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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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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截止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學業成績 |
操行成績 |
體育成績 |
申請身份 |
申請資格 |
應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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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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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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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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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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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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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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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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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6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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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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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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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不拘 |
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五)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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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料:
審查採書面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面談與實地查核。
(一)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二)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寄送方式及地址: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四、其他請詳「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email基金會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MAIL:Joelle.hsu@cdibh.com
電話:02-2763-8800 分機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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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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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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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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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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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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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6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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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清寒資優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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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
5000 |
75 |
80 |
no |
不拘 |
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項次,或經協會評估值得培育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設籍本國之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年(含)以上,家境確係清寒且有意願繼續升學或進深修習者。(不含軍警校、選修課程及學分班、選修課程、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2.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能出示相關證明者(國小之申請者得免附)。此外,若申請前一年曾在本會擔任志工且表現優良者,將予以特別加分。
3.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協會將依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4.經協會專案評估確符培育者。
5.
【學業表現優異學生】
大學、碩士、博士申請標準:在學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者;碩士修業年限平均以2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一年;博士修業年限平均以4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二年。
【特殊才能表現優秀學生】
運動特殊才能之優秀學生,前一學年課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若未達70分,申請須經校方、指導教練或相關專業人士特別推薦),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申請專長項目訓練且最佳個人競賽成績符合辦法規定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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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1~10為申請之共同檢附文件;申請資料格式請參考辦法。
1.申請表
2.家境自評表
3.自傳
4.個人生活照
5.新學期「註冊繳費收據」或在學證明
6.匯款資訊
7.戶籍資料
8.家境證明
9.成績證明
10.社會公益服務之佐證資料
11.其他文件
資料繳交時間為:當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止(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件資訊請參閱申請書(附件一)第2頁。
審核結果通知:於當年11月10日,以郵寄、電話簡訊或E-mail通知獲獎助學生;獲獎助學生之「獎助餐會」相關日期及資訊將另行通知。(未獲獎助者,不另行通知)
若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協會詢問:02-2290-224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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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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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扶輪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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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135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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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刻取消其資格。
注意:學校無可推薦名額,欲申請者請自行聯繫各地區扶輪社
(1)申請書1份※線上填寫後印出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查知各扶輪地區,請見官網的【扶輪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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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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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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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0 |
2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設籍苗栗縣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照者,核發證照獎勵金,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獎勵標準及申請次數限制: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8仟元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仟元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從優獎勵並不得重複申請乙級證照獎勵金。
※每人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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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人於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技術士證照(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於申請期限內得提出申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苗栗縣政府收發室(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檢附下列文件向苗栗縣政府申獎勵:
1. 申請書(附件1)
2. 領據(附件2)
3.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附件3);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及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5. 非本人帳戶切結書(申請人郵局未開戶或無法使用,請填具非本人帳戶切結書)(附件4)
6. 信封封面(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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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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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忠義民廟大院校客家信仰文化研究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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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20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一)台灣各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研究生。
(二)論文主題為研究義民爺信仰及客家傳統文化。
二、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分2期核發,個案研究最多2年,該財團法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核發一半獎學金,期中報告經財團法人審查通過後發給另一半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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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文件:
(一)指導教授之推薦書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論文計畫書。
(二)研究生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電子檔傳至該財團法人電子信箱(ym.mm@msa.hinet.net)
(二)申請文件紙本寄至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303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三段360號)
聯絡資訊:03-550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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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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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創意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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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
15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創意獎學金7-15名(隊),每名(隊)新臺幣15萬元及獎狀乙紙,對象為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
A.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 70 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以供評核。
B. 結合科技創新與研發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作品實體或雛形。
C. 申請者逕自報名,無須經系所推薦,開放申請學校名單詳官網附件。
申請日期:2026.07.01~2026.09.10 (書面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流程及規定:請參閱官網附件檔案之申請須知、申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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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至中技社網站公告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申請文件。
備註:特定文件 (以 *標註 )須檢送完成簽章/用印之紙本正本。
*創意獎學金
A.基本資料
a.申請表*
b.自傳/團隊介紹
c.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d.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e.(指導)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正本(至少一封)*
f.申請聲明書正本*
B.創意作品說明書
C.創意作品介紹影片(MOV、MP4 格式,長度 2 分鐘、大小 500MB 為限)
D.績優事蹟
a.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b.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c.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d.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E.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F.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
請期間: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止。(紙本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證,逾期不受理)
送件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97 號 8 樓(財團法人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聯絡人:向組長
聯絡電話:(02)2704-9805 分機 62
E-mail:scholarship@email.ctc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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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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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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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1 |
3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一、申請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非上開系所學生,其提案含有資訊科技及應用元素者亦為適用對象。
二、獎助名額 ︰
(一)115年提供獎學金名額20-3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5、潛力獎(新臺幣3,000元),計10-20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一)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二)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三)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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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件時間:
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網填報(網址: https://www.csroc.org.tw\itssApply.jsp)申請資料,並上傳提案書之PDF檔與DOCX檔(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教師簽名資料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二、申請者及獲獎者配合事項:
(一)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5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
(二)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
(三)潛力獎獲獎者無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115年「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審查規則相關文件請至網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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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2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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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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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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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之貧困家庭、獨居(偶居)老人之貧戶...等對象,經濟頓失依靠,需及時資助之經濟弱勢個案或家庭等。
2.發生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急需關懷者為對象,例:罹患傷(疾)病必須治療或療養,致無法工作者或醫療費需要資助等。
註:每戶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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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基本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急難救助申請書正本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清寒證明正本
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正本
5.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正本(附清寒證明者須檢附)
*申請醫療救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公私立醫院之住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2.醫療費用收據或健保欠費證明
*申請喪葬補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死亡證明書正本
2.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
*申請天然災害救助者(限事實發生三個月內):
1.災害相關證明文件(如風災、水災等)正本
2.災損照片
3.修繕估價單或收據
*其他:
1.重大傷病證明
2.身心障礙證明
3.在學證明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規定期限內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洽詢窗口:(06)253-6789轉分機6584 黃社工
急難狀況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文件不齊全者,將待補件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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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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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暉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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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2.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4.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30,000元整,名額至多50名。
評審方式:依據辦法第四項申請表件完整且符合資格者通過初審,再經由基金會教育委員會進行複審,再進行家庭訪視,俟基金會決審確定後,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發方式:配合基金會大型公益活動時公開頒發,請受獎者親自領取並務必全程參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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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
2.本人半身照片二吋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或 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當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7.市政府核發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第6及7點若影本需核發單位核章
※ 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申請地點: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親送或郵寄皆可)
會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
電話02-8660-0766
網站http://www.fabulousgrou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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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8
(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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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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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12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15-1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09月03日起至同年09月21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本校學生限申請平安獎學金**
1.38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2.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3.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 一萬二仟元。
4.大專組-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詳細相關訊息暨Q&A及申請表格(更新版) 請於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中「獎助學金辦法」專區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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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獎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附件1-1)
2.自傳,正本一份(附件1-2)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正本一份(附件1-3)
4.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或蓋證明戳章,正本各一份 (無記過、嘉獎也須附上證明文件)
(高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國三、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5.家庭類別之證明文件
6.皆須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正本一份。
【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
資料名稱: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所得資料檢附錯誤,視同資料不符不予審查。
7.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附件2)
9.身分證、學生證、有效台幣金融(郵局)機構存褶,影本一份(附件3)
請備妥資料後自行提出申請。
郵遞區號:408007
收件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325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收
【申請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電話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20:00時 ( 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
TEL : 04-238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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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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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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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1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設籍高雄及台南之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遭逢變故等經濟弱勢家庭且目前就讀(或即將就讀)高中以上之青年學子。
2.大學平均75分以上者;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該計畫助學生者。
*參加計畫享有之權利
(一)每學期助學金之申請。
(二)生涯規劃之教育投資費用(如專業證照考照學費或其他學習費用等)之申請。
(三)提供學習設備補助、圓夢計畫輔導及各類型之心靈成長與理財、相關親子活動、發展學習課程等資訊。
(四)媒合長期認養之單位投入關懷與專案社工介入協助。
(五)其他協助性措施與資源優先提供等。
*參加計畫應盡之義務
(一)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的精神,積極響應志願服務工作,每年回饋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
(二)每年應參加新生代系列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三)應出席每學期助學金頒發活動。
(四)若回饋與課程時數未達規定,將取消助學金請領資格,除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告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得經該會理監事會決議修正補充之。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請依補助單位官網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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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方式: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單,申請書暨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送交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41號4樓),收到申請文件後由專案人員去電並約當面訪視的時間。
二、補助金額:每學期10,000元。
三、申請時間:學生在學期間即可隨時提出申請,預計服務至完成學業(本計畫為長期性助學計畫,能配合應盡權利義務之學生再申請)。
四、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三)最近一次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等)。
五、其他重要事項
(一)參加該計畫須配合各項輔導措施及參與各項活動,期間如不配合接受輔導或未落實該計畫設計核心理念而嚴重影響工作持續性,除將幅度刪減享有之福利服務外,並由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慈善總會函請通知改善,如持續未有改善,經該計畫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函文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二)參與該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聯絡資訊
07-7423617 廖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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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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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蓮社大專學生佛學慈孝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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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10000 |
82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自115年08月20日至115年09月20日止,自行掛號郵寄應繳紙本(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交件。
凡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含佛學院高級部、佛學研究所、大學須二年級以上、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且:
1.114學年學業成績平均 82分以上,操行平均80分以上。
2.不含選修生、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
3.讀書心得與佛學論文寫作:
>大學部:從〈賢度法師華嚴著作集〉中選取材料協作2000字以上的華嚴讀書心得一篇,也可以比照研究所繳交6000字以上華嚴相關之佛學論文一篇。
>研究所:撰寫字數6000字以上佛學論文。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
進入 華嚴蓮社官網 >「慈孝獎學金」項下填寫報名表。
電子檔請寄至:scholarship@huayen.org.tw,標註:學校、姓名、學位別(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
【獎學金金額】
1.大學部每名新台幣10000元整
2.碩士班每名新台幣15000元整
3.博士班每名新台幣2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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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繳紙本
1.列印線上報名表申請結果頁面
2.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115-1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4.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與操性成績單
二、應繳電子檔(檢附word及PDF檔)
傳送至scholarship@huayen.org.tw(請註明檔名,總共有4個檔案)
1.大學部:六百字以上自傳、二千字以上讀書心得或六千字以上佛學論文。
2.研究所:六百字以上自傳、六千字以上佛學論文。
*自傳請獨立為一個檔案、佛學心得或佛學論文單獨為一個檔案。
自115年08月20日至115年09月20日止,自行掛號郵寄應繳紙本(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自行掛號郵寄:
收件地址:100023 台北巿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4號
收件人:華嚴蓮社大專學生佛學慈孝獎學金會 收
洽詢電話:02-2321-3319、2341-4760
※餘相關資訊,請詳閱官網資訊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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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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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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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4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含碩博士班)學生及 2025 年以後(含)取得學位之博士、碩士均可申請。
申請組別:
(1)大學生組:自行撰寫小論文,主題須與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相關,題目自訂,採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撰稿格式為準,內文涉及引用事項務必加註釋標明出處,論述架構及論證內容為評審重點,篇幅不含註釋不得低於 2,000 字。
(2A)研究生組(學術論文):博士班及碩士班學生撰寫與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相關主題之學術論文。(不接受已刊登或確定刊登之論文。)
(2B)研究生組(博士論文計畫):博士學位論文計畫研究與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相關主題,繳交已通過審核之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如有相關論文亦請一併繳交),並經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
(3) 研究所畢業生組:研究主題與雷震、《自由中國》或臺灣自由、人權、民主發展有關之博、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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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生組:申請表一式2份、學術論文或讀書報告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電子檔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休學者請附休學證明)。
(2A)研究生組(學術論文):申請表一式2份、學術論文紙本一式2份及 電子檔1份(電子檔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休學者請附休學證明)。
(2B)研究生組(博士論文計畫):申請表一式2份、通過審核之博士論文 計畫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函1份。
(3) 研究所畢業生組:申請表一式2份、學位論文紙本一式2份及電子檔1份(請寄至ccydunno@gmail.com)、畢業證書影本2份。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止(紙本資料郵戳為憑)。;申請繳交紙本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寄至「116971 文山指南郵局第 97 號信箱 財團法人自由思想學術基金會收」,並註明「申請雷震公益信託獎學金」及「申請組別」。
聯絡方式:
Tel:02-29393091 #88050 陳小姐(周一至周五 09:30─17:00)
E-mail:ccydunno@gmail.com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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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3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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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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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
4000 |
60 |
no |
no |
不拘 |
獎助類型請參閱官網資訊,每年度只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臺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5年9月各級日間部、進修部(含夜間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5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籍資格:
1.大專:包括大學,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2.碩士班:碩一至碩二,不含碩士在職專班。
3.博士班:博一至博二,不含博士在職專班。
以上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三)學業總平均係指114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四)申請人請依據領獎區域,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提出申請後一週內,電洽或加入受理區域LineID詢問是否有收到資料,並與社工約時間訪談。
(五)獎學金得獎名單會於115年10月16日前公布,請到該基金會官網查詢或等待通知。得獎者需於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
(六)申請人獲獎後,需於116年8月底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116年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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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1日止,由該基金會網站申請或以紙本郵寄(郵戳為憑)。
(一)申請書。
(二)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三)國高中獎助學金申請另檢附學校全學年(上、下兩學期)出勤紀錄。
(四)自傳或作文乙篇:
1.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三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和基金會的故事。
(2)顱顏外觀帶給我生命的改變。
(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獲。
(五)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及此次申請國中組不需檢附。
(六)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七)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八)學業平均成績採用百分制(GPA)者,為符合各校評分準則之換算,需檢附該校之百分數平均成績對照表,以利後續審核成績標準比對使用。(未使用百分制者可免繳)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聯絡資訊(04) 2381740 轉11 社工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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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A
(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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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獎學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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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
50000 |
70 |
75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2026年8月4日(二)起至2026年9月28日(一)23:59止。
*敬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紙本及e-mail一律不受理)
*請盡量避免最後一日上傳文件,如因網路塞車導致送件失敗,後果請自負。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三)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四)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庭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民國115年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民國115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獎助名額:500名(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錄取或增額錄取之權利)
獎助金額:一學期總金額為新台幣兩萬五仟元,一學年(單學期x2)總金額為新台幣五萬元,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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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115年8月4日至115年9月28日(一)23:59前。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依照申請相關文件項目並依序完成填寫下列文件:
1、基本資料
2、自傳
3、家庭成員列表
4、家中經濟狀況(非必填)
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6、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大學生免填)
7、114 學年度全學年 (含上下學期) 成績單正本
8、115 學年度在學證明或註冊繳費證明
9、身分證正、反面正本
10、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相關欄位者提供)
11、民國 115 年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12、民國 115 年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
13、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4、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11.12 擇一繳交)
申請須知:
(一)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6 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6 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二)為響應環保,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基金會,收到亦不受理。
(三) 請至線上報名表單填寫申請資訊,以利基金會進行複查。
客服專線:0800-860-880
官方 LINE@:@fef52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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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8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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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隆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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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
10000 |
78 |
80 |
75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1.限本校機械系大學部、碩士班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前學年學業78分以上、操行80分、體育75分以上未受過處分者,但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4.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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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大一學生依高中三年級之全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為申請依據;碩一則為大四之全學年度成績單為申請依據。)
3.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書。
4.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單。
***欲申請者,請於115-1學期開學後,備妥上述文件,於115年9月17日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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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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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
|
2026-09-15 |
12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依據教育部「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11條辦理,辦法請參閱: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9775
節錄部分資訊如下。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及資訊奧林匹亞競賽、亞太數學、亞洲物理、歐洲女子數學奧林匹亞競賽及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符合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者,於其就讀國內大學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期間,依下列規定予以獎勵及補助:
一、每學年度名列該學系該年級前三名者,每一學年發給新臺幣十二萬元之獎學金。
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者,依下列規定補助:
(一)來回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註冊費,每年以一次為限。
(二)論文為合著者,每一論文,以補助一人為限。
(三)學生為重度身心障礙者,補助隨行看護人員一人之來回經濟艙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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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在校獎學金申請表
二、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符合現行升學優待辦法第8條第1項及第9條規定之獲獎有關證明文件影本
※同一年度獲得同一學科或不同學科二種以上獎項者,應擇優以最高獲獎獎額提出申請。
***若有數理相關學系學士學位學生且符合教育部現行升學優待辦法第11條之規定,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5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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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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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心臟病童獎勵學金
|
2026-09-30 |
5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1.曾經在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治療,並符合疾病嚴重度分級(詳見2026最新版本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的先天性心臟病童,都可以提出申請。
2.基金會合約醫院:http://www.ccft.org.tw/OnePage.aspx?tid=148
3.於2026/9/1開放送件,至2026/9/30截止,逾期恕無法受理。敬請提早準備資料,避免錯過申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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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臟病童獎勵學金申請表(請使用2026年最新版本)
2.疾病診斷表(請下載獎勵學金專用疾病診斷表,請主治醫師協助填寫並依嚴重度分級。注意院制式診斷證明書無法作為分級依據,請勿檢附)
3.學校正式成績單正本(請至學校申請包含上下學期的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健保IC卡影本
5.作文一篇
大學、研究所:【我的健康生活日記】
於2026/9/1~2026/9/30開放送件期間備齊所需之文件,以掛號信件郵寄至(100)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4樓之4 中華民國心臟病兒童基金會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基金會將依據所附的疾病診斷表與成績單計分(作文不列入評分,將擇優刊載於基金會會刊以資鼓勵),評分標準詳見申請表說明。
申請結果預計於12月底於官網、粉專及官方Line公告,得獎者另發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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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8
(99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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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
2026-11-30 |
10000 |
60 |
60 |
no |
不拘 |
民國 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依申請人身分與表現設有以下獎項:
1.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並持續就讀大專院校以上者,經審核符合本辦法各項資格條件,即具備「希望獎」獲獎資格。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000元整。
2.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經評選展現卓越者,本會得另行頒授「銘日獎」。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0元整。
3.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目前就讀碩博士班之校友,特設立「永耀獎」以資表揚與支持。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新臺幣100,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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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民國 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1.申請人基本資料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
4.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如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在學學生:請提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有效。
5.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上傳,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6.學習歷程分享(依申請身分二擇一填寫,詳見官網資訊)
7.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基金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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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2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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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田基金會癌友家庭子女-育秧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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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20000 |
70 |
7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家庭狀況: 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癌症,至今仍持續接受治療(含手術、化療、放療、標靶、免疫或安寧療護等),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難。
2.就學條件: 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正式學制且具學籍之學生。
*不含:年滿25歲(含)以上、研究所以上、延修生、軍警校生、推廣教育、進修學院、在職專班、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
3.成績標準: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科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且「操行 70 分以上」。
4.經濟條件: 因成員罹癌致生活陷入困境,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將優先考量近貧家庭):
(1)經政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實際生活困難之近貧或邊緣脆弱家庭。
(3)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
*獎助名額與金額
大專院校組(含五專 4-5 年級): 10 名,每人新台幣 2 萬元。
基金會保留視申請情況調整錄取名額或增額發放之權利。
申請期間: 115 年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20 日止(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結果公告: 115 年 10 月 31 日(五)於基金會官網公告,請自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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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115 年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20 日止(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請依序準備以下資料,並確認內容齊全(本獎助學金不接受補件,資料不全者直接排除資格):
1.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請至官網下載)。
2.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恕不接受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必須含記事,未含記事不予審核)。
4.同住人口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影本(若附 115 年度低收/中低收證明者免附)。
5.114-2 學年度成績單(高中職升大專院校新生附前學歷畢業成績單)。
6.115-1 學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當學期註冊章)。
7.自傳。
8.學校師長、社工或個管師推薦函。
9.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 1 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 2 張。
10.申請學生本人之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郵局或華南銀行佳,需清晰顯示銀行全名/分行別/帳號/戶名)。
重要備註:村里長撰寫之清寒證明,本會將不予受理。
填寫齊全並掛號郵寄至:
收件地址: 33376 桃園市龜山區文東五街 37 巷 37 號 2 樓
收件單位: 育田基金會 收
信封備註: 請務必註明 「申請獎學金」
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育田基金會: 03-328-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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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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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光山人文獎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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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2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收件自 11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肄業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職專班、進修部、 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無違規記過紀錄,依規定提出一篇文章者。
2.清寒學生需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得降低五分。
3.大學組每名壹萬元,研究所組每名壹萬貳仟元。名額依文章成績及有關資料決定。
4.文章題目:各組別區分以 114 學年度學籍為準。
(1)大學組:聖開老和尚著作(A)羅雲忍辱經白話故事、(B)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白話解,二書任擇一,書寫二千五百字以上讀後心得一篇。閱讀書籍請至慈光山資訊網下載。
( 2) 研究所組:八千字以上專題論文,題目:當今社會為何需要人乘佛教。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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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自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1.申請表一份。
2.完成11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手續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
3.114學年度上、下二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正本各一份。
4.閱讀心得或指定論文之文章列印二份。
5.申請清寒類者,請附戶籍謄本和低收入戶證明。
申請文件請寄「555007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8號,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信封請註明「申請大專獎學金」,聯絡電話:049-2896352、2896025。
不論錄取與否,所有申請文件均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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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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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向教育基金會-優秀在學獎學金、青年逐夢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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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6000 |
80 |
85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般類 |
【優秀在學生獎學金】
(一) 設籍彰化縣永靖鄉。
(二) 申請自強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三) 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包含四技及二技),不包含二專、五專、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四) 成績及獎助標準:
1. 一般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六千元整。
2. 自強生:前一學年之大學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操行(德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辦法】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大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繫窗口,個人申請與團隊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經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 15 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 5 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 10 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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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在學生獎學金】
(1)優秀在學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自強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擇一提供)
(5)前一學年大學學業成績單
*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親送或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
*申請時間:於115年9月18日前郵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青少年向學逐夢計畫】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一式4份,紙本寄至407407台中市西屯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1,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寄至活動信箱love@weshare.org.tw
3.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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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3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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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培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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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00000 |
80 |
80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1. 校系別:提出申請時就讀中原大學之理工科相關科系碩/博士班。
2. 身分別:日間部碩士班/博士班一般生(不包含任何在職形式進修者)
3. 成績:
(1)歷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等級制:A(含)以上。
(2)歷年操行平均成績為等級制:A(含)以上且自入學後至申請日前均未受過處分者。
4.未受領其他有約定提供服務等附隨義務之獎助學金者。
獎學金分為獎助學金及到職獎金兩種。
獎學金碩士每期10萬(最多4期)、碩士生(產業合作)每期15萬(最多4期)、博士生每期20萬(最多6期)。
到職獎金為旺矽獎助生畢業後至公司報到任職者,公司加發到職獎金,金額如下:碩士每次10萬(最多2次)、碩士生(產業合作)每次15萬(最多2次)、博士生每次20萬(最多2次)。
領取規定及方式請詳閱「旺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提供之辦法規章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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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請將下列資料按順序由上而下排列整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
1. 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表
2. 身分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浮貼於附表一上)
3.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4. 歷年在學成績單(成績上面必須由校方註明班上總人數排名)
(碩一新生請提供大學成績單)(博一新生請提供碩士成績單)
5. 碩一/博一新生必須檢附研究所錄取證明
6. 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碩一新生請檢附大學就讀校系之專任老師推薦函)
7. 自傳、研究計畫或學習生涯規劃
8. 專題研究、參賽獲獎紀錄證明及其他各類優秀佐證影本(個人證照、期刊
論文發表..)
申請時間內(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方式將應繳資料寄至「旺矽科技人力資源部」地址:302 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 155 號。
如報名過程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旺矽科技獎助學金作業小組。
聯絡窗口:人力資源部
聯絡電話:03-5551771 分機8830 黃小姐 電子郵箱:Joan.Huang@mpi.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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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7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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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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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5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3.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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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為115年8月3日至9月30日截止,逾期不受理。請自行於開放申請期間郵寄申辦。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陳亞廷
電話:(02)23616663轉8903
電子郵件:cookie600782@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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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4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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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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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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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該基金會培育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1.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2.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其他事項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申請電子表單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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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大學部: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碩士、博士生:
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證明、財稅證明等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申請學生送審資料經查若有不實將取消其資格,且限制往後不得再提出申請;若已培育者,需如數繳回已培育之獎助學金。
請依基金會規定繳交電子檔及紙本申請(缺一不可)。
電子檔須至官網下載並填寫完成後,寄至基金會電子信箱【scholarship@ht.org.tw】
完成申請書後,連同所有相關附繳書面資料,以長尾夾依序固定,於收件期限9/30前寄送至基金會,逾期或資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請掛號寄至:104002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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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B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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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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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5000 |
75 |
no |
60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設籍台南市六個月以上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下在籍學生及應屆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二)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
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補助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學業成績:
1.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以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
2.以上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二)傑出表現:
1.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下列個人或團體獎項:
(1)縣(市)級:前三名。
(2)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優等以上。
2. 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同學期符合前二款所定數種條件者,僅得擇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學金者,同一事實以申請一次為限。
*大專院校每學期五十名,每人新臺幣五千元。優先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為核發對象。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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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正本
2.前學年度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影本
3.六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並記事欄不得省略
4.匯款領據及帳戶影本(請填具領據學生本人或指定帳戶)
依需求檢附(無則免)
5.學生證正反面、在學證明書或畢業證書影本(以傑出表現申請者)
6.經濟狀況身分: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星期五)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以上如有疑義請電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或臺南市政府承辦專線 06-2991111 轉分機8952 或專線 06-29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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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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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世代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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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
2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公費生。
(三)學業成績: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4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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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1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1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1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4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1份。
(七)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1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1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若有疑問,請依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電洽各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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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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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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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6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申辦方式: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 https://misc2.ilc.edu.tw/prise (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其它說明:開放予符合資格者自由登錄(惟請據實登錄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止即關閉登入系統。
*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申請時間至9月1日至9月20日下午五點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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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下列附件(1) (2) (3) (4)於網路申請時,請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郵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申請時間至9月1日至9月20日下午五點止。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教育處學管科陳婕楀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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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03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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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久大學聯盟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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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
10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 中華民國國籍學生,在私立大學(優久大學聯盟所屬學校)就讀,申請期間為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
2. 在人文藝術、法商管理、數理工科、醫療生物、農業生態、社會服務等學業專長。
3. 品德良好,學業優良,奮發向學,有心畢業後貢獻專長,服務社會人群的青年。(上學年度學業成績 75 分以上、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4. 因經濟需要,並有辦理教育部就學貸款、就學優待減免、弱勢助學金、弱勢生活助學金、弱勢校外租屋補貼,或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的學生。
希望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
1.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十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 獎學金名額:13名。
申請注意事項:
1.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委員會將於2026年10月25日前線上面談,並在同年10月27日在恩友愛心協會網站以及優久大學聯盟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2.獎助學金頒獎日於2026年11月14日(六)輔仁大學國璽樓一樓國際會議廳辦理。(以恩友愛心協會通知確定日期為準,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但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則不在此限)。
3.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以十個月發放,每月一萬元,一學年共十萬元(2026年11月至2027年8月)。應屆畢業生,不因畢業影響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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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請自行先找班導師完成評語)
2. 學生證影本及上學年成績單。
3. 800 個字的自述(個人家境成長求學經過,曾經參與公益活動心得,及個人未來生涯規劃)。
4. 二封推薦函(師長、公益機構負責人皆可)。
5. 擔任社團幹部、社會服務、公益志工等,具體事蹟證明文件(以 4 件為限)。
6. 本學期領取教育部就學貸款、生活助學金、減免、租屋補貼等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29日(二)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恩友青年希望獎助學金諮詢電話:
優久聯盟統籌中心江欣茹專員
電話:02-2343-2232#21 電子郵件:u9league@gmail.com
網站:https://u9.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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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02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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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久大學聯盟國際崇她台北二社路宋友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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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
30000 |
no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
(一)基本要求: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限就讀優久大學聯盟各校日間部女性大學生。
3. 就讀大學第二年級至第五年級。
4. 已獲頒本獎學金二次者,不得再申請。
(二)以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家庭狀況佔比15%)。
(三)品德良好、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足為同儕表率者。
1. 自傳及申請資料條理分明、詳實完整(佔比20%)。
2. 擔任社團幹部或公益服務活動有具體事蹟;或參加校內外比賽、活動或團體競賽,取得個人獎項或團體獎項中個人表現特別優異者、或取得證照等(佔比25%)。
3. 在校求學態度積極,虛心進取,學業成績優異,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班上排序前 25%內,且無違反校規紀錄,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佔比40%)。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獎學金名額:13 名。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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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需先呈送班導師簽核加註意見)含個人自傳。
(二)學生證及上學年成績單(含排名)。
(三)二位師長之推薦函(格式自定,信封請於交件時拆除)。
(四)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如參加社團、公益活動之服務證書或感謝狀、比賽獎狀等(限大學階段、不超過 A4 10 頁)。
(五)如為家境清寒者,需檢具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等相關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頒獎日定於115年11月21日(六)上午舉行。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若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提出證明文件者,則不在此限。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諮詢電話:
優久聯盟統籌中心江專員
電話:02-2343-2232#21
電子郵件:u9league@gmail.com
網站:http://u9.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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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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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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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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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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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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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
(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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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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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成績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2.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3.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二十三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4.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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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請至嘉義市政府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cl.aspx?n=4544)>各式表單下載>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申請文件處自行下載使用。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獎懲紀錄及出缺勤紀錄(出缺勤紀錄請列印請假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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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5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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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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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注意:本案需有114學年度整學年(114-1、114-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5年9月14日開學後(115-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獎學金得獎名額為50名,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學生可獲得新臺幣20,000元整。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須提出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
(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為75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平均為80分(甲等)以上。
(四)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戶政單位證明)。
*不含延畢生、進修部、研究所。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辦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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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案需有114學年度整學年(114-1、114-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5年9月14日開學後(115-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1.申請書1份(請貼1吋半身照片)
2.清寒證明正本1份
3.114-1及114-2成績單正本各1份或歷年成績單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蓋註冊章)
5.戶籍謄本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至10月8日區間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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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2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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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榮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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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
10000 |
no |
no |
70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全人榮譽獎授獎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每年以五十名為上限。延肄生及因轉學、退學或畢業等原因離校之學生,不得提出全人榮譽獎申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十,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社團(社團評鑑優等)擔任要職,可提出具體證明者。
(2)參加重要競賽獲獎者(含團體項目)。
(3)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以上者:https://reurl.cc/VM5oOY
2.前學年度獲全國性重要獎項、國內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善行特殊貢獻,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三十。
3.前學年度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義勇事蹟,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五十。
提出申請全人榮譽獎之學生其前學年度體育成績應為七十分以上(如符合修課規定且前學年度未修體育課程者得免列計),且該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一次(含累計)以上之處分。
本次申請認證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4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百分比之複審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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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全人榮譽獎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22日下午5時止。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4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
表單網址: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4@forms
【需繳交至生輔組的紙本資料】
1.申請書:https://reurl.cc/OQ7ME7
2.前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或系排排名百分比)
3.獎懲紀錄
4.符合申請條件之各項佐證資料
【請特別注意】
1.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之審查資料不可用總表替代,請提供各項活動之單張全人教育認證單,認證單須有輔導老師簽名和蓋有活動認證章。
2.各項競賽之獲獎證明請務必提供有個人姓名之獎狀,如獲獎之競賽為團體競賽,請提供參賽名單及獎狀。
3.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擔任幹部...等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未在規範區間內的活動或競賽將無法於本次進行申辦。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5/10/22(四)之前,送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繳交A4紙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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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7B
(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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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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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3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1.屏東縣政府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屏東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
2.凡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系所,申請時前一學期至少修習一門等以上相關課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3.本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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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請自行至系所完成核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114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5.戶籍謄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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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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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川校友清寒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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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2 |
50000 |
6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
2.前一學年學業每科成績均為60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本學年度依申請辦法第二點第(二)項規定,名額減為3名,但仍保留土木系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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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前一學年度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3.115-1 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4.手寫之簡要自傳(五、六百字)。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b7DZX7QkFv9RwJax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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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3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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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坤祥、劉曾得妹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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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2 |
15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均為七十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2.每學期資助五位學生,(其中一名保留化工系同學優先申請)每位可獲得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學金。一學年計支付壹拾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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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5-1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D1HgGdo7CkibV4RC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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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2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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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盧維敬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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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2 |
3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本校大學部、研究所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每學期資助大學部五名及研究所一名,共計六名。
大學部每名金額新台幣三萬元,其中一名為化工系同學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研究所每名金額新台幣五萬元,化工研究所同學為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每學期總計新台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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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5-1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UTJedmZLJdYqrgeN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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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A
(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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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川國際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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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4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
1.申請並被錄取就讀本校大學部或研究所之僑生、港澳生、陸生或外國學生。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為七十分以上或無任一科目不及格,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大一新生可免)。
3.經濟及財力上有需要者。
4. 大學部(不含延肄生)、碩士二年、博士四年為最高年限。
獎學金金額:
1.每學年碩博士僑外生以8名為限,每人每學期核發新台幣25,000元。
2.每學年大學部僑外生以38名為限,每人每學期核發新台幣20,000元。
***因故休、退學或畢業離校,立即取消核發獎學金資格。
***因故無法出席受獎儀式(11月下旬擇一周六),立即取消核發獎學金資格。
***欲申請者,請於2026/9/30前備妥相關資料,送生輔組獎學金承辦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03)2651522許育賢小姐。
*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30日下午5點止。請填寫CYCU表單後將紙本申請文件送至維澈3樓生輔組辦理。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辦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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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填寫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554@forms
再將紙本資料於9月14日至9月30日區間繳至生輔組辦理。
Please fill out the CYCU form first, After completing the form, Applicants are requested to prepare the hard copy documents and submit them to the Student Advising Division(Dickson Lee Hall 301) between September 14 and 30. Please do not submit the documents early.
申請書連結 / Application Form link: https://reurl.cc/Y3enxX
一、新生
1. 獎助學金申請書(含三封推薦函其中至少一封來自老師)。
2. 簡要自傳(五、六百字)。
3. 任何可具體證明經濟及財力上有需要之文件。
4.學生證影印本。
二、舊生
1.獎助學金申請書(含導師/系教官之推薦,二擇一)。
2. 簡要自傳(五、六百字)。
3. 任何可具體證明經濟及財力上有需要之文件。
4. 前一學年成績單。
5. 學生證影印本。
6. 碩博生應備指導教授推薦函,並載具於本校或研究室已獲得哪些資源和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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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5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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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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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
20000 |
80 |
75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其他限制:
1.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本國籍、大學部學生,非本國籍、五專生及研究所學生請勿提出申請,俾免徒勞。
2.一年級新生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提出申請,但歡迎一年級學生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3.清寒證明文件請提供低收入卡影本或鄉鎮區公所、村里長辦公處出具之證明文件正本;家庭突遭變故或特殊困境者請儘量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供審酌。
4.為使獎學金發放予更多家庭,每戶以發放一名為限,家中有兩名以上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以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5.獎學金資源有限,申請人當學期提出申請後,若已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者(含兩萬元),請於基金會公告獲獎名單時,主動告知基金會,以惠及更多學生,違者將取消爾後獲獎資格。
詳細資訊請參閱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依基金會官網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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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獲獎名單之後公告在該基金會網頁,聯絡地址及Email請填寫正確,以利寄發獎助學金通知。
申請文件一律自行掛號郵寄基金會(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基金會官網辦法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
※聯絡電話:02-8787 3798分機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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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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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公司獎學金(2026/9/18下午5點報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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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6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共同資格條件:
(一)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畢業後志願前來台灣電力公司服務者,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公司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二)申請時以有學業成績之最近前2學期學業成績計算,每科均須及格,且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前2學期之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在75分以上 (2)名次排列在班
上前三分之一以內。
(三)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外無其他服務義務者,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役。
(四)無不得進用為國營事業人員情形之一者。(詳細條款請參閱簡章)
(五)參加甄選錄取進用者,進用後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規定,屬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一律投保公教人員保險,退休金之給與標準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辦理。
獎學金金額及年限:
(一)大學三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六萬元,最長獎助二年。
(二)大學四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六萬元,最長獎助一年。
(三)碩士一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長獎助二年。
(四)碩士二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十萬元,最長獎助一年。
獎學金受領學生義務、未來擔任工作性質及敘薪、獎學金停發及追償、請參閱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公司相關規定辦理,公司保有最終解釋及認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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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類科、暫定名額、設置系所、申請年級及筆試科目請參閱「台灣電力公司設置 115 學年度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甄選簡章」
一、報名日期:自 1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二、報名網址:https://service.taipower.com.tw/scholarship/
三、報名限制:每人僅得擇一類科申請,不得重複。
四、獎學金甄選筆試前不審查資格條件,為維護自身權益及工作安全,報名前請先詳閱簡章並審慎檢視是否符合各項申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將於筆試通過後另行審查。凡資格條件不符者,請勿報名,經審查發現資格不符者,即取消申請資格;錄取後發現者,追償已領之全部獎學金本息,同時喪失進用資格;進用後發現者,除予撤銷資格及追償已領之獎學金本息外,並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如有相關疑義,歡迎致電洽詢,業務聯絡人聯絡資訊如下:(02)2366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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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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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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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
3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成績標準: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本要點之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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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3.成績單(114學年度第2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
4.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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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9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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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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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
15000 |
70 |
75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具有本國籍,且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 25 歲者。
(二)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不含軍警校、空中大學、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者,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三)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總平均達70 分,且操行 75 分以上。
(四)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五)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者。
大學(專)組:每名獎助學金:15,000 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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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申請時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國稅局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七)國稅局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八)115-1「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九)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外,其他可佐證相關特殊情況之證明等。
(十)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
(十一)特殊表現之證明。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5 年 09 月 11 日前郵寄至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電話:02-87914955
傳真:02-87913175
收件地址:(114065)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 250 巷 1 號 6 樓
電子郵件:climaxctcf@climaxtcf.com
(建議優先以電子郵件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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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7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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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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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
10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 就讀化學工程學系、化學系之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生。
(二) 不以學業成績為唯一標準,具備誠信品格且努力向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三)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 每名新台幣十萬元整。
(二) 獎學金名額由本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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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表一份。
(二) 自大學起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 個人自傳:內容須包含自我介紹、學習歷程、生涯規劃,並請加註說明未來是否以半導體產業為職涯目標及其心路歷程。(依基金會審查需求)
(四) 教授推薦信一份。
(五) 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研究專題報告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等
(六) 其他(清寒證明等)
**欲申請者,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5/9/16(三)前提出申辦。(化學系學生送化學系系辦申請;化工系學生則送生輔組申請)
*本案即日起接受申請,申請書說明欄位第三點所提之線上資料請先不用上傳,會由學校端統一進行線上系統填報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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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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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北區扶輪社親恩教育基金公益信託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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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20000 |
75 |
75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宜蘭、花蓮、桃園、新竹縣市所在地,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二年制)新生或在學學生(專科五年制四年級、五年級)。博士班、碩士班學生及僑生不適用本辦法。
2.家境清寒父母雙亡、單亡、單親、家逢變故而貧困者。
3.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操行甲等及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新生憑高三成績單、入學通知及註冊單。(如有特殊情況,個案辦理)。
4.受獎人必須親自參加頒獎典禮。(地點:台北市區內,屆時通知。)
【上學期:2026年11月20日(五) 晚間18:30-21:00、下學期:2027年4月23日(五) 晚間18:30-21:00。】
5.經基金委員會審查通過,取得受獎資格者,如亦領取其他獎助金者,受獎人應主動告知獎項及金額,基金委員會有權將受獎者領取之其他獎助金金額予以扣除或追回。
每名每年新台幣壹拾貳萬元,分二學期發給,每學期各六萬元,但第二學期之發給條件必須受獎人第一學期保持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如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退步,而未能保持此項標準,次學期獎學金即予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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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為在學生:上學期成績單影本(需加蓋學校章)及學生證影本。
申請人為年度新生:高三成績單影本(需加蓋學校章)、入學通知單及學生證影本。
2.國稅局發給之所有家庭成員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3.申請人身份證影本、家庭狀況調查表、戶口名簿影本、學校之推薦函。
4.第一學期提供自傳(500字內)、未來的人生規劃及遠景抱負(500-1000字),
第二學期繳交專業領域之學習分享、如何為達成人生目標而努力 (500-1000字內) 列為下學期發放之評分標準。
平台開放受理自 2026年9月9日(三) 起至 2026年9月30日(三) 23點 55 分 截止
通過初審之申請生,安排於 2026年11月1日 (日) 面談。
面談時間:2026年11月1日 (日) 上午 9:00 - 12:00
※線上平台提交前,請再次確認所有資料的正確與完整,再行提交,以保障您的權益!恕不接受補件! ※
如有問題請洽: ( 02 ) 2567-7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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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1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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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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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50000 |
85 |
no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學院)大學部在學二年級(含)以上學生(本獎學金為大學日間部獎學金,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研究生、已畢業者不得申請)。
2.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5分以上者。
3.全國共50名。
※系統於115年9月1日上午9點起至9月30日下午5點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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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於115年9月1日上午9點起至9月30日下午5點開放,請自行上網申請。本獎學金申請系統由基金會設立,故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直接向基金會詢問。
1.獎學金申請書(申請人簽名用印)。
2.現就讀學校歷年成績證明書(本文件需有學校用印,請務必申請正本成績單)
3.在學證明書(需有學校用印)。
4.申請人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得獎證明(非必要項目,由申請人自行決定提供)。
請申請者自行備妥資料後,於9月30日前掛號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
基金會聯絡電話:(02)25682356 分機851、853、850。
若有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10~12時,下午2~4時來電洽詢。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六號十二樓。
收件人:學田獎學金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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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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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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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5000 |
6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前項學校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3.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4.另請務必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已領有要點所列之14項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要點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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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繳)
3.115-1學期在學證明書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 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
5.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二)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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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4
(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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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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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3000 |
80 |
no |
60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適用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成績符合申請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成績之標準為: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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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足資證明遷入臺中市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否則視為送件不全,不予受理)
3.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導師證明書(三選一)
4.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成績單影本。(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二)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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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48
(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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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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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
12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凡 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0名。
一、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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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時間為:115年9月14日(一)起至115年10月12日(一)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請先進入基金會提供之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再將以下二~五紙本資料寄至基金會。
二、2026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三、115/7/13至115/10/12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 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記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四、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5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五、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加分文件
一、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內)。
報名方式:申請資料請按順序排列並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收件地址:22078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組獎學金申請(大專C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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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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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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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申請學生須列入該低收入戶證明之成員欄),並符合下列條件者: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應屆畢業生、公費生、研究生、延畢生、空中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8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大一新生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獎助金額 :
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整,名額及獎助學金由審查小組視經費及申請狀況決定。
申請期限及獎助名單公佈(逾假日順延公佈):
上學期每年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10月31日公佈獎助名單。
。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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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學獎金申請表乙份。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不接受縣市政府審查結果通知書,衛福部和台北通下載文件)。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正本。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及操性成績單正本(GPA需檢附成績對照表)。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清晰印章及簽名)。
*注意事項:正本資料若為學生自行網路列印之彩色或黑白文件,請務必加蓋發證單位章,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請自行於115年9月30日前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12樓「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若有相關事宜詢問,請洽03-6886688或E-mail:cyfoundation@cy-arc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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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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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大專院校優秀人才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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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50000 |
8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持身分證)或外籍人士在台灣學校就讀者(持護照)。
二、就讀國內已立案大專院校資(通)訊、生醫工程及環境永續相關系所之修業年限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學士班一年級新生、休學生、延畢生、學分班及空中大學學生等。
三、成績計算方式:(以114學年上下學期或歷年畢業總成績為準)
學士班:學期學科總平均分數85分以上且系所排名前10%者
博(碩)士班:學期學科總平均分數85分以上或者GPA達4.0以上者
※上述申請者須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甲等或者80分以上。
【備註】
博(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前一學歷】之歷年畢業總成績為準
非一年級新生(現讀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以114學年上下學期總成績為準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
聯 絡 人:李專員
聯絡電話:03-3631909
電子信箱:audenedu@auden-foundatio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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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方式(請二擇一):申請者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完成報名:
(一)Google表單申請:請先完成線上報名表填寫,連結如下:
(二)電子檔表格申請:請填妥所有申請表(附件一至附件五)。
※ 不論採用哪種方式,皆須備妥所有申請文件(詳見第伍項),依規定順序排列,並合併為一個PDF檔。
二、資料繳交方式:完成報名表填寫後,請將整理完成之PDF檔寄送至:【財團法人耀登炳南教育基金會】
電子信箱Email:audenedu@auden-foundation.org.tw
三、審核與通知:基金會於收到申請資料後,將於3至5個工作天內完成初步審核,並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如需補件,將另行通知。
檢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合併為一個PDF檔):
一、個人申請表(附件一)
二、個人檢附資料(附件二)
三、114學年度(或歷年畢業)成績單
四、個人傑出事蹟及未來發展說明
五、學校推薦函一份(附件四)
六、金融帳戶資料:申請者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七、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五)
八、申請者切結書(附件六)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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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8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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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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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0 |
1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受獎者於申請前獲得合法社會服務/志工時數證明(前一學期碩士生30小時、大學20小時),並列為申請優先依據。
(五)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六擇一,題目請參閱辦法。
※每篇字數下限: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其他注意事項: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及碩一,22足歲以下本國籍學生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大一學生以高中組申請,每名新台幣8,000元。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3.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如註2:規範須完成服務志工(並取得服務時數證明)。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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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三)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四)前二學期學業成績證明,含系排名百分比。
(五)獎懲證明單。
(六)親撰親筆短文正本。(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依官網公告自選六擇一,大專組2000字以上、碩士組3000字以上。)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ip168ip168@yahoo.com.tw)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洽07-2016618莊師姐。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1月1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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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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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杜萬全慈善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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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1.為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全國大專院校,低收入戶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之在學學生。
2.上學年度學業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八十分以上申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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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助學金申請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蓋有學期註冊章)
3.上學年成績單正本
4.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政府機關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限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2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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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73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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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扶輪3521、3522地區生命橋梁助學計畫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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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
45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一) 首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
2. 申請時年齡未超過 28 歲,亦即應在 1998 / 09 / 30 後出生。
3.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80 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5.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二) 曾獲獎生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三) 申請時間:
請於 2026 / 10 / 9 前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 每學年名額依公告執行。
2. 獎學金每位學生 45,000 元,分兩次發放。
3. 第一筆 25,000 元 (1 月中發放),學生須完成各年最低時數之 1 / 2 及參與一次贊助社例會或服務活動,方有資格領取;第二筆 20,000 元(須完成最低時數並參與兩次贊助社例會(可包含一次成果發表)或服務活動,於 4 月底扶輪地區年會後發放。)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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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9日*
學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於 2026 / 10 / 9 星期二以前由 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書面文件,表單網址如下:https://reurl.cc/Le3EA9。
1. 申請表及聲明書(如附件一)。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4.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8. 其他 -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 (非必要)。
9.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其相關資料可於 2026 / 10 / 9 前填寫由主辦單位提供申請
連結。
本年度面試時間為 2025 / 10 / 18(六),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
如有申請上的問題,請致電:02-2521-7090 台北市瑞安扶輪社
Email:ruian.rc3520@gmail.com
*遴選順序以贊助社指定科系 ∕ 年級之申請學生為優先。若申請人數超過經費許可核
發名額時,遴選順序以家庭平均每人年所得排序,低者優先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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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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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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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8000 |
75 |
70 |
60 |
大學部 研究所 |
1.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申請該基金會獎助學金各級學位期限為:博士班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2.
獎學金: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獎學金。
助學金:家境清寒者,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助學金。
3.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經基金會審查通過之學生,依學校、科系及學業成績高低綜合評比,以捐贈者名義,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八千元及獎狀乙紙。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者乙名,以國內碩、博士研究生績優者為優先。其他研究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大專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八千元。國內粵籍本地生總名額為三十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為二十名。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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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份(以基金會印發格式)。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4.114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申請歷年成績單)。
5.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本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証、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若僑生領有海外當地粵籍社團出具之證明亦可。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請村里辦公處所查明出具之)或低收入戶證明書。
7.申請人在台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印本(因應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申請書繳交學校前,請仔細核對所需附繳證明文件,若有缺件自行負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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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7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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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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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4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研究所、大學及專科: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三) 在學學生(含一年級新生),博、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下學生。
(四)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五)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六)本校可推薦3名,獲獎生每名新台幣肆萬元整。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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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2.自傳(可打字及手寫,內容請描述家庭經濟環境)。
3.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請務必蓋好單位章再送生輔組)。
4.上(114)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5.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請親自簽名)。
6.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7.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8.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9.各類證明文件請自行剪下後黏貼完成。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8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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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7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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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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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25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三、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學校或民間機構設立之同性質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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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繳交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其他具清寒事實或突遭變故學生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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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8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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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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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4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本國籍大學部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
2.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 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3.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本校可推薦5名,由該基金會決定是否得獎。
5.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
6.基金會已取消受理村里長證明,若無政府核發之中低收、特境等文件證明,請以基金會規定格式的「學校(清寒)推薦函」取代。
7.基金會擬於115年12月13日(週日)舉辦頒發典禮,相關細則將於11月初與助學金核定結果一同公告。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得隨時修訂之,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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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請親筆填寫並貼照片和簽名,導師簽名欄位亦請務必自行找導師完成簽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正本證明或學校證明書(學校證明書請使用規定格式:https://reurl.cc/gYRxYX,並自行找師長填寫推薦,鎮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4.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5.114-1學期成績單正本(需有教務處用印;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下學期成績。)。
6.115-1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7.114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志願服務證明、學術技能檢定證明...等。如無則免繳。
***欲申請者,請備妥前述紙本文件,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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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4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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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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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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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70 |
不拘 |
115學年度獎學金本校無獲配指定名額,故請欲申請同學務必參照基金會官網「 附件2_115學年獎學金項目及名額分配」中未指定學校之獎學金項目,並擇出符合資格之項目申辦,獲獎名額及金額於分配表中亦有詳細記載,請詳閱。
申請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 114學年度全學年度各項成績應符合下列情形:
1. 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
2. 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分以上。
3. 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二) 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3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3名,且114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獎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請先參閱「 附件7_115學年申請及領取獎學金Q&A」。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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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清單電子檔(請勿隨意變更或修改欄位及格式)。
(二)獎學金申請表:1項獎學金填寫1份。申請感恩基金會獎學金者,請使用該會申請表。
**請先參考基金會官網之「附件2_115學年獎學金項目及名額」挑選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的項目**
(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務必詳細閱讀並簽名名,簽名同意後始能申請。檢附資料黏貼或裝訂於申請表附表。
(四)如不希望於得獎名單內公開全名者,請併附資訊不公開聲明書。
(五)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六)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
(七)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1份。( 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不同,請詳參該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分配)。
(八)為節能減紙考量,除上揭文件外,請勿檢附與申請條件無涉之文件。
※應屆畢業學生、轉校學生請向畢業學校、轉出學校提出。
※未指定學校之獎學金項目,學校將依基金會之作業規定,擇取本校申請之前三名進行提報。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8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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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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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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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8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大專組一般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大專組長期助學金額: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捌仟元整,持續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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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七)申請書請使用該基金會1150715修訂版 (115學年第1學期),學生務必詳實填寫並簽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5年9月21日(一)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本案接受個人申請,若您超過學校收件截止日仍欲申請者,請自行完成申請者資料登錄並於115年9月30日(三)前寄件至機構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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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7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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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救國團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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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
15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專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但不含公費生、碩博士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
(二)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且就讀於屏東縣之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 ,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
(三)申請學生之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須 80 分(或甲等)以上(等第請附上換算百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三年級之學業成績證明;如學業成績雖未達 80 分(需 75 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又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須提出低收入戶証明或清寒證明),亦可推薦之。
(四)符合上述(一)或(二)申請資格者。
(五)曾領取本獎助學金者不得再重覆申請,以利擴及獎勵更多設籍於屏東縣有需求之學子。
獎助名額:大專校院12名,每名 1 萬 5,000 元。
頒獎方式:
(一)預計於 11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4 時假潮州聞香閣餐廳,舉辦屏東縣救國團團慶活動中頒發,獲獎通知單另寄,請申請人預留時間參加。
(二)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則不予補發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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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請攜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供查驗設籍狀況)
2.114學年度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中三年級之學業成績證明)
3.獎懲證明
4.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5.自傳(限1,000字以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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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0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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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大專院校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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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6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大學部學生,經基金會發函的就讀學校推薦。不包含延修及進修班學生、夜間部、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且未享有公費者。
2.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特殊境遇相關證明文件,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暨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3.本校可推薦5名,由該基金會決定是否得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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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推薦表,並親筆簽名。
2.114學年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暨操行成績影本。
3.11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
4.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5.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7.個人特殊表現事蹟相關證明(若有請提供)。
8.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凡已獲其他助學金或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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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7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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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新精密大專校院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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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5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學生(不含公費生)。
2.限在校生並就讀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之大二至大四生。(大一生限第二學期起開始申辦)
3.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 85 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在 80 分以上者。
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整,每學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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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自115年9月14日至9月2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1.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表(CW107-007-01-01)
2.應備證明文件應黏貼於檢附資料黏貼表(CW107-006-02-01),如下:
(2-1)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收證明若無則免附)
(2-2)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2-3)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影本
(2-4)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CW107-006-03-01)
4.資訊不公開聲明書(CW107-006-04-01)(為得獎名單者時不同意公開全名,同意者免填)
*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
**以上文件請以A4 大小紙張列印後裝訂。
***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至9月21日間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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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1
(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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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朝先生及夫人紀念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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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50000 |
75 |
no |
no |
研究所 清寒類 |
1.本校碩士班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品行良好且未受記過懲處,經濟狀況困難者。
2.每學期資助8名碩士班學生,其中至多3名為應用數學系學生優先核定名額。
3.每名學生核給新台幣5萬元,每學期總計核發新台幣40萬元。
4.未獲得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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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受理時間為115年9月14日至10月1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本案不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或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https://reurl.cc/dO2Zn8
2.家境現況描述(300字以內)。
3.前兩學期成績單(碩一新生可免)。
4.本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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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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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文基金會急難助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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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5000 |
60 |
7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校家境清寒學生因父母失業、家庭遭逢變故、家庭經濟一時陷入困境或其他困難,無法負擔學雜費,救急為主。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者,大一上學期學生無成績亦可申請。
Students from our school with financially disadvantaged backgrounds, due to factors such as unemployment of parents, family changes, temporary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r other hardships, who are unable to afford tuition and fees, may apply for emergency assistance.
Applicants should have a grade of 60 or above in the previous semester and a conduct grade of 70 or above. First-year students without prior grades may also 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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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30日晚上11點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CYCU FORM: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3@forms
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需提前先找導師、教官、系主任完成簽名,上傳之檔案務必要有完整簽名)。
2.前學期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可證明父母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或生活暫時陷入困境之資料。
Starting from this semester, there is no need to submit physical copies. Please scan or take clear photos of the application documents and upload them via the form (the file size should be within 10MB). The documents to be uploaded are as follows:
1.Application form (signed and approved by the department head、advisor(class tutor)、Military Instructor. The uploaded file must have complete signatures.)
2.Transcript from the previous semester
3.A copy of the student ID card
4.Documents proving temporary unemployment of parents, family changes, or temporary financial difficu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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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7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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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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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18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
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補助標準、補助期限、補助對象請詳閱官網資訊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以網站最新資訊為主。
*本計畫申請者所送申請資料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送「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逕行比對,比對結果已獲教育部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1.75萬元或其他政府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如欲申請,應先將教育部已扣減款項退回學校,始得提出申請;未退回者,不符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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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子女)各類所得清單。
4.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如為信用卡或ATM繳款者,須檢附繳費單明細與繳款證明(如信用卡帳單、ATM轉帳證明);辦理就學貸款,除須檢附銀行撥款通知書正本或經學校加蓋印章之影本外,並請附上原始學費明細繳費單影本。
5.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者應檢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8.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員資格之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則須另外檢附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影本。
9.其他相關資料。
請自行向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提出申請。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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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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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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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
10000 |
60 |
no |
no |
不拘 |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三、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升學獎學金,申請標準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1萬元整。
2.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萬5,000元整,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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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
3、新北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學生證影本(蓋有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勿省略記事)。
4、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至9月22日期間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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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6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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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營產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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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3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就讀本校在學之本國籍25歲以下學生(不含延肄生、研究生)
二、114-2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 。
三、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特境/身心障礙家庭(證明需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2.符合當年度教育部規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學生。
3.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
4.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者。
5.家庭確實清寒經導師或師長推薦輔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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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請在115年9月14日至9月30日晚上11點59分區間填寫線上表單,紙本資料請於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2@forms
1.申請書:https://reurl.cc/5RMkZn
2.手寫自傳(200字內,使用空白A4紙撰寫即可)。
3.114-2學期成績單影本。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資格、特境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家庭、遭受重大事故或其他有利之證明)。
5.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必須含記事)
**欲申請者,請在9月30日前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並於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繳至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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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49B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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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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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0 |
10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1.「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 申請者需附114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3.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4.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5.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6年3月20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6.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得隨時修訂之,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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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除第8項、第9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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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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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正德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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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
9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就讀有設立正德分院之各縣市高中、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及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日間部學生,為主要申請對象(不含夜間部學生及延修生)。詳細受理學校之縣市鄉鎮及名額請參照各縣市分院及名額。
(二)申請學制為研究所、大專、高中。申請所需之相關證明文件,詳載於秋季獎學金個人申請書,請下載填寫務必備妥(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請於申請截止日前,資格符合或是不符合者,由該基金會通知當事人。
(三)資料備齊後,請郵寄申請院別的EMAIL信箱。EMAIL主旨格式::115秋季獎學金-「學校」「姓名」
(四)個人累計服務時數達10小時者(8小時慈善義工公益服務+2小時讀書會),以及符合youtube訂閱/分享/PO文規則者,方可符合獎學金領取資格。
(五)申請學生需於已排定之日期至該基金會所安排地點,擔任學生義工;已排定之時間,請勿任意變更,避免影響行政作業。
獎學金金額
研究生: NT$11,000元
大專院校生: NT$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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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予受理)
1.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2.學生證影本(已蓋有最近一學期註冊章)。
3.政府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村里長清寒證明(正本)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本人或家長皆可)。
4.受領獎學金學生服務登記表(正本)。
※備註:為開啟學子另一扇學習之門,倡導參與慈善活動,體悟「付出即是獲得,服務是真正學習的開始」,請?學金申請人之研究生、大專生、高中生務必親自至本會服務時數達10小時(8小時慈善義工公益服務+2小時讀書會),未執勤者不符合發放資格。由於各院服務時間不同,請自行下載申請院別的學生服務登記表。
申請期間: 115年9月1日-9月10日 23:59 截止
文件寄送: 完整申請資料請寄至正德全國各院指定信箱(詳情請參閱附件各院申請書)
信件標題範例: 115秋季獎學金-高雄○○研究所 王小明
服務時數: 獲獎資格需完成10小時公益服務(8小時公益服務 + 2小時讀書會)。
頒發日期: 1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點於各院舉行頒獎,敬請準時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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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7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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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盲基金會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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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1 |
1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清寒類 |
茲為鼓勵社會經濟弱勢之視障盲友繼續攻讀碩博士學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特別設置『視障者升學獎學金辦法』,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可經由特殊審計後酌予變更,惟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保有最終甄審權。
受領資格:
1.中華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領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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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書面審查,申請人填寫視障者升學獎學金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基金會審核。由基金會視障服務處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無誤後發放。
申請資料:
( 1 ) 申請表乙份。
( 2 ) 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 3 ) 證明文件:
a.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b. 在學證明書(需蓋學校章)
註: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由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申請時間1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請寄: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升學獎學金小組收
電 話:(02)2361-6663分機8915
傳 真:(02)2375-3976
承辦人: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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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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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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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
1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1.本辦法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本會助學範圍)。
2.前項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助學範圍。
3.本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三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4.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核發金額:
1.大專校院:每名新臺幣15,000元。
2.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10,000元。
3.國中(小)學:每名新臺幣5,000元。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得隨時修訂之,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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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3.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在學證明乙份。
6.印領清冊。
7.切結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至9月29日期間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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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3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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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尚瑜校友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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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2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為紀念范尚瑜校友並關懷和幫助家境清寒致求學有困難之中原大學在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辦法。
2.本校25歲以下之本國籍在學且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別,或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得提出申請。
3.每學期核發名額5名,其中2名為應用華語文學系學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2萬元整。急難濟助金不限名額,惟補助金額由核發單位評估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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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1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5@forms
表單完成填寫後,請於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之期限內將下列申請文件繳至生輔組。
1.申請表:https://reurl.cc/4Y5rjL
2.學校師長簽名推薦 。
3.自傳500字以內。
4.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5.家境困難或重大變故之證明影本。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1日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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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4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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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瓏企業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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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年度(115年)獎學金獎助對象為中原大學本國籍之碩士班及學士班清寒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生),其有就學困難之事實,或家庭發生變故亟需援助者,均可提出申請。並以未申請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一、學、碩士生以前一學年之成績為審查標準(大一、碩一生以前一學歷之總成績為標準) 。
二、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或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2.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
3. (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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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乙份。
2. 在校期間成績單影本乙份。(需附學業成績百分比或排名)
3. 學生證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請印在同一頁)
4. 自傳(至少 500 字,內文需詳述申請動機、家庭狀況)
5. 清寒相關證明文件((務必擇一提供):
-5.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提供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2(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請提供當地里長或政府機關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3(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者,請檢附失業、失蹤或疾病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者,請檢附社福單位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收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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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D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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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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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本案所稱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1.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2.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3.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4.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5.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三)本案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1.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2.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四)本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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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前一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 領據。
6、 申請清寒助學金需檢具: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3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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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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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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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8000 |
80 |
no |
70 |
大學部 清寒類 |
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空中大專院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所定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本辦法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三十名,每學期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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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4.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
5.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依格式出具導師證明書。
項目4及5請二擇一繳交即可。
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5年9月21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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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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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產學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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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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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本要點所定需要協助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二、本要點所定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並應具有攝影或錄影音紀錄、邀請函、海報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者。
三、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四、申請單位以比賽或培訓,已接受相關政府機關補助者,不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申請單位申請時未敘明,經事後查明並撤銷補助者,補助款應全數繳回。
如有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實施要點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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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書。
(二) 計畫書:包括計畫負責人、緣起、目的、期程、執行方式、執行內容、經費明細、預期效益等。
(三) 經費概算表。
(四)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六) 學生專長證明目錄。
(七) 切結書。
(八)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學生特殊專長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指定出國比賽之公文影本、學生當選國手證明。
以上資料請繳交一式2份正本,並依順序排列。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之特殊專長專區,或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
**欲申請者,請在115年9月18日前備妥資料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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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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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輔世慈善基金會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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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
10000 |
70 |
70 |
70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得申請本項勵學金:
1. 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發生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事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變故者。
2. 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重擔超過負荷之家庭。
3. 負擔主要家計者因長期未完全就業或非自願性失業,或確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家庭陷入經濟弱勢,經評估亟需協助之家庭。
4. 戶內人口有身心障礙者或罹患重病者,致生活困厄,經評估亟需協助之家庭。
5. 其他家庭情況特殊影響學生就學,經本會人員評估確有實際需求者。
惟年滿28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勵學對象。
依學業成績或技能表現可擇一申請,二項均備者優先:
1.學業成績要求:前一學期成績須達標準以上,因休學辦理復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成績標準如下:
A.學業(智育 ):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
B.操行(德育 ):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無小過以上處分。
C.體育:平均成績 70 分(含)以上。
成績未達申請標準者,可請老師於推薦函中詳述推薦原因。
2.技能表現要求請參閱官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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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勵學金申請表。
2.自傳:請用A4紙填寫,內容請敘述家境、現況、未來目標及規劃。
3.申請人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
4.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
5.在學證明或加蓋115-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
6.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7. 家庭狀況證明文件
(I) 必備文件:
所得清單、財產清單(家庭全戶)
實際共同生活人口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及三個月內財產清單,即使無工作所得,國稅局亦會開立全戶所得清單,若因特殊事由無法申請請詳細說明。
(II) 以下文件至少提供一份:
A.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
B. 清寒證明(三個月內區公所社會課或村里長所發)。
C. 家庭發生災難或變故之證明。
D.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說明文件。
8. 清晰之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 限本人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 )
9. 推薦函:可為系主任、班導、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之推薦函。
10. 曾領有本勵學金,再次申請者,請附領取前與領取後(學習面與生活面)心得分享。
欲申請者,請先至官網填報線上申請表單,再備妥上述紙本文件,於115年9月2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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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8
(2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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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清寒優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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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
1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1. 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 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4.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發放名額:公立大學以上 25 名、私立大學以上 25 名
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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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 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 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說明:
1. 申請時間自 115 年 08 月 17 日起至 115 年 09 月 18 日截止。
2. 錄取名單將於民國 115 年 10 月 02 日在亭宮臉書公告。
頒獎日期為民國 115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0 時在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3. 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 台南市北區成功路 86 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4.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5. 略述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填寫詳細,請勿空白。
6. 若學校採用 GPA 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以便計分。
7.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亭宮將另行在臉書或亭宮公佈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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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
(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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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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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5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指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小學,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申請標準: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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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紀錄。(曠課紀錄免繳,會由生輔組承辦人員核章。)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7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3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11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如附件)成效良好,自106年8月1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
(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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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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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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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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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補助對象:
1.退除役官兵(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研究所(學校需教育部認可)。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第 10 條規定,同一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為重複請領,不予補助。
3.申請國內就學成績優異獎勵者(擇優限額獎勵),最低標準: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80 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90 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4.國內就學申請就學生活津貼者,應持有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補助額度:
1.補助額度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就學補助獎勵及生活津貼申請注意事項(補助額度在「六、核發金額表」)。
2.實際繳交學雜費未達前項公告補助金額者,覈實補助,超過公告補助金額者,以公告金額為補助上限;支領軍人退休俸者,依前述金額,減半補助。支領退休俸者補助範例請參閱網站。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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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填具申請表一份,並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學雜費補助者:
(一)國內就學:繳費收據正本及學生證完成當學期註冊章蓋印之影本。
(二)國外(研究所)就學: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學生簽證影印本、在學證明及繳費收據。
二、申請國內就學成績優異獎勵者: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九十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三、申請就學生活津貼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內就學: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國外就學:學期起迄時間證明正本、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申請時間:1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請自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表,一律以掛號寄輔導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申請。
相關問題,請參閱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主要服務/就學服務,或上班時間電洽 02-2757-1662,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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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6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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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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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
2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適用對象:
(一)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二)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以上之學生)。
(三)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申請資格:
(一) 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二) 申請時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三) 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附上證明):
1. 申請時為115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 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3.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4. 遭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席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基金會辦理之獎學金頒獎典禮,相關事宜請以基金會官網公告訊息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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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 在學證明正本(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4.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家庭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6. 請提供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
7.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以A4尺寸裁切)。
8. 其他證明文件。
9. 參與競賽獲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學習生涯參與活動、競賽、計畫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非必要條件,無則免附)。
10.上列申請檢送之全戶戶籍謄本中不得省略記事,申請檢送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申請檢送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申請者除紙本繳件外,請至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7656a4f51d729b64 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四)止(郵戳為憑),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利晉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並至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聯絡人:03-3269266#174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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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46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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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黃土英文教基金會-英士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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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1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在學生(大學部、碩士班皆可)。
2.前學年學業平均80分以上。
3.家境清寒者,請出具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
4.非家境清寒但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5.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者。
6.本校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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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晤談,並請導師簽名
2.蓋有115-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115-1學期在學證明)
3.114學年度成績單1份(大一新生請交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交大四成績單)
4.以下證明請擇一繳交,資料須為正本。
(1)低收入戶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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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3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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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推廣服務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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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10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1.限本校財法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須持有國民身分證。
2.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每學期亦須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
4.新生皆不得用前一學歷成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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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4.其他資料(如比賽獎狀、實習證明...等,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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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1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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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建準慈善基金會科技人才培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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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
1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就讀本校之大學二年級(含)以上或碩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博士班)且為下列相關系所:電子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機械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應用數學系。
二、以前一學期(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作為評審依據。
三、本學期預計錄取10名,每名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000元整
四、學業表現:
(一)大學生:班級排名前25%及前一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
(二)碩士班:除前一學期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外,須具備智慧製造、散熱科技、AI伺服器、馬達控制、機電整合相關領域專題研究成果(請檢附專題報告、論文、專利、技術競賽獲獎、專業證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專業能力之文件)。
五、品德表現:前一學期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進修部、在職專班、學分班、假日班學生、公費生、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博士班學生或已領取它項獎學金者。
*基金會完成審查後,於收件後30~45個工作天內發函合作學校錄取名單,並由基金會承辦人員聯繫獲獎學生出席獎助學金頒獎典禮寄建準電機交流學習見面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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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具申請表(請使用規定格式)。
二、1142學期成績證明單正本1份(**需有班級排名百分比)。
三、歷年獎懲紀錄。
四、當年度全戶戶籍騰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詳記)1份。
五、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暨同意書(同意書須簽名同意始能申請)。
六、研究生需繳交研究領域相關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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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4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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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瑞汽車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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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2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 設籍台灣。
二、 本獎助學金申請對象限 114 學年度學籍為下述學校之大學學士班及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制。
三、限「汽車相關科系」,如動力機械群,如:車輛工程、機械工程、智慧車輛...等。 (國瑞汽車保有學校名單、申請條件之調整權;申請對象名單請以該年度公告版本為準。);如為原住民學生則不限科系。
四、申請人需符合下列條件,如未達條件,恕無法受理:
1.114學年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一般助學金70分以上、原住民學生助學金60分以上。
2.在校獎懲記錄無大過及小過。
3.115學年繼續就學/升學。
4.持社會局核發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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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線上申請表單(https://reurl.cc/eQWjpL),並寄送下述指定資料至收件窗口。
1.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影本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3.115年升大學一年級,或研究所一年級者需檢附升學證明書影本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影本
※限社會局核發,且有效日期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之證明;村里長證明恕無法受理。
5.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
※影印於同一面 A4 紙繳交,勿剪裁
6.申請原住民獎助學金者:戶口名簿 影本
※需可確認所屬原住民族
7.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暨肖像使用同意書
表單報名及收件:2026年9月1日(二) 00:00起至 2026年9月30日(三) 21:00 止。
需填寫線上申請單,並於2026年9月30日前將指定之紙本文件以掛號寄出。
如寄送文件之郵戳超過2026年9月30日,則視為無效件且無法退件。
如有任何疑問,請於業務時間洽詢承辦窗口:
承辦窗口:公共事務處 陶小姐
聯絡電話:(03)461-1222 分機 1123
電子信箱:31610@mail.kuozui.com.tw
業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40 ~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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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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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自由婦女協會-亞太學生領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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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3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就讀國內各大學或研究所學生( 18-35歲 )熱心投入公共事務者,特別是在深化民主(如:學生自治、在地深耕)、強化台灣主體意識(如:文史工作)、轉型正義、社會運動(如:公共政策倡議、環保運動、性別平等、世代正義等)及國際事務等領域積極參與且有具體實績者,踴躍報名。協會將評選出1-2 名「傑出貢獻獎」每人獲頒新台幣 5 萬元獎學金,3-5 名「社會參與獎」每人獲頒新台幣 3 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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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學生獎( 含「傑出貢獻獎」及「社會參與獎」 ) 者請提供下列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簡歷、自傳,內容請包含自我介紹、投入之議題或運動的基本認識或分析、推動的過程及成效實績、未來的期許及努力方向。
3. 推薦函一至二份。請儘量找了解自己的師長或社會人士撰寫。
4. 錄製 不超過2分鐘 的自我介紹影片。請在這個短影片中,重點分享你最關心的事或說出最能表現自己的特點,書面資料中已經說明的可以不必重覆。(請提供檔案連結,並確認連結播放正常)。
5. 其他補充資料。
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 09 月 30 日 止,請以電子郵件寄至本會「亞太學生領袖獎學金」審查委員會:aplw.network@gmail.com ,相關辦法及報名資訊可參閱協會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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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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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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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3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2.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四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三千元。如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得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並就學期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給,學期成績相同者,就操行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發。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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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學金申請表1份。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證明書1份。
(三)學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1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1份: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如無法提供清寒證明,得由導師審定(請提供導師推薦信),後續將由學務處單位主管於申請表「家境概述」欄敘明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後核章。
(五)戶口名簿(影本)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2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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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3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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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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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2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獎助學金之獎助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進在臺灣地區(含離島)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二)曾獲得「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之傑出志工獎或全國菁英獎或親善大使獎。
(三)就讀經教菁部認可之本國大學院校(不含四技二專)在學學生,不包括延修、軍警校、空中大學或在職進修學生。
(四)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並檢附相關證明者。
*申請資格:
(一)在校近兩學期學優總成績平均及品德(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並無任何科目不及格且未受任何懲處者(如成績單無品德(操行)成績者並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並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
(二)大學院校一年級新生檢附高中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受獎者義務:為傳遞志願服務精神、持續推動青少年志工影響力,並受獎助者於獲獎該學年度,並應義務參與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推廣活動並共同一行宣傳及分享。
*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獎助名額:每學年5名為原則
(二)每名可獲得獎助學金20,000元整及申請基金會實習或工讀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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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每學年九月註冊開學日至9月30日止並逾時不受理。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該基金會官網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
申請人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大學院校在學證明正本。
(三)近兩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
(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證明相關文件。
(五)申請人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
(六)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七)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狀影本。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如對本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755-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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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7
(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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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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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5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設籍臺中市之清寒優秀學生,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格者:
1.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八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2.大學生(含二技、四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
3.特殊表現獎:大專院校、高中職生參加國際性(科學、創意、技能、藝術)比賽名列前茅,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
4.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
學金獎助名額及金額:
1.研究生(博士班):每學年每名30,000元(3名)。
2.(碩士班):每學年每名 20,000元(10名)。
3.大學生(含二技、四技):每學年每名 15,000元(35名)。
4.特殊表現獎:每學年每名 50,000元(2名,個人或團體)
5.家庭變故,急需幫助者,授權董事長及執行長先行處理後,送董事會備查。
*受獎學生 115 年11 月8 日頒發,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能親自在時間具領時,視為自動放棄論,將核獎學金收回並存回基金專戶,不再頒發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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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基金會官網>公文及表單自行下載)
(二)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三)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四)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正反面)。
(五)班級導師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
(六)其他有助於本審查之佐證資料。
二、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407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20樓之8)。
三、申請期限: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如對本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910-56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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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4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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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孝悌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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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
6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學生組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倡行孝道、實踐孝悌,其具體事蹟,公認有導正社會風氣者。
(2)父母或翁姑久病,能長期日夜躬親和顏悅色侍奉湯藥,細心照顧起居生活,經其父母或翁姑及鄰居證實者。
(3)失父或失母能孝順勤勉,半工半讀幫助維持家計、照顧弟妹、事蹟昭彰確實者。(如屬政府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可檢齊證明文件,由就讀學校推薦申請,不限次數,但須有繼續行孝之具體事蹟,才能入獎)。
(4)三代同堂,晚輩能恭敬孝順照顧長輩起居生活無微不至,確有實據可為社會楷模者。
(5)友愛兄弟姐妹,能幫助其克服困難,有具體事實足證堪為社會楷模者。
(6)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
(7)曾獲本會孝悌獎者不再重複獎勵。
(8)同一單位受獎人數以3名為限。
學生組:依下列頒發獎助金及獎牌一座:
甲、研究所博士班學生每名壹萬元,碩士班學生每名捌仟元。
乙、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柒仟元,專科學校(五專四、五年級)學生每名陸仟元。
*本公告未盡事項,悉依有關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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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孝悌楷模推薦表:依基金會格式A4用紙。請條列重要孝悌事蹟分段大意。
(2)推薦書:由推薦人詳細說明孝悌事蹟,正楷書寫(請儘量檢附電子檔),請註明撰稿人職稱姓名。一經錄取並授權基金會刊登於基金會網站。
(3)自述:候選人撰寫具體孝悌事蹟。用正楷書寫(請儘量檢附電子檔)。一經錄取並授權基金會刊登於基金會網站。
(4)戶籍文件: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影本。孝悌事蹟關係人如不同一戶,仍要添附。
(5)本人兩吋半身近照三張(背面註明姓名)及有關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張(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
(6)學生需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7)足證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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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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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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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以下三項條件皆須具備)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日間部在學的大學生及碩士生(為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在職專班),114 學年第 2 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 80 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3.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發放金額及方式
1.發放金額:大學生每位新台幣 10,000 元、碩士生每位新台幣 15,000 元。
*碩士新生以大學成績申請如有獲獎為大學的助學金 10,000 元;大一新生無大學成績,恕無法受理。
2.發放方式:匯款至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確定錄取名單時,會以 Email 通知獲獎學生寄送收據及存摺封面影本給基金會,驗收作業完成後再進行匯款)
未盡事宜請詳閱基金會官網:https://www.gesr.org.tw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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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115 學年第 1 學期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擇一提供。
6.114 學年第 2 學期成績單正本:不接受自行列印或彩印之成績單(除非成績單上有註明經列印即為正式文件,或具驗證之 QR Code-可至學校網站驗證有效)。此外,成績排名書不可取代成績單。
7.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但無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提供: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注意:清寒證明不採列)
**未要求檢附的文件請勿提供,以免增加檢查及審核作業困擾(如論文、獎狀、志工證明等)
申請期間:即日起~115/9/30(三),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710401 臺南市永康區中正路 301 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收
聯絡窗口:06-2536789轉6616蔡小姐
Email:findchiau@mail.pe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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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4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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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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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
1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土木系二至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生不適用,限本國籍學生),共2名。
2.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3.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4.須具推薦書。(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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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將於115年9月20日起開放填寫本案之基本資料。
(一)、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以下 1、2 證明可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清寒證明。
3.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公費生相關證明文件(醫護學系學生需提供)。
(八)、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父母親(扶養者)職業/月收入、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官網下載附件四】
(九)、前一學期行善記錄分享(約6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可參考官網附件檔案,未寫視同缺件處理。【官網下載附件五】
(十)、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官網下載附件六】
**請務必依機構規範之格式填寫繳交。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土木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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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3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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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雄市一丞教育基金會冷凍空調相關科系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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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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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1.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冷凍空調科、大學院校冷凍空調科系或非冷凍空調科系之冷凍空調組、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研究主題為冷凍空調相關領域之清寒與優秀在學學生。
2.本獎學金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第二部分獎勵相關科系表現優異學生。申請者得由此兩者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3.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
(一)如為高雄市籍,請提供設籍高雄市之戶籍證明(如為高雄市籍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本學費補助限修習相關科系一年(含)以上且仍就讀於該科系之大學院校(含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成績無不及格情形,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獎勵優秀冷凍空調科系學生:
(一)如為高雄市籍,請提供設籍高雄市之戶籍證明(如為高雄市籍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 本獎學金限修習相關科系一年(含)以上且仍就讀於該科系之大學院校(含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 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如未能提出在學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冷凍空調類之論文/技能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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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之申請於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止,以學年為單位。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
1.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一)。
2.成績單
3.如有得獎紀錄或系所主任或教授推薦信亦請一併提供,以供審查。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
6.中低收入戶證明。如無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提供前一年度全戶報稅資料與全戶財產證明。
獎勵優秀冷凍空調科系學生:
1.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一)。
2.成績單
3.系所主任或教授推薦信。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
*兩項獎勵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辦。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
831130 高雄市大寮區和業一路63號
『財團法人高雄市一丞教育基金會』(郵戳為憑)。 信封註明:冷凍空調獎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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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9C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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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文教基金會彰化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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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
25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2.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4.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5.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將由學校告知。
6.清寒條件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大專院校學生1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公費生、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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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 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完成推薦人簽核後再送生輔組。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基金會網站下載>請記得選擇【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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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2
(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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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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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6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受獎者如經發現申請書件有虛偽情事,即取消其受獎資格,無條件全額歸還獎助學金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申請獎助學金所檢附之各項證明文件,不論受獎與否概不退還。
(三)申請學生填寫之申請書及應檢附文件不全或逾期(郵戳為憑)送交者,基金會概不受理。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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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文件:
(一)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二、申請方式: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地址: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三、申請日期: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四、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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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
(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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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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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
6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大二或專四以上在學僑生,114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本年度僑委會核給本校傑出僑生獎學金5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20,000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23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
本獎學金之申請流程需填寫申請者之「i僑卡卡號」,如您未持有i僑卡卡號,請洽境外組羅先生(03-2652181)協助辦理,卡號請務必於申請時正確填寫,未提供者將不予受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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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15日下午5時00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6@forms
應提供文件如下:
1.個人基本資料
2.本人之i僑卡卡號
3.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電子檔(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4.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5.清寒證明文件電子檔(非必要)。
※※本獎學金之申請流程需填寫申請者之「i僑卡卡號」,如您未持有i僑卡卡號,請洽境外組羅先生(03-2652181)協助辦理,卡號請務必於申請時正確填寫,未提供者將不予受理審查。
※※本次收件方式僅開放線上申辦,欲申請之大學部僑生請於9月15日下午5時00分前將相關申請文件電子檔上傳表單,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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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5
(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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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工程顧問社優秀勤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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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
5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環工、交通運輸管理及都市計畫等相關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學生(進修部不適用)。
2. 成績標準:大一新生以高三學業成績,大二至大四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者。
3. 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撫養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致生活發生困難等,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名額:31 名;其中大一新生 2 名、大二學生 12 名、大三學生 13 名、大四學生 4 名(各年級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調整,總名額原則上為 31 名)。
金額:每名每年新臺幣五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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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乙份。
2. 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大二至大四學生)。
4. 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 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乙份。
6.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家人或本人身心障礙手冊、醫療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未符合申請資格、申請資料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將不予受理。顧問社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除成績單正本之外,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未錄取者之申請文件可向顧問社申請退還)
每年申請一次,於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送件方式:以掛號郵寄 114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 280 號,信封外並註明: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
連絡資訊:褚小姐
886-2-87919198#453
cherry@sinotech.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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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0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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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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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3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一)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機械、工業工程、紡織材料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5萬元(含5萬元)。
(二)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80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70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70分但班級排名前50%者),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獎助學金名額與金額本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30名為原則。
凡提出申請者由協會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審查之,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文件正本郵寄協會複核完成後,由協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3萬元整。
若有特殊情況,申請者家庭亟需幫助者,經協會審核確定後得提高助學金金額。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協會網頁公告,並由協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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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協會網站登錄提出申請,以下文件以影本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為憑,俟通過審核後通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文件正本郵寄協會複核,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 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 前一、二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三)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七) 申請者本人郵局或銀行儲簿影本。
(八)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九)自傳及申請理由。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本人或二等親以內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922-95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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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2
(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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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生研究基金會碩士學位論文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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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0 |
75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獎助對象:國內各大學院校在學研究生之碩士學位論文寫作
二、獎助課題:
(一)氣候異變與永續策略
(二)社會變遷與生活轉型
(三)空間防護與生態健康
(四)風險治理與韌性建構
(五)新興科技與倫理治理
(六)星際探索與文明躍升
三、獎金核給:
(一)研究計畫經基金會評審錄取者,頒發第一階段獎金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二)論文全文經基金會評審通過後,配合本會例會活動頒發獎金餘額新臺幣伍萬元整。
※研究成果於116年8月31日前繳交(郵寄者郵戳為憑),遲交者或繳交文件不正確,經通知後未能於截止日期前補正者,均俟其繳交或補正後納入後續年度之論文一併審查,惟不得納入優等論文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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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研究所成績單
5.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含 500 字計畫摘要)
6.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推薦函
7.研究計畫通過就讀系所審查相關證明
8.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或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核證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提出申請(郵寄者郵戳為憑)。
將附有照片之申請表(PDF檔請至官網下載)、碩士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及研究所成績單1份郵寄或E-mail至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4號2樓 游惠芬小姐收(02-25676220)
E-mail: scholarship@archilif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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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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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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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6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名額3人。
(一) 凡就讀於經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院校三、四年級、碩士一、二年級學生且所讀類科屬土木、建築、營建、電機、電子、光電、機械及自動控制等相關系所,且非在職進修或專班者。
(二) 成績標準:最近二學期之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 75 分以上或名次排列於班上前三分之一以內,且每科成績均應及格。乙方就讀學校成績評量方式採等第制者,依該校公布之等第積分平均(GPA)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算其平均成績。
(三) 如有下列情事,則不具申請資格:
1.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撤銷。
2.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
3. 遭通緝或列管。
4. 受所讀院校記過以上處分。
※此獎學金需負擔相關權利義務,請務必詳閱官網中「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設置要點」之第八條權利義務之相關事項。
獎學金金額及獎助年限:
(一) 大學三年級:每學期獎助新臺幣(下同)六萬元,最長獎助四學期。
(二) 大學四年級:每學期獎助六萬元,最長獎助二學期。
(三) 碩士一年級:每學期獎助十萬元,最長獎助四學期。
(四) 碩士二年級:每學期獎助十萬元,最長獎助二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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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名額3人。
(一) 申請學生需自行下載申請表格並確實填寫。
(二)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公司審核。
1. 檢附下列文件各 1 份:
(1) 在學證明正本。
(2) 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正本(須載明各學期之學業成績,在學期間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申請者如為碩士生須另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
(3) 前一學期選課清單及本學期選課計畫。
(4) 其他:英文、其他證照、就學期間有參加社團擔任幹部或獲得全國大專院校工程創意競賽獎等;各證明文件(檢附影本)。
2. 凡不符申請資格或未完整檢附文件者,不予受理。
3. 書面審查合格者依公司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當日需備妥自傳,並現場簡報。
※此獎學金需負擔相關權利義務,欲申請者請務必詳閱官網中「星能股份有限公司大學及研究所獎學金設置要點」之第八條權利義務之相關事項。
※欲申請者,申請表請寄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80號12樓,星能(股)公司行政管理部(人資)收。
本案承辦人:謝君蔚
電話:(02)87982899
電子信箱:chriswulala2000@coge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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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8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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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慈善基金會卓越獎助計劃-特色獎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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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0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一) 獎助對象:115 學年度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含碩博士班)之本國籍學生個人或團體。
(二) 申請資格:實踐符合 ESG 精神之永續作為,於下列任一領域,提出具利他精神、創新視野、有助社會正向改變之「公益行動提案」或「專業特色研究」。
獎助名額暨金額:每案獎助 10~20 萬元,預計錄取 20 名,總獎額 400 萬元。
視申請狀況各類別擇優錄取,於獎助金總額不變之下,各類別彈性調整錄取名額。
常見問題及各項補充說明請參考「國泰卓越獎助計畫」活動網站 Q&A 專區,活動即時公告請參考網站與 Facebook 粉絲專頁。
參加本活動申請者,視同同意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主辦單位並保有以公告方式隨時解釋、補充、修改、變更本活動之權利,並得取消、終止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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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報名期間為: 即日起至9/30(三)17:00截止。
詳點選網站中「報名須知」頁籤,閱讀申請流程/下載相關表格後再開始線上報名。
(一) 一律採網路申請,請至「國泰卓越獎助計畫」活動網站輸入填寫申請資料並完成檔案上傳,請留意最後須點擊「完成報名」才算完成線上報名。完成報名後恕無法再修改資料亦不接受補件,送出前請務必「自行檢核」確認內容正確性。
重要:響應環保,一律採線上報名,請勿郵寄紙本資料,收到亦不受理。
(二) 申請文件
1. 必備資料 (所需檔案請至【活動網站/報名須知/表格下載區】下載)
(1) 報名表 (線上填寫)。
(2) 個資同意書 (檔案請至網站下載)。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正反面 (悠遊學生證需加蓋學籍章戳)。
(4) 身分證正反面 (無身份證者,請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5) 提案企劃書 (檔案請至網站下載)。
(6) 推薦信函一份 (推薦人如師長、學者專家、合作夥伴等,線上報名後由系統寄發空白檔案,請自行轉寄由推薦人撰寫並上傳)。
2. 自行檢附:其他輔助資料(如研究著作、專業證照、獲獎證明、個人作品等,有助佐證提案實踐能力之參考資料。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2-2755-1399轉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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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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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陽光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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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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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包含如「陽光獎助學金」、「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持續提供多元支持,協助服務對象及其子女穩定就學與發展。
115年度起,擴大顏損族群納入獎助學金申請資格。除原有顏面損傷、重大燒傷之本人及其子女得申請外, 神經纖維瘤、黑色素痣、胎記、血管瘤或其他疾病、意外及治療等原因致顏面或身體外顯部位有可清楚辨識之外觀差異 之本人及其子女亦得提出申請。
請自行至官網詳細徵選辦法、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請參閱本年度各項獎助學金簡章:https://www.sunshine.org.tw/news/announce/2026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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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
115年度多數獎項採線上申請,除「陽光獎」及「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採紙本申請外,其餘獎項皆採線上申請,請依下列步驟完成:
1.閱讀申請簡章:確認申請資格、可申請獎項及應備文件。
2.下載並備妥申請文件:依簡章內容準備相關資料及所需附件。
3.進入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應備文件。
4.確認資料無誤後送出:完成送出後,即完成本次申請。
紙本郵寄僅限以下兩項獎學金:
1.陽光獎
2.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其餘獎項皆不需寄送紙本,請務必留意各獎項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期間:9月1日至9月30日
逾期系統將關閉,無法受理申請,請儘早備妥文件並完成申請。
*申請相關問題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 03-8350380 轉 110 陳小姐; 相關申請事項也歡迎透過 LINE 洽詢。
獎助學金專屬 LINE@: @320ixk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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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6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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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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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獎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以下資格者。
獎助資格:凡家境清寒,而經由基金會發函邀請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及家扶單位師長推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一)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二)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三)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學期上限壹佰名,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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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身份證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扶助證明
4.國稅局全戶成年人所得清單(已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
5.家庭成員重大疾病診斷證明(無則免附)
6.師長推薦意見
7.自傳(以A4直式橫書,親筆撰寫300字以內)
8.在學證明或學生註冊證影本
9.前一學期學科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正本(大一新生請繳交入學通知單影本及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及操行證明正本)
10.其他(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
*申請人應親自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於115年10月15日前直接向基金會申請(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聯絡資訊: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11樓
電話:02-25634133 ext 420、431
E-MAIL:fortune.fdt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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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3
(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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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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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50000 |
65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二、 114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三、 114 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四、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提供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俾便查考。
五、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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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二)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
(三)歷年獎懲證明。
(四)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符合申請人資格條件之清寒證明文件(請詳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紙本文件,於115年10月6日前親繳交至生輔組辦理,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準,逾期將不受理。
註1:電子檔案會由學校掃描處理,同學不須自行繳交電子檔,提供完整紙本即可。
註2:經審定通過之學生,每名115學年度發放獎助學金新台幣五萬元,分別於同一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後,預計於115年12月底及116年4月底前,各發放二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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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9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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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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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
8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1.高中(職)、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2.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前款。
本要點所稱自強,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三)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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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5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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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9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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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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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
25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四、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並由學校協助來信或官方賴告知。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專(院)校學生:1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二、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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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完成推薦人簽核後再送生輔組。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基金會網站下載>請記得選擇【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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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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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全人曙光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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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13 |
1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之在學中華民國籍正式學籍學生,且在學期間不得有記過 (含)以上之懲處紀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當年度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二、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故,經審認確有困難者。
【已申請成功115-1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的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不用提出申請,生輔組會直接撈取您前一個學期成績及歷年獎懲紀錄,於學期末前主動通知並發放獎助學金,同學不用自行提出申請。】
獎助學金每學期發放一次,並依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區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其發放標準如下:
一、 獎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含)以上、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含)以上,每學期發放獎學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二、 助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七十分者、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八十分者,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三、 各學制一年級上學期新生或轉學生尚無本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或研究所學生僅修習論文課程而無學期成績者,發放額度依助學金標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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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1月13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518@forms
因美國關稅政策調整,致學生本人或其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失業、減薪、 接單或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影響家庭經濟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當年度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經核定通過中華民國政府「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之相關證明文件
因故未符合當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持有當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符合各縣市政府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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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57
(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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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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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
2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獎勵對象:
一、大專組: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學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二、『數位好厝邊』組:參與中華電信基金會『數位好厝邊』計畫之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
一、大專組: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 80 分以上之等第)
2.前一學年(指申請當年之前一學年的上下學期,起自前一年 9 月至次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 3 天(或累計 20 小時)以上。
3.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二、『數位好厝邊』組:由中華電信基金會遴選出成效卓著之『數位好厝邊』計畫,主動聯繫『數位好厝邊』計畫負責人,請負責人提報舉薦最多 3 名參與計畫個案之在學學生名單,由基金會遴選給予獎學金。
錄取名額及金額:
一、大專組:60 名,每名頒發獎學金 2 萬元整。
二、『數位好厝邊』組:10 名,每名頒發獎學金 1 萬元整。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及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保有修改、變更申請作業須知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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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獎學金申請截至本年10月5日(一)24:00止。
大專組需提交文件如下:
1.填具大專組申請所需資訊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 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 115 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其他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證明
6.教師推薦信函(格式不限,須推薦者親簽)
7.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自 114 年 9 月至 115 年 8 月底,不限校內或校外,但不包括擔任學校或社團幹部),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8.個資保護法同意書
數位好厝邊組需提交文件如下:
1.填具數位好厝邊組申請所需資訊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 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 115 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好厝邊推薦信函(下載表格,須推薦者親簽)
6.個資保護法同意書
7.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
大專組之申請方式皆以官網線上申請為主。
客服信箱:scholarship@cht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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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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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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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10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申請者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二、大專組: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學生(已享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高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私立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80分(或甲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前項各組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者,不得申請。
*獎助名額暨金額:大專組每名獎助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正。
*通訊地址及EMAIL務必填寫清楚,攸關後續獎助學金獲獎通知寄發。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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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乙份(三項擇一)。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
(2)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
(3)師長證明書(此項格式自訂,推薦人須於證明書中說明申請者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師長推薦書一份。(請務必使用鹿港天后宮官網格式,載明家境之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需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或是國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7.獎懲證明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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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5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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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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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3000 |
80 |
no |
70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中低、低收入戶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如下: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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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一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至教務處加蓋學校證明章)
2.清寒證明二選一:
(1)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使用導師證明書。(格式可至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
注意:本次不需繳交申請表,另清寒證明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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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8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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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毅先生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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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1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凡支領一次退伍金、固定給與、資助金、無給退除且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榮民、遺眷子女、「戰訓或因公殞命」之國軍遺族之子女及「領取半俸」之榮民遺眷子女。
(二)排除對象:
1.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夜間部學生。
2.榮民或配偶任公職或在學榮民子女本人為現役軍人、榮民、公務人員身分者,均不合申請資格。
申請條件:
(一)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肄業之清寒學生,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人合於上述條件(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惟限於設定名額,具清寒家庭子女證明(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者為優先獎助對象,餘以學業成績高低依序核發;若學業成績同分時,以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為排序標準。
獎學名額暨金額:大專院校三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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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請勿延遲繳件)。
(一)申請書。
(二)學校正式成績單影本(上、下學期)。
(三)在學證明。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五)家長榮民證(或遺眷證明資料)影印本。
(六)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教師開立證明>持有者為優先獎助對象。
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影本請加註(蓋)與正本相符章,另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請同學備齊資料於期限前到生輔組蓋章(隨到隨辦),並自行郵寄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信封袋上註明毛毅先生 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辦。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89-322002轉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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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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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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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10000 |
6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申請資格:肢體障礙在學學生/日、夜間部正科班
1.年齡35歲以下。
2.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3.在職進修班(季節班、空中大學)不受理。
4.本年度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附大學畢業成績或考研成績。
5.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a.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b.基金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6.願參加基金會「FB鄭豐喜同學會」及line群組「汪洋破浪鄭豐喜」
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7.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8.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基金會公佈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基金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申請學生全額錄取,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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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5年註冊章) 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3.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社福論文: 論文題目請至官網下載(至少1500字以上)。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7.自傳乙份
8.生涯規劃報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 15日止 (郵戳為憑)*寄件前請確認文件備齊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02-2753-2341(代表號)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至基金會,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至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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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5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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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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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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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1.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2.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基金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有參與基金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3.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基金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4.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基金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以戶為獎助單位,由基金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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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具申請書乙份。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
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者,不予受理,不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 15日止 (郵戳為憑)*寄件前請確認文件備齊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02-2753-2341(代表號)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至基金會,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至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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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4
(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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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王惕吾先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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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20000 |
78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1. 115年度辦理一次,錄取名額上限為24名。大學部最多錄取12名,研究所最多錄取12名。具體錄取名額依評審結果決定。
2. 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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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fund.udngroup.com/NewsScholarship.php。
2.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
3. 上傳指定短文:「城市中一個被忽略的人」,文章應包含實際訪談或現場觀察,不得以純想像、虛構人物完成。文末附1張人物訪談與現場觀察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1) 工具: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2)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
(3) 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該會統一編碼送審。
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2.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除應線上提出全部申請文件外,另應上傳本學期(115年9月份)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文件電子檔。
3. 洽詢電話:(02)8692-5762,週一至週五10: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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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4A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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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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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20000 |
70 |
no |
no |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高中(職)畢業,且於115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提高中(職)平均成績各必須達70分(含)以上者。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20名,其中15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5位為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成績分開評比(任何一組如有錄取名額不足者,得由另一組名額遞補之)。
(二) 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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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文件
(一)自115年9月16日起,受理線上報名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網址:(https://fund.udngroup.com/NewsCPScholarship.php)
(二)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及115年度大學註冊證明: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成績單提供公不完整三學年者,不予受理)。
(三)上傳指定短文: 115年度題目為:「我想為家鄉或社去做的一件事」。
1.說明:請觀察自己居住的社區、鄉鎮或城市,找出一個值得改善的小問題,提出可實行的方法,並說明青年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2.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限800字以內(正負10%),文末附1張學習現場相關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3.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該會統一編碼送審。
二、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2.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應線上提出全部申請文件,上傳註冊證明及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證明文件電子檔。
3. 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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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
(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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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自齊教育基金會海外來台深造熱河省籍學生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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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1 |
20000 |
75 |
75 |
75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114學年度學業成績,上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以及下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皆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如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請勿申請。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
(三)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1名,每名新臺幣4萬元。
注意事項: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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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三)學年成績單一份。
(四)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二、申請方式:
(一)期間:申請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10500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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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
(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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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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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
5000 |
80 |
80 |
65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
二、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本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分配如下:大學校院、二年制專科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三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應依下列規定排序,再以學業總成績高低順序發給:
一、 低收入戶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 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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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附件)。
二、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三、 歷年獎懲紀錄。
四、 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 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六、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5年9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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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6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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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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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宗旨:獎助大學優秀學生就學,以培養國家社會有用人才。
二、獎助對象:國內大學日間部優秀學生(不含延修生、空中教育、軍警教育及宗教研修學院等體系)。
三、金額及名額:每名新台幣 10,000 元,名額由本會決定之。
四、申請資格: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均得向本會申請獎學金:
(一)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均為 80 分以上。
(三)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四)申請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1.父母兄姐均失業或失去怙恃家境困難,經濟拮据。
2.父母兄姐雖服務於公司機關,但家屬眾多其收入不足維持家庭生活及家屬教育費。
3.父母兄姐為人幫傭或設攤販其收入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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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寫獎學金申請書一份,並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二)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包括各科目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各一份。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
(四)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生輔組收件後經查調確認將另行開立,同學不需準備此文件。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因發生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證明等文件之一),若無本項證明文件則免檢附。
(六)蒐集個資告知事項暨個資提供同意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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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
(3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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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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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4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一年級新生請於第二學期申請。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標準如下:
一、研究所:每學期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每學期三百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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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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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6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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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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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1.限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漁、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就讀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者。
2.在校為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3.114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4.全國10名,獎助學金金額為3萬元整。
5.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及博士班恕不在申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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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學年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蓋學校證明章)
3.戶籍謄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之身份證明。如為中低收入戶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證明不採計)
*於9月15日起開放申請,因申請表需蓋學校承辦人員章證明未領取其他公費獎助學金,故請欲申請同學儘早申辦,並在10/15前自行掛號寄出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4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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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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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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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 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 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獎勵方式暨獎學金金額: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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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書。
(二)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須達下列條件):
1.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
2.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三) 身分證明:
1.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3.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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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0
(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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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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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
5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獎勵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日間部下列相關科系,並已具備至少一學期大專院校學業成績且符合經濟弱勢資格之學生:
1.電機領域:電機工程、自動控制、通訊工程相關科系
2.機械領域: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智慧自動化工程相關科系
3.建築領域:建築系(包含四年制及五年制系所)
4.土木領域:建築、土木營造相關科系
5.電子領域:電子工程相關科系
6.光電領域:光電工程相關科系
7.資訊工程及科學領域: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技相關科系(不含資訊管理系)
*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前一學期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25%,無不及格科目。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3.家庭經濟條件:具下列情形之一: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庭經濟失依者。
4.其他限制:未領取其他具實習或就業義務性質之企業獎學金。
*請詳閱「2026第十四屆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辦法」之權利義務確認。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0元整,每學期預計提供40名,基金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基金會修改並於官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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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2026年10月12日(一)中午12:00截止。
1. 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可至崇友文教基金會官網下載)。
2. 個人自傳,請依申請表規定項目填寫。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5.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乙份,※ 四年級及建築系五年級學生因修課學分較少,另須檢附歷年成績單,以供整體學業表現審查。
6. 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乙份,須包含獎懲事由。
7. 戶籍謄本乙份(發證日期三個月內,含完整記事)。
8. 戶籍內每一位家庭成員最新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9. 家庭經濟條件證明
10. 家庭成員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書或重大傷病證明(無則免附)
11. 其他有利審查之補充資料(無則免附)
12. 申請人本人存摺影本
*本獎學金採全程無紙化申請,請於申請期限前完成以下步驟。
前往線上表單填寫申請基本資料,並依表單指示上傳相關檔案:https://reurl.cc/jVrmVL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加入崇友文教基金會官方 LINE(ID:@fts8114u),傳送:「學校+科系+姓名」作為申請完成通知。
獎學金專案洽詢:請加入基金會官方LINE ID:@fts811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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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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