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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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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截止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學業成績 |
操行成績 |
體育成績 |
申請身份 |
申請資格 |
應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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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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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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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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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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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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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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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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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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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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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
2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研究論文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大學部每名新台幣(下同)2萬元整,碩士班每名3萬元整,博士班每名4萬元整。獲獎論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
得獎學生若獲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且於獲獎後將該研究報告投稿或刊登於其他媒體,或申請其他機構之獎金活動時,請註明:「本報告曾經榮獲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屆時請得獎學生至本行參加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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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
(二) 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 研究論文乙篇,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例如金融防詐、人工智慧金融(AI金融)、金融科技與創新實驗、銀行法令遵循、新興金融監督、風險治理、資訊安全、網路行銷及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等均屬之
1、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如以英文撰寫,須附3,000字至5,000字中文摘要。
2、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
(四) 「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乙份。
為擴大辦理本研究獎金活動並鼓勵各校優秀學生踴躍參與,爰延長受理申請期限至115年6月17日止。
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5年研究獎金」。
聯絡電話:(02)21738888轉分機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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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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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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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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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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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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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6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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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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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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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不拘 |
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五)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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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料:
審查採書面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面談與實地查核。
(一)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二)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寄送方式及地址: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四、其他請詳「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email基金會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MAIL:Joelle.hsu@cdibh.com
電話:02-2763-8800 分機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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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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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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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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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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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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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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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美仕碩士論文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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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
15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1. 2026年度畢業,不限科系之碩士畢業生。
2. 研究領域:車用電子、車聯網或其他車用品之產業/產品/技術等相關領域,惟論文內容須提及車美仕(股)公司。
論文研究獎勵
1. 獎金:
(1) 特優:8萬1名(學生4萬、指導教授4萬)
(2) 優等:6萬1名(學生3萬、指導教授3萬)
(3) 佳作:3萬2名(學生1.5萬、指導教授1.5萬)
2. 畢業後經審核將優先任用。
車美仕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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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時間:2026年5月2日至2026年7月30日間,以完整提交申請相關文件之日期為憑。
2. 應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 歷年在學成績單(含名次證明)
(3) 研究計畫書:以 A4 規格直式橫書,並檢附電子檔,內容如下:
a.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各500字以內,應包含關鍵字。
b.計畫本文:包含研究問題、研究目的、文獻討論、研究方法、預期成果與貢獻、參考資料。若有問卷,則需檢附問卷。全部不超過20頁或15,000字。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二)
(5) 切結及同意書(附件三)
3. 論文成果繳交:2026/8/7前繳交電子檔(PDF),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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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2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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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傳100 x 課輔100 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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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1 |
5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 獎助對象: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二】 獎助名額、金額: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三】 獎助條件:
1.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5年09月至116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2.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3學年度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 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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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身分證、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
3.113(下)及114(上)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4.就讀學校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
6.課輔計劃書(約600~1000字)
7.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
8.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9.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5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
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其餘相關問題請見Q&A。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除受獎助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基金會應主動公開受獎助者之姓名或名稱及獎助金額。若經基金會錄取為薪傳獎助生,受獎助者完成報到後,基金會將提供「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若受獎助者希望保密受獎助之資訊,須填寫「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並寄回基金會,基金會將依照其意願保密相關資訊。
獎助辦法聯絡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王小姐 02-2769-8800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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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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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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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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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本校可申請之項目為其中三類:
1.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2.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3.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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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急難救助為隨到隨審。
急難救助
1. 申請表(急難救助)
2. 在學證明
3.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5. 導師晤談紀錄表
6. 家庭收入相關證明
7. 依具體事實之佐證文件
藝術表現優異
1. 申請表(藝術表現優異)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年成績單(兩學期)
4. 校內老師具名簽章推薦信
5. 得獎證明(一年內得獎事實)
國際與兩岸交流
1. 申請表(國際與兩岸交流)
2. 在學證明
3. 交流計劃書
4. 交流單位邀請函或錄取信
5. 申請人出國核准文件
6. 指導老師同意書或推薦信
*國際交換生不包含在內。
【申請方式】
1.請先閱讀〈申請流程及教學〉確認申請所需文件,依照申請項目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
2.申請採線上表單填寫與寄送紙本文件申請,紙本資料請依格式填具後擲寄本校,並註明:申請「廖有章先生獎學金-OO項目」
【申請相關資料】
◇申請資料:https://reurl.cc/M3EDqv
◇線上表單:https://reurl.cc/r01b0x
【收件及聯絡窗口】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
地址|新北市220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電話|(02)2272-2181分機2454,聯絡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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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6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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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清寒資優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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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
5000 |
75 |
80 |
no |
不拘 |
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項次,或經協會評估值得培育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設籍本國之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年(含)以上,家境確係清寒且有意願繼續升學或進深修習者。(不含軍警校、選修課程及學分班、選修課程、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2.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能出示相關證明者(國小之申請者得免附)。此外,若申請前一年曾在本會擔任志工且表現優良者,將予以特別加分。
3.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協會將依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4.經協會專案評估確符培育者。
5.
【學業表現優異學生】
大學、碩士、博士申請標準:在學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者;碩士修業年限平均以2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一年;博士修業年限平均以4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二年。
【特殊才能表現優秀學生】
運動特殊才能之優秀學生,前一學年課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若未達70分,申請須經校方、指導教練或相關專業人士特別推薦),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申請專長項目訓練且最佳個人競賽成績符合辦法規定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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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1~10為申請之共同檢附文件;申請資料格式請參考辦法。
1.申請表
2.家境自評表
3.自傳
4.個人生活照
5.新學期「註冊繳費收據」或在學證明
6.匯款資訊
7.戶籍資料
8.家境證明
9.成績證明
10.社會公益服務之佐證資料
11.其他文件
資料繳交時間為:當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止(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件資訊請參閱申請書(附件一)第2頁。
審核結果通知:於當年11月10日,以郵寄、電話簡訊或E-mail通知獲獎助學生;獲獎助學生之「獎助餐會」相關日期及資訊將另行通知。(未獲獎助者,不另行通知)
若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協會詢問:02-2290-224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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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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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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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
30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為鼓勵及協助國內學子提昇國際觀,及勤學向上並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之精神,提供「海外學分班獎學金」予台灣申請人。
獎勵:本獎學金將提供數名台灣申請人,每人新台幣三萬元之一次性獎學金獎助。
申請資格:
1.在學學生;且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且
3.積極參與學校社團活動。
4.提交個人海外教育活動之學習計劃書(不得少於1,000個中文字)及預算明細表。
5.申請人不得同時領取同一教育活動梯次之其他獎助學金或政府等相關機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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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學證明乙份(學生證影印本)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3.積極參與學校社團活動之證明及說明(如詳細活動企畫書、完整活動結案報告、學校社團證明文件影本及社團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符合申請學校所要求之外語能力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5.個人聯絡資訊(電話及email)
請於民國115年6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所需文件,郵寄到「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0F)。
由信託諮詢委員會進行審核作業,於115年8月31日前公佈得獎名單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獲獎學生需憑學分證明書或結業證書或繳費收據(任選一項)之影本申請領款。
聯絡人:翁小姐 02-869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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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8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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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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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
25000 |
70 |
80 |
no |
不拘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各大專院校在學進修生,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後再返校繼續進修期間之學生。
(三)修業成績
1.以前年度(不限前一學年度)曾修讀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須達70分以上。
2.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得檢附獎懲紀錄或相關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四)加分項目: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加計零點四分。(請
提供名稱及證明文件)
※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分為獎學金與佳作獎兩項。
獎學金各年度之獎勵名額為三名,第一名新臺幣四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二萬五千元,但外交部得視該年度預算額度及「國際法研究獎審查小組」之決議調整獎學金名額及額度;佳作獎名額原則為三名,得依審查小組決議後增減之。
申請資料如經審查未符授獎標準者,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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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
1.申請書
2.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4.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5.國際公法專題報告(經扣除封面之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註解及參考書目後,總字數需介於中文6,000~6,999字或英文4,100~5,100字之間。)
6.推薦函乙份(宜請課業、論文或活動指導老師提供)。
7.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撰寫國際公法專題報告請注意以下事項:
(1)經扣除封面含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註解及參考書目後,總字數為中文6,000~6,999字或英文4,100~5,100字。
(2)評分參考項目:文字運用能力、論述完整程度,資料豐富、引註翔實、論述邏輯清晰,原創性、研究結果具有見解、對學術、外交政策或實務工作提出建議等,以及審查小組認定之項目。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8月3日下午4點30分前將申請表+相關資料繳至生輔組辦理,此案須由學校統整後寄出,不可個人申請,請務必注意學校截止日期,逾期恕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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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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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扶輪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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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
135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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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刻取消其資格。
注意:學校無可推薦名額,欲申請者請自行聯繫各地區扶輪社
(1)申請書1份※線上填寫後印出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查知各扶輪地區,請見官網的【扶輪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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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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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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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0 |
2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設籍苗栗縣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照者,核發證照獎勵金,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獎勵標準及申請次數限制: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8仟元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仟元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從優獎勵並不得重複申請乙級證照獎勵金。
※每人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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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人於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技術士證照(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於申請期限內得提出申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苗栗縣政府收發室(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檢附下列文件向苗栗縣政府申獎勵:
1. 申請書(附件1)
2. 領據(附件2)
3.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附件3);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及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5. 非本人帳戶切結書(申請人郵局未開戶或無法使用,請填具非本人帳戶切結書)(附件4)
6. 信封封面(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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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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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忠義民廟大院校客家信仰文化研究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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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20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一)台灣各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研究生。
(二)論文主題為研究義民爺信仰及客家傳統文化。
二、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分2期核發,個案研究最多2年,該財團法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核發一半獎學金,期中報告經財團法人審查通過後發給另一半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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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文件:
(一)指導教授之推薦書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論文計畫書。
(二)研究生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電子檔傳至該財團法人電子信箱(ym.mm@msa.hinet.net)
(二)申請文件紙本寄至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303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三段360號)
聯絡資訊:03-550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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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3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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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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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
60000 |
80 |
80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研究所優秀僑生: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二)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6學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三)研究所學生達5名,可申請補助1名,每名每月10000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
*新生須至第二學期方可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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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乙份,須由系所教授推薦簽章。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附班級排名)。
(三)簡歷乙份。
(四)相關證明,若無則免。
申請表網址:https://oosa.cycu.edu.tw/wp-content/uploads/D103__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doc
**欲申請者請於5/29(五)截止日前,備妥資料繳交至維澈樓3樓境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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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67
(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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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X台灣癌症基金會-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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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1 |
1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獎助對象:
■ 高中職校組65名(含五專1~3年級)
■ 大專院校組55名(含五專4~5年級)
申請資格:
1.正就讀國內各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2.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或過世6個月內。
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或體育、美術等特殊表現具優異成績者。
備註:須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及「600字以上自傳感想」,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或報名表,或洽詢02-8787-9907#205 黃小姐 #230 趙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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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線上報名:https://scholarship.canceraway.org.tw/senior/
2.郵寄掛號: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整連同檢附資料寄至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並註明「2026台癌x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活動小組收」。
1.報名表正本(線上報名者可直接線上填寫表單)
2.6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影本
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4.一年內個人照一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片二張
5.師長推薦函(無則免附)
6.罹癌父、母或本人之診斷證明書影本(須載明治療方式或治療計畫)
7.114學年第一學期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
8.自傳感想,A4電腦打字(由申請者撰寫,字數:600字以上)
9.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家庭兒少、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10.申請者本人之存摺影本(如獲選的情況下,無法親領獎助學金,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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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9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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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創意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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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
15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創意獎學金7-15名(隊),每名(隊)新臺幣15萬元及獎狀乙紙,對象為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
A.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 70 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以供評核。
B. 結合科技創新與研發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作品實體或雛形。
C. 申請者逕自報名,無須經系所推薦,開放申請學校名單詳官網附件。
申請日期:2026.07.01~2026.09.10 (書面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流程及規定:請參閱官網附件檔案之申請須知、申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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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至中技社網站公告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申請文件。
備註:特定文件 (以 *標註 )須檢送完成簽章/用印之紙本正本。
*創意獎學金
A.基本資料
a.申請表*
b.自傳/團隊介紹
c.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d.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e.(指導)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正本(至少一封)*
f.申請聲明書正本*
B.創意作品說明書
C.創意作品介紹影片(MOV、MP4 格式,長度 2 分鐘、大小 500MB 為限)
D.績優事蹟
a.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b.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c.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d.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E.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F.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
請期間: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止。(紙本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證,逾期不受理)
送件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97 號 8 樓(財團法人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聯絡人:向組長
聯絡電話:(02)2704-9805 分機 62
E-mail:scholarship@email.ctc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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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9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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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績優體育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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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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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一)本要點適用對象須戶籍設籍新北市連續1年以上(即114年5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之在學學生,且參加114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期間之運動競賽,並符合要點所訂各項成績之績優體育選手。
(二)可提出獎學金申請之運動競賽內容及發給標準請詳閱「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已設有個人項目者,不再計算團體成績,且依競賽規程所訂錄取名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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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亦可至新北市體育資訊網路中心網頁(https://ntpc-sports.com/)下載。
**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提早洽詢新北市各單項委員會,以利該會協助彙整造冊送局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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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12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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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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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
2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學生獎】
田徑或游泳成績優良者,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一般組學生)、體育專業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及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學生)等五組。
身心障礙組:凡品學兼優之身心障礙同學參加田徑、游泳運動比賽成績優異者,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
※【學生獎】一律採用線上申請,無須寄送紙本資料;如寄送紙本,基金會不予受理、審查且不予退回。
【學生獎】
大專組:10名,每名 2 萬元
體育專業組 :10 名,每名 2 萬元
*各組名額,游泳田徑各占一半為原則
*身心障礙同學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名額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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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1.114 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 (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
2.學校證明:需蓋學校大印(或教務部門單位章),另加校方審核人職銜章
3.比賽證明文件:
(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3 件。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 規格,並選擇最優 3 件)。
(2)上項紀錄締造規定期限:自民國 114 年 6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31 日止。
(3)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4.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也可於收到得獎通知後再提供):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5.附件一:親簽之『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6.附件二:親簽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學生組】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申請系統開放時間:115年5月11日至6月11日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並請預備上傳檢附文件。
獎學金信箱:scholarships@chf.ngo
聯絡信箱:services@chf.ngo
聯絡電話:886-2-2551-5211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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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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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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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
1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民。
2.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須為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3.即將或現正就讀115學年度之高中職、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不包含研究生、學分班。
4.需提供學校老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
5.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6.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教育補助金補助金額範圍,依「夢想計畫類型」和「教育階段」劃分,詳細規定說明如下:
1.證照考試:考取證照、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壹萬伍仟元整(含國內技術士檢定、國內金融控管檢定、TOEIC和JLPT等語文認證),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
20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等等,或學習藝術相關才能之夢項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
3.除了證照考試和藝術人文以外之夢想計畫,補助金額上限以目前教育階段區分:大專院校教育補助金最高伍萬元整、高中職教育補助金最高參萬元整。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少盟(02)2926-6177 分機16 王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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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繳項目:
1.線上申請書(直接線上填寫)
2.夢想實踐計劃書(夢想實踐計畫執行時間為115年9月1日至116年1月15日,未能於期間內完成之計畫內容,請務必予以修正。)
3.自傳及附件資料(格式參照官網)
4.推薦函(格式參照官網)
非必繳文件:
5.20 小時服務學習證明(需為113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間完成之時數。)
※項目2至4請依據格式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地址:234023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報名方式:
1.於115年7月5日前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辦理個人申請帳號,填寫【線上申請書】並上傳【夢想實踐計畫書】、【自傳及附件資料】、【推薦函】,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2.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
3.報名申請說明會:想知道如何撰寫計畫書或有任何問題,歡迎參加,請參考官網資訊報名。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少盟(02)2926-6177 分機16 王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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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1
(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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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電子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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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
80000 |
6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遴選條件:
(1)泰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至四年級(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下,不包含研究所),家境清寒之優秀在學僑生。
(2)學業成績 114 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六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獎勵方式
(1)依「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2)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擬提供每學年八名,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捌萬元整(NT80,000)。
註:
(1)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核作業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受理執行,並於2026年7月31日前於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官網公佈得獎名單。
(2)獲獎者必須出席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將於頒獎典禮後匯款。
(3)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每年將依執行成果評估本獎學金各項施行細則,並定期函請學校公佈。
(4)獲獎僑生如畢業後有意願至台達電子泰國分公司工作者,得提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安排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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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6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
(1)填寫申請書一份,一律以電子檔提交。
(2)高三升大一生請繳交就讀高中或國立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之 114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及大學錄取證明文件;大一至大四生繳交就讀學校之 114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3)將以上申請表電子檔寄至 monica.chen@delta-foundation.org.tw 彙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請至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或洽基金會承辦人 陳雯甄小姐 02-8797-2088 分機 5043,電子信箱:monica.chen@delta-foundatio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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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0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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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Break the Lim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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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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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 本年度 9 月起為大三或二技之一在學學生。
2. 學業成績 65 分(含)以上,操行 80 分(含)以上者,具有經濟弱勢且有特殊專長或成績優異之證明。
三、計畫內容:
1. 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 6,000 元,補助至大四當年 8 月為止(依計畫規定)。另,企業實習期間提供薪資,故實習期間不提供 6,000 元獎學金,待實習結束後恢復。
2. 參與計畫學員升大四暑假,將前往媒合的企業進行暑期實習,透過實戰經驗,了解志願產業領域所應具備職能與職場應對技巧。
3. 每位學員將安排企業導師一對一輔導,進行職涯諮商;每個月與企業導師進行晤談,每年至少 10 次,每次至少 60 分鐘。(時間、地點由導生雙方按本計畫規範約定之。) 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 參與計畫領取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將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學生。
本計畫文字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或專案執行過程補充說明,基金會得隨時修正,請至官網查詢 (https://breakthelimit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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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書件,上傳至報名表單(官網>立即報名)
1. 學生基本資料表。
2. 家長同意書。
3. 自傳。
4. 推薦函。
5. 最近 1 學期成績單。
6.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7. 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8. 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證照、受獎證明影本等)。
若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聯絡人王社工,聯絡電話:(02) 7723-1288 分機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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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8A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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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應材新住民子女獎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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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
10000 |
80 |
no |
no |
不拘 |
新住民子女:
一、以實際居住或設籍於桃園、台南、高雄地區,在學之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碩、博生,成績優異、特殊才能之新住民子女。
二、新住民(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之在臺已設籍子女。且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不含補隨班附讀)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二學期(含)以上。
三、申請者不以經濟清寒為必要條件;惟如屬經濟清寒、特殊境遇等新住民家庭,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影本、清寒證明或老師書面推薦書等),得作為審查加分之參考。
四、以上如遇有特殊情形,視個案認定。
獎項類別及基準:
(1) 大專院校-國內私立大專院校114 年上學期及 114 年下學期之學年度在學成績總平均皆在 80 分以上。
(2) 碩、博士生:就讀國內私立大學之非公費生,114 年上學期及 114 年下學期之學年度兩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皆在 75 分以上。
※大學應屆畢業生不可申請,如有碩士班就讀,請出示碩士班學校證明。
(3)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資格請參閱「2026 年度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新住民子女獎學金計畫」
如有未盡事宜,請以獎學金計畫內容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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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獎學金申請表
2.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頇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另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如尚未設籍,則頇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經濟清寒、特殊境遇等相關證明文件、持有戶籍謄本影本或老師書面推薦書等之有效證明文件。
4.
(1)申請優秀獎學金請交114 年上學期及 114 年下學期之學年度之在學成績單。
(2)申請特殊才能獎勵金請交最近2年內(113或114學年度)入選計畫規定賽事之國家代表隊當選證明或榮獲特殊才能比賽得獎成績證明。
5.履歷自傳
6.學生證影本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其他加分項目
報名方式:
一、 電子申請:統一將報名資料掃描為PDF檔請寄至路竹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聯絡窗口之電子郵箱,請再致電告知已傳申請資料,確認中心已收到申請資料。
E-mail:tina6962779@gmail.com
二、 紙本申請:欲申請學生將推薦表件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影本逕寄:路竹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
1、地 址:821高雄市路竹區中正路51號3樓
2、聯絡電話:07-6962779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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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7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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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合德慈善會「合德青少年點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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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9 |
1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設籍於高雄市小港、林園、鳳山、前鎮、苓雅、新興、三民、鼓山、鹽埕、前金、旗津區,並就讀於國中至研究所之在學生。
2.經調查無接受其他民間單位持續性助學補助者。
3.經合德慈善會訪視進行經濟評估後,得申請助學金補助者(申請相關文件見申請辦法)。
4.國、高中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大學平均75分以上者;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合德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本計畫助學生者。
5.若學生納入助學專案後,經查有品行不佳,有損合德慈善會之聲譽者,將取消助學金資格。
助學生權利、回饋
1.權利:
I.合德慈善會提供國中每學期5000元、高中至研究所學生10000元助學費用補助,經評估有額外經濟扶助需求者,另給予學生每月生活補助金,最高2000元。
II.得參與合德慈善會提供學生之課外課程及活動。
2.回饋:
I.參與志願服務回饋社會,需參與志工服務每學期20小時,其中需包含合德慈善會志工活動至少10小時。
II.參與合德慈善會課外課程及活動,拓展自我視野,每學期至少3次。
III.需配合出席合德慈善會助學生相關活動。
IV.申請人需配合合德慈善會社工訪視,了解助學生及家庭狀況,每學期至少一次,不得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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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備文件:
I.助學計畫申請表
II.上一學期成績單,在校優異表現證明等文件。
III.家庭身分別相關證明、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IV.學校師長推薦信(學校、社福單位轉介必備)。
2.申請步驟
I.填寫助學計畫申請表單,並和上述應備文件一同寄出。
II.學校、社福機構等轉介單位,協助學生準備申請相關資料。
III.接收申請資料後,機構將進行初步審查,並需助學生及其家庭配合社工進行到府訪視。
申請期間:115/05/05~115/07/19
如對此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黃社工詢問(電話:07-8061075、806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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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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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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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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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清寒學生,其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行80分(含)以上者,或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二之在學學生。
計畫內容:
1.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大專生(含專四、專五)6,000元,補助至大四當年6月為止或至29歲止。
2.採一對一方式陪伴輔導,每位小太陽安排志工導師關懷陪伴。
3.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申請技藝及職能育成費用補助並經審核通過者單次最高補助50,000元(因特殊原因提出說明,不在此限),總額不得超過150,000元。
5.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並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使資源給更需要的學生。因家庭經濟改善停止補助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團體課程,若以人數計價之活動課程需自費,均不補助車資。
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請務必詳閱「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請至基金會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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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基本資料表。
2.家長同意書。
3.自傳。
4.推薦函。
5.最近2學期成績單。
6.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7.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8.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證照、受獎證明影本等)。
申請時間:115年5月15日起至115年06月15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
至官網最下方下載相關表格,填妥後請以書面函文寄至基金會。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299號3樓(請註明「普仁基金會-育成計畫」,否則容易寄丟!)
計畫承辦人
聯繫窗口:王世媗 社工師
聯繫電話:(02)7723-1288#19
e-mail:youcare19@you-car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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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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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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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1 |
3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一、申請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非上開系所學生,其提案含有資訊科技及應用元素者亦為適用對象。
二、獎助名額 ︰
(一)115年提供獎學金名額20-3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5、潛力獎(新臺幣3,000元),計10-20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一)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二)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三)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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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件時間:
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網填報(網址: https://www.csroc.org.tw\itssApply.jsp)申請資料,並上傳提案書之PDF檔與DOCX檔(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教師簽名資料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二、申請者及獲獎者配合事項:
(一)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5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
(二)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
(三)潛力獎獲獎者無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115年「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審查規則相關文件請至網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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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2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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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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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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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之貧困家庭、獨居(偶居)老人之貧戶...等對象,經濟頓失依靠,需及時資助之經濟弱勢個案或家庭等。
2.發生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急需關懷者為對象,例:罹患傷(疾)病必須治療或療養,致無法工作者或醫療費需要資助等。
註:每戶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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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基本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急難救助申請書正本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清寒證明正本
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正本
5.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正本(附清寒證明者須檢附)
*申請醫療救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公私立醫院之住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2.醫療費用收據或健保欠費證明
*申請喪葬補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死亡證明書正本
2.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
*申請天然災害救助者(限事實發生三個月內):
1.災害相關證明文件(如風災、水災等)正本
2.災損照片
3.修繕估價單或收據
*其他:
1.重大傷病證明
2.身心障礙證明
3.在學證明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規定期限內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洽詢窗口:(06)253-6789轉分機6584 黃社工
急難狀況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文件不齊全者,將待補件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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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9
(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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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恒大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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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
2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1.就讀國內公私立各大學(院)校研究所、各大學(院)校、各高中職學校,成績優良之日間部本國清寒學生。
2.須為在校生,且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
3.清寒學生需另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但因有發生特殊事故者請另附證明文件。
4.曾獲該基金會獎學金或已有申請其他基金會獎學金者,基金會將不再重複發給。
名額及金額: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共20-30名,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整。
2.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共60-80名,每名獎助新幣貳元整。
如有超過名額申請,將參考優秀清寒學生的成績、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相關文件擇優錄取;但有特殊境遇者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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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師長推薦意見欄請自行洽詢老師填寫)
2.身份證影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發生特殊事故者請另附證明文件)
4.自傳(A4直式橫書填寫,300字內)
5.入學通知書影本(一年級新生才需繳交)
6.在學證明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前一學年學業及操性成績正本(一年級新生請繳交前一學校總成績單)
8.其他(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申請文件備齊後,請掛號郵寄基金會
地址:(10446)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72號11樓
請註明:「財團法人恒大文教基金會─清寒獎學金申請」收。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563-4133分機42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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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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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暉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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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1.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2.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
3.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4.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30,000元整,名額至多50名。
評審方式:依據辦法第四項申請表件完整且符合資格者通過初審,再經由基金會教育委員會進行複審,再進行家庭訪視,俟基金會決審確定後,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發方式:配合基金會大型公益活動時公開頒發,請受獎者親自領取並務必全程參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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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
2.本人半身照片二吋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或 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當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7.市政府核發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 第6及7點若影本需核發單位核章
※ 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申請日期自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申請地點: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親送或郵寄皆可)
會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
電話02-8660-0766
網站http://www.fabulousgrou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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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8
(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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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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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
12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15-1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09月03日起至同年09月21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本校學生限申請平安獎學金**
1.38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2.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3.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 一萬二仟元。
4.大專組-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詳細相關訊息暨Q&A及申請表格(更新版) 請於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中「獎助學金辦法」專區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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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獎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附件1-1)
2.自傳,正本一份(附件1-2)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正本一份(附件1-3)
4.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或蓋證明戳章,正本各一份 (無記過、嘉獎也須附上證明文件)
(高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國三、大一新生【第一學期】檢附高三成績)
5.家庭類別之證明文件
6.皆須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正本一份。
【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
資料名稱: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所得資料檢附錯誤,視同資料不符不予審查。
7.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附件2)
9.身分證、學生證、有效台幣金融(郵局)機構存褶,影本一份(附件3)
請備妥資料後自行提出申請。
郵遞區號:408007
收件地址:台中市南屯區惠中路三段325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收
【申請 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電話諮詢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20:00時 ( 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
TEL : 04-238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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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7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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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祥和慈善基金會低收及中低收入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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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 |
2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
6月公告115學年度申請訊息於該基金會網站,7月15日至8月15日收件(寄送至80344高雄市鹽埕區莒光街127號,郵戳為準)進行審核及訪視、9月初該基金會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及領取時間、方式,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領取視同放棄)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全職之博士班、碩士班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含專四以上,空中大學除外)。
(二)學業成績自然組達到75分以上,社會組達到83分以上。
(三)限中低、低收入戶之學子。
三、獎勵金額及名額:
每名新台幣2萬元。共計100名,訂於9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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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8月15日收件(以郵戳為準)進行審核及訪視、9月初基金會網站公告審查通過名單及領取時間、方式,不再另行通知。(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
(一)申請表、推薦表。
(二)114學年度上學期、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四)中低、低收入證明正本。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六)檢附前一年志工服務時數。
聯絡資訊:(07) 532-9809 ,林小姐
欲申請者請備妥資料後自行送件,郵寄地址為:80344高雄市鹽埕區莒光街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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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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