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 錄取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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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截止日期 |
獎學金金額 |
學業成績 |
操行成績 |
體育成績 |
申請身份 |
申請資格 |
應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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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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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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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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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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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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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不拘 |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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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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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88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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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庫研究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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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
2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在學大學部四年級學生,或在各該系所修業滿1年之碩、博士班學生,惟不含在職進修專班學生,且在同一學程內未曾獲得本研究獎金者。
1、修習五年一貫班者,如以大學部第四年全學年成績申請,應以大學部學生資格申請。
2、同一系(所)級學生原則上以2人為限,超過者將以學期成績做為篩選標準。
(二)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研究論文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審查通過者,將頒予獎狀及獎金。
大學部每名新台幣(下同)2萬元整,碩士班每名3萬元整,博士班每名4萬元整。獲獎論文本行得擇優刊載或印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申請人得獎資歷並將做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未來晉用人員之參考。
得獎學生若獲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且於獲獎後將該研究報告投稿或刊登於其他媒體,或申請其他機構之獎金活動時,請註明:「本報告曾經榮獲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研究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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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核發之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
(二)推薦函暨論文審核單:碩、博士班學生請由系主任或所長推薦,大學部學生請由擔任相關課程之教授推薦,並經推薦人附註論文審核意見。
(三)研究論文乙篇,其研究範圍為與國內經濟或金融相關之議題,例如金融防詐、人工智慧金融(AI金融)、金融科技與創新實驗、銀行法令遵循、新興金融監督、風險治理、資訊安全、網路行銷及與ESG相關之永續金融等均屬之。
1、研究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限;如以英文撰寫,須附3,000字至5,000字中文摘要。
2、研究論文應以個人名義發表,不受理與同學或指導教授共同發表之論文。
(四)「申請研究獎金個資告知事項」同意文件乙份。
請於114年5月5日前踴躍推薦報名,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將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屆時請得獎學生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參加典禮。
相關申請文件請逕寄至台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郵遞區號105),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調查研究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14年研究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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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26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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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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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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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80 |
no |
不拘 |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一)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高中職一年級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二)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一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再申請獎學金。如獲通知不得重複申請之獎助者不在此限。
受獎助之學生因受訓、接受指導或參加比賽等事由,得以相關發票、收據等憑證另行申請專案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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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料:
(一)系所或教授推薦信。
(二)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除受獎助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應主動公開受獎助者之姓名或名稱及獎助金額。若申請計畫審核通過,於寄送評核通知時,基金會將提供「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若受獎助者希望保密受獎助之資訊,須填寫「受獎助者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並寄回基金會,基金會將依照其意願保密相關資訊。若未於收到基金會通知後的一個月內寄回聲明書,基金會將視為其同意公開受獎助資訊。
三、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105021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員:02-27638800轉分機1245,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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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1
(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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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鴻教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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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00000 |
80 |
80 |
no |
不拘 |
114年之申請將於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開放,114年申請之詳細辦法可先參考https://reurl.cc/yDo7eE
※申請本獎助學金者,須具備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者,博士生與在職專班學生除外。標準修業年限依該系所公告為主,轉系者依轉系後年級為主;延畢生不可申請。
3. 英文能力測驗達網站公告標準(以考試日期為112/04/01以後為有效)。
註:多益測驗僅限多益公開測驗,不包含多益團體測驗(如多益校園考)。
4. 近兩學期學校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5. 學業成績證明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一年級學生:近一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為八十分以上;二年級以上學生:近兩學期各科平均成績皆為八十分以上。
(2) 近一學期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以內。
6. 申請人自113學年度開始(113/08/01)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財團法人儒鴻教育基金會聯絡資訊
新北市新莊區中央路 738 號
電話 02 2299 6000
電子信箱 foundation@ecla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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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第7、8、9項非必要)
1. 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
2. 在學證明掃描檔。
3. 申請人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掃描檔。
4.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證明與操行成績正本掃描檔。學業成績證明同時記載操性成績者,不需另外檢附。
5. 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書正本掃描檔,考試日期以112/04/01後為有效。
6.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證明書之正本掃描檔(請務必要使用基金會格式,印出後至生輔組蓋章)。
7. 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主管機關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之正式函文掃描檔。
8.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以政府立案成立之社福機構,以及政府社福單位之相關人員提出之推薦證明信件優先採用。信件需含推薦人之姓名、職稱、聯絡方式、親筆簽名及社福單位大小章。
9. (中)低收入戶證明: 須提出鄉鎮市區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發給之正式且在有效期間內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掃描檔,不包含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
※開放申請期間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所有申請文件逾時不得補繳。
※※本獎助學金採線上申請,於開放日後至基金會官網點選線上申請,由申請人親自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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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7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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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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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5000 |
70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對象
國籍為中華民國國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
●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且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者,請於申請表摘述家境清寒狀況。
2.且學期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當年度未曾領取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助學金補助者。
3.非就讀一般標準學制者,將特案評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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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為114年2月1日至3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請自行於開放申請期間郵寄申辦。
●應繳證件
1.申請書
2.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有最新學期註冊章)
4.最新學期成績單影本
5.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詳細規定可洽詢窗口
愛盲基金會社工員 林思妤
電話(02)23616663 轉 8915
電子郵件 0590@tfb.org.tw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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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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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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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
12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1.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皆可參加。
2.申請人之父或母,須為114年仍在監(所)執行者,且需附上114年度開立之在監證明,方符合申請資格。
3.居住台北市及新北市之國中(含)以上申請者,可全程出席7/20下午之頒獎典禮者。
*需同時符合上述三項資格者才可申請,資格不符者將取消申請並不另行通知。
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後,依以下居住區域,以掛號郵寄至下列地址:
1.居住地在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及宜蘭縣者寄至:(23658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145號2樓)(02)2265-5909
2.居住地在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市、嘉義縣者寄至:
(406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400號5樓之1) (04)2242-0029
3.居住地在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離島縣市者寄至:
(950台東市中興路三段196號1樓) (089)231-033
收件人:「紅心字會《心納家庭服務組》『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 收」
寄送文件請依申請人居住地址掛號郵寄,若有缺失文件,將影響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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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年紅心向日葵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
2.已蓋113學年下學期註冊章學生證影本
3.申請人之父或母114年度開立在監(所)服刑證明文件正/影本乙份(在監證明最下方日期為114年X月X日)
4.可證明申請人與受刑人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乙份
5.匯款帳戶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不接受其他帳戶。需有清楚帳戶資料,含帳號與戶名)
6.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7.自傳或師長推薦函至少擇一(將作為審核依據,請確實填寫)
8.領款收據(請依申請組別簽領,若未得獎,將於審核完畢後進行銷毀)
9.郵局帳戶若非申請者本人所有,需填寫代領切結書
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週五)下午5點止受理申請,逾期概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送達時間為準。
若有任何問題,請依申請人居住地址撥打基金會各區電話詢問:
(02)2265-5909(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及宜蘭縣)
(04)2242-0029(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市、嘉義縣)
(089)231-033(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離島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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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7
(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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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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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
10000 |
6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13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4年2月4日至114年3月27日晚上23時59分止。
本校大學部學生(不含延肄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分以上,品行良好,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錄取優先順序依下列排序:
一、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
二、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者。
三、父母(或監護人)無工作能力者。
四、父母或監護人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以上各項如申請者條件相當時,以成績高低為錄取優先順序。
*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弱勢助學、村里長清寒等證明之資格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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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4年2月4日至114年3月27日晚上23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go/?w=6660@forms
本學期起無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https://reurl.cc/Nbo2nQ(需提前先找系主任或導師完成簽名,上傳之檔案[申請人]及[系主任或導師]務必要有完整簽名,[學務處審查意見]請留空)。
2.歷年成績單。
3.清寒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醫療院所診斷證明、父母失業證明、清寒證明..等。
113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4年2月4日至114年3月27日晚上23時59分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表單僅供資料上傳,如資料繳交及填寫無誤則會進入獎助學金複審階段。最終之獎助學金審查結果請透過itouch>個人資訊>個人綜合資料>獎學金查詢,謝謝。
如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或來信洽詢。
諮詢電話:【 03-265-2117 何小姐】
聯絡信箱:friend134679@cyc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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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3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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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樸尋智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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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
5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
本校就學滿一年的在學學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曾有具體服務事蹟。
(二)家境確實清寒(可由導師或教官證明)、或取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証明者。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一)金額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及五千元三級,每年發給總額以四萬元為限。
(二)發給之實際金額,依申請人家庭狀況及參與服務之表現,由審查小組審定之。
(三)若條件不符時,獎額得從缺。
(四)本項獎學金之發給,不受申請人有無領取其他獎學金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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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學金申請書
2.本學期選課單
3.歷年成績單(加註排名百分比)
4.【我的成長故事】自傳(以具體的事例回應本獎學金設置之精神與意旨)
5.【人生的不標準答案】讀書心得(天下遠見出版)
*生輔組人生的不標準答案抽印版已索取完畢,請欲申請同學至圖書館借用閱讀。
本獎學金宗旨:故張忠樸先生的親友為紀念他生前摯愛生命智慧、樂於教導啟發,以愛心與熱情,活出積極活潑的一生,特別設置獎學金,依據本辦法,獎助家境清寒、勇於走出困境、富有義工精神、積極參與服務的學生。
*申請人應於114/4/23前填具申請書,並備妥上述文件後,向生輔組申請。(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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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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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山本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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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
2000 |
75 |
75 |
70 |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 就讀公私立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上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3) 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者。
但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獎學金之金額為每月新台幣2,000元整。 獎學金之發放期間為大學(學院)第一學年下學期開始至畢業月份之最短的就學年限(不含研究所、碩士、博士班就讀期間)。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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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每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申請本辦法之獎學金。
(1)填妥基金會規定格式之獎學金申請書。
(2)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發放辦法」第二條規定之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家境清寒證明書。
請自行備妥文件後寄至基金會辦理。
申請本次獎學金期間:114年3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會 址:72152 台南市麻豆區埤頭里麻佳路一段347號
TEL:(06)5702171~4
聯絡信箱:brandy8237@tydk.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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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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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慈善基金會-助學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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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5000 |
75 |
75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空中大學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整,名額及獎學金由該會審查小組視經費及申請狀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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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書正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五)前一學期學科成績單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前寄送至:30069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415號12樓「昌益慈善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聯絡資訊:03-68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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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3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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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自立脫貧服務青年展翅自立培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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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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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清寒類 |
(一)招募對象:桃園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114學年度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及高中職二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招募人數:預計招收大專組及高中組成員各20名。
(三)方案說明會:114年4月26日星期六(辦理時間、地點依報名人數另行通知)。
(四)報名期程:即日起至4月15日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五)方案期程:114年7月至117年6月,為期三年,於每年度寒暑假及學期間周末辦理相關課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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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願參與者,請依據海報資訊(https://reurl.cc/G5yZ3W)於114年4月15日前報名方案說明會,並依據通知於114年4月26日參與。
報名諮詢窗口:
1、中路脫貧服務組:(03)332-2101分機6404。
2、八德脫貧服務組:(03)365-3601分機14~21。
3、平鎮脫貧服務組:(03)492-6988分機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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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D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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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清寒、優秀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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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0000 |
70 |
no |
no |
不拘 |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二) 生活津貼: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三)本案所稱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1.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2.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3.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4.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5.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四)本案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1.清寒獎助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2.優秀獎學金: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五)本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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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3、 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 前一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章)。
5、 領據。
6、 申請清寒助學金需檢具: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領有低收入戶或中低入戶證明者,須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
7、 切結書。
【生活津貼申請請洽原資中心03-2656013詢問】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3月3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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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05
(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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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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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20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一、緣由
為發揚並紀念賈凡先生作育青年,無私無悔的幫助及鼓勵青年學子努力向上的精神,特設立此專款做為獎助學金之用,期能嘉勉並砥礪青年學子奮發向上,順利完成學業,以回饋社會。
二、獎助學金及人數
每名獎助新台幣$20,000 元,共 15 名。(若未符合本獎助學金之精神或要求,得從缺。部分或全部餘款將移做獎助弱勢個人或團體從事與教育相關活動之用。)
三、申請資格 (兩項條件可擇一,不是皆需具備的)
(1) 凡本地、僑、外、陸生,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或專科(日、夜間部)學生(大學部優先考慮),操行品德優良,學業成績中上。
(2)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弱勢、特殊境遇或重大變故(包括重大傷病、天災、...等),原住民身份等之學生,請檢具相關證明正本文件(重大傷殘卡影本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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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表一張(如官網),請自行下載列印,中英文填寫均可。
(2) 公告申請日前之大學或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 推薦信兩封(正本),格式不拘,由推薦師長自行決定。(推薦者需為導師、任課老師、指導教授,並附上聯絡電話及 E-mail,以便進一步徵詢意見。)
(4) 自傳:簡單介紹自己及家庭狀況,並闡述申請獎助學金之事由,生涯規劃及對社會的價值觀。全文請撰寫在 1,000 字之內,
※ 以上所有文件請以紙本並全部裝置於同一封郵件寄送,須為正本文件不接受影本,不符合規定一律不受理。
※受領申請時間、審核評定及公告:
(1) 受領申請時間:
開放申請日期:2025 年 3 月 01 日起
截止收件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止(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2) 請備齊申請文件後,書面郵寄至:
10699 台大郵局第 54 號信箱 平凡基金會
E-mail: chiafan.taiwa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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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8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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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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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
1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以下三項條件皆須具備,且目前僅受理該學期學校有收到函文之學生申請)
1.戶籍登記為中華民國國民。
2.日間部大學生及碩士生(不含延長修業、推廣教育學分班、進修部、學士後科系及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最近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者,在校期間未受記過處分,且目前仍在學中。
3.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因特殊重大變故(原因)致經濟陷入困境持有證明文件者。
發放金額及方式
1.發放金額:大學生每位新台幣10,000元、碩士生每位新台幣15,000元。
註:碩士新生以大四成績申請者,如有獲獎為大學學制的助學金金額10,000元。
2.發放方式:匯款至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
註: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即喪失濟助資格,本會即停止發給助學金,申請人並應返還已受領之全部助學金。
請注意: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基金會需主動公開前一年度的受獎助者之姓名及金額。 如不同意公開,依法規規定需要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如有此需求者,請主動聯繫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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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學金申請表(共2頁,請見附件一)
2.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 (請見附件二)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不具此社會福利身份者,請另檢附第8項相關資料)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蓋有新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6.113-1學期成績單(正本):自行列印之成績單為影本,但若具驗證之QR Code(可至學校網站驗證)可視為正本。
7.獎懲紀錄證明(需有學校核章)
8.因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而申請助學金者:【已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者,不用再提供此項資料】
(1)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正本)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
(3)重大變故致經濟陷入困境之佐證資料
以上申請資料請正確提供,如有疑問請先參閱官網【常見狀況提醒】,如需正本卻提供影本,視同缺件,僅資料齊全者會列入評選;請儘早寄送申請資料,若有缺件才有時間完成補件,如逾申請截止日期,則不再受理申請及補件。
郵寄地址及聯絡窗口
1.郵寄地址:710401臺南巿永康區鹽行里中正路301號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蔡小姐
2.聯絡窗口:06-2536789轉6616蔡小姐
Email:findchiau@mail.pe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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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0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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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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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
30000 |
70 |
75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兩萬元(含兩萬元)。
(二) 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70分但班級排名前50%者)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乙等或B)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本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三十名為原則。凡提出申請者由協會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審查之,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由協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參萬元整。若有特殊情況,申請者家庭亟需幫助者,經協會審核確定後得提高助學金金額。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協會網頁公告,並由協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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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 申請表。
(二) 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三) 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全戶無房產證明 (或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六)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七)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八) 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九)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日後不得再申請該會助學金外,並將全數追回已領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該會得就實際狀況,針對申請個案進行家訪及面談。
本學期應於四月二十日前將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寄達該協會。
協會地址:111022台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一段137號5樓。
連絡電話:0922-955-953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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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
(4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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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_嘉新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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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
2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2.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獎學金之種類、發放金額及名額
1. 大學校院學生: 每名各得獎學金2萬元。
2. 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每名各得獎學金1萬元。
3. 總錄取名額暫定400名,將視申請情況調整,基金會保留增減名額之權利。
4. 得獎同學除獲獎學金獎助外,並將獲邀參加頒獎典禮及基金會舉辦之其他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 藉以拓展見聞和視野。
5. 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基金會應主動公開『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受獎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其姓名,得『事先』以『書面』向基金會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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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民國114年3月4日上午9時起至4月1日下午17時止。
(4月2日至4月8日為已申請者之補件期間,請同學務必於4月1日前提出申請,俾利學校進行線上審查作業。)
a. 進入基金會線上系統
b. 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文件: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師長推薦信:
a.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b.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c.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學生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
因基金會辦公室整修電話無法接聽,即日期起至6月底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scholarships@chf.ngo,基金會預計1-2個工作天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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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6A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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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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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358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1.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但申請人與設籍本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2.申請人須於113年10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期間非自願離職失業,且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並符合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失業起始日未於此期間者,不予補助〕。
3.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4.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予補助)。
5.申請人子女就讀「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者,須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 萬元款項退回學校,始能請領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補助,如未退回,將因重複請領而被取消補助資格。
【補助金額】〔補助額度以實際繳納數額為限〕
私立大專院校(含五專後2年):每名學生新臺幣 35,800元。
如有相關疑問,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或洽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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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含切結書)正本1份。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
3.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或最近1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請洽各就業服務站)影本1份。
4.子女113學年度第2學期已繳費之就學繳款單(須含學校繳款單及繳款證明)影本各1份。
5.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各1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 請列印,並先行核對申請人及配偶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48萬元)。
6.戶口名簿影本1份。(配偶及子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人因與配偶離婚有子女監護權者,戶口名簿影本應載詳細記事;若申請人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申請方式】
1.郵寄申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備文件,於受理申請期間內,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字樣。
2.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 提出申請。 (若申請人失業日為114年3月25至3月31日且不及備妥相關文件者,得於受理申請期間,先行寄送申請書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於114年4月8日前完成補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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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5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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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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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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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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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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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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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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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5000 |
8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需(a)就讀設立於台北市之大專院校或(b)戶籍台北市之大專院校生,並符合下列之一條件者,可提出申請。
1.身心障礙青年部份:凡身心障礙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每名每學期15,000元。
2.特准青年部份:一般青年(30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操性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有低收入戶證明者,或家境特殊者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特准者。每名每學期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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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申請期間為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所有申請文件逾時不得補繳。
申請獎學金者,請上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網站,將基本資料填入後,再將下列文件郵寄至基金會審查。
1. 基金會申請書一份
2.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3. 學校證明未享公費及助學金、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4. 成績單正本一份 (單一學期,六學分以上)。
5. 證明文件二選一。
a.身心障礙青年部份:身障手冊影印本(正反面)或公立醫院傷殘證明乙份(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b.特准青年部份: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說明文件。
通訊處(收件處):330 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183號16樓
電話:(03)3586013
e-mail: service@tokoed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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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3
(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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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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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
4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4,000 元。
2.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審查原則:大學、碩士班以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二項平均成績最高者依次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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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3-1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4.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或於申請書上由導師簽名認定。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3月28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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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50B
(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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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_科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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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
250000 |
no |
no |
no |
研究所 一般類 |
(一) 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分證或護照)
(二) 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與收件當年(民國 114 年)之碩博班應屆畢業生,且從收件開始日(民國 114 年 3 月 17 日)至收件截止日(民國 114 年 4 月 27日)為止,除工讀與實習外,並無在企業、機構內任職工作之事實。
(三) 申請投件項目需為以電動車、機器人、數位健康醫療等為主題而於電池、電機、電控、AI、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低軌衛星、資安、量子計算理論、量子硬體技術等領域,所作之研究及成果。
(四) 需提交於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14 年 4 月 27 日(科技獎收件截止日)之間,
被接受之(印出或有接受函)於相關學術期刊、會議論文發表的學術論文(含證明)。
(五) 提供學術期刊及會議論文之申請者,須為除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同時有其他作者以同篇論文提出申請,得同時得獎,且得獎獎勵金均分。
(六) 若曾申請過「鴻海科技獎」者,不可用同一篇論文申請,且須於申請表檢附之前所申請投件之論文。若投件之論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請提交,則不可提出申請。另,曾獲「鴻海科技獎」者,亦不得再提出申請。
獎助內容:每名新臺幣25萬元研究獎勵金。預計總名額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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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114年3月17日至114年4月27日以線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檢核單所列順序排序,繳交下列文件):
(一) 個人基本資料。
(二) 提交已被接受的學術論文(含證明)及兩頁以內的研究目的、動機及重要性等說明。
(三) 履歷。
(四) 2位專家學者推薦名單暨推薦函。
(五) 申請者於碩博士班期間是否曾經或正在接受其他單位獎學金、研究經費或同性質補助說明書。
(六) 申請者是否擔任有給職之專職工作、兼職工作、實習(含留職停薪)說明書。
(七) 相關經驗及獲獎證明。
(八) 之前申請投件之論文。
(九) 在學證明正本(須由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十)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十一)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十二)授權同意書。
(十三)報名資料屬實切結書。
(十四)受補助者資訊公開聲明書。
註:以上第七、八項為非必要文件,其餘為必要文件。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確保為真,若經該會查知有任一項目不實,該會有權判定申請人喪失申請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須提交之影片資料請參考官網辦法中規範資訊。
客服信箱: Techawards@foxconnfoundation.org
客服電話:02-8773-9808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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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
(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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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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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
6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或一般學科)平均八十分(甲等)以上
(五)獎學金所需經費由花蓮縣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除委員會因申請人數或預算額度另行調整外,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共四十名,每名六千元。(不包含於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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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112學年度成績單(一年級學生請附113-1學期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113-2學期註冊章)
4.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4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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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8
(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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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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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
15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八擇一,題目請參閱辦法。
*每篇字數下限: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https://reurl.cc/V09GdA
其他注意事項:
1.大一生需以高中組提出申請,每名新台幣8000元,上限30名。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及碩一,22足歲以下本國籍學生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3.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
(3)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工,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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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三)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四)前二學期成績單,含系排名百分比。
(五)獎懲證明單。
(六)親撰親筆短文正本。(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依官網公告自選八擇一,大專組2000字以上、碩士組3000字以上。)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ip168ip168@yahoo.com.tw)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洽07-2016618莊師姐。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5月1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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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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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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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35000 |
7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大專院校及研究所碩士班之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陷於困難者。如有特殊個案,經嘉義市府社會處審核通過並推薦者,得不受設籍 6個月以上之限制。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80分以上,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之處分;因休學辦理復學之學生,以休學前一學期在校成績申請之。
(三)學生及其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20萬元;學生父母均已死亡、失蹤者,以同住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且全家人口(學生及其父母)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 560 萬元。
(四)學生未滿二十歲者,父或母有再婚情形,以取得該學生監護權者及其配偶核計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及財產資料。
(五)學生由祖父母扶養者,祖父母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並有共同生活之事實,且應於申請表中切結。
(六)申請本助學金之學生父母或同住祖父母或監護權者及其配偶須同意由嘉義市政府代為向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及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調家庭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戶籍等資料,且應於申請表中切結。
(七)學生就學須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生活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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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大專院校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或年滿 25 歲(含)以上之在學生及本年度大專院校、研究所碩士班之應屆畢業生不納入獎助範圍。
(一) 申請表。
(二) 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如休學復學者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三) 在學證明文件(註冊收費單據或在學證明或以 A4 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四) 自傳(以 A4 紙張繕打,五百字內,需繳交文字電子檔,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請依繳交文件之順序排列,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
自 1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3 月 31 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逕送(寄)至 600 嘉義市中山路 199 號 3樓 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千盞燈助學金申請。
若有缺件,亦請於 114 年 3 月 31 日截止日前補件。
依據家庭戶內人口財產、所得及戶籍等相關資料審核,其審核結果將另函通知申請學生,本助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電 話:專線(05)2293747、總機(05)2254321 轉 341 李先生
電子郵件:ea1157@ems.chiayi.go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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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02
(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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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在學優秀青年碩士生、大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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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5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在高雄市行政轄區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現在就讀於各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不限設在高雄市轄區內之學校)之碩士生及大學生;或戶籍雖不設在高雄市,但是在高雄市轄區內的大學日間部就讀之碩士生及大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得提出申請。
(1) 最近一學年(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的學業成績為準。
(2) 最近一學年之操行成績均列為甲等或80分以上者。但一年級學生(113學年度上學期)則以上學期的操行成績為準。
(3) 家境清寒且失怙(父歿)者。
(4) 除外: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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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最近一學年(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之學業成績、操行成績證明書及在學證明或附有新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本。但一年級學生則以上學期(113學年度上學期)之資料為準。
(3)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以申請人為主,但需有父歿資料)。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社會局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對象證明。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自114年3月31日止(郵戳為憑),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資料後,自行郵寄至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282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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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A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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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僕人領袖培育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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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
5000 |
no |
80 |
no |
不拘 |
(一)就讀本校之各級在學之基督徒,及基督信仰尋道者。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申請獎助學金者,學業成績排名列於同班(級)前半段,申請獎學金者,應名列前四分之一。(研究生不受此限)
【發放金額】
獎助學金:以當學期實繳之學費金額為上限,每學期一名。
獎學金:分每名一萬元、五千元二級,每學期核發總額以一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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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個人自述:含生命歷程,服務事蹟與心得啟發。
3.牧長或師長之推薦。
4.前學期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3月2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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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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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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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
25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
【 獎學金金額 】
每年頒予碩士生每名獎額新台幣25萬元,徵選人數視當年度申請者表現而定。
【 申請資格 】
1. 認同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之價值。
2. 為中華民國公民且有居留之事實。
3. 擁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學士學位。
4. 目前並無在荷蘭就讀或工作。
5. 即將前往荷蘭就讀今年度秋季班碩士課程。
6. 英文能力良好 (托福 iBT 成績 79 分以上,IELTS 總分 5.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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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23時59分截止,逾時將不予收件。
01《個人相片》
02《英文CV》
03《英文 SOP》:Statement of Purpose for Delta,以 500 字為限,請簡述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個人資歷、未來生涯規劃等。
04《英文讀書計畫》:Study Plan,以1000 字為限。請說明就讀學程之課程規劃或研究方向等。
05《英文大學畢業或在學成績單》
06《英文大學畢業文憑或在學證明》:尚未畢業的在學生(大四生) 申請,可以在學證明(效期三個月內)代替。
07《英文檢定成績》
08《推薦信2封》:格式不限,中英文不拘;由申請者上傳,但需要有推薦人簽名或蓋章。
09《荷蘭碩士學程錄取證明》:申請第一所荷蘭碩士學程 CO/UCO 等之錄取證明 (如有請提供);如有兩所以上學校的錄取證明,請上傳於《其他文件》。
10《其他文件》:如有請提供參考。例如:申請第二所以上之荷蘭大學學程CO/UCO 等之錄取證明、您錄取的荷蘭碩士學程要求先修課程之證明、或職場上曾發表的環境永續相關的期刊/論文/計畫/作品集等。
【諮詢窗口】
申請作業、查詢進度等相關細節,請洽李國鼎基金會魏專員 (delta.nes@ktli.org.tw),電話:02-23935991、0939-94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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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91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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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佳大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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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
50000 |
75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日間部學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百分制分數75分以上,且符合以下資格之一:
(1)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依據衛生福利部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規定)
(2)前一學年曾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之補助。
※本校可推薦名額為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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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表
(二)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如為「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請繳交113-2學期繳費證明單
(三)113-2學期在學證明
(四)113-1學期學業成績證明(總平均須達百分制分數75分以上)
(五)獎懲紀錄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4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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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10B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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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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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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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一) 凡在國內正在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醫療、急難或貧困援助者,得由就讀學校推薦轉介。
(二)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三) 已於當學期獲得『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救助(需依程序評估)。
(四) 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辦法向學校出急難救助轉借申請。協會將視申請者家庭狀況而核定補助生活費、助學費、醫療費、復健費、喪葬費用等。
1. 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2.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五)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救助金金額:
(一) 協會將組成審核委員會就個案進行審核。
(二) 本救助金之核發名額與金額,視協會預算及個案實際需求經審查後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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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申請表。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 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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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70
(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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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啟明堂樂善會大專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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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5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獎助對象:
(一)凡設籍於高雄市左營、鼓山及楠梓等三區之大專院校學生,具正式學籍,且未享公費者。
(二)受理對象包括: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專班、研究所學生)。
申請標準:
(一)學期成績(113學年度上學期):私立學校學業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0分(含) 以上。(註: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領有政府或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四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
名額:錄取名額40名,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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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下列資料,依序號【(一)(二)(三)(四)(五)】順序排列後,以訂書機裝訂於紙張左上角,請以A4紙張影印。
(一)申請表乙份(請至左營啟明堂索取或至左營啟明堂官網、粉絲團下載)。
(二)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
(三)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乙份(正本,或蓋有學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學校申請之成績證明)。成績單一律不退回。
(四)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
(五)政府或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以其他證明(如:里長清寒證明、殘障證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請。
申請日期: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請自行提出申請,文件請掛號投遞至813高雄市左營區蓮潭路36號(信封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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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38
(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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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友家庭大專子女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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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
10000 |
6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
1.初診斷6個月內且正在進行癌症治療病人之大專院校在學子女,每戶限一名子女申請,每名一萬元整,共45名。
2.父母其中一方於2024年10月~2025年3月初診斷罹癌,且於2025年3月間正接受治療中(須含手術、化療、放療、標靶藥物治療、免疫藥物治療、骨髓移植、細胞治療其中一項)
3.25歲以下日間部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大專院校含大學、科技大學、四年制及二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專科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 (不含研究所、進修部、空大/專、在職專班、軍警學校、產學合作、學分班、宗教研修學院)
4.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總平均達60分以上者。
審核錄取後,種子營活動需全程參與,完成以下三階段後可獲獎助學金一萬元整。
(一) 基金會辦理之一日工作坊
(二) 擔任基金會一日志工,於 2025 年 8 月底前完成服務,共計六小時。
(三) 完成前述兩階段後,於二週內以電子檔繳交 800-1000 字心得回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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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請表正本。
(二) 父或母之罹癌診斷證明書影本(限 2025年2 月以後開立),診斷內容須載明現階段治療方式或治療計畫。
(三) 全戶人口戶籍謄本(需含記事限 2025 年 2 月以後開立)。
(四) 113 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
(五) 113 學年度上學期成績證明。
(六) 自傳:以 A4 紙張、親筆書寫或電腦打字皆可(不得他人代寫),字數須達 800 字以上。內容須包含陪伴父母癌症治療的心路歷程。
申請方式:至基金會希望小站索取或於基金會官網下載申請表連同應備文件掛號郵寄至:10058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3巷5號 癌症希望基金會收 註明:種子營暨獎助學金申請
洽詢電話:0809010580、02-33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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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
(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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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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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
4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凡設籍澎湖縣並居住6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澎湖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1. 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80分(甲)、學業成績80分。
2. 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3.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獎學金名額如下:研究所(一般生)每學期三名、大專院校每學期四十名。
獎學金金額每名規定如下:
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八千元。
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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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單
3.戶籍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清寒證明,請擇一繳交。
相關表格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14.3.7公告)下載相關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4月7日(一)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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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5
(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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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SL醫療科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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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
25000 |
no |
no |
no |
不拘 |
適用對象:本校各學系所在校生,申請人之專題或論文研究主題及方向,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
獎學金名額:每學期最高核定 18 名。(各系最高三名,醫工系最高五名,得從缺)上下學期可重複申請。
一、申請人除養成工程科技專業技能外,亦對於醫療器材創新創業或解決醫療問題具有高度熱誠者,需於自傳內容說明。
二、申請人之專題或論文研究主題及方向,須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並提供佐證資料。
三、經推薦單位之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需提供推薦函至少 1 份。
四、申請者品德應兼顧,清寒學生可優先考慮,需提供前一學年成績單。清寒學生需額外提供清寒證明。
五、未受領其他畢業後有工作服務規定之獎學金。
六、加分項目
(一)在學期間修習本校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專業必修或選修課程 4 學分以上,需提供修課證明或前一學年成績單。
(二)曾參與校內外競賽,主題與醫療或健康科技相關,可提供參賽或得獎證明。
※經公告獲獎之學生,需參與每年 2-4 小時座談分享會,由指定單位與祥龍國際有限公司辦理,未參加座談分享會者,將視情況取消獲獎資格。
本學期座談會時間:(暫定)114年5月21日(三)11: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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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項目:
1.申請書。
2.自傳(至少500字)紙本一份。
3.與生物醫學工程科技相關之專題或論文佐證資料。
4.學校指導老師或系主任推薦函經簽名一份。
5.前一學年的成績單紙本一份(含附系排名)。
非必要項目(選繳):
1.清寒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2.醫工相關課程修課證明文件(至少4學分),請於成績單上螢光筆標註。
3.曾經參與醫學工程相關校內外競賽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申請通過此獎學金之同學,須參加祥龍國際有限公司所辦理之座談會。
座談會時間:(暫定)114年5月21日(三)11:00-13:00。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4月2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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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39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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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陳柏峰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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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
4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3學年度(113年9月~114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名額及獎助金: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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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13年9月~114年6月)。
4.獎懲紀錄(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6.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7.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8.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週五)止前自行掛號郵寄或親送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收件人: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 收 (信封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受件申請者於8月1日(週五)前寄送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本會。若提供成績單影本者,領獎當日需攜帶正本以茲證明。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詢問(電話:(089)32989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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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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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_清寒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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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
60000 |
80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申請注意事項:
(一)獎學金金額:
1.大專院校學生每名陸萬元;高中(職)學生每名參萬元。
2.不受理研究(碩博士)生、夜間進修生、僑生及大四應屆生(無論是否升學)申請。
(二)申請條件:
1.推薦方式如附件申請書表及獎學金辦法,個人請勿自行寄件。
2.家境確屬清寒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請以1人申請為限。
3.學業成績前二學期分別各80分以上,品行優良。
4.申請人年齡:25歲以下。
今年頒發獎學金之名額(暫定)約65人,名額有限,擇優(學行考量、家境)錄取。
獲獎之學生名單將在8月20日前,於基金會網站上公布,並寄發紙本通知單給獲獎學生,請學生必須親自到台北領獎,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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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請自行找班導師及系主任填寫推薦欄位。
2.前二學期成績單(需蓋教務處證明章)
3.清寒證明請擇一繳交:
(1)低收入戶
(2)鄉鎮市區公所證明,ex:中低收入戶
(3)其他證明文件,ex:村里長清寒證明
4.父或母殘障證明(無擇免附)
5.其他(曾獲其他獎助學金)
※申請表需親筆填寫,勿用電腦打字,且不可由他人代填。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4月29日(二)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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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
(3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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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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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
20000 |
80 |
no |
70 |
不拘 |
1.凡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及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第三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2.本獎學金申請時,一年級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其他年級採計前一學年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大專院校以上如無選修體育可免附體育成績。
前一學期(一年級)或前一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本獎學金發給名額及發給金額如下: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共335名,扣除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數後,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每名新臺幣二萬元。申請人數超過所訂名額時,其發給優先順序如下,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優先發給,若仍有名額再依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成績相同者,依設籍新北市時間較久者優先,設籍時間相同者,則由審查單位抽籤決定。
除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外,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錄取名額,單一學校錄取人數以十人為限(日、夜間部及大學、研究所碩、博士班分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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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自114年4月1日至114年4月18日受理申請,請於受理期間登錄。
上傳資料如下:
一、成績證明文件: 大專一年級學生之成績以提送「一年級上學期」之成績為證明。其他年級學生之成績,以提送「前一學年上、下學期」之成績為證明。
二、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直系親屬亦可),未附者視同資格不符處理。
三、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需為政府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不含「身心障礙學生特教資格證明書」,且有效期限需超過 114 年4月1日,未超過者視同資格不符處理)。
四、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僅限低收入戶,不含中低收入戶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等,且有效期限需超過114年4月1日,未超過者視同資格不符處理)。
「不需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由新北市政府民政局電腦查詢。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學金申請要點及新北市「114年度(113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 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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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92
(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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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傳100 x 課輔100 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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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 |
50000 |
80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一】 獎助對象: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二】 獎助名額、金額: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三】 獎助條件:
1. 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4年09月至115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2. 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3.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 檢附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5. 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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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填妥相關表格:(請至申請書下載區下載)
(1)申請書一份。
(2)課輔計畫書一份 (約600~1000字) 。
(3)同意簽署於一年內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限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同意之課輔機構,詳QA)。
(4)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2.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14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3. 郵寄方式:
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
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4. 其餘相關問題請見官網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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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6
(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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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游滿錦紀念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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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
20000 |
70 |
7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限家境確實清寒之本校本國籍學生,含大學部及研究所。
2.前一學期(113-1)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3.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助學金不在此限)
4.預計錄取12名。(保留1名工業系名額,其中女生至少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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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先完成線上表單填寫:https://itouch.cycu.edu.tw/go/?w=7519@forms
2.申請書(需由系主任、導師及教官簽註確實清寒之意見,不能只是蓋章簽名):https://reurl.cc/My93LW
3.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4.學生證影本
5.清寒證明文件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5月7日(三)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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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2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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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禎和青年文學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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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
20000 |
no |
no |
no |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
大專組在學學生(不包括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學期交換生):
1、設籍花蓮且就讀大學文學科系、所。
2、設籍花蓮且有文學創作。
3、就讀花蓮之大學文學科系、所。
4、就讀花蓮之大學且有文學創作。
如係清寒學生,請檢附證明,將優予考量。
清寒學生係指家境清寒者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獎額
(二)獎狀一紙。
(二)獎金: 大專組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每年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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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21日( 郵戳為憑)
(一)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身份證(台灣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前一學年成績單乙份,如係新生,可檢附一學期成績。
(四)師長推薦函乙份(高中免附)。
(五)當學期註冊證明乙份(費用單據或有當學期註冊戳之學生證…等)。
(六)文學創作或研究成果乙份。
(七)如係清寒學生,另請檢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文件乙份,如政府機關證明文
件、學校師長證明文件或村里長證明文件。
(八)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乙份,若家中成員有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之,若無免附。
申請資料需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1.紙本:
文件請依序排列,信封請備註「申請王禎和青年文學獎助學金」。
收件地址: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東華大學華文系
2.電子檔:
檔案請依文件項目命名,信件主旨「申請王禎和青年文學獎助學金-姓名」。
E-MAIL信箱:sl@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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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94
(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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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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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
20000 |
75 |
80 |
no |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不受理)之在學學生。
2.在學資格認定: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政府立案之大專院校或研究所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休學、延畢生不可申請。
3.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75 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且未有不及格之科目。
4.學校操行成績:學期平均分數 80 分以上。
5.年齡在 35 歲以下。
6.須具下列人士任一人撰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獎助金額及錄取名額:
研究所:新台幣 30,000 元;5~15 名
大學(含專科三年級以上):新台幣 20,000 元;15~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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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具《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2.校方正式學年成績單:請提供「上學年度第二學期」及「本學年度第一學期」,並須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以「本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為憑。
3.申請人最近之全身彩色生活照片二張(各異,可沖洗或列印,證件用或半身照不予受理) 。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簽名及蓋章。
5.身份證、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鄉鎮(區)公所核定低收入戶證明等證件影本,須註明申請獎學金專用。
6.自傳乙份(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 字;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7.生涯規劃報告乙份(字型大小請設為 14 級字,需 1,000~1,200字;本會重視節能減碳,紙張請雙面使用)
8.若有近三年之得獎紀錄或志工、義工等社會服務請提供獎狀、感謝狀影本或獎牌等照片證明。
9.《獎學金個資蒐集告知函暨提供同意書》需親筆簽名。
所有申請文件請「一人一信封(A4)」以「掛號」寄到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最新通訊地址。
地址:10053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130號12樓之5
電話:(02)2391-5889 (請於每週五 10:00~12:00/13:00~17:00 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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