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1學期 獎學金公告

目前共 0 種獎學金

¥ 除全人獎項外,每人每學期只可先申請一種獎學金,未得獎後可再申請其他獎學金。
 (清寒類助學金不在此限,但若助學金辦法中具有排他條款,則依辦法規範之條文辦理。)
¥ 獎助學金依校外單位來文隨時會有新增,截止日期請務必以學校公告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點選各項獎助學金名稱下載,或至提供獎助學金之校外單位網站下載
¥ 詢問獎助學金相關規範,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 ; Email : friend134679@cycu.org.tw
¥ 詢問僑、外生獎助學金,請洽學務處境外組03-2652181 羅方均 ; Email : jerrymmt@cycu.edu.tw
申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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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獎學金名稱 截止日期 獎學金金額 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 體育成績 申請身份 申請資格 應繳文件
 
排序






 
 
 
E347
(30名)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2025-09-30 5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3.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申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請自行於開放申請期間郵寄申辦。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林思妤
電話(02)23616663 轉 8915
電子郵件 0590@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E412
(14名)
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曹賀雲卿助、獎學金 2025-09-05 6000 70 7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頒發對象
一、以身心障礙者、清寒、低收入戶、無父母雙親、單親或父母為身障者之在學曹姓宗親子弟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僅設立高中(職)組及大學(專科)組為主要獎助組別,不設碩、博士助獎學金。

頒發標準:
一、助學金: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七十分;操行成績達七十分或乙等以上。 二、獎學金:大學(專科)組學業成績達八十分;操行成績達八十分或甲等以上。

大學(專科)組 頒發名額及金額:
助學金名額:十名,每人新台幣捌仟元正。
獎學金名額:四名,每人新台幣陸仟元正。
合計共14名,金額總計: 新台幣壹拾萬肆仟元整。
申請日期:自114年07月21日起,至114年09月05日截止申請,以郵戳為憑。
1. 獎學金申請要件
1-1. 申請人親自填寫申請書
1-2. 五百字以上之自傳乙份
1-3. 檢附上學期(114年02月至114年06月)學期成績單正本並加蓋校章或教務處戳章
1-4. 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乙份
1-5. 本人銀行存褶影本
2. 助學金申請要件 (除上述資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資料)
2-1. 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副本
2-2. 年度清寒/低收/中低收入戶正本證明文件
※ 如成績單未能於申請期限內取得正本,可先截取電子成績畫面送審,待收到正本成績單後儘速寄交本會。
※ 學業成績、操行成績須符合本助獎學金標準,若資格不符者則不予審核並不退回原件。

2.投遞方式:以上資料備妥後,以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收件人: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註明:申請助獎學金專案)
地 址:114067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21號9樓

聯繫窗口
【財團法人曹仲植基金會】
電話:02-2798-8686
專員:何依璇小姐 分機52/ariel_ho@caozhongzhifoundation.org
執行秘書:吳春美小姐 分機53/winnie_wu@caozhongzhifoundation.org
E205
(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2026-01-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410B
(名)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金 2025-12-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 凡在國內正在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醫療、急難或貧困援助者,得由就讀學校推薦轉介。
(二)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三) 已於當學期獲得『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救助(需依程序評估)。
(四) 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辦法向學校出急難救助轉借申請。協會將視申請者家庭狀況而核定補助生活費、助學費、醫療費、復健費、喪葬費用等。
1. 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2.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五)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救助金金額:
(一) 協會將組成審核委員會就個案進行審核。
(二) 本救助金之核發名額與金額,視協會預算及個案實際需求經審查後給予補助。
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申請表。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 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44
(名)
中華扶輪獎學金 2025-10-20 135000 no no no 研究所
清寒類
一般類
一、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相關資訊請務必詳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本案獎學金【學校無可推薦名額】,僅協助公告宣導,欲申請者請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自行聯繫全台各區扶輪社,並以電話詢問扶輪社推薦意願。

(1)申請書1份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請至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相關資訊請務必詳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E415
(50名)
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 2025-10-08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4年9月8日開學後(114-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包含延畢生、進修部及研究所。
1.家境清寒,須提出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或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家庭。
2.113-1及113-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兩學期皆須達75分以上)
3.113-1及113-2學期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設籍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4年9月8日開學後(114-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1.申請書1份(請貼1吋半身照片)
2.清寒證明正本1份
3.113-1及113-2成績單正本各1份或歷年成績單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蓋註冊章)
5.戶籍謄本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8日至10月8日區間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16
(60名)
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教育學會和諧安定獎學金 2025-09-30 12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申請期間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逾期繳交,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就讀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 ,享有公費待遇者。
(二)、 113學年度每學期成績達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以內,且每學期操行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且享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三)、 領有當年度全戶列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得以優先順位核發獎學金。
(四)、 依規定提供一篇閱讀心得。

本獎學金名額,以每學年60名為原則,得視實際申請需求狀況調整,每名獎學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
獎學金申請經審查通過後 , 於11月底以掛號信函及電話通知得獎人 ,參與獎學金頒獎典禮 。受獎人必須親自出席,享經基金會同意或無故缺席者,取消獎學金資格。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申請期間自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逾期繳交,資料不齊全,恕不受理。

1.申請表正本。
2.113學年度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
4.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印於同一頁)
6.中低收入戶家庭,請提供113年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7.導師、指導教授或系主任推薦函(註明未申請其他獎學金及品學兼優)
8.請上網下載電子書連結如下 ,閱讀後完成2000字以上的心得及讀誦音檔。
現代災難的省思:https://book.hwadzan.org/books/cwtb/#p=1
9.三個月內的證件照

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https://reurl.cc/zqDgzN
(二)請填寫線上申請表 ,將申請文件寄至ctbedusprize@gmail.com或以掛號寄至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教育學會(地址:台北市信義路4段341號5樓之1) ,信封註明「申請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敬請見諒。

聯絡資訊
電話: 2302-0129分機12
Email: ctbedusprize@gmail.com
E132
(名)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2025-09-12 6000 60 no no 不拘 一、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臺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4年9月各級日間部、進修部(含夜間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4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級資格:
1.大專:包括大學、專科二年制及五專4-5年級,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2.碩士班:碩一~碩二,不含碩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3.博士班:博一~博二,不含博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三)學業總平均係指113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四)申請人請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收到獲獎通知後,在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頒獎,若本人無法參加,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頒獎。
(五)申請人獲獎後,需於115年8月底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114年申請資格。

三、獎助類型有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相關條文請參閱官網資訊,每年度只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受理申請期間:114年8月4日至114年9月12日止,由該基金會網站申請或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

(一)申請書。
(二)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三)自傳或作文乙篇:
1.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三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和基金會的故事。
(2)顱顏外觀帶給我生命的改變。
(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獲。
(四)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及此次申請國中組不需檢附。
(五)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六)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聯絡資訊:(02)2719-0408轉11 社工 林小姐
E01
(50名)
慈暉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助學金 2025-09-12 30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設籍台北巿或新北巿滿一年以上
三、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四、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巿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12日止,備妥資料後自行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

1.申請書
2.本人半身2吋相片(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113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實敘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在學證明正本
7.巿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文件一至七項依序裝訂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請於114年7月1起至114年9月12日止前備齊文件,務必依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
收件人: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
聯絡窗口:02-8660-0766分機12林先生
E92
(名)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創意獎學金 2025-09-10 150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創意獎學金:7-15名(隊),每名(隊)新臺幣15萬元及獎狀乙紙,對象為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
A.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 70 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以供評核。
B. 結合科技創新與研發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作品實體或雛形。
C. 申請者逕自報名,無須經系所推薦,開放申請學校名單詳官網附件。

※請留意,本校學生限申請創意獎學金,其餘項目未開放本校學生申請。
◆ 申請日期:2025.07.01 (線上報名系統開放時間)~2025.09.10 (書面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申請須知:獎學金申請流程及規定,請參閱官網附件檔案之申請須知、申請細則。

首先至中技社網站公告之獎學金線上報名系統,依系統指示填寫及上傳申請文件電子檔。 備註:特定文件(以*標註)須檢送完成簽章/用印之紙本正本。
A.基本資料:
 a.申請表*
 b.自傳/團隊介紹
 c.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d.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e.(指導)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正本(至少一封)*
 f.申請聲明書正本*
B.創意作品說明書
C.創意作品介紹影片 (MOV、MP4格式,長度2分鐘、大小500MB為限)
D.績優事蹟
 a.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b.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c.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d.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E.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F.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

紙本文件送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8樓財團法人中技社(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聯絡人:林助理研究員、向組長
聯絡電話:(02)2704-9805分機77、62
E-mail:scholarship@email.ctci.org.tw
E58
(名)
華嚴蓮社大專學生佛學慈孝獎學金 2025-09-30 10000 82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凡114學年度為大二以上學生(含研究生,不含選修生、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2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學士班由指定著作中選材撰寫二千字以上學佛心得,研究生撰寫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佛學論文一篇者即可申請(錄取者須親自出席頒獎)。

讀書心得與佛學論文寫作:
(一)大學部:從「賢度法師華嚴著作集」選取材料寫作二千字以上的華嚴讀書心得一篇(請從華嚴蓮社網站進人),也可比照研究所繳交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之佛學論文一篇。
(二)研究所: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之佛學論文一篇。論文寫作可多利用華嚴蓮社網站數位化資料「新修華嚴經疏鈔」以及華嚴專宗學院所屬國際華嚴研究中心網站上的歷年國際研討會論文。格式請參閱華嚴蓮社官網資訊。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為114年8月15日至114年9月30日止,請先行至該社網站線上報名後,再郵寄紙本應繳文件送件申請。

紙本應繳文件(A4大小):
1.線上報名表申請結果頁(請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並親自簽名)。
2.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
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證明書正本1份。
4.11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正本各1份。(碩博班一年級生,免附成績證明)

電子文件:
1,大學部:六百字以上自傳、從「賢度法師華嚴著作集」選取材料寫作二千字以上華嚴讀書心得一篇或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之佛學論文。
2.研究所:六百字以上自傳、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之佛學論文。
(※「自傳」請獨立為一個檔案;「學佛心得或佛學論文」獨立為另一個檔案。)
請註明學校、姓名、學位別(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傳送至scholarship@huayen.org.tw。
※博土生若已無上學期學業成績者,請勿投稿本活動,請投華嚴國際青年學者論壇。

紙本收件地址:100023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4號華嚴蓮社大專學生佛學慈孝獎學金會收。
連絡電話:02-23213319、02-23414760
EMAIL:scholarship@huayen.org.tw
E338
(85名)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2025-09-17 12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14-1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08月27日起至同年09月17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本校學生限申請平安獎學金**

1.38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2.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3.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 一萬二仟元。
4.大專組-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詳細相關訊息暨Q&A及申請表格(更新版) 請於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中「獎助學金辦法」專區查詢及下載。
1.平安獎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附件1-1)
2.自傳,正本一份(附件1-2)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正本一份(附件1-3)
4.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或蓋證明戳章, 正本各一份 (無記過、嘉獎也須附上證明文件) .(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5.家庭類別之證明文件(請圈選類別,「一般」則免附)
6.皆須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正本一份。
【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 資料名稱: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所得資料檢附錯誤,視同資料不符不予審查)
7.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附件2)
9.身分證、學生證、有效台幣金融(郵局)機構存褶,影本一份(附件3)

請依順序排列資料,必繳資料缺件,視同資格不符。
114-1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08月27日起至同年09月17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請備妥資料後,於申請期間內自行郵寄至基金會辦理。
電話諮詢時間(04-23807911):週一至週五 09:00~20:00時 ( 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
A10
(10名)
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2025-10-31 20000 no no no 不拘 **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對象︰
各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獎學金申請人須提出所觀察發現的社會議題及其影響性,敘明未來將以何種解決方案及何種執行策略,以有效解決或改善該社會議題,且該解決方案構想需具有相當程度之可實踐性。

二、獎助名額 ︰
(一)114年提供獎學金名額1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1.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2.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3.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四、收件時間:
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資料:
(一) 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提案申請表。
(二) 探討議題提案書(須包含關懷議題之觀察發現、改善或解決方案及執行(推動)策略等項目),以 7,000 字以內為原則。
(三)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
(四)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4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如附錄四)。
(五)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錄五,紙本),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紙本)。

二、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三、申請案件由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委員5人至7人共同評審,依當年核定名額及審查配分審定,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審查委員依就所有申請案件進行書面評審後,選定10名入圍者。
第二階段:入圍者親赴頒獎典禮會場(地點以台北市為原則),進行實地簡報及詢答後評定前三名獲獎人及佳作。(未出席之提案人視為放棄受獎,共同提案者可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D121
(名)
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 2025-09-15 4000 no no no 不拘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含碩博士班)學生及2024年以後(含)取得學位之博士、碩士均可申請。

申請組別:
(1) 大學生組:閱讀指定雷震相關書籍,撰寫讀書報告或小論文。讀書 報告內容應以論述為主,論述架構及論證內容將作為評審重點。並請註明閱讀書籍。內文涉及引用事項請加註說明出處並採學術格式撰文,篇幅不含注釋不得低於2,000字。 (2A)研究生組(學術論文):博士班及碩士班學生研究與雷震、《自由中 國》或臺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有關之學術論文。(不接受已刊登或確定刊登之論文。)
(2B)研究生組(博士論文計畫):須以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 人權、民主之發展作為博士學位論文主題,繳交已通過審核之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如有相關論文亦請一併繳交),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
(3) 研究所畢業生組:研究主題與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人權、 民主發展有關之博、碩士學位論文。
(1)大學生組:申請表一式2份、學術論文或讀書報告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電子檔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休學者請附休學證明)。
(2A)研究生組(學術論文):申請表一式2份、學術論文紙本一式2份及 電子檔1份(電子檔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休學者請附休學證明)。
(2B)研究生組(博士論文計畫):申請表一式2份、通過審核之博士論文 計畫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函1份。
(3) 研究所畢業生組:申請表一式2份、學位論文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畢業證書影本2份。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紙本資料郵戳為憑);申請繳交紙本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寄至「116971 文山指南郵局第 97 號信箱 財團法人自由思想學術基金會收」,並註明「申請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及「申請組別」。

聯絡方式:
Tel:02-29393091 #88050 陳小姐(周一至周五 09:30─17:00)
E-mail:ccydunno@gmail.com 陳小姐
A201
(3名)
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 2025-09-30 60000 7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5日起至9月30日止,名額3人。

(一) 凡就讀於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院校三、四年級、碩士一、二年級學生且所讀類科屬土木、建築、營建、電機、電子、光電、機械及自動控制等相關系所,且非在職進修或專班者。
(二) 成績標準:最近二學期之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 75 分以上或名次排列於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且每科成績均應及格。乙方就讀學校成績評量方式採等第制者,依該校公布之等第積分平均(GPA)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算其平均成績。
(三) 如有下列情事,則不具申請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撤銷。
2.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
3. 遭通緝或列管。
4. 受所讀院校記過以上處分。
※此獎學金需負擔相關權利義務,請務必詳閱官網中「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設置要點」之第八條權利義務之相關事項。

獎學金金額及獎助年限:
(一) 大學三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下同)六萬元,最長獎助四學期。
(二) 大學四年級:每學期獎助六萬元,最長獎助二學期。
(三) 碩士一年級:每學期獎助十萬元,最長獎助四學期。
(四) 碩士二年級:每學期獎助十萬元,最長獎助二學期。
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5日起至9月30日止,名額3人。

(一) 申請學生需自行下載申請表格並確實填寫。
(二)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本公司審核。
1. 檢附下列文件各 1 份:
(1) 在學證明正本。
(2) 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須載明各學期之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各學期之操行成
績及獎懲紀錄;申請者如為碩士生須另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3) 前一學期選課清單及本學期選課計畫。
(4) 其他:英文、其他證照、就學期間有參加社團擔任幹部或獲得全國大專院校工
程創意競賽獎等;各證明文件(檢附影本)。
2. 凡不符申請資格或未完整檢附文件者,不予受理。
3. 書面審查合格者依本公司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當日需備妥自傳,並現場簡報。

※此獎學金需負擔相關權利義務,欲申請者請務必詳閱官網中「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設置要點」之第八條權利義務之相關事項。
※欲申請者,申請表請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12樓,星能(股)公司行政管理部(人資)收。
E350A
(500名)
鴻海獎學鯨(**2025/10/13中午12點截止收件**) 2025-10-13 5000 70 75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期間: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點止。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庭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 114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 114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獎助金額:
(一)新臺幣5千元至2萬5千元。
(二)根據申請學生114學年度「註冊單上學雜費及其他與學習相關費用」(住宿費不列入補助範圍,且該基金會保留裁決是否列計逐筆費用之權)合計之繳費金額,再依據級距提供獎學金(詳見該基金會官網查詢)。
(三)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甄選結果公佈: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自行至該基金會官網查詢獲獎公告。
一、申請時間: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點止。
*敬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送件,紙本一律不受理。
*請盡量避免最後一日上傳文件,如因網路塞車導致送件失敗,後果請自負。

二、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
1.基本資料
2.自傳
3.家庭成員列表
4.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6.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碩博士生提供,大專生免提供)
7.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8.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單明細與繳費證明
9.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10.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者提供)
11.114年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11、12擇一提供即可)
12.114年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11、12擇一)
13.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4.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5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5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請務必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投件申請,基金會將以所填寫之信箱作為主要聯繫管道。
E352
(名)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白雲圓夢獎助學金 2025-09-15 12000 7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
2.113學年度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
3.為弱勢家庭子女。

審核標準及程序:
(一)審核標準:學業成績40%,家庭狀況60%。
(二)第一階段: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請簡述家庭狀況以四百字為限)
(三)第二階段:由基金會訪視小組實際查訪或電話查詢。
(四)第三階段:以書面通知學校審核結果,並個別寄發通知函給同學。
(五)第四階段:基金會將舉辦助學頒獎典禮,直接頒發助學金,若無法參與到場,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

助學金額(新台幣):國小組5,000元,國中組6,000元,高中職、五專組10,000元,大學組12,000元。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
受理申請期間至114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視為淘汰件。

1.填具申請表乙份(資料請填寫完整,否則視為無效件)。
2.113學年成績單乙份。(新生免附成績單,請附註冊繳費證明影本)
3.政府列冊低收證明或家庭財產收入證明。
4.戶籍謄本乙份。

*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基金會將不予審理。
*資料請掛號寄至:813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461號,「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 白雲圓夢獎助學金活動小組收」。
*諮詢電話:(07)341-2799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 白雲圓夢獎助學金活動小組
E164
(名)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2025-09-30 5000 no no no 不拘 一、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曾經於該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二、申請日期: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獎勵學金金額:依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作為錄取名額依據
(一)國民小學:新臺幣2000元。
(二)國民中學:新臺幣3000元。
(三)高中(含高職、五專前三年):新臺幣4000元。
(四)大學、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及二專):新臺幣5000元,每人限領一次。
(五)學士後研究生:新臺幣1萬元整,每人限領一次。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以郵戳為憑)**

1.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請使用2025年最新版本)
2.疾病診斷表(注意!不須提供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請使用申請表第二頁之疾病診斷表即可)
3.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請至學校申請113學年度成績單)
4.健保IC卡影本
5.專題報告
(專題報告內容佔總評分20%)
第一部分:自傳
第二部分:社群平台如何影響心血管健康知識的傳播與接受度?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備齊所需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100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收。
聯繫電話:02-23319494
A207
(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2025-09-20 no no no 不拘 ※因首次辦理,適逢暑期,爰申請截止日期延長至114年9月20日止,希冀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參與。

本校可申請之項目為其中三類:
1.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2.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3.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申請期限:
(一)每年 2 次,各於 6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與 12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開放申請,分別於 3 月及 9 月底前公布獲得獎助或補助名單。
(二)急難救助之申請得隨時為之,不受上述申請期限之限制。
*※因首次辦理,適逢暑期,爰申請截止日期延長至114年9月20日止,希冀符合資格同學踴躍申請參與。

【申請時間】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9月20日止,急難救助為隨到隨審。

急難救助
1. 申請表(急難救助)
2. 在學證明
3.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5. 導師晤談紀錄表
6. 家庭收入相關證明
7. 依具體事實之佐證文件

藝術表現優異
1. 申請表(藝術表現優異)
2. 上一學期成績單
3. 校內老師具名簽章推薦信
4. 得獎證明

國際與兩岸交流
1. 申請表(國際與兩岸交流)
2. 交流計劃書
3. 交流單位邀請函或錄取信
4. 申請人學校核准文件影本
5. 指導老師同意書或推薦信

【申請方式】
1.請先閱讀「申請流程圖」確認申請所需文件,依照申請項目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
2.統一採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本校(郵戳為憑),並註明:申請臺藝大「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收件及聯絡窗口】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
地址|新北市220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電話|(02)2272-2181分機2454,聯絡人王小姐
A208
(10名)
TOEIC公益獎學金 2025-09-21 25000 no no no 不拘 本獎學金採團體報名,團體內之組員,皆須符合以下資格,方得提出申請。
1.採團體申請制,每組成員為3-6人,且申請人皆須具備中華民國(臺灣)國籍。
2.團體內每位申請人須具備以下任一英語成績門檻:TOEIC Listening&Reading 785、TOEIC Speaking&Writing 240(S 120/W 120),或 TOEIC Speaking 120,並應檢附兩年內有效之成績證明。
3.申請人須具備在學資格,且為海內外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並需檢附由就讀學校核發之在學證明。

申請條件:申請的團體需曾參與「英語應用相關的公益活動」,即可提出申請。例如:海內外志工、雙語課程支援、國際交流計畫等,並請提供三年內的相關經歷佐證。
(註:設定三年內經歷證明是為確保申請團體對於教育發展領域一隅,持續具有熱忱並與時俱進,能對現今社會帶來積極又正面的影響)

申請名額及金額:共計10組,每組頒發獎學金25,000元。

如需諮詢,請洽:02-27018008#383。
申請時間:即日起-2025年9月21日

申請流程:
下載並填寫「TOEIC公益獎學金報名表」(請至官網下載),並提供「有效經歷資料證明(至多20頁)pdf檔案」、「TOEIC成績單(每人)」及「2025年在學證明(每人)」,EMAIL至scholarship@toeic.com.tw ,主旨為「 TOEIC公益獎學金_OOOO(團體名稱)」 ,確認收到後,主辦單位將會寄送EMAIL回覆。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確保對本活動提供之資料皆為正確訊息,若有偽造不實之資訊,申請/獲獎資格將自動喪失,並自負其餘相關法律責任。
2. 為減少資訊疏缺漏及審查步驟的複雜性,徵選收件補件以一次為限,超過一次以上不再視為有效證明資料使用。
3. 申請人所提供之申請資料,為進行後續之獎學金、獎狀發放相關作業,申請人應於本活動相關書表文件內表明同意主/協辦單位得對其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否則視為未完成申請程序。
4. 獎學金一經發放,恕不接受補發。通過資格申請者,請務必確提供正確收款帳戶。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獎學金遺失,責任須自負,主辦單位無提供任何補償。
5. TOEIC公益獎學金主辦單位保有以官網公告方式隨時解釋、補充、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並得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
F36C
(名)
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2025-09-08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之補助申請時間為 114 年 7 月 7 日至 9 月 8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1、設籍桃園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2、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4年9月8日止仍未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勞工於 114 年 9 月 8 日已就業,惟於 113 年 3 月 7 日至 114 年 9 月 7 日內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 3 個月,仍得申請。
3、申請人及配偶 112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於 114 年 9 月 8 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5、申請人及配偶未領有其他各地方政府就學費用補助。

※針對符合本補助計畫且審查資格通過者,每名最高補助 1 萬 1,800 元。詳細補助標準及計算方式、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桃園市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辦法:https://reurl.cc/1OjVkD
1、 申請書含切結書。
2、 領據(附件 2)。
3、 申請日起近 4 個月內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應載詳細記事。申請人、配偶及子女如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
4、 足資證明子女已完成當學期註冊之繳付學費事實證明文件影本。
名、就讀學校名稱及級別、繳費項目及繳費金額應清晰可辨識。
5、 最近一次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失業給付認定函影本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領失業給付證明影本。
6、 申請人及配偶 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影本各 1 份。
7、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8、 其他(無則免附):
(1)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核通過准予補助之證明文件
(2)申請人、配偶及其子女如未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而係於同一期間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者,應檢附相關資料。

紙本申請: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地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3 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線上申請:於申請期限內至「桃園網路 e 指通」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03)3322101 轉分機 6802、6803。
E375
(名)
天河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2025-10-31 16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一)84年1月1日後出生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及畢業生。(不包括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及畢業生。
(二)於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者。
(三)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前曾擔任該基金會合作26間社福單位(請上該基金會網站查詢)之志工。
※ 請注意:每人限申請乙次,曾申請通過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請。

二、獎勵內容:
(一)金額:通過審核之對象,每名發給獎勵金16000元。獎勵金由基金會直接匯入獎勵對象指定之就學貸款放款帳號,就學貸款餘額不足16000元者,獎勵對象無調降同意基金會撥付貸款餘額,且不得另行請求給付剩餘款項。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於 113 年 11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之間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請參計畫附件一)擔任志工,並依身分別備妥申請應備文件(請參計畫第七點),於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至本會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 等)概不受理。
一、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需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之前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擔任志工,並備妥下列文件,至官網線上表單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等)概不受理。

二、申請應備文件:
(一)在學生: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當學期在學證明
3.113年第2學期(含)之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二)畢業生且尚未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三)畢業生且已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文件上需載明「完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及「完整就學貸款帳號」(缺一不可)。
以下文件擇一提供例如:「就學貸款還款/繳款通知書」、「就學貸款帳號動支明細」、「放款餘額對帳單」、「放款利息收據」等。

三、申請期間:
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對本計畫如有疑問,請洽:02-27081248 分機 214 楊小姐、分機 213 黃小姐
電子信箱:wisdomshare2008@gmail.com
E200
(名)
慈光山人文獎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2025-09-30 1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肄業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職專班、進修部、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無違規記過紀錄,依規定提出一篇文章者。清寒學生需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得降低五分。

文章內容事項:
1.文章題目:各組別區分以114學年度學籍為準。
(1)大學組:聖開老和尚著作(A)佛說父母恩難報經、(B)人乘佛教實行者,二書任擇一,書寫2500字以上讀後心得一篇。閱讀書籍請至慈光山資訊網下載。
(2)研究所組:8000字以上專題論文,題目:彌勒法門的殊勝與修持之道。
2.文章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亦不得一稿數投、冒名頂替、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凡違反以上情事,經查明屬實,立即取消申請資格,如已得獎,則追回獎學金和獎狀,法律責任亦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3.引用藏經或他人資料,須以引號標記,並註明出處。文末須附參考書目。文中有關其他學科之專門術語,亦須解說或附註。
4.請以標楷體字體、字型大小14pt中文word繕打,列印於A4紙張,並請自留文章電子檔案,以備得獎錄取,刊載之用。
5.得獎作品版權歸屬基金會所有,並擇優發表於《人乘佛刊》,或視情形結集出版,不另付稿酬。
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申請表一份。
2.完成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手續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
3.113學年度上、下二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正本各一份。
4.閱讀心得或指定論文之文章列印二份。
5.申請清寒類者,請附戶籍謄本和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表格請向慈光山人乘寺各分支道場領取或至慈光山資訊網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申請文件請寄「55541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8號, 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信封請註明「申請大專獎學金」,聯絡電話:049-2896352、2896025。
不論錄取與否,所有申請文件均不退件。
E68
(5名)
星隆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2025-09-18 10000 78 80 75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1.限本校機械系大學部、碩士班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前學年學業78分以上、操行80分、體育75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但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4.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1.申請書。
2.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大一學生依高中三年級之全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為申請依據;碩一則為大四之全學年度成績單為申請依據。)
3.114學年度在學證明書。
4.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單。

***欲申請者,請於114-1學期開學後,備妥上述文件,於114年9月18日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06
(名)
韌世代獎助學金 2025-09-19 20000 7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一)申請表正本1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1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1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或蓋章。
(四)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3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1份。
(七)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1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1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19 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第三頁)。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D126
(名)
國立體育大學-摩斯登博士紀念獎學金 2025-09-19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1.本獎學金提供各校體育課程教學、體育教師專業與發展及體育學術研究者暨各校研究生申請。名額及金額由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視捐贈款之定期存款利息情況審定。
2.本獎學金以體育課程教學研究者為優先,並審評其課程教學或研究成果等相關著作,由委員會討論決定之。
(一) 填具申請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
(二) 體育課程教學、體育教師專業與發展及體育學術研究有關之著作影印乙份。

請申請者填妥申請書、檢具相關文件,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信封請註明申請MOSSTON(摩斯登)博士紀念獎學金;另申請書掃描檔及相關文件電子檔請協助以電子郵寄寄送至a10014846@ntsu.edu.tw,俾利辦理審查作業。
E312
(20名)
育田基金會癌友家庭子女育秧獎助學金 2025-09-20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 申請者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於一年內罹患癌症,至今仍持續接受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射線治療、標靶治療、免疫治療或安寧療護等),因病情及相關支出,仍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難者。
二、 申請者為正在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
三、 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113學年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80(B)分以上、操行80(A)以上。
四、 癌友具有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若無低收、中低收身分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9,113元以下,且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得超過新臺幣16萬元,全家人口若擁有土地及房屋僅限一棟自住需求。

※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組(含五專4-5年級) 20,000元,20名。基金會保留視申請狀況而為不足額或增額錄取之權利
二、 名額視申請人數作為依據。

基金會保有隨時修改活動內容、變更、暫停、取消本活動及調整獎金分配之權利。凡未盡事宜,得由基金會補充或修正,並公告於基金會官網,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申請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檢附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2) 一年內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恕不接受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 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未含記事不予審核)。
(4) 同住人口113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若114年度的低收或中低收證明者,免附所得與財產清單。
(5) 113-2學年度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一年級新生,請附前學歷之畢業成績單,本補助不適用於國中升高中之新生,僅適用於高中職升大專院校之新生)。
(6) 113-2學年度在學證明或是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7) 自傳。
(8) 學校師長或社工、個管師推薦函。
(9) 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1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2張。
(10)申請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簿(郵局或華南銀行佳)封面影本(需有清晰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戶名)。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 將不予受理)

洽詢電話:03-328-5188 育田基金會
E196
(名)
文向教育基金會-優秀在學生獎學金 2025-09-15 6000 80 85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申請條件及限制
(一) 設籍彰化縣永靖鄉。
(二) 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三) 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及二技),不包含二專、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四) 成績標準:
1. 一般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
2. 自強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

獎助內容:
(一) 一般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六千元整。
(二) 自強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申請截止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1. 文向獎學金-(二)優秀在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格式如附)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3. 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 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 (擇一提供)
5. 前一學年大學學業成績單
6. 1 吋大頭照 1 張

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 88 號 10 樓之 1)。
聯絡窗口:04-2328-8028陳小姐
E196B
(名)
文向教育基金會-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 2025-09-30 50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獎助對象及內容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大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繫窗口,個人申請與團隊申請不得重複申請。經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15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 5 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 10 萬元。

※申請條件及方式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詳申請表附件 1)1 份、計畫書(含預算表,詳申請表附件 2)一式 4 份,紙本寄至 407 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 88 號 10 樓之 1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 PDF 檔格式 mail 至活動信箱 love@weshare.org.tw。主旨:「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_申請人姓名_團隊名稱」。
檢附文件含報名表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一式4份,於114年9月30日前紙本寄至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一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至活動信箱 love@weshare.org.tw。主旨:「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_申請人姓名_團隊名稱」。

評審方式:
1.初審:由本會董監事組成評審團,依各組書面資料評分,個人申請與團隊申請各選出 1~4 組進入複審。
2.複審(面試):每組面試時間 15 分鐘,請準備 3-5 分鐘簡報,介紹自己及向學築夢計畫,讓評審團了解同學的想法與執行方式,並由評審團針對現場發表及書面資料進行提問。

繳交成果報告:計畫最長為期一年,各組需於計畫執行結束後 15 天內繳交成果報告(需有文字紀錄、照片、影像等執行過程及心得感想),並參加成果發表會。

聯絡窗口:04-2328-8028陳小姐
E373
(名)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2026-06-3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142
(名)
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助 2025-09-30 20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基金會培育之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獎助項目及獎助金額
一、獎助項目及金額得視受培育學生之學雜費、書籍購置需求、國內外生活費等實際狀況個別評估核給。
二、國內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貳拾萬元。
三、國外學校培育金額:每人每學年合計最高上限為新台幣肆拾萬元。
※ 請於9/30以前完成申請 (逾期不受理)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大學部:大學歷年(每學期)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申請程序
1.請官網下載並填寫「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Excel,並寄至scholarchip@ht.org.tw。未填寫電子表單,逕行寄送紙本資料者或已填寫電子表單,未寄送紙本申請資料,恕不受理申請。
2.下載並完成培育申請書與相關附繳證明,以長尾夾依序固定(勿使用釘書針或膠封裝訂),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者科系,於收件期限內以掛號寄送至該基金會(1044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收),逾期或資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聯絡資訊:(02) 2567-1688轉127、112 ,張先生
E173B
(名)
國際扶輪3521、3522地區生命橋梁助學計畫獎學金 2025-09-30 45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 首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
2. 申請時年齡未超過 28 歲,亦即應在 1997 / 09 / 30 後出生。
3.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80 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5.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二) 再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三) 申請時間:
請學生於 2025 / 09 / 30 前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獎學金金額:
1.獎學金每位學生 45,000 元,分兩次發放。
2.第一筆 25,000 元 (1 月中發放),學生須完成各年最低時數之 1 / 2 及參與一次贊助社例會或服務活動,方有資格領取;第二筆 20,000 元為勤學獎金(須完成最低時數並參與兩次贊助社例會(可包含一次成果發表)或服務活動,勤學獎金於 4 月底扶輪地區年會後發放。)
3.各年度規範最低時數請參閱生命橋樑助學計劃獎學金實施辦法。
學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於 2025 / 09 / 30 星期二以前由 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書面文件,表單網址如下:https://reurl.cc/Rk4yAG。

1. 申請表及聲明書(如附件一)。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4.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8. 其他 -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 (非必要)。
9.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其相關資料可於 2025 / 09 / 30 前填寫由主辦單位提供申請連結。

本年度面試時間為 2025 / 10 / 18(六),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
如有申請上的問題,請致電:02-2521-7090 台北市瑞安扶輪社
Email:ruian.rc3520@gmail.com
E903
(3名)
優久大學聯盟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 2025-09-30 10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 中華民國國籍學生,在私立大學(優久大學聯盟所屬學校)就讀,申請期間為大學二年
級以上學生。
2. 在人文藝術、法商管理、數理工科、醫療生物、農業生態、社會服務等學業專長。
3. 品德良好,學業優良,奮發向學,有心畢業後貢獻專長,服務社會人群的青年。(上學年度學業成績 75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4. 因經濟需要,並有辦理教育部就學貸款、就學優待減免、弱勢助學金、弱勢生活助學金、弱勢校外租屋補貼,或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的學生。

希望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
1.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十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 獎學金名額:13名。

申請注意事項:
1.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委員會將於2025年10月20日前線上面談,並在同年10月27日在恩友愛心協會網站以及優久大學聯盟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2.獎助學金頒獎日於2025年11月15日(六)臺北醫學大學胡水旺國際會議廳辦理。(以恩友愛心協會通知確定日期為準,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但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則不在此限)。
3.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以十個月發放,每月一萬元,一學年共十萬元(2025年11月至2026年8 月)。應屆畢業生,不因畢業影響發放。
1. 申請表。(請自行先找班導師完成評語)
2. 學生證影本及上學年成績單。
3. 800 個字的自述(個人家境成長求學經過,曾經參與公益活動心得,及個人未來生涯規劃)。
4. 二封推薦函(師長、公益機構負責人皆可)。
5. 擔任社團幹部、社會服務、公益志工等,具體事蹟證明文件(以 4 件為限)。
6. 本學期領取教育部就學貸款、生活助學金、減免、租屋補貼等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30日(二)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頒獎日:114年11月15日,地點為臺北醫學大學胡水旺國際會議廳。(以恩友愛心協會通知確定日期為準,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但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則不在此限)。
E902
(2名)
優久大學聯盟國際崇她台北二社路宋友慈獎學金 2025-10-08 30000 no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一)在人文藝術、法商、科學工程、數理科技、醫學、體能運動、服務等領域表現傑出之中華民國籍學生,申請期間,除醫學系為大學第二年級至第五年級外,其餘科系為大學第二年級至第四年級之日間部優秀女性大學生,以家境清寒者優先。已獲頒本獎學金二次者,不得再申請。

(二)品德良好、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足為同儕表率者。
1.自傳及申請資料條理分明、詳實完整(佔比 20%)。
2.擔任社團幹部或社服公益志工參與公益活動有具體事蹟,足為青年典範者;或參加校內外比賽、活動或團體競賽,取得個人獎項或團體獎項中個人表現特別優異為校爭光者、或取得證照等(佔比 35%)。
3.在校求學態度積極,虛心進取,學業成績優異,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班上前 20%,且無違反校規紀錄,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佔比 45%)。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獎學金名額:13 名。
1.申請表(需先呈送班導師簽核加註意見)
2.自述 (請以電腦繕打約 500 字內容,內容以家境、求學經過及未來規劃為主)。
3.前一學年度成績單乙份、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4.二位師長之推薦函。
5.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參加比賽、社團、公益活動之獎狀、媒體報導或感謝狀等。(限大學階段、不超過 A4 10 頁)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4年10月8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獎助學金頒獎日:114年11月29日(六)上午。(以崇她社通知確定日期、地點為準,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但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則不在此限)。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諮詢電話:
1.優久聯盟統籌中心江專員
電話:02-2343-2232#21
電子郵件:u9league@gmail.com
2.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委員會吳委員長
電話:02-2357-7898
電子郵件:doreen@wonderslaw.com.tw
A43
(名)
台灣電力公司獎學金(2025/9/19下午5點報名截止) 2025-09-19 7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共同資格條件:
(一)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前來台灣電力公司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公司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二)申請時以有學業成績之最近前2學期學業成績計算,每科均須及格,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前2學期之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在75分以上 (2)名次排列在班
上前三分之一以內。
(三)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外無其他服務義務者,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役。
(四)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詳細條款請參閱簡章)
(五)參加甄選錄取進用者,進用後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一律投保公教人員保險,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

獎學金金額及年限:
(一)大學三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六萬元,最長獎助二年。
(二)大學四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六萬元,最長獎助一年。
(三)碩士一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長獎助二年。
(四)碩士二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長獎助一年。

獎學金受領學生義務、未來擔任工作性質及敘薪、獎學金停發及追償、請參閱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公司保有最終解釋及認定權。
甄選類科、暫定名額、筆試科目、修習課程要求及申請資格請參閱「台灣電力公司設置 114 學年度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報名日期:自 114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4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5 時止。
二、報名網址:https://service.taipower.com.tw/scholarship/
三、報名限制:每人僅得擇一類科申請,不得重複。
四、本獎學金甄選筆試前不審查資格條件,為維護自身權益及工作安全,報名前請先詳閱本簡章並審慎檢視是否符合各項申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將於筆試通過後另行審查。凡資格條件不符者,請勿報名,經審查發現資格不符者,即取消申請資格;錄取後發現者,追償已領之全部獎學金本息,同時喪失進用資格;進用後發現者,除予撤銷資格及追償已領之獎學金本息外,並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如有相關疑義,歡迎致電洽詢,業務聯絡人聯絡資訊如下:
台電公司人力資源處 劉組長,電話:(02)2366-7331/0910-150166
台電公司人力資源處 韓課長、劉專員,電話:(02)2366-7333
E345
(50名)
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2025-09-20 20000 80 75 no 大學部
清寒類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其他限制:
1.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本國籍、大學部學生,非本國籍、五專生及研究所學生請勿提出申請,俾免徒勞。
2.一年級新生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提出申請,但歡迎一年級學生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3.清寒證明文件請提供低收入卡影本或鄉鎮區公所、村里長辦公處出具之證明文件正本;家庭突遭變故或特殊困境者請儘量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供審酌。
4.為使獎學金發放予更多家庭,每戶以發放一名為限,家中有兩名以上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以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5.獎學金資源有限,申請人當學期提出申請後,若已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者(含兩萬元),請於基金會公告獲獎名單時,主動告知基金會,以惠及更多學生,違者將取消爾後獲獎資格。

詳細資訊請參閱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依基金會官網資訊為主。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 ,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獲獎名單之後公告在該基金會網頁,聯絡地址及Email請填寫正確,以利寄發獎助學金通知。
申請文件一律自行掛號郵寄基金會(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基金會官網辦法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
※聯絡電話:02-8787 3798分機305
D06
(23名)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10-07 5000 80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成績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2.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3.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二十三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4.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1.申請書
>請至嘉義市政府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cl.aspx?n=4544)>各式表單下載>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申請文件處自行下載使用。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獎懲紀錄及出缺勤紀錄(出缺勤紀錄請列印請假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持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209
(名)
世博診所「圓夢助學計畫」 2025-12-31 36000 no no no 不拘 依據世博診所114年7月24日博字第11407021號函辦理。
一、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復健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校友。
二、獎勵內容:
(一)在學期間登記有意畢業後至診所任職者,得保留錄用資格。
(二)考取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師證照,並至診所簽約任職者,核發一次性獎學金新臺幣36,000元整。
(三)戶籍非設籍診所所在地之外縣市之任職治療師,得申請每月新臺幣2,000~5,000元租屋津貼(視距離而定30KM~60KM)。
(四)任職未滿一年離職者,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扣回上述獎金與津貼。
請備妥個人履歷,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89931518@gmail.com。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計畫承辦人郭小姐詢問(電話:02-8993-1518)。
E399
(80名)
財團法人恒大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2025-09-19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就讀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研究所、各大學(院)校、各高中職學校,成績優良之日間部本國清寒學生。
2.須為在校生,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
3.清寒學生需另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但因有發生特殊事故者請另附證明文件。
4.曾獲該基金會獎學金或已有申請其他基金會獎學金者,基金會將不再重複發給。

名額及金額: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共20-30名,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整。
2.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共60-80名,每名獎助新幣貳元整。
如有超過名額申請,將參考優秀清寒學生的成績、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相關文件擇優錄取;但有特殊境遇者優先錄取。
1.申請書(師長推薦意見欄請自行洽詢老師填寫)
2.身份證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發生特殊事故者請另附證明文件)
4.自傳(A4直式橫書填寫,300字內)
5.入學通知書影本(一年級新生才需繳交)
6.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前一學年學業及操性成績正本(一年級新生請繳交前一學校總成績單)
8.其他(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1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B82A
(42名)
王冠川國際獎助學金 2025-09-15 40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資格:
1.申請並被錄取就讀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之僑生、港澳生、陸生或外國學生。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為七十分以上或無任一科目不及格,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大一新生可免)。
3.經濟及財力上有需要者。
4. 大學部(不含延肄生)、碩士二年、博士四年為最高年限。

獎學金金額:
1.每學年碩博士僑外生以4名為限,每人每學期核發新台幣25,000元。
2.每學年大學部僑外生以38名為限,每人每學期核發新台幣20,000元。

***因故休、退學或畢業離校,立即取消核發獎學金資格。
***因故無法出席受獎儀式(11月下旬擇一周六),立即取消核發獎學金資格。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03)2651512許育賢小姐。

※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15日下午5點止,請填寫CYCU表單後將紙本申請文件送至維澈3樓生輔組辦理。
Please fill out the CYCU form first, After completing the form, please submit the printed documents to the Student Advising Division(Dickson Lee Hall 301) between September 1 and 15.
請先填寫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192@forms
填寫完成後,再將紙本資料於9月1日至9月15日區間繳至生輔組辦理。
Please fill out the CYCU form first, After completing the form, please submit the printed documents to the Student Advising Division between September 1 and 15.

應繳文件及佐證資料
1.獎助學金申請書 (Application Form): https://reurl.cc/Y3enxX
2.證明經濟及財力有需要之文件(Document for Proving the Financial Assistance)
3.自傳(約五、六百字) (Autobiography, 500~600 words)
4.推薦函三封(新生檢附) (Three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applicable for the new incoming student)
5.學生證影本 (Photocopy of Student ID Card)
6.前一學年度成績單(舊生檢附) (Academic transcript of previous semester, applicable for the returning student)
7.碩博士生須附指導教授推薦函,並註明已獲得哪些校內資源或獎助學金/Graduate students (Master’s and Ph.D.) must submit an advisor’s recommendation letter, specifying any financial aid or resources already received from the university or lab.
B42
(50名)
全人榮譽獎 2025-10-23 10000 no no 70 大學部
一般類
一、授獎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每年以50名為上限。延肄生及因轉學、退學或畢業等原因離校之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10%,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社團(社團評鑑優等)擔任要職,可提出具體證明者
 (2)參加重要競賽獲獎者(含團體項目)
 (3)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以上者:https://reurl.cc/VM5oOY
2.前學年度獲全國性重要獎項、國內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善行特殊貢獻,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30%。
3.前學年度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義勇事蹟,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50%。
提出申請全人榮譽獎之學生其前學年度體育成績應為七十分以上(如符合修課規定且前學年度未修體育課程者得免列計),且該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一次(含累計)以上之處分。
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114學年度全人榮譽獎受理申請期間:114年9月8日至114年10月23日下午5時止。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
表單網址:https://itouch.cycu.edu.tw/go/?w=8178@forms

【需繳交至生輔組的紙本資料】
1.申請書:https://reurl.cc/j5GQky
2.前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或系排排名百分比)
3.獎懲紀錄
4.符合申請條件之各項佐證資料

【請特別注意】
1.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之審查資料不可用總表替代,請提供各項活動之單張全人教育認證單,認證單須有輔導老師簽名和蓋有活動認證章。
2.各項競賽之獲獎證明請務必提供有個人姓名之獎狀,如獲獎之競賽為團體競賽,請提供參賽名單及獎狀。
3.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擔任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未在規範區間內的活動或競賽將無法於本次進行申辦。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10/23(四)之前,送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繳交A4紙影本即可。
E297
(3名)
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2025-09-12 10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 就讀化學工程學系、化學系之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二)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三)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 20%者,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四)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一) 申請表一份。
(二)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三) 個人自傳。
(四) 教授推薦信一份。
(五)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六) 家境清寒者,另附相關證明資料,優先列入考量依據。

**欲申請者,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4/9/12(五)前送化學系或化工系申請。
*本案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書說明欄位第三點所提之線上資料請先不用上傳,會由學校端統一進行線上系統填報及申請。
D09
(120名)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10-07 5000 80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申請資格: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指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小學,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申請標準: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紀錄。(曠課紀錄免繳,會由生輔組承辦人員核章。)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7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3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11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自106年8月1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學生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
(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190
(名)
青藤學程獎學金 2025-09-14 5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就讀本校理學院、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之大學部學生,符合下列情形者可提出申請:
(一)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和操行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含 80 分),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者。
(二)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清寒家庭子女。
(三)家庭發生重大變故之特殊家庭境遇子女。包括負擔主要家計成員因失能、身心障礙或非自願性失業,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家庭陷入經濟弱勢,造成就學問題之貧困家庭。
(四)單親或因其他特殊情況,致家庭經濟生活陷入困境者。符合上述第(二)項至第(四)項經濟弱勢情況之一的申請者,鼓勵申請。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出政府單位證明、家庭收入證明、師長證明,或以文字自述方式描述目前家庭經濟困境,型式不拘,自由提供。
前一學期成績未達 80 分資助標準者,若有不可歸咎於申請人之原因,申請人得提出,並由評審委員專案考量。

※114 學年度完成學程要求者,每名學員提供新台幣伍萬元獎助學金。
※青藤學程特別重視青年世界觀與志工服務意識的培養,並希望學員對 (1)環境保護與氣候變遷(2)科技趨勢與發展(3)文化/教育/社區發展 等領域保持關注與了解。學員將在學年內完成一份世界觀專題報告及至少 80 小時的志工服務。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請直接提交 Word 檔,申請表連結:https://reurl.cc/6qQEOV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掃描檔案。
(三)前一學年完整成績單。若為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階段成績單。
(四)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檔。
(五)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提供相關資料。
(六)曾獲得語言檢定、技能檢定證明,曾參與志工服務、社團服務之證明,或已完成之專題報告或海報等資料,均可連同申請表一同提交,形式不拘。

1申請材料請於 114 年 9 月 14 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voyage4tw@gmail.com,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2.提交申請資料時,在電子郵件主旨部分,請務必註明:申請人姓名 OOO+就讀學校,未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主辦單位於收件後會於收件後 3 日內回覆確認。
3.證明文件請以正本清晰掃描,隨申請表一同寄送。各項資料請分別以中文檔名標識清楚。例如:OOO 申請表,OOO 學生證,OOO 成績單,OOO 檢定證明。未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4.提交申請文件 3 日後若未收到確認收件通知,請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並再次發送申請郵件及附件,以免傳輸有誤造成遺漏。

若有相關問題,請申請者直接以電子郵件洽詢 voyage4tw@gmail.com,主辦單位會盡快回覆,請勿以電話諮詢。非常感謝!
B82
(4名)
王冠川校友清寒助學金 2025-09-26 50000 6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前一學年學業每科成績均為六十分
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以提出申請。
(1) 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 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 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 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每學年資助四位學生,其中一名由土木系遴選,每位可獲得新台幣伍萬元助學金。
1. 申請書
2. 前一學年度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3. 114-1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4. 手寫之簡要自傳(五、六百字)。
5. 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mhmUswmwLYqee17u9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5年9月26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B83
(5名)
劉坤祥、劉曾得妹清寒獎學金 2025-09-26 15000 7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均為七十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2.每學期資助五位學生,(其中一名保留化工系同學優先申請)每位可獲得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學金。一學年計支付壹拾伍萬元。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4-1 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DTmoTy9sNobCXKzY7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5年9月26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B112
(6名)
焦盧維敬清寒獎助學金 2025-09-26 3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本校大學部、研究所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每學期資助大學部五名及研究所一名,共計六名。
大學部每名金額新台幣三萬元,其中一名為化工系同學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研究所每名金額新台幣五萬元,化工研究所同學為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每學期總計新台幣二十萬元。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4-1 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PAPUi2835rE9Yo6x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5年9月26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F48
(名)
參加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 2025-09-17 20000 no no no 大學部
一般類
依據教育部「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11條辦理,辦法請參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9775

節錄部分資訊如下。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及資訊奧林匹亞競賽、亞太數學、亞洲物理、歐洲女子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及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符合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者,於其就讀國內大學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期間,依下列規定予以獎勵及補助:
一、每學年度名列該學系該年級前三名者,每一學年發給新臺幣十二萬元之獎學金。
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者,依下列規定補助:
 (一)來回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註冊費,每年以一次為限。
 (二)論文為合著者,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
 (三)學生為重度身心障礙者,補助隨行看護人員一人之來回經濟艙機票。
一、申請表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符合現行升學優待辦法第8條第1項及第9條規定之獲獎有關證明文件影本
※同一年度獲得同一學科或不同學科二種以上獎項者,應擇優以最高獲獎獎額提出申請。

***若有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學生且符合教育部現行升學優待辦法第11條之規定,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17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02
(名)
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2025-09-30 15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1.申請資格: (a)就讀設立於台北市之大專院校, (b)戶籍台北市之大專院校生。
2.獎學金類別及資格
(1)身心障礙青年部份-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
(2)特准青年部份-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家境特殊者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特准者。
3.每名每學期15,000元
申請獎學金者,請上基金會網站,將基本資料填入後,再將下列文件郵寄至基金會審查。(注意:網站填入的資料需與郵寄文件資料相符,否則不予受理。)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1. 申請書一份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3. 學校證明未享公費及助學金、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4. 成績單正本一份 (單一學期,六學分以上)。
5. 身障手冊影印本(正反面)或公立醫院傷殘證明乙份(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特准青年部份
1. 申請書一份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3. 學校證明未享公費及助學金、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4. 成績單正本一份(單一學期,六學分以上)。
5. 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說明文件。

通訊處(收件處):330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183號16樓
電話:(03)3586013
E335
(名)
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5-10-01 1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1.為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低收入戶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之在學學生。
2.上學年度學業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八十分以上申請之。
1.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書:https://reurl.cc/GN48Qx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蓋有學期註冊章)
3.上學年成績單正本
4.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政府機關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限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18
(30名)
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2025-09-30 1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三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書。
(二)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上、下學期)。
(三)在學證明。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五)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六)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持有者為優先獎助對象。

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影本請加註(蓋)與正本相符章,另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請同學備齊資料於期限前到生輔組蓋章(隨到隨辦),並自行郵寄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信封袋上註明毛毅先生 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辦。
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鐘小姐,聯絡電話:089-322002分機1108。
E417
(名)
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大專校院優秀人才獎學金 2025-09-30 100000 8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有身分證)或者外籍人士在台灣學校就讀者(有護照)。
二、就讀國內已立案大專院校資(通)訊及環境永續相關系所之修業年限大學生及博(碩)士,不含休學生、延畢生、學分班及空中大學等。
三、成績計算方式:(以113學年上下學期總成績為準)
學士班:學期學科總平均分數85分以上且系所排名前10%
博(碩)士班:學期學科總平均分數85分以上(或者GPA4以上)
以上皆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甲等或者80分以上。

注意事項
一、申請獎學金相關資料及表格,寄出前請確認是否填寫完整並備齊。資料完整者,優先進行審核;未完整者,本會用電子信箱通知參加者,並於期限內補齊,超過期限資料未提供,視同放棄。
二、該學年若已獲得其他單位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三、申請獎學金所檢附相關文件資料,無論錄取與否一概不退還。
四、若經查證資格及資料非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全額退回獎學金。
五、本獎學金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本基金會保留最後修改的權利。
一、申請表
二、就讀學校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每學期註冊章),無學生證者,請檢附在學證明相關文件。
三、身分證正反面或外國護照(此項皆為影本)
四、113學年上下學期總成績單影本(若成績以等第標示請附對照表)
1.大學一年新生:提供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2.碩士班新生:提供大學歷年學期總成績單影本。
3.博士班新生:提供碩士班歷年學期總成績單影本
五、個人傑出事蹟及未來發展說明,請檢附照片或相關報導資料(附件二)
六、學校推薦函一份(附件三)
七、申請者本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八、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四)
九、申請者切結書(附件五)

可以用線上申請或者紙本報名,請擇一方式送件。
>線上申請
請備妥所有申請相關資料,依照檢附資料順序排列,用PDF檔將資料寄出至【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電子信箱(email:audenedu@auden-foundation.org.tw)收即可。
>紙本報名
請將所有申請資料影印兩份,並依檢附資料順序裝訂,信封上標註【2025耀登炳南大專院校優秀人才獎學金】寄至334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772巷19號【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收

聯絡窗口
聯 絡 人: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 企劃部 李佳俐專員
聯絡電話:03-3631909
E357
(名)
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2025-10-31 no no no 不拘 一、補助對象:
本獎學金以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學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符合資格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補助審查,獎助金額依審查委員會決議採部分補助(百分比%)或全額補助。

二、補助流程:
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補助金額視基金會年度預算,並訂定補助上限。
1.自學計畫可以個人或多人組成自學小組,依學習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案。
2.申請者填寫表單後,於規定時間內,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若為半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限。若為一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限。
3.基金會可視需求邀請申請者本人或推派代表參加審查會議說明,審查結果公布於基金會官網。
4.基金會得視情況辦理成果發表會,邀請獲獎同學參加。計畫成果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分享、舉辦成果發表會或小型論壇等。
1.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
2.相關申請條件及限制,請參考網頁內之申請辦法。
3.獎學金申請文件請寄至本會信箱service@yunwu.org.tw,114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
4.請依基金會通知派員參加審查會議(另訂)。
5.規劃於12月底前於官網及臉書粉專公告通過名單。
6.有任何申請問題,歡迎電話02-2362-1574分機13或寄信至service@yunwu.org.tw,基金會均有專人協助。
D20
(名)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2025-10-08 5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前項學校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3.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4.另請務必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已領有要點所列之14項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要點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1.申請書
2.113-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繳)
3.114-1學期在學證明書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4年8月、9 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
5.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8日(三)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47
(名)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2025-09-19 80 80 70 不拘 114學年度獎學金指定學校及未指定學校申請項目名額共計337名,請留意,因本校無獲配指定名額,故請欲申請同學務必參照基金會官網「 附件2_114學年獎學金項目及名額分配表」中未指定學校之獎學金項目,並擇出符合資格之項目申辦,獲獎名額及金額於分配表中亦有詳細記載,請詳閱。

申請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 113學年度全學年度各項成績應符合下列情形:
1. 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2. 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分以上。
3. 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二) 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且113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獎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請先參閱「 附件7_114學年申請及領取獎學金Q&A」。
(一)申請清單電子檔(請勿隨意變更或修改欄位及格式)。
(二)獎學金申請表:1項獎學金填寫1份。申請感恩基金會獎學金者,請使用該會申請表。
**請先參考基金會官網之「附件2_114學年獎學金項目及名額分配表」挑選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的項目**
(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務必詳細閱讀並簽名名,簽名同意後始能申請。檢附資料黏貼或裝訂於申請表附表。
(四)如不希望於得獎名單內公開全名者,請併附資訊不公開聲明書。
(五)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六)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
(七)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1份。( 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不同,請詳參該基金會114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八)為節能減紙考量,除上揭文件外,請勿檢附與申請條件無涉之文件。

※未指定學校之獎學金項目,學校將依基金會之作業規定,擇取本校申請之前三名進行提報。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1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63
(名)
行天宮助學金 2025-09-22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大專組一般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大專組長期助學金額: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捌仟元整,持續助學。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七)申請書請使用該基金會1140715修訂版 (114學年第1學期),學生務必詳實填寫並簽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年9月22日(一)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本案接受個人申請,若您超過學校收件截止日仍欲申請者,請自行完成申請者資料登錄並於114年9月30日(二)前寄件至機構辦理,謝謝。
D100
(名)
教育部產學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 2025-09-17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本要點所定需要協助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二、依本要點申請補助者,以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之需要協助學生個人,或由該等學生組成之團隊為限。
三、本要點所定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並應具有攝影或錄影音紀錄、邀請函、海報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者。
四、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網址公告內容。
五、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一) 申請書。
(二) 計畫書:包括計畫負責人、緣起、目的、期程、執行方式、執行內容、經費明細、預期效益等。
(三) 經費概算表。
(四)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六) 第四點所定證明文件或資料,即專長證明。
(七)切結書。
(八)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身分證明文件、特殊專長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指定出國比賽之公文影本、當選國手證明。

以上資料請繳交一式2份正本,並依順序排列。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之特殊專長專區,或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

**欲申請者,請在114年9月17日前備妥資料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144
(6名)
大瓏企業清寒獎學金 2025-10-03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本年度(114年)獎學金獎助對象為中原大學本國籍之碩士班及學士班清寒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生),其有就學困難之事實,或家庭發生變故亟需援助者,均可提出申請。並以未申請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一、學、碩士生以前一學年之成績為審查標準(大一、碩一生以前一學歷之總成績為標準) 。
二、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或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2.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
3. (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1.申請表乙份。
2.在校期間成績單影本乙份。(需附學業成績百分比或排名)
3.學生證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請印在同一頁)
4.自傳(至少 500 字,內文需詳述申請動機、家庭狀況)
5.清寒相關證明文件(至少擇一繳交):
-5.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提供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2(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請提供當地里長或政府機關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3(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者,請檢附失業、失蹤或疾病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者,請檢附社福單位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收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48
(200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 2025-10-12 12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凡 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0名。
一、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4日(日)起至114年10月12日(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請先進入基金會提供之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再將以下二~五紙本資料寄至基金會。
二、2025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三、114/7/15至114/10/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 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四、114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4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五、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加分文件
一、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內)。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X組 獎學金申請
(A為國中組、B為高中職組、C為大專組)
收件地址: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洽詢電話:(02)2312-3838
E51
(50名)
林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 2025-09-22 150000 85 no no 大學部
一般類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學院)大學部在學二年級(含)以上學生(本獎學金為大學日間部獎學金,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研究生、已畢業者不得申請)。
2.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者。
3.全國共50名。
※請於114年9月1日上午9點起上網申請。

【**特別注意事項**】
1.因本獎學金申請需蓋印學校關防(大印)需2-3天行政流程時間,請同學務必於114年9月22日 17:00 前將「保薦書紙本」(要貼好照片、簽好名、蓋好個人印章喔!)送至生輔組彙整集體用印,不得個別送印,逾期將不予受理用印。
2.生輔組預計9/25-9/26開放各申請同學領回保薦書。(9/29為國定休假日)
3.請同學領回保薦書後,於基金會指定期限9/30前(郵戳為憑)自行以掛號郵件寄出。
※系統將於114年9月1日上午9點起開放,請自行上網申請。本獎學金申請系統是由基金會設立,故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直接向基金會詢問。

1.檢核表及保薦書
**於線上系統完成申請後就會產出,請自行列印出來,將保薦書於9/22下午5點前送生輔組請印**
2.前學年成績單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114-1學期註冊戳章)
4.申請人個人身分證影本

【**特別注意事項**】
1.因本獎學金申請需蓋印學校關防(大印)需2-3天行政流程時間,請同學務必於114年9月22日 17:00 前將「保薦書紙本」(要貼好照片、簽好名、蓋好個人印章喔!)送至生輔組彙整集體用印,不得個別送印,逾期將不予受理用印。
2.生輔組預計9/25-9/26開放各申請同學領回保薦書。(9/29為國定休假日)
3.請同學領回保薦書後,將檢核表+保薦書(共2頁)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基金會指定期限9/30前(郵戳為憑)自行以掛號郵件寄出。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六號十二樓。
 收件人:學田獎學金 收
G03
(2名)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助學金 2025-10-03 10000 60 75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1.凡經海外保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案,在中華民國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 具僑生身份者。
2.獎學金:前學年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75分以上者。
3.助學金:家境清寒者或經濟來源中斷者,且前學年學業成績及格,操行75分以上。
4.本學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限大二至大四擇一(獎學金or助學金)申請。

*獎學金每名2萬元、助學金每名1萬元,本校可推薦各1名。
**申請僑生請注意:協會訂於114年11月23日(日)於台北市大直典華舉辦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取消獎助資格。
1.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簽署推薦意見)
2.前學年成績單(含操行分數)
3.僑生:護照影本及僑居證件影本各一份;港澳生:港澳護照影本及港澳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件影本各一份。
4.學生證影本
5.如申請助學金者,請提供清寒證明書乙份。
6.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濟助證明(由生輔組確認後開立)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4年10月3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4
(30名)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5-09-22 8000 80 no 70 大學部
清寒類
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空中大專院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所定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本辦法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獎學金優先依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之順序發給,相同身分者,以申請人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高者優先發給;名額仍有餘者,再依成績排序擇優發給。以成績高低決定獎學金發給順序時,成績相同者,超出名額部分增額錄取。
1.獎學金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4.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
5.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依格式出具導師證明書。

項目4及5請二擇一繳交即可。
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4年9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34
(55名)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10-07 3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適用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成績符合申請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成績之標準為: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五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1.申請書。
2.足資證明遷入臺中市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否則視為送件不全,不予受理)
3.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導師證明書(三選一)
4.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成績單影本。(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06
(10名)
財團法人基督教得勝靈糧堂助學金及生活補助金 2025-09-19 10000 no no no 不拘 具有在學學籍且居住於桃園市各區未滿30歲之大學生和研究生(現居住於桃園市,戶籍地或老家在外縣市者仍可申請),需要資助者皆可提出申請。此申請無宗教信仰背景之限制。其中,有中低收入戶、家遭變故、家境清寒之學生有通過核准的更高權限(這只在申請人總數超過10位名額上限時,才會從家庭經濟因素上作排序取捨的參考)。

每學期提供助學金與生活補助金,補助項目分為:
1.每學期助學金補助:每人 NT$10,000元,獲得助學金者每人每學期有義務全程出席得勝靈糧堂週六下午或晚上崇拜與小組、或全程出席週日上午崇拜與小組共3次,每次約3小時。
2.每月生活補助金:NT3,000元,獲得的補助條件是:每個月至少出席三次得勝靈糧堂週六下午或晚上的崇拜與小組(時間約3小時),或週日早晨崇拜與小組(約4小時),達標者即可在下個月20日左右領取其生活補助金3,000元,只要每月達標者就可以持續在下個月下旬領取。
3.生活急難救助金(單次或多次):針對家庭突遭變故,以致家庭的主要經濟收入者無法工作,收入中斷或劇減者,可隨時提出申請,每人/每戶救助金額度N$3,000-30,000,依實際訪祝狀況而定。
1.申請書:https://reurl.cc/LnlD8K
2.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
4.中低收入戶證明、鄰里長證明(如無則免)
5.其他(如無則免)

申請方式、審核原則與領取方式均詳載於設置要點,欲申請學生請自行下載申請表,填妥提出申請時,文件須經系所主管蓋章確認您學籍身份(需蓋系所單位章和系所主管章)。

本學期的助學金、每月生活補助金、臨時生活急難救助金的申請案,均請於114.9.19(五)下午17:00前郵寄寄達或送至財團法人基督教得勝靈糧堂。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興農路110巷6號3樓
聯絡人:呂先生 03-4613461
E67
(3名)
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2025-09-17 4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一)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
(三) 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及大學部在學學生。
(四)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五)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六) 本校至多3名。
1.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2.自傳(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影像及影音部份可委託學校承辦人轉寄電子郵件)。
3.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推薦表請務必記得蓋上系所章再繳至生輔組)。
4.上(113)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5.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請務必親自簽名)。
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7.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8.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1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6
(355名)
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13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大一新生請於第二學期申請,不可用高中成績申辦。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標準如下:
一、研究所:每學期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每學期三百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1、申請書。
2、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0
(35名)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09-22 5000 80 80 65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
二、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本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分配如下:大學校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三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應依下列規定排序,再以學業總成績高低順序發給:
一、 低收入戶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之學生。
一、 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
二、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 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四、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六、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4年9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83
(1名)
法治推廣服務獎學金 2025-10-07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限本校財法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須持有國民身分證。
2.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每學期亦須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
4.新生皆不得用前一學歷成績申請。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4.其他資料(如比賽獎狀、實習證明...等,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C08
(50名)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20 8000 75 70 60 大學部
研究所
1.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申請該基金會獎助學金各級學位期限為:博士班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2.
獎學金:11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獎學金。
助學金:家境清寒者,11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助學金。
3.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經基金會審查通過之學生,依學校、科系及學業成績高低綜合評比,以捐贈者名義,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八千元及獎狀乙紙。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者乙名,以國內碩、博士研究生績優者為優先。其他研究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大專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八千元。國內粵籍本地生總名額為三十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為二十名。
1.申請書一份(以基金會印發格式)。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申請歷年成績單)。
5.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本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証、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若僑生領有海外當地粵籍社團出具之證明亦可。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請村里辦公處所查明出具之)或低收入戶證明書。
7.申請人在台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印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申請書繳交學校前,請仔細核對所需附繳證明文件,若有缺件自行負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8
(5名)
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2025-10-02 40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本國籍大學部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
2.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 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3.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本校可推薦5名,由該基金會決定是否得獎。
5.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
1.申請書(請親筆填寫並貼照片和簽名,導師簽名欄位亦請務必自行找導師完成簽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正本證明或學校證明書(學校證明書請使用規定格式:https://reurl.cc/gYRxYX,並自行找師長填寫推薦,鎮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4.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5.113-2學期成績單正本(需有教務處用印;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下學期成績。)。
6.114-1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7.113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志願服務證明、學術技能檢定證明...等。如無則免繳。

***欲申請者,請備妥前述紙本文件,於114年10月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F36A
(名)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025-09-3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1.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者(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及大專院校延畢學生)。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須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3.申請人及其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未繳回學校、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予補助)。
5.申請人子女就讀「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萬元者,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 萬元款項退回學校,始能請領本局補助,如未退回,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補助資格。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之定義及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網站。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辦法」辦理。
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申請書(內含切結書)。
(二)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
(三)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四)在學子女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費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之影本。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六)戶口名簿影本1份。【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離婚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另檢附居留證影本】。

*紙本申請:申請人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申請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若申請人失業日期為114年9月25至9月30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申請期限﹐先行寄送申請書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並於114年10月8日前完成補件。
*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下載申請書,並至台北服務通平臺提出線上申請。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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