滿一年離職者,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扣回上述獎金與津貼。
|
請備妥個人履歷,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89931518@gmail.com。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計畫承辦人郭小姐詢問(電話:02-8993-1518)。
|
B42
(50名)
|
全人榮譽獎
|
2025-10-23 |
10000 |
no |
no |
70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授獎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每年以50名為上限。延肄生及因轉學、退學或畢業等原因離校之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10%,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社團(社團評鑑優等)擔任要職,可提出具體證明者
(2)參加重要競賽獲獎者(含團體項目)
(3)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以上者:https://reurl.cc/VM5oOY
2.前學年度獲全國性重要獎項、國內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善行特殊貢獻,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30%。
3.前學年度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義勇事蹟,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50%。
提出申請全人榮譽獎之學生其前學年度體育成績應為七十分以上(如符合修課規定且前學年度未修體育課程者得免列計),且該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一次(含累計)以上之處分。
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
114學年度全人榮譽獎受理申請期間:114年9月8日至114年10月23日下午5時止。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
表單網址:https://itouch.cycu.edu.tw/go/?w=8178@forms
【需繳交至生輔組的紙本資料】
1.申請書:https://reurl.cc/j5GQky
2.前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或系排排名百分比)
3.獎懲紀錄
4.符合申請條件之各項佐證資料
【請特別注意】
1.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之審查資料不可用總表替代,請提供各項活動之單張全人教育認證單,認證單須有輔導老師簽名和蓋有活動認證章。
2.各項競賽之獲獎證明請務必提供有個人姓名之獎狀,如獲獎之競賽為團體競賽,請提供參賽名單及獎狀。
3.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擔任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未在規範區間內的活動或競賽將無法於本次進行申辦。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10/23(四)之前,送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繳交A4紙影本即可。
|
E357
(名)
|
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
2025-10-31 |
|
no |
no |
no |
不拘 |
一、補助對象:
本獎學金以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學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符合資格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補助審查,獎助金額依審查委員會決議採部分補助(百分比%)或全額補助。
二、補助流程:
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補助金額視基金會年度預算,並訂定補助上限。
1.自學計畫可以個人或多人組成自學小組,依學習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案。
2.申請者填寫表單後,於規定時間內,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若為半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限。若為一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限。
3.基金會可視需求邀請申請者本人或推派代表參加審查會議說明,審查結果公布於基金會官網。
4.基金會得視情況辦理成果發表會,邀請獲獎同學參加。計畫成果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分享、舉辦成果發表會或小型論壇等。
|
1.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
2.相關申請條件及限制,請參考網頁內之申請辦法。
3.獎學金申請文件請寄至本會信箱service@yunwu.org.tw,114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
4.請依基金會通知派員參加審查會議(另訂)。
5.規劃於12月底前於官網及臉書粉專公告通過名單。
6.有任何申請問題,歡迎電話02-2362-1574分機13或寄信至service@yunwu.org.tw,基金會均有專人協助。
|
E347A
(名)
|
愛盲基金會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
2025-10-31 |
1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清寒類 |
茲為鼓勵社會經濟弱勢之視障盲友繼續攻讀碩博士學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特別設置『視障者升學獎學金辦法』,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可經由特殊審計後酌予變更,惟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保有最終甄審權。
受領資格:
1.中華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領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
採書面審查,申請人填寫視障者升學獎學金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基金會審核。由基金會視障服務處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無誤後發放。
申請資料:
( 1 ) 申請表乙份。
( 2 ) 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 3 ) 證明文件:
a.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b. 在學證明書(需蓋學校章)
註: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由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每年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十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請寄: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升學獎學金小組收
電 話:(02)2361-6663分機8915
傳 真:(02)2375-3976
承辦人:林小姐
|
E418
(999名)
|
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
2025-11-28 |
6000 |
60 |
6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名額:預計錄取名額共 1,000名。惟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金額: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6,000元整;如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
申請時間:民國 114年10月1日起 至 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1.申請人基本資料
2.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在學證明
5.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6.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7.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預計於民國 114年12月公告獲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得獎者。
聯絡方式: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
E298
(30名)
|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
2025-11-05 |
15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八擇一,題目請參閱辦法。
※每篇字數下限: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其他注意事項:
1.大一生需以高中組提出申請,每名新台幣8000元,上限30名。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及碩一,22足歲以下本國籍學生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3.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
(3)受獎人無條件接受本會社服志工任務(詳辦法第十點),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
(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三)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四)前二學期成績單,含系排名百分比。
(五)獎懲證明單。
(六)親撰親筆短文正本。(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依官網公告自選八擇一,大專組2000字以上、碩士組3000字以上。)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ip168ip168@yahoo.com.tw)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洽07-2016618莊師姐。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C32
(8名)
|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
|
2025-10-31 |
20000 |
75 |
75 |
75 |
不拘 |
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113學年度學業成績,上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以及下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皆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如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請勿申請。
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
(三)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1名,每名新臺幣4萬元。
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辦法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訂定,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同。
|
期間: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或延誤申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作放棄論。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三)113學年成績單一份。
(四)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10500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審查。
|
E323
(名)
|
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
|
2025-11-30 |
12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為實際幫助特殊家庭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該基金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在學之本國籍 25 歲以下學生。
(五)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該基金會未提供交通費)。
為保護特殊家庭學子身份,獲獎者不在網路上公布姓名,將以 e-mail 個別通知獲獎者。符合資格但已向各級政府申請並已領取獎學金者排除,以將社會資源作最有效運用,該基金會將商請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助排除,是以已申報過之學生可以相同文件向該基金會申請。
急難救助、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子均以發放每名每學年 12,000 元(每學期 6,000元),退學或畢業取消資格。
|
申請同學請將資料 e-mail 到 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為准。
請將申請表資料等於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 JPG 或 PDF 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 e-mail 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 e-mail 帳號有效。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含地址頁)或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可辨識戶籍地址)。
3.在校期間成績證明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至基金會 FB 粉絲專頁,選擇一篇文章按讚並留言,後將上述完成情形截圖、整理,連同 FB 帳號名一併提供。
5.親筆撰寫申請理由說明。
6.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
准函影本、申請人殘障手冊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7.急難救助認定基準(1)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2)家庭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以資助學生學業及生活所需為主。
8.親簽本會個資告知事項。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等,可洽基金會獎學金 e-mail:sws9899933@qmtw.us。
|
E34
(10名)
|
金維繫先生獎學金
|
2025-10-23 |
100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1.父或母之祖籍為安徽省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生
2.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獎懲紀錄中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每名10000元.名額訂為10名
|
1.申請書(請自行找系主任核章)
2.前學年成績單
3.自傳(1000字以內,包括家庭狀狀況、就學經過、未來抱負等)
4.試論安徽名人(500字以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231
(100名)
|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
2025-10-31 |
1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或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 (不能使用村里長證明 ) ,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
1. 下載並填寫【獎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出紙本,黏貼照片、簽章。
2. 基金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大一新生者請繳交: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蓋有註冊章之大專院校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為憑。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 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請在2025/10/31(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上傳【獎助學金申請表】電子檔,後將紙本【獎助學金申請表】及證明文件,於2025/10/31(五)前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8樓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 收】,日期以郵戳為憑。
寄出後五個工作天若未收到Email回信,請洽【方小姐 (02)5569-2707 分機153】查詢。
若資格不符、逾期申請、紙本或電子文件有缺漏,恕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
E76
(29名)
|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
2025-10-24 |
10000 |
6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適用於每年 9月申請時)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大專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1.獎學金申請表(推薦單位蓋章請至警察單位用銀)。
2.113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
3.申請大專組請檢附在學證明書,並有蓋114年第一學期註冊章。
4.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請確認檢送資料,是否齊全。缺件者不接受申請不另通知。
申請期間:114 年 09 月 24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4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
A203
(10名)
|
中華民國美國聖路易大學校友會獎學金
|
2025-10-31 |
5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各大專校院各學系科之大學部大二至大四學生,醫學/牙醫/藥學系限大五(含)以下。
2.學業與操行成績優良者,以112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須在75分(含)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須在80分(含)以上。
3.實際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並撰寫一篇「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須附佐證資料)
4.評分:自傳與生涯規畫書佔30%、113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佔30%、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佔40%。
●獎學金額度與名額:50000/1名、20000/1名、10000/1名、5000/8名。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
|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申請書
2.自傳與生涯規畫書
3.113學年度學業與操行成績單
4.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並附佐證資料)
●欲申請的同學,請備齊以上資料自行以電子郵件寄至slualumni.tw@gmail.com且主旨標註『114年度獎學金申請』。
|
D13
(15名)
|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
2025-10-27 |
4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4,000 元。
2.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審查原則:大學、碩士班以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二項平均成績最高者依次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
1.申請書
2.113-2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4.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或於申請書上由導師簽名認定。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7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321
(23名)
|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
2025-10-31 |
5000 |
80 |
7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三)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四次為限。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獎助條件
(一)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二)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協會會員以及會員之子女:
1.高中職組:每年 20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每年 20 名,每名 5,000 元。
(二)具有本協會團體會員資格之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5,000 元。
|
1.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2.學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已經畢業學生可憑前一學年度成績申請)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6.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7.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聯絡人:特殊教育委員會
電話:(02)2892-6222 分機 207
◎寄件地址:104612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42號5樓之5
★請將申請表連同檢附資料一同寄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並於信封上註明獎學金)
★請詳閱簡章與申請表!
|
E38
(名)
|
財團法人開元宗門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
2025-11-20 |
1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1.凡全國公私立日間部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含研究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2.凡在同學校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若已領有公費、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在補助之列)學業-80分以上(含80分)、操性-甲等80分以上(含80分)
3.凡經評選出之學生頒發獎助金每名壹萬伍仟元。(須學生本人於指定日期出席基金會頒獎典禮領取獎金)
|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申請表一份
2.檢附清寒證明書
3.全戶戶籍謄本各一份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須正本)
申請地址: 台北市114 內湖區碧山路39號 財團法人開元宗門文教基金會
電話:(02)2790-9752
|
E41
(1名)
|
主計獎學金
|
2025-11-05 |
2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者。
二、同一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及操行均列甲等者。
三、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四、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前項就讀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碩士班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1份。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註冊章)。
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若該證明未列有申請本獎學金學生之姓名時,應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如無則免。
5.如已通過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將從事主計工作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07
(20名)
|
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
2025-10-31 |
5000 |
70 |
70 |
no |
大學部 |
1.視障學生,依政府七十九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 準者,請附上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殘障須註明視障標準)。
2.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夜間部及空中進修學業),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
3.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70分以上者。
4.前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以上之處分。
5.未享有其他獎助學金者。
6.全國暫定20名,每名5000元。
|
1.申請書
2.前學年成績單
3.視障證明(請附視障手冊影本或眼科專科醫師證明)
4.多重殘障需註明視障等級
5.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須為目前就學中)
請申請者於114年10月31日前,檢附申請文件自行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 l00 號
收件人: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眼科 轉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 收
電話:07-3121101?5055林小姐
|
E30
(10名)
|
財團法人台東縣林坤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
2025-11-14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對象:設籍台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業成績:
1.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
2.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
3.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二)臺東縣政府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三)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
獎助名額及金額:名額10名,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依學業成績排序錄取)。凡就讀大學、學院、三專、四技、二專、五專後二年等學生皆可申請,但不包括研究所、空中大學、空專、夜間補校、進修學校等學生。
|
1.申請書:校長核章部分,請務必提前於114年11月7日前向生輔組提出用印申請。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4.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截止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聯絡電話:089-329891#132楊依庭小姐,地址: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
A164A
(20名)
|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
2025-10-31 |
20000 |
70 |
no |
no |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申請資格:高中(職)畢業,且於114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須達70分(含)以上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1.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二十名,其中十五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五位為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成績分開評比(任何一組如有錄取名額不足者,得由另一組名額遞補之)。
2.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評審方式
1.評審:由基金會邀請資深新聞工作者擔任評審進行審閱。
2.評選方式:
(1).初選: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擇優前50%,即具備當屆獎學金得主之候選資格。
(2).決審:以短文成績占總分70%、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占總分30%之計算方式,擇優錄取當屆之得獎者(同分時之排序,依次是指定短文分數、短文比序,總分比序);短文之評審配分比為文筆流暢40%、邏輯清晰30%、觀點新穎30%。
3.得獎公布、通知及贈獎方式:獲獎者將逐一通知,得獎名單亦將公告於基金會網站及聯合報系媒體,擇期舉辦贈獎典禮。
|
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
自114年9月25日起受理線上報名,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網址:https://fund.udngroup.com/NewsCPScholarship.php )。
申請文件:
1.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
2.114年度大學註冊證明: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成績單提供不完整三學年者,取消參賽資格)。
3.上傳指定短文:114年度題目為「我如何準備學習歷程」
4.說明:內容三要素包含一個實例+一個學習行動+一個心得分享。
(1).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800字(±10%皆可),文末附1 張學習現場相關照片 (自行拍攝或具授權之素材,並註明攝影?來源)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2).不限制是否使用 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了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3).寫作題目可參考官網
(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基金會統一編碼送審。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應線上提出辦法第四條所訂全部申請文件,上傳註冊證明及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證明文件電子檔。
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
A164
(24名)
|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王惕吾先生獎學金
|
2025-10-31 |
20000 |
78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申請資格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獎助名額及金額
1.114年度辦理一次,錄取名額上限為二十四名。大學部最多錄取十二名,研究所最多錄取十二名。具體錄取名額依評審結果決定。
2.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
|
1.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fund.udngroup.com/NewsScholarship.php。
2.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
3.上傳指定短文主題:廣義的「社會服務」之經驗?心得?啟發一篇,800字(正負10%皆可),文末附1張活動現場相關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3.1工具: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了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3.2先用AI寫作後自行修改,必須說明「使用多少次AI寫出此篇文章」、「這篇下了什麼指示語」(占20%),修改部分「請用紅色標出」(占80%)。
3.2類似題目可參考官網。
3.3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
3.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本會統一編碼送審。
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
2.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除應線上提出本辦法第四條所定全部申請文件外,另應上傳本學期(114年9月份)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文件電子檔。
3.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
E50
(名)
|
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
|
2025-11-30 |
8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1.凡戶籍設於高屏雲嘉南縣市大學院校學生(不含進修班)【但全國各大學院校原住民不受區域限制,皆可申請】。
2.大學(二至四年級)、醫學院(二至六年級) 。
3.學年成績(國立不限科系平均80分以上或A等以上者、私立理工科系平均80分以上、文學及其他科系平均8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4.原住民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5.連續二年申請之評分標準為:走過半世紀閱讀心得占40%,學年成績占60%,總評分達八十分以上者(原住民學七十分以上)。
6.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
獎學金金額:新台幣8仟元。可連續提供兩年獎學金(每學年成績須符合條件)。
|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印本1份。
3.指導教授推薦書(請由學校或教授註名未領取任何獎學金)。
4.手寫自傳。
5.戶籍謄本1份。
6.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操行成績。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依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地點: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高雄市鳳山區三民路58號),請附八元回郵信封。
諮詢電話:07-7423037、07-7456237
|
E325
(5名)
|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聽障學生獎學金
|
2025-10-31 |
10000 |
6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
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並分享志願服務心得收穫。
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30,000元。實際錄取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增減。
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同一學生於高中職及大專學位,各最多獎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論文主題只得申請一次,同一學生最多獎助二次。
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基金會官方網站,修改時亦同。
|
獎學金自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1、官網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用同意書)。
2、推薦函一份 (如已彌封,請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如未彌封,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
3、檢附備審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方為有效;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請附當學期「在學證明」)、(2)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或各校有效期限鑑輔會證明影本、(3)聽力圖、(4)113學年度成績證明、(5)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6)其他參考資料:社團參與,各種參賽?得獎證明(限112學年度及113學年度)...等。
4、備審文件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格式限PDF),於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前完成申請表單,逾時不予受理。
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04)2202-0611許督導。
|
E249B
(3名)
|
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
2025-11-20 |
1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
1.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申請者需附11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新生申請者: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5年3月14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協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8.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不再電話通知)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
以下資料,除第8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
E355
(30名)
|
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
2025-10-31 |
8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補助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
一、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40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二、大學部及研究所學業平均成績需分別達 80 分及 85 分(含)以上並全數及格且無停課科目;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含)以上。
獎助對象不包含延長修業、碩士在職專班、五專一至三年級、空中大學及博士班。
獎助名額包含大學部 25 名,每名新臺幣捌仟元整;研究所 5 名,每名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基金會保留最終核定權,可依當年度申請狀況調整錄取名額,以不低於原先獎助金額為原則。
|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1)。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附件 2)。
三、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1 份(附件 2)。
四、讀書計畫(附件 3)。
五、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 4)。
六、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1 份。
七、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 份。
八、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度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收入證明)。
九、領據 1 份(附件 5)。
十、其他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獎助學金申請之相關表件如因資料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立即除名,基金會不另行通知且不予退還。獲獎助者名單將於每年 12 月公告於基金會網站或臉書粉絲專頁。
凡符合資格者備妥表單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基金會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為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東路 168 號/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收,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
E22
(13名)
|
祐生研究基金會讀書會報告獎助活動
|
2025-10-31 |
4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對下列任一門學科以使用知識之角度,針對與該學科研究範疇相關之書籍進行讀書會報告:數學(一名)、氣象學(一名)、生態學(一名)、教育學(一名)、環境工程(一名)、天主教(一名)、術數(一名)、散文(一名)、新聞學(一名)、考典(一名)、法語(一名)、韓語(一名)、目錄集(一名):可關聯書籍編目、圖書資訊、圖書館學等範疇。
申請通過者應依基金會規定,進行與執守學科相關之讀書會報告,每場酌發獎助金新台幣肆仟元整,報告通過審核者得再預約下一場次,基金會將持續發放獎助金鼓勵交流(惟基金會保留審核通過與否及活動變更之權利),並得被邀請參加基金會舉辦之相關活動及培養為全方位人才計畫。甄選名額13名。
就讀國內各大學院校與申請執守學科相關系別,對知識整合研究有興趣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 大學日間部三年級(含)以上學生(不含博士生)。
(二) 歷年成績平均:(下列3項符合壹項者)
1. 達80分(含)以上者,須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碩士生須再加附研究所成績單)
2. 未達80分而為班上前五名者,除檢附上述成績單之外,另須出具導師或指導老師證明。
3. 與申請執守學科相關之在校科目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者。(申請時請自行標註關聯科目)
|
1.履歷表(即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導師或指導老師証明
將附有照片之履歷及成績單等相關資料郵寄或e-mail至祐生研究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4號2樓 許譽齡小姐收
e-mail:archilife@archilife.org
聯絡電話:(02)2567-6220
|
E422
(24名)
|
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2025-10-31 |
6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
一、申請文件: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二、申請方式: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三、申請日期: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四、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
B75
(3名)
|
張步良先生獎學金
|
2025-11-10 |
10000 |
80 |
80 |
no |
不拘 |
申請資格為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本校登山社社員(優先錄取),或家境清寒者。
|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檢附班排名尤佳
(3)簡要自傳(500字以內)
(4)老師或教官推薦信函
(5)以下資料可擇一或同時繳交:
a.登山社社員證明。
b.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可證明父母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或生活暫時陷入困境之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1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173
(5名)
|
國際崇她桃園社獎學金
|
2025-11-05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1.崇她獎獎學金發給對象為就讀桃園市或設籍桃園市就讀外縣巿之大專(含碩、博士)或高中職校女性學生。
2.崇她獎設法商﹝經濟、法務、商務等﹞、科學工程﹝含數理、航太、資訊、生化、醫藥等﹞、藝文(含語文、音樂、美術、舞蹈等)、 技能(體育、各項專業技術等)及服務等五大項;每項錄取一名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3..申請崇她獎者,以具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專業領域有特殊成績表現者,需檢附事蹟實證文件,教師或教授推薦函、自我論述或自傳。
4.基本條件-前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5.特殊條件-就申請項目,具該項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競賽績優,或熱心公眾/社區服務,具優異社團/社區服務領導才能,得檢附證明文件或經學校指導教授/教師簽屬證實。
|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務必附上操行成績)(※大一的學生可提供高三的成績單)
3.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簡述/經指導教授簽署或競賽績優證明或優異社團/社區服務領導才能事證。 (至少需具備一項)
4.教授(教師)推薦函
5.自傳
6.戶籍謄本 乙份(限申請日期3個月內)
※未列入申請文件之事蹟證明或獎勵文件一律不受理,請勿寄送。
申請書類請詳細確實填寫,以電子檔案(PDF)逕自E-Mail:jeou.ming@msa.hinet.net 或 Line ID:jeou5811)。截止日期:114年11月5日(以mail時間為憑,逾期恕不處理,請見諒)。
如有不詳之處,請洽詢國際崇她桃園社張素珠 秘書長 (電話: 0922636473或Line ID:jeou5811)
|
E367
(名)
|
中華國際財經創意交流協會-感恩與傳承獎學金
|
2025-11-17 |
|
80 |
no |
no |
不拘 |
1.國內外專科、大學、研究所就讀之學生,不限科系,亦不限同期間內是否領有其他獎學金,其申請的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品性優良的學生。
2.或對學校或社會具有優良事蹟或貢獻或特殊專長,且有相關單位之證明文件者。
3.「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總表及詳細各獎項之申請對象和評審標準請自行至官網查閱。
獎助/捐助/名額/金額
1.獎助名額:每獎項原則3名、視申請人數調整名額。
2.獎金(美元):第1名600、第2名400、第3名200;傳承獎100;獎狀/餐敘。
*博一以碩士最後一年成績為主,撰寫論文而無修課者以最後成績為主。
*碩一以大四成績為主,當年畢業生可申請;新生建議延至二年級申請。
|
1.申請年度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成績。50%(必備)
2.自傳(格式不拘、A4紙、3000字以內,簽名)。10%(必備)
3.外籍及國際學生自傳須包含中文與所屬母語(如美、越、韓...等)兩種。(必備)
4.對國家/社會/學校/該協會於2年內特殊貢獻,且有證明文件者。
5.申請人同時為自己的父母親申請安琪兒典範父母獎(得獎分別頒發)。
6.且特殊才藝且有證件:或無證件有視頻/影片佐證,同意在頒獎現場表演。
備註:所附證件如為影本,需由所屬大學/單位核對加蓋「核與正本無誤」章。
>申請表請向協會索取電子檔。
>申請人先確認申請類別(表1),並決定單選或複選。
>先自行email(表2或表3)的Word檔至協會,確認報名並編號。(hmingjui@gmail.com)
欲申請需透過學校申請的項目,請上網詳閱申請資料,備妥資料於期限內114年11月17日前送生輔組辦理。
|
B57
(20名)
|
明門助學獎學金暨經濟弱勢急難金
|
2025-11-19 |
5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限本校特教系、土木系大學部學生;特教系、工工系、機械系研究所學生(碩博皆可)】
【此為學業優秀類獎學金,歡迎符合資格的系所同學提出申請】
1. 助學獎學金,需同時符合以下三項。
(1)需為當學期在學之系、所學生。
(2)前學年度學業、操性成績達 80 分以上。
(3)同一人不同學年度可重複申請獎學金,但學業及操性總成績須優於前年或維持同分。
2.如申請助學獎學金者,同時符合經濟弱勢資格,可額外申請急難金,申請者須具以下資格之一。
(1)為(中)低收入戶。
(2)個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離異或死亡等。
(3)其他意外事故發生,失去穩定經濟來源。
※頒發對象與名額:
1. 大學部:特教系 5 名(研究所亦可申請)、土木工程系 5 名。
2. 碩博士:工業工程所 5 名、機械工程所 5 名。
※頒發金額與撥款時程:
1. 大學部獎學金:$50,000/位;初審通過於上學期發放 50%,下學期複審通過發放 50%
2. 碩博士獎學金:$60,000/位;初審通過於上學期發放 50%,下學期複審通過發放 50%
3. 經濟弱勢急難金:$20,000/位;初審通過於上學期發放
※本次申請之初審通過者,將於114-2學期期間由生輔組通知複審資料繳交時間,並將安排複審面談。
|
1.申請表一份:https://reurl.cc/koRNmr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個人自傳。
4.師長推薦函一份。
5.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碩博生必繳)。
6.其他志工、優異表現之證明(非必要)。
7.申請經濟弱勢急難金者,視情況繳交下列文件影本:
(1)(中)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證明。
(3)急難證明 (非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
(4)若無(中)低收入證明但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可提供戶籍謄本、重大傷殘核定書、其他醫療社福團體之相關證明文件等。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1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368
(名)
|
福澤慈善事業基金會困學獎學金
|
2025-11-15 |
3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
身心障礙者需設籍高雄市半年以上,本人或父母為身心障礙者之學生現就讀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國中(二年級以上)、高中職(含專科一~三年級)或大專(研究所、大學、專科四 ~五年級、四技、二專)之在學學生,各科成績均及格並達學年總平均標準者,得提出申請。(公費生、夜間部、在職專班生除外)
成績標準:
1.學業成績:國中85分以上,高中80分以上,大專75分以上者。(特殊境遇及家境弱勢對象檢附相關證明則不受成績限制仍得以提出申請)
2.操行(德育)成績: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曠課、警告或小過之處分。
獎勵金額:國中組每名壹仟伍佰元正、高中組每名貳仟元正、大專組每名參仟元正。
發放時間:訂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舉行頒獎典禮,屆時將發函通知受獎學生出席參加。
|
1.填寫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bmLNEy
2.提出校方113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正式學年成績單(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
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3.檢附身心障礙人士之戶籍謄本(申請人最近6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檢附學生本人或父母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乙份。
5.檢附獎勵對象之學生證影印本乙份。
6.高中組以上請附自傳一篇。
7.特殊境遇及家境弱勢對象請檢附相關證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15日止
送件地址:高雄市新興區明星街68號
洽詢電話:07-2873153
|
D108
(50名)
|
臺東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獎學金
|
2025-11-05 |
60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肄業之清寒學生(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
(一)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簽章) 。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鄉鎮市公所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114-1學期在學證明書。
(五)113-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E362
(10名)
|
鑫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
2025-11-19 |
10000 |
6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本校大學部本國籍學生(不含延肄生)
2.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檢具清寒等證明)
3.前一學年學業成績60分(含)、操行80分(含)以上且品行端正之學生
4.如申請人數過多,以未得過其他清寒助學金者優先錄取。
5.每名學生以助一學年為限,嗣後仍需助學金者,得再申請,惟需檢附其自上次領取本助學金後之學業進展情形,作為審議參考。
每學年獎助名額共10名(其中商學院5名),每名1萬元,均分上、下學期核發,每學期5000元。
|
114學年度鑫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受理申請期間:114年10月20日至114年11月19日晚上11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705@forms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CYCU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 經簽核後的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R1RKkG
2. 自傳(500-600字)
3. 清寒證明文件
4 .上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可免)
5. 學生證影本
6. 曾申請通過者,需檢附其自上次領取本助學金後之學業進展情形,作為審議參考。
|
B115
(18名)
|
中原大學SL醫療科技獎學金
|
2025-11-05 |
2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適用對象:本校各學系所在校生,申請人之專題或論文研究主題及方向,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
獎學金名額:每學期最高核定 18 名。(各系最高三名,醫工系最高五名,得從缺)上下學期可重複申請。
一、申請人除養成工程科技專業技能外,亦對於醫療器材創新創業或解決醫療問題具有高度熱誠者,需於自傳內容說明。
二、申請人之專題或論文研究主題及方向,須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並提供佐證資料。
三、經推薦單位之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需提供推薦函至少 1 份。
四、申請者品德應兼顧,清寒學生可優先考慮,需提供前一學年成績單。清寒學生需額外提供清寒證明。
五、未受領其他畢業後有工作服務規定之獎學金。
六、加分項目
(一)在學期間修習本校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 4 學分以上,需提供修課證明或前一學年成績單。
(二)曾參與校內外競賽,主題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可提供參賽或得獎證明。
※經公告獲獎之學生,需參與每年 2-4 小時座談分享會,由指定單位與祥龍國際有限公司辦理,未參加座談分享會者,將視情況取消獲獎資格。
本學期座談會時間:待定
|
必要項目:
1.申請書。
2.自傳(至少500字)紙本一份。
3.與生物醫學工程科技相關之專題或論文佐證資料。
4.學校指導老師或系主任推薦函經簽名一份。
5.前一學年的成績單紙本一份(含附系排名)。
非必要項目(選繳):
1.清寒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醫工相關課程修課證明文件(至少4學分),請於成績單上螢光筆標註。
3.曾經參與醫學工程相關校內外競賽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申請通過此獎學金之同學,須參加祥龍國際有限公司所辦理之座談會。
座談會時間:待定。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
|
E134
(12名)
|
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獎學金
|
2025-12-19 |
50000 |
85 |
no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設籍嘉義縣市之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三)非扶輪現職社員之直系親屬。
*錄取12名為原則,每名獎學金新台幣5萬元整。其中保留1名優先錄取新住民子女。
|
(一) 申請書。
(二)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三) 獎懲紀錄證明。
(四) 113學年度成績單。
(五) 自傳。
(六) 就讀科系之教授推薦函。
(七)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八)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九) 其他加分證明文件。
(十) 申請人若曾獲本獎,需檢附獎學金之實踐說明。
申請日期:114年10月31日至114年12月19日止(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請自行寄件申請。(電子、紙本皆要繳交)
郵寄地址:嘉義市文化路郵政信箱50號 財團法人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事務基金會 收
電子檔請合併成1個PDF檔,傳送至電子信箱:west1992@ms48.hinet.net
若有疑問請洽嘉義西區扶輪社教育基金會承辦人 聯絡電話:0905886891
|
B114
(15名)
|
白培英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
2025-11-27 |
20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般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本校本國籍學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生),以當年度未曾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2.學業優秀獎學金:前一學年度(大一新生參照高三成績)學業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每科皆及格,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清寒助學金:前一學年度(大一新生參照高三成績)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
(2)符合前一學年度教育部規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學生。
(3)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如天然災害、父母重大傷亡等),並通過當學期教育部就學貸款資格審核者。
每學年獎助名額共 15 名,其中學業優秀獎學金 5 名、清寒助學金 10 名。每名頒發新臺幣2萬元整。
|
114學年度白培英先生紀念獎助學金受理申請期間:114年10月27日至114年11月27日晚上11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704@forms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一、 經簽核後的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7jojbk
二、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需附學業成績百分比或排名)。
三、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四、 自傳(至少500字,內文需詳述申請動機、家庭狀況) 。
五、 前一學年度學科外優秀事蹟或特殊表現證明(如無則免)。
六、 申請助學金者,請擇一檢附清寒相關證明文件:
(一)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提供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
(二) 符合前一學年度教育部規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請繳交113-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據證明。
(三)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重大傷亡等),請提供重大事故證明文件,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當學期學雜費繳費單據證明(即為就學貸款證明)。
|
B02
(3名)
|
台達電子公司捐贈獎學金
|
2025-11-27 |
12000 |
80 |
80 |
75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限本校電機系、電子系、機械系二年級以上學生(含研究所)。
2.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3.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4.本校錄取3名,原則上每系一名,獲獎者頒發每名獎學金12,000元。
|
114學年度台達電子公司捐贈獎學金受理申請期間:114年10月27日至114年11月27日晚上11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706@forms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oYj59g
2.前學年成績單(檢附班排名,可申請113-1、113-2兩學期成績單OR歷年成績單)
3.簡要自傳(500字以內。)
4.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可證明父母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或生活暫時陷入困境之資料。(如無可免)
|
B68
(名)
|
嚴慈紀念助學金
|
2025-11-20 |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2.家境確實清寒,急需協助者。
3.得過此助學金者仍可再申請。
4.補助金額為114-2學期全額或部分學雜費,助學金將在115年3月後發放,未完成114-2學期註冊者將不予發放。
5.書面初審後將進行面談(線上或實體,若為實體會在校內進行),申請者請務必配合面談時段,無法配合排定之面試時段者,視為自主放棄審查。
|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794@forms)完成填寫後,請於11月20日下午5點之期限內將下列申請文件繳至生輔組。
1.申請書(需提供村里長或社工人員姓名及連絡電話 , 若為僑生可提供教官連絡電話):https://reurl.cc/35bmXj
2.簡要自傳(500字以內)
3.導師推薦信函
4.前學期成績單(僅供參考)
5.清寒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B36
(12名)
|
賴游滿錦紀念獎學金
|
2025-11-20 |
20000 |
70 |
7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限家境確實清寒之本校本國籍學生,含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2.前一學期(113-2)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3.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助學金不在此限)
4.預計錄取12名。(保留1名工業系名額,其中女生至少取3名)
|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793@forms)完成填寫後,請於11月20日下午5點之期限內將下列申請文件繳至生輔組。
1.申請書(需由系主任、導師及教官簽註確實清寒之意見,不能只是蓋章簽名):https://reurl.cc/My93LW
2.前一學期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清寒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D04
(名)
|
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2025-11-11 |
|
80 |
80 |
70 |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
設籍桃園市滿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二)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三)未有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前項學校學生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學士後學士班(學程)、公費生、延畢生、進修學校及一年級新生。
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大專校院組(含五專四、五年級):三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二萬元。
|
1.申請書一份。
2.前學年度成績證明書一份
3.獎懲紀錄
4.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5.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6.特殊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依個人身分別繳交):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請注意:前項表件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1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
|
排序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