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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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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截止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學業成績 |
操行成績 |
體育成績 |
申請身份 |
申請資格 |
應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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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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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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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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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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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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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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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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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B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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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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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
5000 |
75 |
no |
60 |
大學部 一般類 |
本須知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以下在籍學生及應屆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依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二)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已有熟相關註記。
前項學生不包括就讀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或補修學分者。
補助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獎助學金:
(一)學業成績:
1.國民小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
2.國民中學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
3.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以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
4.以上各科成績不得低於六十分。
(二)傑出表現:
1.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競賽或代表我國參加競賽,獲得下列個人或團體獎項:
(1)縣(市)級:前三名。
(2)全國級以上:前六名或優等以上。
2. 其他優異表現且有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同學期符合前二款所定數種條件者,僅得擇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未以百分法計分者,申請獎助學金前,應先請學校換算之。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助學金者,同一事實以申請一次為限。
*大專院校每學期五十名,每人新臺幣五千元。優先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為核發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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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正本
2.前學年度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傑出表現證明影本
3.六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並記事欄不得省略
4.匯款領據及帳戶影本(請填具領據學生本人或指定帳戶)
依需求檢附(無則免)
5.學生證正反面、在學證明書或畢業證書影本(以傑出表現申請者)
6.經濟狀況身分: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星期五)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以上如有疑義請電洽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或臺南市政府承辦專線 06-2991111 轉分機8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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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4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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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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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
1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土木系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生不適用,限本國籍學生),共2名。
2.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3.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4.須具推薦書。(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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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將於115年2月20日起開放填寫本案之基本資料。
(一)、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以下 1、2 證明可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清寒證明。
3.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公費生相關證明文件(醫護學系學生需提供)。
(八)、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父母親(扶養者)職業&月收入、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官網下載附件四】
(九)、前一學期行善記錄分享(約6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可參考官網附件檔案,未寫視同缺件處理。【官網下載附件五】
(十)、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官網下載附件六】
**請務必依機構規範之格式填寫繳交。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5日前繳至土木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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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8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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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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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3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
三重東區扶輪社轄區內及鄰近地區(共計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共七區)在校成績優良及清寒優秀大學生(研究生除外)而設,特舉辦獎助學金以幫助莘莘學子。
(一)清寒優秀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父母雙亡或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75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公費生不得申請。
6.曾得過此扶輪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7.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冠名獎學金
1.現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包含研究所)。
2.民國112年7月1前已設籍上述七區內。
3.前學年(上、下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80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113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5.曾得過此扶輪社獎助學金請勿再申請。
6.若重複申請上述七區內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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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助學金申請書(請自行找系主任簽寫推薦內容)
2.在學證明文件(研究所不可申請)。
3.113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證明單乙份(需有體育成績)。
4.當月全戶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勿附戶口名簿)。
5.申請清寒優秀獎學金者,請繳交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或里長之家境清寒證明乙份。
6.該年度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生輔組會協助開立。
7.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8.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用電腦打字(2千字以上)。
9.志工服務時數證明。
提醒:請填寫申請書二份,一份寄交扶輪社,一份由推薦單位存查。
欲申請之同學,請備齊2份申請資料於114年2月23日(一)前繳至生輔組辦理,請優先以學校統籌送件為主。
如超過學校收件期限,本案有另外開放學生自行申請,請自行於114年2月28日前自行以掛號寄至「三重東區扶輪社」(241三重正義郵局第00068號郵政信箱 林主委世堂先生收),自行送件者請務必先致電02-2988-8925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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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24
(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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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李白文史藝術交流協會威帝建設倫理專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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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
20000 |
no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高中或大學在學學生(含大專院校日間部、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含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獲此獎助者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國內外學校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若經查有將取消相關資格。
(三)符合前述條件且積極進取、品德兼優(操行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熱心服務者將優先考慮。
(四)申請人必須了解本獎助學金之宗旨並且積極推動正向能量與倫理發展。
(五)威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學校系所(每年得視情形調整)之高中、大學在學學生為優先。
二、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一)大學生每名20,000元,55名 。
(二)高中職生每名10,000元,40名。
三、申請期間:115年03月01日起至03月31日下午5點截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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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115 年03月01日起至03月31日下午5點截止(以郵戳為憑)。
***請在開放日後再送件,請勿提早、延遲送件***
一、申請表乙份(附件一)。
二、在學證明乙份。
三、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
四、前一學年操行成績(獎懲紀錄)乙份。
五、推薦書至少一份(格式如附件且至少須包含一份由曾授課被推薦人的老師提供)( 附件二)。
六、自身善舉心得紀錄(1000字以上)或就所屬科系相關倫理議題之反思與探討書面文件(2000字以上),文件必須由本人親自撰寫,嚴禁使用人工智慧生成內容。
七、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八、其他有利審查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明、競賽或研究成果等)。
九、本人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十、獎學金匯款同意書暨領款收據(附件三)
申請人備妥所有申請文件後,紙本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5號5樓收」,並應掃描所有申請文件以電郵傳送至charity89911@gmail.com。郵寄標題與電郵主旨均需註明「威帝建設獎學金申請:學校/科系/級別/姓名」。
申請聯絡資訊:charity89911@gmail.com
電話:0935570008
傳真:02-2351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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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5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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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外交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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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
25000 |
80 |
80 |
75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國際傳播、區域研究、兩岸關係、比較政府、比較政治、外文等相關課程五門以上(五門課程中應有一門外文,倘未修讀,除外交等五門課程成績外,應檢
附外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但選修環境保護、醫療、公共衛生、科技、能源、法律、文化等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最多以二門為限。
(四)第三款所列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六)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本獎學金所需經費,由外交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各年度之獎勵名額上限為三十四名,每名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但外交部得視該年度經費及申請狀況予以增減。每校限推薦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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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上一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4.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5.五千字專題報告(內容需與國際關係、外交或全球化等議題相關),且不得以先前申請過之專題報告重複申請。
6.教授推薦函二份。
7.其他證明文件(如:外國語文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影本、參與國際會議或擔任非政府組織志工證書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2月2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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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8
(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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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平安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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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
12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14-2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02月23日起至同年03月10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本校學生限申請平安獎學金**
1.38歲以下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延畢生、進修部學生不可申請)。
2.家戶所得90萬(含)以下不分科系(具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獎助範圍)。
3.大專組(含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生)85名:每名每學期新台幣 一萬二仟元。
4.大專組-就讀學校校內有公告訊息之學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40以內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詳細相關訊息暨Q&A及申請表格(更新版) 請於財團法人平安菁英教育基金會官網中「獎助學金辦法」專區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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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安獎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附件1-1)
2.自傳,正本一份(附件1-2)
3.師長推薦內容(事蹟),正本一份(附件1-3)
4.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或蓋證明戳章, 正本各一份 (無記過、嘉獎也須附上證明文件)
5.家庭類別之證明文件(請圈選類別,「一般」則免附)
6.皆須檢附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家(全)戶所得證明,正本一份。
【檢附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免附所得,須檢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 資料名稱: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注意!非收執單/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所得資料檢附錯誤,視同資料不符不予審查)
7.校內外特殊表現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8.蒐集使用個人資料同意書,正本一份(附件2)
9.身分證、學生證、有效台幣金融(郵局)機構存褶,影本一份(附件3)
請依順序排列資料,必繳資料缺件,視同資格不符。
114-2平安獎學金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02月23日起至同年03月10日止(請勿提早寄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 )。
請備妥資料後,於申請期間內自行郵寄至基金會辦理。
電話諮詢時間(04-23807911):週一至週五 09:00~20:00時 ( 國定例假日不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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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3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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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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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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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no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15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110年1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TQC專業人事人員別中文輸入需達到進階級得以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申請項目及獎項請參考官網資訊。
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基金會獎學金官網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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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115 年1月2日(五)至115年2月26日(四)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程序:
一、 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
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113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
2. 在學證明書正本各乙份。【須使用本會表單加蓋學校的證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室章皆可用印)
二、 選擇所屬區域:
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本會服務地理區域劃分: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花蓮、金門、馬祖等地區。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南區:臺南(含)以南、臺東及澎湖等地區。
三、請將114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可由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寄發地址如下:
北區: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8樓
中區:406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24樓
南區: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7樓之4
四、 請申請者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再列印寄發。報名表一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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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2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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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標竿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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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
50000 |
no |
no |
70 |
一般類 |
一、申請者限本校114-2學期具應屆畢業資格學生,每年獲獎以10名為上限(依學生個體表現、群體表現之全人精神展現情形,綜合評定並擇優錄取)。
二、需【同時符合】下列1至5個條件者,方可提出申請:
1.累至114-1學期之歷年學業成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十。
(2)有重大善行、特殊貢獻或獲得全國性重要獎項,且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三十。
(3)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有重大義勇事蹟,且歷年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五十。
2.在學期間,記過不得多於一次且歷年體育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
3.依據中原大學學生活動認證細則,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甲級畢業標準者]。詳細資訊請參閱:https://reurl.cc/eLOrQx
4. 參與校級舉辦之領導、議事、品格、創意研習活動至少一項且累計六小時以上者。
5.修習本校第二專長學程(含輔系、雙主修及任一跨領域學程)滿十學分以上,經教務處認可者。
三、獎勵分為特優、優等及甲等三級,特優頒發新臺幣貳拾萬元、優等頒發新臺幣壹拾萬元、甲等頒發新臺幣伍萬元。另,獲獎學生升學本校碩士班期間學雜費全免;升學本校博士班核發新臺幣壹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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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12日下午5時止。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9073@forms)線上填寫後,於115年3月12日(四)下午5點前檢附申請表及佐證相關資料,繳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請務必準時提交資料。
應備紙本申請文件如下:
1.申請表件(共有5個附件檔案):https://reurl.cc/gnNM2X
2.歷年成績單(含班級或學系排名百分比):請申請至114-1學期之歷年成績單。
3.歷年獎懲記錄。
4.符合全人教育活動認證甲級畢業標準之全數全人教育活動認證單(請勿繳總表)。
5.參與校級舉辦之領導、議事、品格、創意研習活動至少一項且累計六小時以上之證明。
6.修習本校第二專長學程滿十學分以上之證明(需已修習完成並經教務處認可者)。
7.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文件證明。
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115年2月23日開始至115年3月12日下午5點止,請待114-1學期成績出來後再填寫表單並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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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2
(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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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在學優秀青年碩士生、大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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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現在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不限設在高雄市轄區內之學校)之碩士生及大學生;或戶籍雖不設在高雄市,但是在高雄市轄區內的大學日間部就讀之碩士生及大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提出申請。
(1) 最近一學年(113學年度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的學業成績為準。
(2) 最近一學年之操行成績均列為甲等或80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114學年度上學期)則以上學期的操行成績為準。
(3) 家境清寒且失怙(父歿)者。
(4) 除外: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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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最近一學年(113學年度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操行成績證明書及在學證明或附有新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本。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114學年度上學期)之資料為準。
(3)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以申請人為主,但需有父歿資料)。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對象證明。
申請時間至115年3月22日止(郵戳為憑),欲申請者,請在114-1學期成績出來之後,備妥上述資料,自行郵寄至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282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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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6
(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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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跨縣市求學勵進助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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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
3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條件:
(一)為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在校生(包括五專生,不含研究所)
(二)跨縣市就學(住家與學校不同縣市)
(三)114學年度 (上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且各科均需及格,無小過
(含)以上違規紀錄,亦無違法紀錄。
(四)115年符合類別(下列其中之一者):
1.低收入戶證明。
2.中低收入戶證明。
3.本人持有重大傷病卡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4.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5.清寒證明者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
(五)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含)以下
請於115年1月15日後至基金會官網https://yoyocharity.ebc.net.tw/new 查閱詳細資訊。
聯絡資訊:02-2331-1885、LINE ID: @203rjikw
學生自行向該基金會申請,其他注意事項請洽該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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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方式:
1.官網開放申請後,線上填寫報名 (Gmail帳號登入)
2.下載檢核表、申請書、領據。再依下列紙本文件寄出A4列印資料。
二、申請檢附文件
1.填寫檢核表
2.申請書正本(含親筆簽名)
3.全戶戶籍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6個月內戶謄含紀事)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6.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身份類別證明文件(擇一檢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重大疾病、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清寒證明(需另附學校老師之推薦函),檢附證明文件須經由戶政事務所、鄉鎮區公所、縣市政府等核定。
8.全戶年收入總所得50萬元(含)以下證明:全戶113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113年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全戶係指父、母、家人及申請人,請向國稅局申請)
9.租賃契約書
10.打工證明
11.生活照片 (A4一頁)
12.領據。
三、請於115年3月2日前上傳申請文件(上述所需資料合併成一個檔案上傳)、寄出紙本申請文件(郵戳為憑)。
寄送資訊及檔案上傳連結請於115年1月15日後至基金會官網查閱詳細資訊。
聯絡資訊:02-2331-1885、LINE ID: @203rji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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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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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師學會_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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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1、具有領導才能並有具體優良事蹟之大專校院工程科系學生,且為最後壹學年就讀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不含研究生)。
2、在學期間之學業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均為甲等。
3、「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於每年年會時,由理事長頒發獎學金新臺幣參萬元及獎狀。
4、本校經校內評審過程推薦候選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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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國工程師學會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推薦書
2.中國工程師學會優秀工程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3.歷年成績單(需有學校加蓋之印章)
4.優良事蹟佐證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4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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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B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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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師學會_莫衡先生紀念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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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
5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一、目前於公私立大學校院大學部就讀之在學學生。
二、上述校院中之土木、水利、運輸、環工及測量等相關科系之優秀學生具有傑出事蹟者。
三、前一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總平均皆在八十分以上者。
四、本校經校內評審過程推薦候選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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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莫衡先生紀念獎學金推薦書
2.莫衡先生紀念獎學金申請書
3.前一學年成績單(學校加蓋印章)
4.優良事蹟佐證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4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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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0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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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師學會_沈怡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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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
3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1. 大學校院工程相關科系之優秀學生;水利、土木、城鄉建築等科系學生優先考慮。
2. 目前於大學校院就讀之本國籍在學學生。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及操行成績皆在八十分以上者。
4. 具備家境清寒證明;以區鄉鎮公所核發之證明為優先。
5、本校經校內評審過程推薦候選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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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前一學年成績單
4.清寒證明
5.自傳: 說明家庭狀況、本身就學過程、求學志趣等,約五百字
6.教師推薦函(請以A4格式撰寫)
7.其他相關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4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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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7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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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如禪林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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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
20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
1. 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生(同 114 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
2. 通過政府審核資格,已領取 114 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且所得級距只限定為超過 40 萬~90 萬以下。
3. 以 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完整在學成績為準。平均成績達 85 分以上,或為全班名次前 3 名。
4. 德行成績 80 分或甲等以上,且無重大不良紀錄(記過及刑事紀錄) 。
5. 本獎學金可每年度申請,入選者如評分同分,以領取過本獎學金者優先。
6. 大專院校就學期間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7. 須經過基金會評審委員面談審核。
8. 錄取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領取獎助學金,若無法參與以報名表簽署規定辦理。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 20,000 元,共 20 名。
**預計於五月底公布獲選名單 06/26(五)舉辦頒獎典禮,若有改期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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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表(附件一) 。
(二) 學校證明文件正本(附件二),或得改以下列文件替代:
1. 學校核發之弱勢學生助學金核定通知或相關證明文件;或
2. 載明已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或「學雜費減免」之 113 學年度學校繳費單影本。
(三) 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可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四) 113 學年度德行成績單(無德行分數或等第者,以獎懲紀錄為主) 。
(五) 學校獎懲紀錄證明。
(六)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民證) 。
(七) 113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影本。
(八) 自傳 。
(九) 參與公益活動、志工等一項以上並提供證明。
(十) 其他個人傑出表現、榮譽證明(加分項目) 。
備妥以上資料,寄到以下地址:
33853 桃園市蘆竹區大竹北路 90 之 66 號 九如禪林基金會 收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以雙面列印。
(二) 公益活動、個人傑出表現獎狀較多者請使用單面雙頁或單面四頁列印。
(三) 僅受理書面資料及郵件寄送。
(四) 申請資料如有不全者視同放棄申請。
(五) 如有偽造、冒名或提供不實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將追回獎助學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獎學金相關辦法請留意基金會最新消息,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03-3133168分機6008
或Email:konig0125@k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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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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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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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
2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研究論文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大學部每名新台幣(下同)2萬元整,碩士班每名3萬元整,博士班每名4萬元整。獲獎論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
得獎學生若獲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且於獲獎後將該研究報告投稿或刊登於其他媒體,或申請其他機構之獎金活動時,請註明:「本報告曾經榮獲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屆時請得獎學生至本行參加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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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
(二) 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 研究論文乙篇,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例如金融防詐、人工智慧金融(AI金融)、金融科技與創新實驗、銀行法令遵循、新興金融監督、風險治理、資訊安全、網路行銷及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等均屬之
1、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如以英文撰寫,須附3,000字至5,000字中文摘要。
2、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
(四) 「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乙份。
請於115年5月5日前踴躍推薦報名,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5年研究獎金」。
聯絡電話:(02)21738888轉分機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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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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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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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
25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 獎學金金額 】
每年頒予碩士生每名獎額新台幣25萬元,徵選人數視當年度申請者表現而定。
【 申請資格 】
1. 認同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之價值
2. 為中華民國公民且有居留之事實
3. 擁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學士學位
4. 目前並無在荷蘭就讀或工作
5. 當學年度即將前往荷蘭就讀碩士課程
6. 英文能力良好(托福 iBT 成績 79 分以上,IELTS 總分 5.5 以上)
歡迎報名2026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線上說明會 https://forms.gle/jVfd6MxAFV8ML3aw8
日期:2026年1月20日 週二
時間:晚上 20:00 至 21:00
形式:線上Te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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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23 時 59 分截止,逾時將不予收件。
01《個人相片》:請提供清晰之個人相片 JPEG 檔 或 PDF 檔。
02《英文 CV》
03《英文 SOP》:Statement of Purpose for Delta,以 500 字為限,請簡述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個人資歷、未來生涯規劃等。
04《英文讀書計畫》:Study Plan,以 1000 字為限。請說明就讀學程之課程規劃或研究方向等。
05《英文大學畢業或在學成績單 》
06《英文大學畢業文憑或在學證明》:尚未畢業的在學生(大四生) 申請,可以在學證明(效期三個月內)代替。
07《英文檢定成績》:托福 iBT 成績 79 分 以上,IELTS 總分 5.5 以上。
08《推薦信 2 封》:格式不限,中英文不拘;由申請者上傳,但需要有推薦人簽名或蓋章。
09《荷蘭碩士學程錄取證明》:申請第一所荷蘭碩士學程 CO?UCO 等之錄取證明 (如有請提供)
10《其他文件》:如有請提供參考。
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申請作業、 查詢進度等相關細節, 請洽李國鼎基金會魏專員
(delta.nes@ktli.org.tw),電話:02-2393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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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5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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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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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
3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以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成績標準: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本要點之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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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成績單(114學年度第1學期)
3.學生證影印本(需蓋本學期註冊章)
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5.如為低收入戶者請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 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5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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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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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世代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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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
2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公費生。
(三)學業成績: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5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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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正本1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1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1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或蓋章。
(四)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3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1份。
(七)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1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1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5年3月13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第三頁)。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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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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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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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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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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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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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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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
5000 |
6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前項學校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3.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4.另請務必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已領有要點所列之14項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要點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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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1學期成績單
3.114-2學期在學證明書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1月、2月、3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
5.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6日(一)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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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4
(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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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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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
3000 |
80 |
no |
60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適用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成績符合申請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成績之標準為: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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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足資證明遷入臺中市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否則視為送件不全,不予受理)
3.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導師證明書(三選一)
4.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成績單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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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7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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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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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
5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本會助學金補助者。
3.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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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為1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請自行於開放申請期間郵寄申辦。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陳亞廷
電話:(02)23616663轉8903
電子郵件:cookie600782@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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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3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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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國際獅子會胚芽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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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
|
80 |
80 |
no |
不拘 |
1.就讀受文單位之桃、竹、北地區各大學(含研究所),且
(1)對社會公益有實際貢獻及有其他義行者,如志工、偏遠學校課輔、長期且持續捐血者。
(2)代表全校爭取特殊榮譽之證明。(※學校康輔社團、例行活動不列入考核,學校社團幹部績優等證明不受理。)
2.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者。
3.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單位全額獎學金學生者。
4.家境清寒為優先。(本獎學金非清寒獎學金,但如符合上項條件,優先錄取)
*清寒證明以社會局或鄉鎮公所核定為主,如出具鄰、里長證明者,請自述家中經濟概要,並請鄰、里長簽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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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會專用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只要檢附114-1學期成績單)
3.獎懲紀錄
4.學生證正面
5.檢附校外志工服務時數或有特殊義行事蹟或長期捐血者(須有次數確實記載,如無次數者則視同沒有捐血紀錄。社團幹部獲獎或校內服務課程、校內外志工訓練等,沒有「實際服務時數者」勿檢附)。
6.家境清寒者,請檢附社會局或政府相關單位核發證明(本項非必要,請填入社會局或鄉鎮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核准字號;如實屬清寒,因故無法取得低收入證明者,請在簡述中詳述並請鄰、里長簽字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2月2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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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6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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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劉羅柳氏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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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0000 |
85 |
80 |
75 |
大學部 研究所 |
申請資格:
(一)基金會寄發公文之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就讀二年級以上之研究生。
(二)基金會寄發公文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就讀日間部三年級以上之學生。
(二)前二項凡前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操行在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如有已修畢或不需修者請註明)在七十五分以上, 家境清寒需獎助者優先。均未接受其他獎助學金者,但教育部所發助學金不在此限。
獎助金額:
(一)就讀大學者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就讀研究所者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元。
獎助名額:每學期預計三十名。(年度預算範圍內,視情況調整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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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1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
3.在校未領任何獎助學金證明>此項目會由生輔組查調後,在申請書上「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欄加註並蓋章證明
4.114-2學期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乙份或在學證明
5.選附文件:
(1)清寒證明文件(清寒/低收/中低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證明
(3)其他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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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4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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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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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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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該基金會培育對象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在學學生,學業成績優異,或論文水準優異者。
(一)大學部:大學學業成績每學期均達80分以上,且成績達該系前10%以內,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及論文水準優異之在學學生。
二、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就學學生優先錄取。
三、凡本辦法培育之學生,持續升學期間若表現優異且取得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校院之碩、博士班入學許可,經詳細審核與評估後,可繼續給予培育。
四、出國攻讀學位之獎助僅限本辦法持續培育之學生申請。申請者需詳實說明個人所獲得之留學獎助情況並檢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關證明。
其他事項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申請電子表單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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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人自傳。
(四)指導老師(或所長)推薦書。
(五)在學證明。
(六)資賦優異證明:
1.大學部: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系排名)。
2.碩士、博士生:碩士生需檢附大學(每學期含系排名)及碩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研究計劃或研究論文概要。博士生需檢附碩士及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碩士及博士論文概要。
(七)足以證明家境經濟缺乏或困難之相關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務之證明文件,可提出供評審參考。
(九)其他足以證明所列狀況之文件。
申請學生送審資料經查若有不實,將取消其資格,且限制往後不得再提出申請;若已培育者,需如數繳回已培育之獎助學金。
請至官網填寫「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Excel(新申請電子檔),並寄至scholarchip@ht.org.tw。未填寫電子表單,逕行寄送紙本資料者或已填寫電子表單,未寄送紙本申請資料,恕不受理申請。
下載並完成培育申請書與相關附繳證明,以長尾夾依序固定(勿使用釘書針或膠封裝訂),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者科系,於收件期限內以掛號寄送至該基金會(10444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44號〈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獎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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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6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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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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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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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不拘 |
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五)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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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料:
審查採書面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面談與實地查核。
(一)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二)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寄送方式及地址: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四、其他請詳「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email基金會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MAIL:Joelle.hsu@cdibh.com
電話:02-2763-8800 分機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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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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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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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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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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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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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6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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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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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
26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1、2項條件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2、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申請人之子女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等),須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項。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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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15年2月3日起至115年3月22日受理申請。如有相關需求者,請撥打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工諮詢專線1955洽詢相關事宜。
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以選擇郵寄或是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亦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歡迎多加利用。
*郵寄申請:紙本申請書表可至網站「書表及檔案下載」處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並於申請期間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線上申請:請於115年2月3日至3月22日於勞動部申請網站提出申請。
勞工諮詢專線:1955
案件查詢及補件專線:02-25007259
系統操作專線:(02)8792-7563
週一至週五 09:00~12:00 / 13:30~17:00
系統客服信箱:wcs@wakeasp.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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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3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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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坤祥、劉曾得妹清寒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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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
15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均為七十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2.每學期資助五位學生,(其中一名保留化工系同學優先申請)每位可獲得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學金。一學年計支付壹拾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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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提供1141)。
(4)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bYhVMVkRpcRFufKC9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3月13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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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2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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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盧維敬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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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
3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本校大學部、研究所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每學期資助大學部五名及研究所一名,共計六名。
大學部每名金額新台幣三萬元,其中一名為化工系同學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研究所每名金額新台幣五萬元,化工研究所同學為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每學期總計新台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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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碩一生提供1141)。
(4)114-2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3LHbD3RTRYbAuu2L9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3月13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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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1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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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文基金會急難助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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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
5000 |
60 |
7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本校家境清寒學生因父母失業、家庭遭逢變故、家庭經濟一時陷入困境或其他困難,無法負擔學雜費,救急為主。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者,大一上學期學生無成績亦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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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2月5日至114年3月5日晚上11點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CYCU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https://reurl.cc/67KzRr(需提前先找導師、教官、系主任完成簽名,上傳之檔案務必要有完整簽名)。
2.前學期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可證明父母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或生活暫時陷入困境之資料。
如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
諮詢電話:【 03-265-2117 何小姐】
聯絡信箱:friend134679@cyc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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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3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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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樸尋智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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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
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本校就學滿一年的在學學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曾有具體服務事蹟。
(二)家境確實清寒(可由導師或教官證明)、或取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証明者。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一)金額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及五千元三級,每年發給總額以四萬元為限。
(二)發給之實際金額,依申請人家庭狀況及參與服務之表現,由審查小組審定之。
(三)若條件不符時,獎額得從缺。
(四)本項獎學金之發給,不受申請人有無領取其他獎學金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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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申請書
2.本學期選課單
3.歷年成績單(加註排名百分比)
4.【我的成長故事】自傳(以具體的事例回應本獎學金設置之精神與意旨)
5.【人生的不標準答案】讀書心得(天下遠見出版)
*生輔組人生的不標準答案抽印版已索取完畢,請欲申請同學至圖書館借用閱讀。
本獎學金宗旨:故張忠樸先生的親友為紀念他生前摯愛生命智慧、樂於教導啟發,以愛心與熱情,活出積極活潑的一生,特別設置獎學金,依據本辦法,獎助家境清寒、勇於走出困境、富有義工精神、積極參與服務的學生。
*申請人應於115/4/15前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上述文件後,向生輔組申請。(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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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3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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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尚瑜校友紀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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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
2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如下:
1.為紀念范尚瑜校友並關懷和幫助家境清寒致求學有困難之中原大學在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辦法。
2.本校25歲以下之本國籍在學且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別,或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得提出申請。
3.每學期核發名額5名,其中2名為應用華語文學系學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2萬元整。急難濟助金不限名額,惟補助金額由核發單位評估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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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2月5日至115年3月17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https://itouch.cycu.edu.tw/active_project/cycu2900h_09/forms/#/forms/9440
表單完成填寫後,請於115年3月17日下午5點之期限內將下列申請文件繳至生輔組。
1.申請表:https://reurl.cc/vmlMQe
2.學校師長簽名推薦 。
3.自傳500字以內。
4.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5.家境困難或重大變故之證明影本。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3月17日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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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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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許姓宗親子女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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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
3000 |
82 |
82 |
no |
大學部 一般類 |
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日間部許姓學生,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及操性成績平均達82分(甲等)以上者。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專科生、夜校生、進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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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請填妥後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先至維澈1樓聯合服務櫃檯核章)。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114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或加蓋註冊組學籍圖章)。
(四)註冊組繳費證明影本(學生證無有註冊紀錄者,有蓋者免附)。
(五)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大學成績單。
即日起至115年2月25日收件截止,請將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該單位(11080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6巷26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收),請於申請期限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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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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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天宮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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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
8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在學學生(長期助學不包含大專學校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惟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二)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三)由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大專組一般助學金額: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捌仟元至壹萬元整。
大專組長期助學金額:每名每季發放新台幣捌仟元整,持續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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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五)、(六)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本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一)助學金申請書。(需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空白及不完整敘述者均不予受理)。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三)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四)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五)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六)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5年3月5日(四)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本案接受個人申請,若您超過學校收件截止日仍欲申請者,請自行完成申請者資料登錄並於115年3月13日(五)前寄件至機構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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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9
(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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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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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5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指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小學,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申請標準: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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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紀錄。(曠課紀錄免繳,會由生輔組承辦人員核章。)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7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3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11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自106年8月1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學生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
(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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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6
(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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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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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
5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成績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2.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3.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二十三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4.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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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請至嘉義市政府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cl.aspx?n=4544)>各式表單下載>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申請文件處自行下載使用。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獎懲紀錄及出缺勤紀錄(出缺勤紀錄請列印請假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持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4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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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8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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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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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
60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肄業之清寒學生(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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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簽章) 。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鄉鎮市公所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114-2學期在學證明書。
(五)114-1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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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5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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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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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
3000 |
80 |
no |
70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中低、低收入戶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如下: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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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一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至教務處加蓋學校證明章)
2.清寒證明二選一:
(1)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使用導師證明書。
注意:本次不需繳交申請表,另清寒證明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9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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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6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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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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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
1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
(一)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大專校院係指研究所碩士班、大學、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大學進修學校)、空中專校(專科進修學校)及軍警學校(軍警學校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助學費範圍。
(三)大專校院各類在職專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不納入助學範圍。
二、核發金額:
(一)大專校院:每名新臺幣15,000元。
(二)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10,000元。
(三)國中(小)學:每名新臺幣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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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庭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在學證明乙份。
(六)印領清冊。
(七)切結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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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5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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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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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20000 |
80 |
75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
1.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其他限制:
1.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本國籍、大學部學生,非本國籍、五專生及研究所學生請勿提出申請,俾免徒勞。
2.一年級新生無上一學期大學成績,請勿以高中三年級成績單提出申請,但歡迎一年級學生於下學期提出申請。
3.清寒證明文件請提供低收入卡影本或鄉鎮區公所、村里長辦公處出具之證明文件正本;家庭突遭變故或特殊困境者請儘量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供審酌。
4.為使獎學金發放予更多家庭,每戶以發放一名為限,家中有兩名以上符合申請資格者,請以成績較優者提出申請。
5.獎學金資源有限,申請人當學期提出申請後,若已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者(含兩萬元),請於基金會公告獲獎名單時,主動告知基金會,以惠及更多學生,違者將取消爾後獲獎資格。
詳細資訊請參閱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依基金會官網資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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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獲獎名單之後公告在該基金會網頁,聯絡地址及Email請填寫正確,以利寄發獎助學金通知。
申請文件一律自行掛號郵寄基金會(105411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0樓 ),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基金會官網辦法及「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
※聯絡電話:02-8787 3798分機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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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7
(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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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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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
10000 |
6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本校大學部學生(不含延肄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品行良好,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錄取優先順序依下列排序:
一、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二、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者。
三、父母(或監護人)無工作能力者。
四、父母(或監護人)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以上各項如申請者條件相當時,以成績高低為錄取優先順序。
*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弱勢助學、村里長清寒等證明之資格皆可申請。
本案預計錄取120名,每名發放新台幣1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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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5年2月23日至115年3月25日晚上23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https://reurl.cc/Nbo2nQ(需提前先找系主任或導師完成簽名,上傳之檔案[申請人]及[系主任或導師]務必要有完整簽名;[學務處審查意見]請留空)。
2.歷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父母失業證明、清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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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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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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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
1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
申請資格限(a)就讀設立於台北市之大專院校、(b)戶籍台北市之大專院校生,且符合以下二項資格之一者。
1.凡身心障礙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
2.一般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家境特殊者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特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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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獎學金者,請上基金會網站,將基本資料填入後,再將下列文件郵寄至基金會審查。
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1. 申請書一份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3. 學校證明未享公費及助學金、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4. 成績單正本一份 (單一學期,六學分以上)。
5. 身障手冊影印本(正反面)或公立醫院傷殘證明乙份(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特准青年部份
1. 申請書一份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3. 學校證明未享公費及助學金、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4. 成績單正本一份(單一學期,六學分以上)。
5. 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說明文件。
通訊處(收件處):330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183號16樓
e-mail: service@tokoedu.org.tw 電話:(03)358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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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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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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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6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般類 |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亦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大學(專)50名,每名6,000元,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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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5)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時止。
申請人如為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請將下列附件(1) (2) (3) (4)於網路申請時,請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替代),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如附件1)一併上傳並提供(郵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教育處學管科陳婕楀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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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7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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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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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25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三、五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學校或民間機構設立之同性質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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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繳交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其他具清寒事實或突遭變故學生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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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7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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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新精密大專校院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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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5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學生(不含公費生)。
2.限在校生並就讀工學院、電機資訊學院之大二至大四生。(大一生限第二學期起開始申辦)
3.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 85 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在 80 分以上者。
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整,每學期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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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自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1.大專獎助學金申請表(CW107-007-01-01)
2.應備證明文件應黏貼於檢附資料黏貼表(CW107-006-02-01),如下:
(2-1)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低收證明若無則免附)
(2-2)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2-3)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影本
(2-4)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CW107-006-03-01)
4.資訊不公開聲明書(CW107-006-04-01)(為得獎名單者時不同意公開全名,同意者免填)
*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
**以上文件請以A4 大小紙張列印後裝訂。
***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2月23日至3月20日間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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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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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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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
5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卡號方可申辦,請欲申請之僑生如未持有i僑卡,務必提早5個工作天向境外組提出i僑卡申辦作業。
**申請學生需於115年3月4日下午5點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備妥紙本文件至生輔組完成申請作業。
1.本獎助學金限大專校院以上在學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含碩士生及博士生)、五專須四年級以上始能申請,五專生、研究生請於年級欄註明(一年級研究生不得申請),且成績單上仍須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大學一年級可用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不可用114-1學期申請】。
2.各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須達甲等或80分以上。
3.未領取僑委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目前就讀學程須與僑委會資料相同,未登錄者請檢附相關學籍資料至僑委會辦理補登作業。
5.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6.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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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卡號方可申辦,請欲申請之僑生如未持有i僑卡,務必提早5個工作天向境外組提出i僑卡申辦作業。
**申請學生需於115年3月4日下午5點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並備妥紙本文件至生輔組完成申請作業。
1.申請表(請先至線上申請後產生)。
2.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以後四捨五入)。
3.相關證件黏貼單:居留證(或身分證)及學生證。
4.請用鉛筆在申請資料空白處註記【i僑卡卡號】。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4日下午5點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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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9
(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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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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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5000 |
70 |
7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具有本國籍,且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 25 歲者。
(二)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不含軍警校、空中大學、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者,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三)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總平均達70 分,且操行 75 分以上。
(四)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五)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大學(專)組:每名獎助學金:15,000 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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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鵬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六)國稅局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七)國稅局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八)當學期之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九)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十)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
(十一)特殊表現之證明。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5 年 03 月 20 日前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聯絡電話:02-87914955
收件地址:114065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0巷1號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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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
(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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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_嘉新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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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
20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2.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近一學期(114-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獎學金之種類、發放金額及名額
1. 大學校院學生: 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2. 總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基金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3. 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基金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 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4. 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基金會應主動公開『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受獎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其姓名,得『事先』以『書面』向基金會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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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3月13日至4月9日晚上23時59止。
(4月10-14日為已申請者之補件期間,請同學務必於4月9日前提出申請,俾利學校進行線上審查作業。)
a. 進入基金會線上系統
b. 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文件: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師長推薦信:
a.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b.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c.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基金會。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學生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scholarships@chf.ngo,基金會預計1-2個工作天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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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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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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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
7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內政部移民署公告:https://reurl.cc/ORA8Qr
注意,收件截止日請依學校之115年3月5日為準。
一、優秀獎學金:
(一)新住民核發金額: 8000-12000元;新住民子女核發金額:7000-11000元。
(二)申請條件:在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非公費生、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中低收入戶獲獎者,不在此限)、114-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大學部達85分以上,研究生達80分以上者,得申請之。
二、清寒助學金:
(一)新住民核發金額: 8000-12000元;新住民子女核發金額:8000-12000元
(二)申請條件:在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非公費生、低收或中低收(已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助學金)、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114-1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申請之。
三、其他項目獎勵金,請參閱計畫內容。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內政部移民署公告之計畫辦法或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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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必繳文件:
1.【報名日起前1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記事不省」,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如為新住民,需有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如尚未設籍,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114學年上學期之成績單】。
3.【個人帳戶封面影本】。
選繳文件:
4.申請清寒助學金者,需繳交【報名日起前1年內縣市政府核定之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
※欲申請【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者,請務必注意初審審查期限,逾期不受理;無名額限制之其他獎勵金可直接至生輔組辦理※
>CYCU表單:https://itouch.cycu.edu.tw/go/?w=8934@forms
>請於115/2/23至115/3/5晚上23:59前將初審資料電子檔上傳至CYCU表單,請記得務必登入後再填寫,初審期間不需繳交紙本。
>生輔組將於115/3/12前以EMAIL通知獲推薦之學生,並提供有流水編號之電子檔申請表,請自行印出找導師簽名後於3/19下午5點前將紙本申請表及必繳文件親送件至維澈3F生輔組何小姐,逾期繳交紙本申請資料者將取消推薦資格,請務必準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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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A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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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僕人領袖培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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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5000 |
no |
80 |
no |
不拘 |
(一)就讀本校之各級在學之基督徒,及基督信仰尋道者。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申請獎助學金者,學業成績排名列於同班(級)前半段,申請獎學金者,應名列前四分之一。(研究生不受此限)
【發放金額】
獎助學金:以當學期實繳之學費金額為上限,每學期一名。
獎學金:分每名一萬元、五千元二級,每學期核發總額以一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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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個人自述:含生命歷程,服務事蹟與心得啟發。
3.牧長或師長之推薦。
4.前學期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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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6
(3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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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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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4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一年級新生請於第二學期申請。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標準如下:
一、研究所:每學期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每學期三百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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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4學年第1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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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1
(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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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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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
12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2.申請人之父或母,須為 115 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 115 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
3.凡居住於臺北市及新北市,且為國中(含)以上之申請者,並可全程出席 7/25(六)下午頒獎典禮者。
*需同時符合上述三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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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已蓋 114 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國中免附)
3.申請人之父或母 115 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 115 年 X 月 X 日)
4.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匯款帳戶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不接受其他銀行、農會等帳戶。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6.114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自傳或師長推薦函至少擇一(將作為本會審核依據,請確實填寫)
8.領款收據(請依申請組別簽領,若未得獎,本會將於審核完畢後進行銷毀)
9.郵局帳戶若非申請者本人所有,需填寫代領切結書
★上述文件不齊全、資料年份不符者,將直接列為資格不符,並不再另行通知。
請於寄出前審慎檢查。
寄送文件請依申請人居住地址掛號郵寄,若有缺失文件,將影響申請資格。
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週五)下午 5 點止受理申請。
逾期概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請依申請表寄送地址撥打協會各區電話詢問:(02)2265-5909(北部)、(04)2242-0029(中部)、(089)231-033(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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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0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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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美仕碩士論文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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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
15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1. 2026年度畢業,不限科系之碩士畢業生。
2. 研究領域:車用電子、車聯網或其他車用品之產業/產品/技術等相關領域,惟論文內容須提及車美仕(股)公司。
論文研究獎勵
1. 獎金:
(1) 特優:8萬1名(學生4萬、指導教授4萬)
(2) 優等:6萬1名(學生3萬、指導教授3萬)
(3) 佳作:3萬2名(學生1.5萬、指導教授1.5萬)
2. 畢業後經審核將優先任用。
車美仕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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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時間:2026年5月2日至2026年7月30日間,以完整提交申請相關文件之日期為憑。
2. 應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 歷年在學成績單(含名次證明)
(3) 研究計畫書:以 A4 規格直式橫書,並檢附電子檔,內容如下:
a.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各500字以內,應包含關鍵字。
b.計畫本文:包含研究問題、研究目的、文獻討論、研究方法、預期成果與貢獻、參考資料。若有問卷,則需檢附問卷。全部不超過20頁或15,000字。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二)
(5) 切結及同意書(附件三)
3. 論文成果繳交:2026/8/7前繳交電子檔(PDF),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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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4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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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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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8000 |
80 |
80 |
70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空中大專院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所定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規修畢或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三)本辦法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出具書面證明者。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分配如下:大專院校三十名,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獎學金優先依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之順序發給,相同身分者,以申請人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高者優先發給;名額仍有餘者,再依成績排序擇優發給。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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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
4.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
5.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依格式出具導師證明書。
項目4及5請二擇一繳交即可。
申請書請自行完成家長、保證人(導師)之簽名欄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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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0
(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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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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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5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凡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日間部或進修部下列相關科系之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及建築系五年制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經濟弱勢資格者:
電機領域:電機工程、自動控制、通訊工程相關科系
機械領域: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智慧自動化工程相關科系
建築領域:建築系(包含四年制及五年制系所)
土木領域:建築、土木營造相關科系
電子領域:電子工程相關科系
光電領域:光電工程相關科系
資訊工程及科學領域: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技相關科系(不含資訊管理系)
2.學業成績:前一學期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25%,無不及格科目。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4.家庭經濟條件:具下列情形之一: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庭經濟失依者。
5.其他限制:未領取其他具實習或就業義務性質之企業獎學金。
每學期提供40名,每名新臺幣50,000元整,崇友文教基金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基金會修改並於基金會官網公告。
謹訂於2026年5月16日(六)-5月17日(日)舉辦兩天一夜交流學習見面會暨獎學金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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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2026年3月20日(五)中午12:00截止。
請檢附文件
1. 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2. 個人自傳,請依規定項目填寫。
3.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乙份(含修課名稱、各科成績及班排名百分比)。
4. 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乙份。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6. 戶籍內每一位家庭成員最新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注意!非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電子試算表/納稅證明書)。
7. 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等。
8. 其他加分資料:如師長推薦函、獎狀、技能檢定、外語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等。
9. 申請人本人之存摺影本。
申請流程(採無紙化作業)
步驟1:至官網下載申請表 ,以電腦打字填妥,並存成PDF檔。
步驟2:線上填表與上傳
步驟3:LINE確認收件,至崇友文教基金會官方LINE(ID:@fts8114u)回報「學校、科系、姓名」,以確認申請表收件狀況。
獲得基金會獎學金者,須於就學期間參與至少一次之社會服務。
基金會將於2026年4月24日前以E-mail發放錄取通知,並於官網及Facebook粉絲頁公告。
得獎人申請之文件內容如有與事實不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或由基金會追償已領取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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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6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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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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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
4000 |
80 |
no |
no |
不拘 |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 6 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 10 年以上者。
*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 1 萬元,博士班每名 2 萬元。
2.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整。
申請限制:
(一)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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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5年3月1日起至3月15日止。
一、申請資料: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國外大學學生:
1.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申請方式: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李小姐(電話:082-325630# 6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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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7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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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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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
18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單親家長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執行中、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之單親,並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遭受家庭暴力單親提出曾經受暴證明(如警方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或報案單、保護令或判決書影本),並經社工人員轉介申請。
2.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博士班)。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消費性支出1.5倍。
4.家庭存款本金平均每人未超過當年該縣市最低生活費用2.5倍所計算之全年金額,存款本金之推算依所得資料利息及當年臺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計算。
5.未領取政府學費、學雜費、學分費補助或減免者。
6.申請臨時托育費用補助,送托之居家式托育人員依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應向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委託單位辦理托育服務登記,或為合法立案之托嬰中心。
7.如子女由其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依規定毋須辦理前款居家托育服務登記,惟該親屬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2項規定。
其他事項請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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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子女)各類所得清單。
4、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如為信用卡或ATM繳款者,須檢附繳費單明細與繳款證明(如信用卡帳單、ATM轉帳證明);辦理就學貸款,除須檢附銀行撥款通知書正本或經學校加蓋印章之影本外,並請附上原始學費明細繳費單影本。
5、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者應檢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8、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員資格之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則須另外檢附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影本。
9、其他相關資料。
本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許小姐,(02)2321-2100分機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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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9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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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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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9 |
8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1.高中(職)、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2.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前款。
本要點所稱自強,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三)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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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9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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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9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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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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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
10000 |
75 |
no |
no |
不拘 |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4學年度第1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四)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標準及發給金額如下:
1.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私立大專院校,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發給獎學金一萬元。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六十分以上之具低收入戶證明,亦同。
2.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碩士班發給一萬五千元,博士班發給二萬元。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六十分以上之具低收入戶證明,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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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
3、新北市各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勿省略記事)。
5、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8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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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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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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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
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申請學生須列入該低收入戶證明之成員欄),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 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應屆畢業生、公費生、研究生、延畢生、空中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學生。
2.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80分以上者,均可申請。(大一新生於大一下學期始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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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助學獎金申請表乙份。
2. 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不接受縣市政府審查結果通知書,衛福部和台北通下載文件)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 在學證明書正本。
5.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及操性成績單正本(GPA需檢附成績對照表)。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清晰印章及簽名)。
注意事項:正本資料若為學生自行網路列印之彩色或黑白文件,請務必加蓋發證單位章,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
請自行於115年3月31日前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12樓「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若有相關事宜詢問,請洽03-68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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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1
(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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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鴻教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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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
10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發放對象分三類:清寒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子女、以及紡織相關科系學生;各占總名額三分之一,各類別名額得相互流用,如任一類別錄取名額不足時,其剩餘名額得分配至其他類別。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須具備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者,博士生與在職專班學生除外。標準修業年限依該系所公告為主,轉系者依轉系後年級為主;延畢生不可申請。
3.英文能力測驗達規定標準(請參考申請網站,以考試日期為 民國113年 04 月 01 日 以後為有效)。註:多益測驗僅限多益公開測驗,不包含多益團體測驗(如多益校園考)。
4.近兩學期學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
5.學業成績證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成績門檻: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或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
(2)排名門檻: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或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班排名於前30%以內。
6.申請人自 114 學年度開始(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學校、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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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第1~6項必備,7、8項為清寒或特殊境遇家庭學生必備)
1.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2.在學證明掃描檔。
3.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4.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證明與操行成績正本掃描檔。學業成績證明同時記載操行成績者,不需另外檢附。學業成績證明如為GPA制,請另附貴校轉換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5.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考試日期以 民國 113 年 04 月 01 日後為有效。
6.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文件可於官網下載)正本掃描檔,須經學校承辦單位用印。獎助學金名目眾多,其認定標準,請依貴校系所規定為準。
7.清寒證明: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且在有效期間內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掃描檔,不包含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8.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身分經政府主管機關認定之正式函文掃描檔。
開放申請期間為 民國 115 年 3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所有申請文件逾時不得補繳。
本獎助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於基金會官網點選線上申請,由申請人親自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連絡電話:02 2299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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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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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產學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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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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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本要點所定需要協助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前項各類學生,不包括就讀於研究所、空中大學、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者。
二、依本要點申請補助者,以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之需要協助學生個人,或由該等學生組成之團隊為限。
三、本要點所定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並應具有攝影或錄影音紀錄、邀請函、海報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者。
四、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網址公告內容。
五、另所提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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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書。
(二) 計畫書:包括計畫負責人、緣起、目的、期程、執行方式、執行內容、經費明細、預期效益等。
(三) 經費概算表。
(四) 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 學生在學證明書及身分清冊。
(六) 第四點所定證明文件或資料,即專長證明。
(七)切結書。
(八)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身分證明文件、特殊專長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指定出國比賽之公文影本、當選國手證明。
以上資料請繳交一式2份正本,並依順序排列。
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公告之特殊專長專區,或請逕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或E-mail: shiboyuan@mail.edu.tw 。
**欲申請者,請在115年3月19日前備妥資料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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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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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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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以下三項條件皆須具備,且目前僅受理該學期學校有收到函文之學生申請)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就讀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經濟弱勢學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在職專班學生),為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在學成績及品行優良者(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
3.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發放金額及方式
1.發放金額:大學生每位新台幣10,000元、碩士生每位新台幣15,000元。
2.發放方式:匯款至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
註: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即喪失濟助資格,本會即停止發給助學金,申請人並應返還已受領之全部助學金。
請注意: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基金會需主動公開前一年度的受獎助者之姓名及金額。 如不同意公開,依法規規定需要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如有此需求者,請主動聯繫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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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6.成績單正本:不接受自行列印或彩印之成績單(除非成績單上有註明經列印即為正式文件,或具驗證之QR Code-可至學校網站驗證且為有效之證明。
7.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但無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提供: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如醫療、疾病相關:家中主要經濟收入者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相關單據、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卡、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註:清寒證明不採列)
※未要求檢附的文件請勿提供,以免增加檢查及審核作業困擾(如論文、獎狀、志工證明等)
郵寄地址及聯絡窗口
1.郵寄地址:710401臺南巿永康區中正路301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2.聯絡窗口:06-2536789轉6616蔡小姐
Email:findchiau@mail.pe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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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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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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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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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1.山西籍品學兼優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不含在職研究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2.獎學金名額及金額依當年度經費及申請人數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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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
(二)山西籍證明文件或一等親為山西籍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四)當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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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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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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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
2000 |
75 |
75 |
70 |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 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獎學金之金額為每月新台幣2,000元整。 獎學金之發放期間為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下學期開始至畢業月份之最短的就學年限(不含研究所、碩士、博士班就讀期間)。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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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每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申請本辦法之獎學金。
(1)填妥基金會規定格式之獎學金申請書。
(2)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發放辦法」第二條規定之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家境清寒證明書。
請自行備妥文件後寄至基金會辦理。
申請本次獎學金期間:115年3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會 址:72152 台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號
TEL:(06)5702171?4
聯絡信箱:brandy8237@tydk.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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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
(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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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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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
10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及成績標準:
(一)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每年5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
(二)泰北及緬甸僑生各25名,中華救助總會得視申請人數、成績高低及僑生經濟狀況酌予調整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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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114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影本,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4.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開立之證明)。
6.自傳1份。
7.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3月1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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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1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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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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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
20000 |
80 |
80 |
no |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學生身分:
1.學生設籍宜蘭縣,並於宜蘭縣內政府立案之公立高中職就學。
2.學生設籍宜蘭縣,且現就讀國內大學、二專及五專之專四、五年級。
(二)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或者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學生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期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備註: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大專組助學名額及金額:每名獎助新台幣20,000元,一般生15名、員工子女特別名額3名
※符合正式任用之正職員工,子女具備以上申請條件者,可自行選擇申請「一般生」或「員工子女特別名額」。
獲獎學生通知及頒獎典禮:
1.以E-mail通知獲獎學生,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115年第2次獎學金頒獎典禮,於115年05月09日(六)上午辦理,獲獎者須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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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羅東博愛獎學金網站「大專院校申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2.選擇欲申請「一般生」或「員工子女」身分別,兩者助學名額將分開審核。
3.將以下文件上傳到線上表單:
(1)兩吋大頭證件照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需有排名)
(5)其他佐證資料(如:比賽成果資料、志願服務證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4.請學校師長於本網站「師長推薦函」填寫線上推薦函表單。
5.下載「115年度第1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填寫完成,並請推薦之師長簽名、所屬處室完成用印(例如:由系上教授進行推薦,蓋系所處室戳章即可),請寄「26546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若有填寫表單的問題,可聯繫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廖社工師,電話03-9543131分機1087、E-mail:c073004@mail.pohai.org.tw。
『線上申請表單』及『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
>申請日: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表填寫。
>截止日:115年03月25日截止,線上填寫到晚上12點關閉填寫。
>郵寄『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以郵戳日期(115年03月25日)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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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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