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2學期 獎學金公告

目前共 0 種獎學金

¥ 除全人獎項外,每人每學期只可先申請一種獎學金,未得獎後可再申請其他獎學金。
 (清寒類助學金不在此限,但若助學金辦法中具有排他條款,則依辦法規範之條文辦理。)
¥ 獎助學金依校外單位來文隨時會有新增,截止日期請務必以學校公告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點選各項獎助學金名稱下載,或至提供獎助學金之校外單位網站下載
¥ 詢問獎助學金相關規範,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 ; Email : friend134679@cycu.org.tw
¥ 詢問僑、外生獎助學金,請洽學務處境外組03-2652181 羅方均 ; Email : jerrymmt@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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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獎學金名稱 截止日期 獎學金金額 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 體育成績 申請身份 申請資格 應繳文件
 
排序






 
 
 
E373
(名)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2026-06-3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205
(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2026-12-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126B
(名)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2026-12-31 80 80 no 不拘 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五)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一、申請資料:
審查採書面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面談與實地查核。
(一)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二)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寄送方式及地址: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四、其他請詳「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email基金會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MAIL:Joelle.hsu@cdibh.com
電話:02-2763-8800 分機 1245
A173
(名)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2026-12-31 no no no 不拘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211
(300名)
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2026-05-15 12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 25 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2.申請人之父或母,須為 115 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 115 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
3.凡居住於臺北市及新北市,且為國中(含)以上之申請者,並可全程出席 7/25(六)下午頒獎典禮者。
*需同時符合上述三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
1.115 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乙份
2.已蓋 114 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乙份(國小、國中免附)
3.申請人之父或母 115 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 115 年 X 月 X 日)
4.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子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匯款帳戶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不接受其他銀行、農會等帳戶。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6.114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自傳或師長推薦函至少擇一(將作為本會審核依據,請確實填寫)
8.領款收據(請依申請組別簽領,若未得獎,本會將於審核完畢後進行銷毀)
9.郵局帳戶若非申請者本人所有,需填寫代領切結書
★上述文件不齊全、資料年份不符者,將直接列為資格不符,並不再另行通知。
請於寄出前審慎檢查。

寄送文件請依申請人居住地址掛號郵寄,若有缺失文件,將影響申請資格。
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週五)下午 5 點止受理申請。
逾期概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請依申請表寄送地址撥打協會各區電話詢問:(02)2265-5909(北部)、(04)2242-0029(中部)、(089)231-033(東部)
A210
(4名)
車美仕碩士論文獎學金 2026-07-30 15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1. 2026年度畢業,不限科系之碩士畢業生。
2. 研究領域:車用電子、車聯網或其他車用品之產業/產品/技術等相關領域,惟論文內容須提及車美仕(股)公司。

論文研究獎勵
1. 獎金:
(1) 特優:8萬1名(學生4萬、指導教授4萬)
(2) 優等:6萬1名(學生3萬、指導教授3萬)
(3) 佳作:3萬2名(學生1.5萬、指導教授1.5萬)
2. 畢業後經審核將優先任用。

車美仕股份有限公司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1. 申請時間:2026年5月2日至2026年7月30日間,以完整提交申請相關文件之日期為憑。
2. 應備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 歷年在學成績單(含名次證明)
(3) 研究計畫書:以 A4 規格直式橫書,並檢附電子檔,內容如下:
a.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各500字以內,應包含關鍵字。
b.計畫本文:包含研究問題、研究目的、文獻討論、研究方法、預期成果與貢獻、參考資料。若有問卷,則需檢附問卷。全部不超過20頁或15,000字。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附件二)
(5) 切結及同意書(附件三)
3. 論文成果繳交:2026/8/7前繳交電子檔(PDF),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E292
(100名)
薪傳100 x 課輔100 獎助學金 2026-05-31 5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 獎助對象: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二】 獎助名額、金額: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三】 獎助條件:
1.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5年09月至116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2.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3學年度下學期及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 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身分證影本。
1.申請表
2.身分證、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各1份[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
3.113(下)及114(上)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4.就讀學校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
6.課輔計劃書(約600~1000字)
7.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
8.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9.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5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
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其餘相關問題請見Q&A。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除受獎助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基金會應主動公開受獎助者之姓名或名稱及獎助金額。若經基金會錄取為薪傳獎助生,受獎助者完成報到後,基金會將提供「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若受獎助者希望保密受獎助之資訊,須填寫「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並寄回基金會,基金會將依照其意願保密相關資訊。

獎助辦法聯絡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王小姐 02-2769-8800 #1243
B120
(名)
中原大學全人曙光獎助學金 2026-05-20 1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之在學中華民國籍正式學籍學生,且在學期間不得有記過 (含)以上之懲處紀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當年度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二、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故,經審認確有困難者。

【已申請成功114-2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的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不用提出申請,生輔組會直接撈取您前一個學期成績及歷年獎懲紀錄,於5月~6月期間主動通知並發放獎助學金,同學不用自行提出申請。】

獎助學金每學期發放一次,並依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區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其發放標準如下:
一、 獎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含)以上、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含)以上,每學期發放獎學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二、 助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七十分者、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八十分者,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三、 各學制一年級上學期新生或轉學生尚無本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或研究所學生僅修習論文課程而無學期成績者,發放額度依助學金標準辦理。
114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3月23日至115年5月20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active_project/cycu2900h_09/forms/#/forms/9747

因美國關稅政策調整,致學生本人或其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失業、減薪、 接單或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影響家庭經濟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當年度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經核定通過中華民國政府「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之相關證明文件

因故未符合當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持有當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符合各縣市政府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A207
(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廖有章先生獎學金 2026-05-31 no no no 不拘 本校可申請之項目為其中三類:
1.急難救助: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經濟狀況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減輕其學費及生活費壓力,需提交經濟狀況說明或相關證明。

2.藝術表現優異學生: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鼓勵藝術表現卓越的學生,獎勵其優異的藝術成績成就;繳交老師推薦信及其他證明文件。

3.國際與兩岸交流:申請對象為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促進國際或兩岸大學生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赴國際或兩岸學習、研究的機會;提交交流計畫書、交流邀請函或其他相關文件。
【申請時間】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止,急難救助為隨到隨審。

急難救助
1. 申請表(急難救助)
2. 在學證明
3. 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匯款帳戶封面影本
5. 導師晤談紀錄表
6. 家庭收入相關證明
7. 依具體事實之佐證文件

藝術表現優異
1. 申請表(藝術表現優異)
2. 在學證明
3. 上一學年成績單(兩學期)
4. 校內老師具名簽章推薦信
5. 得獎證明(一年內得獎事實)

國際與兩岸交流
1. 申請表(國際與兩岸交流)
2. 在學證明
3. 交流計劃書
4. 交流單位邀請函或錄取信
5. 申請人出國核准文件
6. 指導老師同意書或推薦信
*國際交換生不包含在內。

【申請方式】
1.請先閱讀〈申請流程及教學〉確認申請所需文件,依照申請項目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
2.申請採線上表單填寫與寄送紙本文件申請,紙本資料請依格式填具後擲寄本校,並註明:申請「廖有章先生獎學金-OO項目」

【申請相關資料】
◇申請資料:https://reurl.cc/M3EDqv
◇線上表單:https://reurl.cc/r01b0x

【收件及聯絡窗口】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
地址|新北市220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電話|(02)2272-2181分機2454,聯絡人王小姐
E426
(100名)
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清寒資優學生獎助學金 2026-09-10 5000 75 80 no 不拘 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項次,或經協會評估值得培育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設籍本國之在學學生,並就學滿一學年(含)以上,家境確係清寒且有意願繼續升學或進深修習者。(不含軍警校、選修課程及學分班、選修課程、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2.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能出示相關證明者(國小之申請者得免附)。此外,若申請前一年曾在本會擔任志工且表現優良者,將予以特別加分。
3.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協會將依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4.經協會專案評估確符培育者。
5.
【學業表現優異學生】
大學、碩士、博士申請標準:在學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者;碩士修業年限平均以2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一年;博士修業年限平均以4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二年。
【特殊才能表現優秀學生】
運動特殊才能之優秀學生,前一學年課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若未達70分,申請須經校方、指導教練或相關專業人士特別推薦),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申請專長項目訓練且最佳個人競賽成績符合辦法規定之一者。
項次1~10為申請之共同檢附文件;申請資料格式請參考辦法。
1.申請表
2.家境自評表
3.自傳
4.個人生活照
5.新學期「註冊繳費收據」或在學證明
6.匯款資訊
7.戶籍資料
8.家境證明
9.成績證明
10.社會公益服務之佐證資料
11.其他文件

資料繳交時間為:當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止(掛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寄件資訊請參閱申請書(附件一)第2頁。
審核結果通知:於當年11月10日,以郵寄、電話簡訊或E-mail通知獲獎助學生;獲獎助學生之「獎助餐會」相關日期及資訊將另行通知。(未獲獎助者,不另行通知)
若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致電協會詢問:02-2290-2248#5622
A212
(10名)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2026-05-15 6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就讀本校電機系、機械系之大學三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持有外國國籍。
1. 須具備多益成績 600 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 前兩學期之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須達平均 80 分(含)以上,且不得有小過(含)以上處分。

受領人義務
1. 須簽署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度上半年獎學金甄選公告第(六)項說明之承諾書,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2. 暑假期間應至該公司實習,每領取 1 學期獎學金,須實習 1 個月(得累計),畢業當學期領取獎學金免實習。實習期間依該公司「儲備工程人才實習與留用要點」發給實習津貼,不足 1 個月者按比例計發。
3. 應承諾於畢業後 1 個月內至該公司履行服務義務。若需服兵役,則應於役畢 1 個月內報到。
4. 自報到日起,服務期限按獎學金之受領時間兩倍計算,即受領 1 學期,應至少服務 1 年。
5. 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該公司得隨時終止其服務義務。
其餘詳細資訊請參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度上半年獎學金甄選公告。
1. 申請日期:115 年 4 月 15 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5 日止
2. 申請文件:
(1) 檢具「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具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3) 檢具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 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 檢附 3 個月內之體檢資料正本(如附件三)。
(6)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公司管理處(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如獲甄選錄取者,須與該公司簽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受領獎學金承諾書」。
本案承辦人:高小姐
電話:(07)8059888#2840
E35B
(6名)
嘉新兆福基金會永續力獎學金 2026-05-12 100000 80 no no 不拘 1.大學校院暨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之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不包含空中大學)、軍事校院、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者。
2.114年度上學期(114-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低於70分。
3.長期以實際行動關注社會問題並具體展現領導力、影響力,且未來願意持續為永續發展積極付出。
4.未獲頒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永續力獎學金者。
5.非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創辦人家族親屬。

獎助內容
1. 每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大學校院及碩士生組預計6名;博士生組預計2名。(基金會得視申請及審查情況,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錄取之權利。)
2. 免試入選2027年時代基金會Epoch School 實戰型國際人才培力計畫。
3. 獲邀參加基金會舉辦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以拓展見聞及視野。
申請時間:民國115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至5月12日止。
(5月13~15日為已申請者之補件日,請同學務必於5月12日前提出申請,俾利學校進行線上審查作業。)

1.各學年度正式成績單。
2.申論題:請至 https://reurl.cc/xplMGb下載申論題檔案撰寫答覆。
3.個人履歷 (中英文皆可)。
4.推薦信兩封:邀請師長、社會福利或公益團體等人士推薦;請附上推薦人姓名、服務單位、職稱、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以及與申請人之關係。基金會亦接受推薦人將推薦信逕寄基金會,由基金會代為載入。
5.個資使用同意書(請參照附件一,申請人若年滿18歲,請線上勾選「同意」,勿須另行上傳紙本同意書 )。
6.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請參照附件二,申請人若年滿18歲,請線上勾選「同意」,勿須另行上傳紙本同意書 )。
7.其他證明文件 (如有,請依螢幕指示上傳):
i.特殊表現相關證明:
ii. 專利、商標及著作等智慧財產權等文件 (僅供基金會內部審核參考)。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scholarships@chf.ngo,基金會預計1-2個工作天回覆。
A200
(名)
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 2026-06-20 30000 70 no no 不拘 「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為鼓勵及協助國內學子提昇國際觀,及勤學向上並積極參與社團活動之精神,提供「海外學分班獎學金」予台灣申請人。
獎勵:本獎學金將提供數名台灣申請人,每人新台幣三萬元之一次性獎學金獎助。

申請資格:
1.在學學生;且
2.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且
3.積極參與學校社團活動。
4.提交個人海外教育活動之學習計劃書(不得少於1,000個中文字)及預算明細表。
5.申請人不得同時領取同一教育活動梯次之其他獎助學金或政府等相關機構補助。
1.在學證明乙份(學生證影印本)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
3.積極參與學校社團活動之證明及說明(如詳細活動企畫書、完整活動結案報告、學校社團證明文件影本及社團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符合申請學校所要求之外語能力證明文件正本乙份
5.個人聯絡資訊(電話及email)

請於民國115年6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申請所需文件,郵寄到「公益信託傑森國際基金」(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0F)。
由信託諮詢委員會進行審核作業,於115年8月31日前公佈得獎名單並個別通知得獎人。
獲獎學生需憑學分證明書或結業證書或繳費收據(任選一項)之影本申請領款。
聯絡人:翁小姐 02-86913002
D128
(3名)
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 2026-08-03 25000 70 80 no 不拘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各大專院校在學進修生,包含學士、碩士或博士後再返校繼續進修期間之學生。
(三)修業成績
1.以前年度(不限前一學年度)曾修讀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須達70分以上。
2.最近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得檢附獎懲紀錄或相關操行成績證明文件。
(四)加分項目:曾參與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加計零點四分。(請
提供名稱及證明文件)

※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分為獎學金與佳作獎兩項。
獎學金各年度之獎勵名額為三名,第一名新臺幣四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二萬五千元,但外交部得視該年度預算額度及「國際法研究獎審查小組」之決議調整獎學金名額及額度;佳作獎名額原則為三名,得依審查小組決議後增減之。
申請資料如經審查未符授獎標準者,得予從缺。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間填具:
1.申請書
2.曾修習採認學科成績單正本(註有在全班名次並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3.在學證明(蓋有學校戳記或關防)。
4.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5.國際公法專題報告(經扣除封面之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註解及參考書目後,總字數需介於中文6,000~6,999字或英文4,100~5,100字之間。)
6.推薦函乙份(宜請課業、論文或活動指導老師提供)。
7.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撰寫國際公法專題報告請注意以下事項:
(1)經扣除封面含題目、學校系所及申請人姓名等資訊、註解及參考書目後,總字數為中文6,000~6,999字或英文4,100~5,100字。
(2)評分參考項目:文字運用能力、論述完整程度,資料豐富、引註翔實、論述邏輯清晰,原創性、研究結果具有見解、對學術、外交政策或實務工作提出建議等,以及審查小組認定之項目。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8月3日下午4點30分前將申請表+相關資料繳至生輔組辦理,此案須由學校統整後寄出,不可個人申請,請務必注意學校截止日期,逾期恕不收件***
E44
(名)
中華扶輪獎學金 2026-10-20 135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申請人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刻取消其資格。
注意:學校無可推薦名額,欲申請者請自行聯繫各地區扶輪社

(1)申請書1份※線上填寫後印出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查知各扶輪地區,請見官網的【扶輪地圖】。
D134
(名)
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 2026-11-30 2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設籍苗栗縣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照者,核發證照獎勵金,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獎勵標準及申請次數限制: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8仟元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仟元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從優獎勵並不得重複申請乙級證照獎勵金。
※每人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
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人於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技術士證照(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於申請期限內得提出申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苗栗縣政府收發室(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檢附下列文件向苗栗縣政府申獎勵:
1. 申請書(附件1)
2. 領據(附件2)
3.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附件3);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及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5. 非本人帳戶切結書(申請人郵局未開戶或無法使用,請填具非本人帳戶切結書)(附件4)
6. 信封封面(附件5)
E238
(45名)
癌友家庭大專子女獎助學金 2026-05-22 10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申請對象:家中的父親或母親罹癌之大專院校在學子女,每戶限一名子女申請。
(二)申請資格:
(1)父母其中一方診斷罹癌,不限治療階段。
(2)25歲以下日間部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大專院校含大學、科技大學、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及五年級(不含研究所、進修部、空大/專、在職專班、軍警學校、產學合作、學分班、宗教研修學院)
(3)同意無償授權於營隊活動時進行攝影、錄影等活動紀錄,使用含有肖像之影片或照片製作各式文宣,作為非營利之活動推行宣傳,於基金會網站等平台公開露出、傳送。
(4)活動過程中產出之任何著作物及營隊心得,無償授權予基金會使用或進行任何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隱藏可辨識個資等作為非營利之活動推行宣傳,於基金會網站等平台公開露出、傳送。
(三)計畫名額:台北、台中及高雄每區正取15名,三區合計45名;每區備取3名。
(四)計畫說明:需全程參與一日工作坊,並完成三階段後可獲獎金一萬元整。
1.任選台北、台中及高雄其中一區參加一日工作坊。
2.依據基金會服務宗旨結合自我專長,設計規畫提交一份具體服務行動方案,以促進大眾了解癌症防治與照護。
3.2026年8月28日(五)前執行服務行動方案並繳交方案成果。
(一)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父或母之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限2025年10月以後開立),須載明確診罹癌事實;若有現階段治療方式或治療計畫,亦可於診斷內容中註明。
(三)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需含記事,限2025年10月以後開立)。
(四)114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
(五)自傳:內容須包含家庭簡介、陪伴父母癌症治療的心路歷程,字數至少達500字以上,可親筆書寫或電腦打字(不得他人代寫);詳見申請表。
(六)簡介對基金會認識:內容可從「對基金會官網/癌資網使用感想、是否有使用過基金會的服務、對行動計劃有什麼想法、有想對基金會說的話」之類為主題,字數至少達300字以上,可親筆書寫或電腦打字(不得他人代寫);詳見申請表。

申請時間:2026年4月7日(二)~2026年5月22日(五),逾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額滿提前截止。
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 0809-010-580
台北希望小站:02-33226286、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3巷5號
台中希望小站:04-23055731、台中市西區民權路312巷4-1號
高雄希望小站:07-5810661、高雄市左營區翠峰路22號
E385
(名)
褒忠義民廟大院校客家信仰文化研究生獎學金 2026-12-31 200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一)台灣各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研究生。
(二)論文主題為研究義民爺信仰及客家傳統文化。

二、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分2期核發,個案研究最多2年,該財團法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核發一半獎學金,期中報告經財團法人審查通過後發給另一半獎學金。
一、申請文件:
(一)指導教授之推薦書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論文計畫書。
(二)研究生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電子檔傳至該財團法人電子信箱(ym.mm@msa.hinet.net)
(二)申請文件紙本寄至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303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三段360號)

聯絡資訊:03-5509931
D103
(4名)
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 2026-05-29 60000 80 80 no 研究所
一般類
研究所優秀僑生:
(一)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辦理
(二)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6學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
(三)研究所學生達5名,可申請補助1名,每名每月10000元,支付期限為6個月

*新生須至第二學期方可申辦
(一)申請表乙份,須由系所教授推薦簽章。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附班級排名)。
(三)簡歷乙份。
(四)相關證明,若無則免。

申請表網址:https://oosa.cycu.edu.tw/wp-content/uploads/D103__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doc

**欲申請者請於5/29(五)截止日前,備妥資料繳交至維澈樓3樓境外組。
E267
(55名)
遠雄人壽X台灣癌症基金會-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2026-05-31 10000 7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獎助對象:
■ 高中職校組65名(含五專1~3年級)
■ 大專院校組55名(含五專4~5年級)

申請資格:
1.正就讀國內各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2.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或過世6個月內。
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0分以上,或體育、美術等特殊表現具優異成績者。

備註:須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及「600字以上自傳感想」,詳情請參閱活動網站或報名表,或洽詢02-8787-9907#205 黃小姐 #230 趙社工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1.線上報名:https://scholarship.canceraway.org.tw/senior/
2.郵寄掛號: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整連同檢附資料寄至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並註明「2026台癌x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 活動小組收」。

1.報名表正本(線上報名者可直接線上填寫表單)
2.6個月內之同住全戶人口戶籍謄本影本
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4.一年內個人照一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片二張
5.師長推薦函(無則免附)
6.罹癌父、母或本人之診斷證明書影本(須載明治療方式或治療計畫)
7.114學年第一學期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
8.自傳感想,A4電腦打字(由申請者撰寫,字數:600字以上)
9.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家庭兒少、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10.申請者本人之存摺影本(如獲選的情況下,無法親領獎助學金,將以匯款方式提供)
E92
(名)
中技社科技獎學金-創意獎學金 2026-09-10 150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創意獎學金7-15名(隊),每名(隊)新臺幣15萬元及獎狀乙紙,對象為國內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校院,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個人或組成團隊方式申請)。
A. 歷學年各學期平均學業成績 70 分(含)以上;採用級等之學校,申請者需提出該校之分數與級等對照表,以供評核。
B. 結合科技創新與研發相關之設計、宣導、推廣與應用等作品實體或雛形。
C. 申請者逕自報名,無須經系所推薦,開放申請學校名單詳官網附件。

申請日期:2026.07.01~2026.09.10 (書面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流程及規定:請參閱官網附件檔案之申請須知、申請細則。
逕至中技社網站公告之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申請文件。
備註:特定文件 (以 *標註 )須檢送完成簽章/用印之紙本正本。

*創意獎學金
A.基本資料
 a.申請表*
 b.自傳/團隊介紹
 c.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乙份
 d.歷學年各學期成績單正本*
 e.(指導)教授或專業人士推薦函正本(至少一封)*
 f.申請聲明書正本*
B.創意作品說明書
C.創意作品介紹影片(MOV、MP4 格式,長度 2 分鐘、大小 500MB 為限)
D.績優事蹟
 a.參與學校及國內具創意性社團活動成果
 b.參與國際相關活動成果
 c.獲得國內外相關創意或發明獎
 d.獲得國內外專利項目
E.未抄襲他人創意之切結書*
F.其它具有彰顯創意成果之資料或物件

請期間: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止。(紙本資料送達期限以郵戳為憑證,逾期不受理)
送件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97 號 8 樓(財團法人中技社科技獎學金)
聯絡人:向組長
聯絡電話:(02)2704-9805 分機 62
E-mail:scholarship@email.ctci.org.tw
D39A
(名)
新北市績優體育獎學金 2026-06-15 no no no 不拘 (一)本要點適用對象須戶籍設籍新北市連續1年以上(即114年5月31日前設籍新北市)之在學學生,且參加114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期間之運動競賽,並符合要點所訂各項成績之績優體育選手。
(二)可提出獎學金申請之運動競賽內容及發給標準請詳閱「新北市政府績優體育獎學金發給要點」,已設有個人項目者,不再計算團體成績,且依競賽規程所訂錄取名次為限。
*相關資料亦可至新北市體育資訊網路中心網頁(https://ntpc-sports.com/)下載。
**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提早洽詢新北市各單項委員會,以利該會協助彙整造冊送局憑辦。
E112
(10名)
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2026-06-11 20000 7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學生獎】
田徑或游泳成績優良者,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一般組學生)、體育專業組(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及符合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學生)等五組。
身心障礙組:凡品學兼優之身心障礙同學參加田徑、游泳運動比賽成績優異者,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
※【學生獎】一律採用線上申請,無須寄送紙本資料;如寄送紙本,基金會不予受理、審查且不予退回。

【學生獎】
大專組:10名,每名 2 萬元
體育專業組 :10 名,每名 2 萬元

*各組名額,游泳田徑各占一半為原則
*身心障礙同學得分別參加各組申請,名額另計
【學生組】
1.114 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 (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
2.學校證明:需蓋學校大印(或教務部門單位章),另加校方審核人職銜章
3.比賽證明文件:
(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3 件。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 規格,並選擇最優 3 件)。   
(2)上項紀錄締造規定期限:自民國 114 年 6 月 1 日至 115 年 5 月 31 日止。
(3)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查。
4.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也可於收到得獎通知後再提供):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5.附件一:親簽之『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6.附件二:親簽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學生組】一律採線上申請方式,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
申請系統開放時間:115年5月11日至6月11日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並請預備上傳檢附文件。

獎學金信箱:scholarships@chf.ngo
聯絡信箱:services@chf.ngo
聯絡電話:886-2-2551-5211 #241
E331
(名)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逆風教育助學計畫 2026-07-05 15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民。
2.15歲以上至24歲以下,須為民國91年9月1日以後至民國1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3.即將或現正就讀115學年度之高中職、大專院校或進修學校大學部學生,不包含研究生、學分班。
4.需提供學校老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之推薦函。
5.同一年度每戶補助不得超過二人。
6.曾通過本計畫且獲得補助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教育補助金補助金額範圍,依「夢想計畫類型」和「教育階段」劃分,詳細規定說明如下:
1.證照考試:考取證照、學習語言類之夢想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壹萬伍仟元整(含國內技術士檢定、國內金融控管檢定、TOEIC和JLPT等語文認證),具備國際性之專業性證照不在此限,需附上國際專業認證機構之證明資料與考照費用列表。
20藝術人文:含音樂、設計、攝影等等,或學習藝術相關才能之夢項計畫,最高補助金上限為貳萬元整。
3.除了證照考試和藝術人文以外之夢想計畫,補助金額上限以目前教育階段區分:大專院校教育補助金最高伍萬元整、高中職教育補助金最高參萬元整。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少盟(02)2926-6177 分機16 王專員。
必繳項目:
1.線上申請書(直接線上填寫)
2.夢想實踐計劃書(夢想實踐計畫執行時間為115年9月1日至116年1月15日,未能於期間內完成之計畫內容,請務必予以修正。)
3.自傳及附件資料(格式參照官網)
4.推薦函(格式參照官網)
非必繳文件:
5.20 小時服務學習證明(需為113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間完成之時數。)
※項目2至4請依據格式下載填妥後於報名系統上傳(若線上操作有困難者,可將檔案印出紙本填寫後掛號郵寄至台少盟。)地址:234023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58號

報名方式:
1.於115年7月5日前至逆風教育助學網站辦理個人申請帳號,填寫【線上申請書】並上傳【夢想實踐計畫書】、【自傳及附件資料】、【推薦函】,即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2.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
3.報名申請說明會:想知道如何撰寫計畫書或有任何問題,歡迎參加,請參考官網資訊報名。

對相關規定與申請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少盟(02)2926-6177 分機16 王專員。
E378
(25名)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清寒優秀獎學金 2026-05-15 1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條件:
1.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說明:
1. 發放名額:公立大學 25 名、私立大學 25 名
2. 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3. 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申請書(向觀音亭宮櫃台索取,或由雲端硬碟下載 https://reurl.cc/Ga5EVy)。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備註:
1.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5月15日截止。
2.錄取名單將於民國115年05月22日在本亭宮臉書公告。
頒獎日期為民國115年06月07日上午10時在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3.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4.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5. 略述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填寫詳細,請勿空白。
6. 若學校採用GPA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以便計分。
7.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本亭宮將另行在臉書或本亭宮公佈欄公告。
E291
(8名)
台達電子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 2026-06-15 80000 6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遴選條件:
(1)泰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至四年級(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下,不包含研究所),家境清寒之優秀在學僑生。
(2)學業成績 114 學年度上學期總平均六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獎勵方式
(1)依「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2)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擬提供每學年八名,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捌萬元整(NT80,000)。


註:
(1)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核作業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受理執行,並於2026年7月31日前於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官網公佈得獎名單。
(2)獲獎者必須出席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放棄;獎助學金將於頒獎典禮後匯款。
(3)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每年將依執行成果評估本獎學金各項施行細則,並定期函請學校公佈。
(4)獲獎僑生如畢業後有意願至台達電子泰國分公司工作者,得提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安排面試。
申請時間:2026 年 5 月 1 日起至 6 月 15 日止。

(1)填寫申請書一份,一律以電子檔提交。
(2)高三升大一生請繳交就讀高中或國立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之 114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及大學錄取證明文件;大一至大四生繳交就讀學校之 114 學年度上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3)將以上申請表電子檔寄至 monica.chen@delta-foundation.org.tw 彙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請至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或洽基金會承辦人 陳雯甄小姐 02-8797-2088 分機 5043,電子信箱:monica.chen@delta-foundation.org.tw。
E380B
(名)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Break the Limits 2026-06-16 6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 本年度 9 月起為大三或二技之一在學學生。
2. 學業成績 65 分(含)以上,操行 80 分(含)以上者,具有經濟弱勢且有特殊專長或成績優異之證明。

三、計畫內容:
1. 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 6,000 元,補助至大四當年 8 月為止(依計畫規定)。另,企業實習期間提供薪資,故實習期間不提供 6,000 元獎學金,待實習結束後恢復。
2. 參與計畫學員升大四暑假,將前往媒合的企業進行暑期實習,透過實戰經驗,了解志願產業領域所應具備職能與職場應對技巧。
3. 每位學員將安排企業導師一對一輔導,進行職涯諮商;每個月與企業導師進行晤談,每年至少 10 次,每次至少 60 分鐘。(時間、地點由導生雙方按本計畫規範約定之。) 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 參與計畫領取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將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學生。

本計畫文字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或專案執行過程補充說明,基金會得隨時修正,請至官網查詢 (https://breakthelimits.com.tw/)。
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書件,上傳至報名表單(官網>立即報名)
1. 學生基本資料表。
2. 家長同意書。
3. 自傳。
4. 推薦函。
5. 最近 1 學期成績單。
6.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7. 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8. 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證照、受獎證明影本等)。

若對本計畫有任何疑問,請洽業務聯絡人王社工,聯絡電話:(02) 7723-1288 分機 32。
 
排序






 
 
 

詢問相關內容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