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維修作業主旨:

1.降低電腦因故障所造成的閒置時間,以提昇電腦作業時效。

2.利用本校報廢電腦可用零件,使資源再利用,節省成本,發揮環保概念。

3.整理報廢可用資源,提供各單位或社團使用,或轉贈校外單位。

 

二、服務範圍:

1.資訊處所屬各機房電腦及週邊設備。

2.行政單位電腦及週邊設備。

 

三、作業程序:

1.資訊處所屬各機房之維修作業程序:

1.1 由值班人員主動發現故障或由上機之教師學生反映,上網填寫「資訊處工作處理單」 

1.2 各區域工讀生接獲報修的工作處理單後,採立即處理之模式,若可當場排除者即立即排除並恢復使用,否則調用備料將故障之設備更換。  

1.3 故障設備由工讀生、各區域負責人、組長逐級檢修,若無法修復則依程序請購料件或報廢。  

1.4 若故障之設備屬保固之設備則進行報修並通知廠商派員處理。

 

2.行政單位電腦之維修作業程序:

2.1 上網填寫「資訊處工作處理單」。

2.2 資訊處進行工作分派作業。

2.3 負責人員依工作處理單內容進行維修作業。

2.4 緊急電腦維修案件,請先以電話通知資訊處資訊服務組處理後,再補填「資訊處工作處理單」。

2.5 維修人員如果無法於現場處理時,請攜回資訊處再行處理,並告知預計修復與送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