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1學期 獎學金公告

目前共 0 種獎學金

¥ 除全人獎項外,每人每學期只可先申請一種獎學金,未得獎後可再申請其他獎學金。
 (清寒類助學金不在此限,但若助學金辦法中具有排他條款,則依辦法規範之條文辦理。)
¥ 獎助學金依校外單位來文隨時會有新增,截止日期請務必以學校公告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點選各項獎助學金名稱下載,或至提供獎助學金之校外單位網站下載
¥ 詢問獎助學金相關規範,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 ; Email : friend134679@cycu.org.tw
¥ 詢問僑、外生獎助學金,請洽學務處境外組03-2652181 羅方均 ; Email : jerrymmt@cycu.edu.tw
申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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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獎學金名稱 截止日期 獎學金金額 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 體育成績 申請身份 申請資格 應繳文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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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5
(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2026-12-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126B
(名)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_技藝職能獎學金 2026-12-31 80 80 no 不拘 一、申請資格︰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及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二)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三)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四)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五)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二、本獎學金錄取名額、獎學金額依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當年度預算決行之,每年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一、申請資料:
審查採書面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面談與實地查核。
(一)檢附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二)檢附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三)填妥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申請書1份及線上電子表單。
(四)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二、寄送方式及地址: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105021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技藝職能獎學金計畫。

四、其他請詳「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email基金會電子信箱,會由專人盡速回覆。
EMAIL:Joelle.hsu@cdibh.com
電話:02-2763-8800 分機 1245
A173
(名)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_急難救助 2026-12-31 no no no 不拘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援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借申請書註明。
3.申請時應檢具證明文件。
4.申請項目包含:急難救助、喪葬補助、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獨居老人補助。
六個月內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欲申請者,須經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等相關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再向該協會提出補助申請。
E44
(名)
中華扶輪獎學金 2026-10-20 135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申請人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各地區扶輪社提出申請。如發現重覆申請者,即刻取消其資格。
注意:學校無可推薦名額,欲申請者請自行聯繫各地區扶輪社

(1)申請書1份※線上填寫後印出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查知各扶輪地區,請見官網的【扶輪地圖】。
D134
(名)
苗栗縣政府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 2026-11-30 2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設籍苗栗縣之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證照者,核發證照獎勵金,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獎勵標準及申請次數限制: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8仟元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5仟元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2仟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如乙級證照經合併認定比照甲級資格者,從優獎勵並不得重複申請乙級證照獎勵金。
※每人同一年度、同一級別,以申請一次為限。
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人於於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技術士證照(技術士證照生效日自114年1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於申請期限內得提出申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苗栗縣政府收發室(地址: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檢附下列文件向苗栗縣政府申獎勵:
1. 申請書(附件1)
2. 領據(附件2)
3. 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技術士證照正反面影本(附件3);各職類級別參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頒布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類級別一覽表」。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照者,另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比照甲級及乙級之證明文件,方可依甲級或乙級標準發給之。
5. 非本人帳戶切結書(申請人郵局未開戶或無法使用,請填具非本人帳戶切結書)(附件4)
6. 信封封面(附件5)
E385
(名)
褒忠義民廟大院校客家信仰文化研究生獎學金 2026-12-31 200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一)台灣各大學校院研究所之研究生。
(二)論文主題為研究義民爺信仰及客家傳統文化。

二、獎助金額:最高新臺幣20萬元,分2期核發,個案研究最多2年,該財團法人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後核發一半獎學金,期中報告經財團法人審查通過後發給另一半獎學金。
一、申請文件:
(一)指導教授之推薦書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論文計畫書。
(二)研究生在學之學生證影本。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文件電子檔傳至該財團法人電子信箱(ym.mm@msa.hinet.net)
(二)申請文件紙本寄至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303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三段360號)

聯絡資訊:03-5509931
A10
(30名)
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2026-10-31 3000 no no no 不拘 一、申請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非上開系所學生,其提案含有資訊科技及應用元素者亦為適用對象。

二、獎助名額 ︰
(一)115年提供獎學金名額20-3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5、潛力獎(新臺幣3,000元),計10-20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一)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二)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三)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一、收件時間:
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網填報(網址: https://www.csroc.org.tw\itssApply.jsp)申請資料,並上傳提案書之PDF檔與DOCX檔(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教師簽名資料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二、申請者及獲獎者配合事項:
(一)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5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
(二)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
(三)潛力獎獲獎者無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三、115年「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審查規則相關文件請至網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
E382A
(名)
財團法人感恩聖仁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 2026-12-31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之貧困家庭、獨居(偶居)老人之貧戶...等對象,經濟頓失依靠,需及時資助之經濟弱勢個案或家庭等。
2.發生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急需關懷者為對象,例:罹患傷(疾)病必須治療或療養,致無法工作者或醫療費需要資助等。
註:每戶每年以申請一次為限。
*必備基本文件:
1.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2.急難救助申請書正本
3.(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清寒證明正本
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與書面同意書正本
5.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正本(附清寒證明者須檢附)

*申請醫療救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公私立醫院之住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2.醫療費用收據或健保欠費證明

*申請喪葬補助者(限事實發生六個月內):
1.死亡證明書正本
2.葬儀社收據或證明喪葬費用文件

*申請天然災害救助者(限事實發生三個月內):
1.災害相關證明文件(如風災、水災等)正本
2.災損照片
3.修繕估價單或收據

*其他:
1.重大傷病證明
2.身心障礙證明
3.在學證明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規定期限內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洽詢窗口:(06)253-6789轉分機6584 黃社工
急難狀況務必詳細填寫清楚。
文件不齊全者,將待補件後處理。
E428
(名)
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新生代希望工程」 2026-12-31 10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設籍高雄及台南之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或邊緣戶遭逢變故等經濟弱勢家庭且目前就讀(或即將就讀)高中以上之青年學子。
2.大學平均75分以上者;或成績未達上述標準,但經師長推薦及慈善會訪視評估,得列為該計畫助學生者。


*參加計畫享有之權利
(一)每學期助學金之申請。
(二)生涯規劃之教育投資費用(如專業證照考照學費或其他學習費用等)之申請。
(三)提供學習設備補助、圓夢計畫輔導及各類型之心靈成長與理財、相關親子活動、發展學習課程等資訊。
(四)媒合長期認養之單位投入關懷與專案社工介入協助。
(五)其他協助性措施與資源優先提供等。

*參加計畫應盡之義務
(一)強調『權利義務相對等』的精神,積極響應志願服務工作,每年回饋時數不得少於40小時。
(二)每年應參加新生代系列活動(生涯理財規劃、職前準備、心靈成長與發展學習等課程),每年不得少於18小時。
(三)應出席每學期助學金頒發活動。
(四)若回饋與課程時數未達規定,將取消助學金請領資格,除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告知。
(五)如有未盡事宜,得經該會理監事會決議修正補充之。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請依補助單位官網公告資料為主。
一、申請方式: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單,申請書暨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送交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善總會(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241號4樓),收到申請文件後由專案人員去電並約當面訪視的時間。

二、補助金額:每學期10,000元。

三、申請時間:學生在學期間即可隨時提出申請,預計服務至完成學業(本計畫為長期性助學計畫,能配合應盡權利義務之學生再申請)。

四、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三)最近一次學業成績單影本。
(四)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等)。

五、其他重要事項
(一)參加該計畫須配合各項輔導措施及參與各項活動,期間如不配合接受輔導或未落實該計畫設計核心理念而嚴重影響工作持續性,除將幅度刪減享有之福利服務外,並由社團法人高雄市社福慈慈善總會函請通知改善,如持續未有改善,經該計畫審查委員會決議後函文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二)參與該計畫之學子不得同時具備其他相近性質的助學計畫之助學身分,如經查證屬實則無條件取消參與計畫資格。

聯絡資訊
07-7423617 廖社工
E418
(999名)
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2026-11-30 10000 60 60 no 不拘 民國 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依申請人身分與表現設有以下獎項:
1.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並持續就讀大專院校以上者,經審核符合本辦法各項資格條件,即具備「希望獎」獲獎資格。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000元整。
2.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經評選展現卓越者,本會得另行頒授「銘日獎」。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0元整。
3.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目前就讀碩博士班之校友,特設立「永耀獎」以資表揚與支持。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新臺幣100,000 元整。
申請時間:民國 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1.申請人基本資料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在學證明
4.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如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在學學生:請提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有效。
5.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上傳,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6.學習歷程分享(依申請身分二擇一填寫,詳見官網資訊)
7.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基金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E902
(2名)
優久大學聯盟國際崇她台北二社路宋友慈獎學金 2026-10-07 30000 no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般類
(一)基本要求: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限就讀優久大學聯盟各校日間部女性大學生。
3. 就讀大學第二年級至第五年級。
4. 已獲頒本獎學金二次者,不得再申請。
(二)以家境清寒者優先考量(家庭狀況佔比15%)。
(三)品德良好、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足為同儕表率者。
1. 自傳及申請資料條理分明、詳實完整(佔比20%)。
2. 擔任社團幹部或公益服務活動有具體事蹟;或參加校內外比賽、活動或團體競賽,取得個人獎項或團體獎項中個人表現特別優異者、或取得證照等(佔比25%)。
3. 在校求學態度積極,虛心進取,學業成績優異,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班上排序前 25%內,且無違反校規紀錄,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佔比40%)。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獎學金名額:13 名。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一)申請表(需先呈送班導師簽核加註意見)含個人自傳。
(二)學生證及上學年成績單(含排名)。
(三)二位師長之推薦函(格式自定,信封請於交件時拆除)。
(四)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如參加社團、公益活動之服務證書或感謝狀、比賽獎狀等(限大學階段、不超過 A4 10 頁)。
(五)如為家境清寒者,需檢具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由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等相關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頒獎日定於115年11月21日(六)上午舉行。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若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提出證明文件者,則不在此限。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諮詢電話:
優久聯盟統籌中心江專員
電話:02-2343-2232#21
電子郵件:u9league@gmail.com
網站:http://u9.tku.edu.tw/
E373
(名)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2027-07-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D06
(23名)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5000 80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凡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嘉義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成績符合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2.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3.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二十三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4.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嘉義市政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1.申請書
>請至嘉義市政府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cl.aspx?n=4544)>各式表單下載>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申請文件處自行下載使用。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3.獎懲紀錄及出缺勤紀錄(出缺勤紀錄請列印請假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5.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15
(50名)
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 2026-10-08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注意:本案需有114學年度整學年(114-1、114-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5年9月14日開學後(115-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獎學金得獎名額為50名,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學生可獲得新臺幣20,000元整。學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清寒,須提出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
(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為75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平均為80分(甲等)以上。
(四)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戶政單位證明)。

*不含延畢生、進修部、研究所。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辦法為主。
注意:本案需有114學年度整學年(114-1、114-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5年9月14日開學後(115-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1.申請書1份(請貼1吋半身照片)
2.清寒證明正本1份
3.114-1及114-2成績單正本各1份或歷年成績單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蓋註冊章)
5.戶籍謄本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9月14日至10月8日區間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7B
(90名)
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3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屏東縣政府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屏東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
2.凡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系所,申請時前一學期至少修習一門等以上相關課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3.本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1.申請表(請自行至系所完成核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114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5.戶籍謄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B82
(3名)
王冠川校友清寒助學金 2026-10-02 50000 6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
2.前一學年學業每科成績均為60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重病在身而影響家庭經濟者
(2)父母(或監護人)之一無工作能力者
(3)父母(或監護人)之一非自願性失業且家境確實困難者
(4)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

*本學年度依申請辦法第二點第(二)項規定,名額減為3名,但仍保留土木系保障名額。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度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3.115-1 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4.手寫之簡要自傳(五、六百字)。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 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b7DZX7QkFv9RwJax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B83
(5名)
劉坤祥、劉曾得妹清寒獎學金 2026-10-02 15000 7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本校大學部學生(包含僑生但不含延肄生),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均為七十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2.每學期資助五位學生,(其中一名保留化工系同學優先申請)每位可獲得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學金。一學年計支付壹拾伍萬元。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5-1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D1HgGdo7CkibV4RC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B112
(6名)
焦盧維敬清寒獎助學金 2026-10-02 3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本校大學部、研究所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七十五分或以上,品行良好未受記過懲處者,且家境確實清寒學生。

每學期資助大學部五名及研究所一名,共計六名。
大學部每名金額新台幣三萬元,其中一名為化工系同學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研究所每名金額新台幣五萬元,化工研究所同學為優先保留核定名額。
每學期總計新台幣二十萬元。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
(2)家境現況描述(三百字以內)。
(3)前二學期含班排名成績單(大一生免提供)。
(4)115-1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任何可具體證明父母(或監護人)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生活暫陷困境之資料
(6)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UTJedmZLJdYqrgeN6

**欲申請者,請先至Google表單線上填寫後,於2026年10月2日(五)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D20
(名)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2026-10-06 5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前項學校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3.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4.另請務必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已領有要點所列之14項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要點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1.申請書
2.114-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繳)
3.115-1學期在學證明書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5年8月、9 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
5.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二)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48
(200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 2026-10-12 12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凡 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0名。
一、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獎助學金申請時間為:115年9月14日(一)起至115年10月12日(一)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請先進入基金會提供之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再將以下二~五紙本資料寄至基金會。
二、2026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三、115/7/13至115/10/12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 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記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四、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5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五、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加分文件
一、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內)。

報名方式:申請資料請按順序排列並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收件地址:22078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66號9樓之2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組獎學金申請(大專C組)
E298
(30名)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2026-11-10 15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受獎者於申請前獲得合法社會服務/志工時數證明(前一學期碩士生30小時、大學20小時),並列為申請優先依據。
(五)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六擇一,題目請參閱辦法。
※每篇字數下限: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其他注意事項: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及碩一,22足歲以下本國籍學生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大一學生以高中組申請,每名新台幣8,000元。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3.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如註2:規範須完成服務志工(並取得服務時數證明)。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三)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四)前二學期學業成績證明,含系排名百分比。
(五)獎懲證明單。
(六)親撰親筆短文正本。(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依官網公告自選六擇一,大專組2000字以上、碩士組3000字以上。)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ip168ip168@yahoo.com.tw)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洽07-2016618莊師姐。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1月1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173B
(名)
國際扶輪3521、3522地區生命橋梁助學計畫獎學金 2026-10-09 45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一) 首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
2. 申請時年齡未超過 28 歲,亦即應在 1998 / 09 / 30 後出生。
3.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80 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5.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二) 曾獲獎生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三) 申請時間:
請於 2026 / 10 / 9 前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 每學年名額依公告執行。
2. 獎學金每位學生 45,000 元,分兩次發放。
3. 第一筆 25,000 元 (1 月中發放),學生須完成各年最低時數之 1 / 2 及參與一次贊助社例會或服務活動,方有資格領取;第二筆 20,000 元(須完成最低時數並參與兩次贊助社例會(可包含一次成果發表)或服務活動,於 4 月底扶輪地區年會後發放。)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9日*

學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於 2026 / 10 / 9 星期二以前由 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書面文件,表單網址如下:https://reurl.cc/Le3EA9。
1. 申請表及聲明書(如附件一)。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4.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8. 其他 -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 (非必要)。
9.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其相關資料可於 2026 / 10 / 9 前填寫由主辦單位提供申請
連結。
本年度面試時間為 2025 / 10 / 18(六),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
如有申請上的問題,請致電:02-2521-7090 台北市瑞安扶輪社
Email:ruian.rc3520@gmail.com

*遴選順序以贊助社指定科系 ∕ 年級之申請學生為優先。若申請人數超過經費許可核
發名額時,遴選順序以家庭平均每人年所得排序,低者優先核發。
E28
(5名)
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2026-10-01 40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本國籍大學部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
2.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 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者。
3.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本校可推薦5名,由該基金會決定是否得獎。
5.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須公開接受補助者的姓名及補助金額。
6.基金會已取消受理村里長證明,若無政府核發之中低收、特境等文件證明,請以基金會規定格式的「學校(清寒)推薦函」取代。
7.基金會擬於115年12月13日(週日)舉辦頒發典禮,相關細則將於11月初與助學金核定結果一同公告。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得隨時修訂之,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1.申請書(請親筆填寫並貼照片和簽名,導師簽名欄位亦請務必自行找導師完成簽核)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正本證明或學校證明書(學校證明書請使用規定格式:https://reurl.cc/gYRxYX,並自行找師長填寫推薦,鎮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4.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5.114-2學期成績單正本(需有教務處用印;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下學期成績。)。
6.115-1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7.114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志願服務證明、學術技能檢定證明...等。如無則免繳。

***欲申請者,請備妥前述紙本文件,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30
(5名)
財團法人林榮三慈善基金會大專院校清寒獎學金 2026-10-01 60000 75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本獎學金發放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就讀大學部學生,經基金會發函的就讀學校推薦。不包含延修及進修班學生、夜間部、特教生、在職專班學生,且未享有公費者。
2.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特殊境遇相關證明文件,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暨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
3.本校可推薦5名,由該基金會決定是否得獎。
1.獎學金推薦表,並親筆簽名。
2.114學年上下兩學期成績單暨操行成績影本。
3.115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影本。
4.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
5.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7.個人特殊表現事蹟相關證明(若有請提供)。
8.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凡已獲其他助學金或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B121
(8名)
張東朝先生及夫人紀念助學金 2026-10-01 50000 75 no no 研究所
清寒類
1.本校碩士班本國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品行良好且未受記過懲處,經濟狀況困難者。
2.每學期資助8名碩士班學生,其中至多3名為應用數學系學生優先核定名額。
3.每名學生核給新台幣5萬元,每學期總計核發新台幣40萬元。
4.未獲得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錄取。
115-1學期受理時間為115年9月14日至10月1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本案不需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請掃描或清晰拍照後透過表單上傳(檔案需在10MB內),應上傳文件如下:
1.申請書(含村鄰里長/導師或系教官/社工之推薦,三者擇一):https://reurl.cc/dO2Zn8
2.家境現況描述(300字以內)。
3.前兩學期成績單(碩一新生可免)。
4.本學期學雜費繳費證明單影本。
5.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文件。
E179
(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助學金 2026-10-06 18000 no no no 大學部 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補助標準、補助期限、補助對象請詳閱官網資訊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以網站最新資訊為主。

*本計畫申請者所送申請資料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送「教育部大專院校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台」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助學補助系統」逕行比對,比對結果已獲教育部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1.75萬元或其他政府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如欲申請,應先將教育部已扣減款項退回學校,始得提出申請;未退回者,不符申請資格。
1.申請表。
2.全戶3個月內戶籍謄本。
3.全家人口(申請者及其撫養、同住未滿18歲子女)各類所得清單。
4.學(雜)費、學分費收據正本;如為信用卡或ATM繳款者,須檢附繳費單明細與繳款證明(如信用卡帳單、ATM轉帳證明);辦理就學貸款,除須檢附銀行撥款通知書正本或經學校加蓋印章之影本外,並請附上原始學費明細繳費單影本。
5.學生證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臨時托育費者須附收據正本、申請人上課課表、學期行事曆、送托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者應檢附所簽訂之書面契約,或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之證明,或送托機構臨托證明。
8.如子女由具托育人員資格之三親等內親屬照顧者,則須另外檢附托育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可查明親屬關係之文件影本。
9.其他相關資料。

請自行向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提出申請。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A176
(50名)
光營產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獎助學金 2026-10-01 3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就讀本校在學之本國籍25歲以下學生(不含延肄生、研究生)
二、114-2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 。
三、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特境/身心障礙家庭(證明需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2.曾通過前一年度教育部規範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弱勢)學生助學金者。
3.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
4.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者。
5.家庭確實清寒經導師或師長推薦輔導者。
115學年度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止,表單填寫完成後,需繳交紙本繳至生輔組。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2@forms

1.申請書:https://reurl.cc/5RMkZn
2.手寫自傳(200字內,使用空白A4紙撰寫即可)。
3.114-2學期成績單影本。
4.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資格、特境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家庭、遭受重大事故或其他有利之證明)。
5.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必須含記事)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繳至生輔組辦理。
E249B
(3名)
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2026-11-30 10000 70 no no 不拘 1.「獎學金」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 申請者需附114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3.大學以上3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4.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5.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6年3月20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6.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基金會得隨時修訂之,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以下資料,除第8項、第9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E347A
(名)
愛盲基金會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2026-10-31 10000 no no no 研究所
清寒類
茲為鼓勵社會經濟弱勢之視障盲友繼續攻讀碩博士學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特別設置『視障者升學獎學金辦法』,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可經由特殊審計後酌予變更,惟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保有最終甄審權。

受領資格:
1.中華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領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採書面審查,申請人填寫視障者升學獎學金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基金會審核。由基金會視障服務處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無誤後發放。
申請資料:
( 1 ) 申請表乙份。
( 2 ) 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 3 ) 證明文件:
a.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b. 在學證明書(需蓋學校章)

註: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由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申請時間1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截止,逾期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請寄: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升學獎學金小組收
電 話:(02)2361-6663分機8915
傳 真:(02)2375-3976
承辦人:林小姐
B113
(5名)
范尚瑜校友紀念獎助學金 2026-10-01 2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資格如下:

1.為紀念范尚瑜校友並關懷和幫助家境清寒致求學有困難之中原大學在學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辦法。
2.本校25歲以下之本國籍在學且符合經濟不利學生身分別,或家境確實困難急需協助者,得提出申請。
3.每學期核發名額5名,其中2名為應用華語文學系學生,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2萬元整。急難濟助金不限名額,惟補助金額由核發單位評估後訂定。
115-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1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5@forms
表單完成填寫後,請於115年10月1日下午5點之期限內將下列申請文件繳至生輔組。

1.申請表:https://reurl.cc/4Y5rjL
2.學校師長簽名推薦 。
3.自傳500字以內。
4.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5.家境困難或重大變故之證明影本。

**欲申請者,請於115年10月1日前檢附相關及佐證資料,送生輔組辦理。
A144
(5名)
大瓏企業清寒獎學金 2026-10-01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本年度(115年)獎學金獎助對象為中原大學本國籍之碩士班及學士班清寒學生(不含延修生、在職生),其有就學困難之事實,或家庭發生變故亟需援助者,均可提出申請。並以未申請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為優先。

一、學、碩士生以前一學年之成績為審查標準(大一、碩一生以前一學歷之總成績為標準) 。
二、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或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證明逾核定日期起迄期間)
2. (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
3. (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1. 申請表乙份。
2. 在校期間成績單影本乙份。(需附學業成績百分比或排名)
3. 學生證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請印在同一頁)
4. 自傳(至少 500 字,內文需詳述申請動機、家庭狀況)
5. 清寒相關證明文件((務必擇一提供):
-5.1 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資格者,請提供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2(近一年)家庭遭受重大事故者(如天然災害、人口傷亡等),請提供當地里長或政府機關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3(近一年)家中直系親屬撫養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者,請檢附失業、失蹤或疾病證明,以及親屬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等)
-5.4 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者,請檢附社福單位證明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收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09
(120名)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5000 80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申請資格: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指設籍臺南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小學,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申請標準: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紀錄。(曠課紀錄免繳,會由生輔組承辦人員核章。)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印本一份。
(五)區公所開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於白河、玉井、麻豆、永康、東南、歸仁、安南等7個地政事務所,新營、麻豆、臺南等3個監理站及善化區公所等11處設置「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如附件)成效良好,自106年8月1日起新增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綜合所得稅所得及稅籍資料查詢(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若有申請需求可就近辦理。】
(六)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影印本一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35
(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 2026-10-15 no no no 大學部
一般類
補助對象:
1.退除役官兵(榮民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國外研究所(學校需教育部認可)。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第 10 條規定,同一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為重複請領,不予補助。
3.申請國內就學成績優異獎勵者(擇優限額獎勵),最低標準: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 80 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90 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4.國內就學申請就學生活津貼者,應持有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補助額度:
1.補助額度及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就學補助獎勵及生活津貼申請注意事項(補助額度在「六、核發金額表」)。
2.實際繳交學雜費未達前項公告補助金額者,覈實補助,超過公告補助金額者,以公告金額為補助上限;支領軍人退休俸者,依前述金額,減半補助。支領退休俸者補助範例請參閱網站。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應填具申請表一份,並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學雜費補助者:
(一)國內就學:繳費收據正本及學生證完成當學期註冊章蓋印之影本。
(二)國外(研究所)就學: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學生簽證影印本、在學證明及繳費收據。
二、申請國內就學成績優異獎勵者:專科/大學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九十分以上,且所修該學位學科全部及格。
三、申請就學生活津貼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內就學: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國外就學:學期起迄時間證明正本、地方政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申請時間:1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15 日止(郵戳為憑)。
申請方式:請自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下載申請表,一律以掛號寄輔導會就學就業處(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申請。

相關問題,請參閱輔導會全球資訊網/主要服務/就學服務,或上班時間電洽 02-2757-1662,謝謝。
E363
(名)
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2026-10-08 20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適用對象:
(一)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二)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以上之學生)。
(三)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申請資格:
(一) 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二) 申請時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三) 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附上證明):
1. 申請時為115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 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3.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4. 遭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席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基金會辦理之獎學金頒獎典禮,相關事宜請以基金會官網公告訊息為主。
1.「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 在學證明正本(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4.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家庭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6. 請提供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
7.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以A4尺寸裁切)。
8. 其他證明文件。
9. 參與競賽獲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學習生涯參與活動、競賽、計畫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非必要條件,無則免附)。
10.上列申請檢送之全戶戶籍謄本中不得省略記事,申請檢送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申請檢送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申請者除紙本繳件外,請至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27656a4f51d729b64 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四)止(郵戳為憑),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利晉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並至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聯絡人:03-3269266#174鄭小姐
E146
(10名)
財團法人黃土英文教基金會-英士獎學金 2026-10-15 10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在學生(大學部、碩士班皆可)。
2.前學年學業平均80分以上。
3.家境清寒者,請出具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
4.非家境清寒但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5.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者。
6.本校10名。
1.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晤談,並請導師簽名
2.蓋有115-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115-1學期在學證明)
3.114學年度成績單1份(大一新生請交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交大四成績單)
4.以下證明請擇一繳交,資料須為正本。
(1)低收入戶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83
(1名)
法治推廣服務獎學金 2026-10-06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限本校財法系大學部、研究所在學學生,須持有國民身分證。
2.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每學期亦須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3.同一學年未領過其他獎學金者,同時未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學金。
4.新生皆不得用前一學歷成績申請。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並加蓋教務處戳章)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4.其他資料(如比賽獎狀、實習證明...等,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34
(1名)
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孝悌獎學金 2026-10-13 6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學生組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倡行孝道、實踐孝悌,其具體事蹟,公認有導正社會風氣者。
(2)父母或翁姑久病,能長期日夜躬親和顏悅色侍奉湯藥,細心照顧起居生活,經其父母或翁姑及鄰居證實者。
(3)失父或失母能孝順勤勉,半工半讀幫助維持家計、照顧弟妹、事蹟昭彰確實者。(如屬政府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可檢齊證明文件,由就讀學校推薦申請,不限次數,但須有繼續行孝之具體事蹟,才能入獎)。
(4)三代同堂,晚輩能恭敬孝順照顧長輩起居生活無微不至,確有實據可為社會楷模者。
(5)友愛兄弟姐妹,能幫助其克服困難,有具體事實足證堪為社會楷模者。
(6)其他有具體文件足資證明其確有堪為人楷模之孝悌事蹟者。
(7)曾獲本會孝悌獎者不再重複獎勵。
(8)同一單位受獎人數以3名為限。

學生組:依下列頒發獎助金及獎牌一座:
甲、研究所博士班學生每名壹萬元,碩士班學生每名捌仟元。
乙、大學院校學生每名柒仟元,專科學校(五專四、五年級)學生每名陸仟元。

*本公告未盡事項,悉依有關規定及董事會決議辦理。
(1)孝悌楷模推薦表:依基金會格式A4用紙。請條列重要孝悌事蹟分段大意。
(2)推薦書:由推薦人詳細說明孝悌事蹟,正楷書寫(請儘量檢附電子檔),請註明撰稿人職稱姓名。一經錄取並授權基金會刊登於基金會網站。
(3)自述:候選人撰寫具體孝悌事蹟。用正楷書寫(請儘量檢附電子檔)。一經錄取並授權基金會刊登於基金會網站。
(4)戶籍文件:戶口名簿及身分證影本。孝悌事蹟關係人如不同一戶,仍要添附。
(5)本人兩吋半身近照三張(背面註明姓名)及有關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張(背面註明主題及姓名)。
(6)學生需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7)足證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B104
(2名)
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 2026-10-01 1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土木系二至四年級在學學生(研究生不適用,限本國籍學生),共2名。
2.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在身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而生活有困難者。
3.前一學期總成績須達75分以上,且德育成績甲等以上。
4.須具推薦書。(班導師或對該生熟悉之老師撰文及系主任簽核)。

*每學期每名學生新台幣壹萬元整。
*官網將於115年9月20日起開放填寫本案之基本資料。

(一)、申請書【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一】。
(二)、自評表【官網線上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即可自動帶入表格附件二】。
(三)、推薦書:導師及主任推薦簽核。【官網下載附件三】
(四)、以下 1、2 證明可擇一檢附: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清寒證明。
3.弱勢家庭或急難救助者之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五)、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全戶影本(近六個月內)。
(六)、前一學期成績單(與正本相符印)
(七)、公費生相關證明文件(醫護學系學生需提供)。
(八)、個人自傳(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父母親(扶養者)職業/月收入、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官網下載附件四】
(九)、前一學期行善記錄分享(約600字,內容須親自書寫)。可參考官網附件檔案,未寫視同缺件處理。【官網下載附件五】
(十)、我的承諾(內容須親自書寫)【官網下載附件六】

**請務必依機構規範之格式填寫繳交。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日前繳至土木系系辦。
E435
(名)
財團法人高雄市一丞教育基金會冷凍空調相關科系獎學金 2026-11-30 6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1.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冷凍空調科、大學院校冷凍空調科系或非冷凍空調科系之冷凍空調組、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研究主題為冷凍空調相關領域之清寒與優秀在學學生。
2.本獎學金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第二部分獎勵相關科系表現優異學生。申請者得由此兩者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3.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
(一)如為高雄市籍,請提供設籍高雄市之戶籍證明(如為高雄市籍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本學費補助限修習相關科系一年(含)以上且仍就讀於該科系之大學院校(含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成績無不及格情形,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4.獎勵優秀冷凍空調科系學生:
(一)如為高雄市籍,請提供設籍高雄市之戶籍證明(如為高雄市籍為優先獎助對象)。
(二) 本獎學金限修習相關科系一年(含)以上且仍就讀於該科系之大學院校(含研究所非在職專班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下同)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或校排 40%(含)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如未能提出在學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冷凍空調類之論文/技能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本獎學金之申請於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為止,以學年為單位。請勿提早或延遲繳件。**

中低收入戶學生學費補助:
1.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一)。
2.成績單
3.如有得獎紀錄或系所主任或教授推薦信亦請一併提供,以供審查。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
6.中低收入戶證明。如無中低收入戶證明者,請提供前一年度全戶報稅資料與全戶財產證明。

獎勵優秀冷凍空調科系學生:
1.申請書一份(如附件一)。
2.成績單
3.系所主任或教授推薦信。
4.身分證影本
5.學生證影本

*兩項獎勵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辦。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獎學金申請之資料一律掛號郵寄:
831130 高雄市大寮區和業一路63號
『財團法人高雄市一丞教育基金會』(郵戳為憑)。 信封註明:冷凍空調獎學金計畫
E319C
(10名)
建大文教基金會彰化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2026-10-07 25000 7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2.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3.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4.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5.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將由學校告知。
6.清寒條件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大專院校學生1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公費生、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一、申請書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 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完成推薦人簽核後再送生輔組。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基金會網站下載>請記得選擇【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165
(31名)
中興工程顧問社優秀勤學獎學金 2026-10-05 50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 凡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之土木、水利、地質、環工、交通運輸管理及都市計畫等相關學系,具正式學籍之學生(進修部不適用)。
2. 成績標準:大一新生以高三學業成績,大二至大四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 80 分以上者。
3. 申請者以領有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撫養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致生活發生困難等,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名額:31 名;其中大一新生 2 名、大二學生 12 名、大三學生 13 名、大四學生 4 名(各年級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調整,總名額原則上為 31 名)。
金額:每名每年新臺幣五萬元整。
1. 申請表乙份。
2. 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新生)。
3.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不得以影本代替(大二至大四學生)。
4. 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5. 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乙份。
6.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家人或本人身心障礙手冊、醫療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未符合申請資格、申請資料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將不予受理。顧問社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除成績單正本之外,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未錄取者之申請文件可向顧問社申請退還)

每年申請一次,於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5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送件方式:以掛號郵寄 114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 280 號,信封外並註明: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

連絡資訊:褚小姐
886-2-87919198#453
cherry@sinotech.org.tw
E410
(30名)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2026-10-20 30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一)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機械、工業工程、紡織材料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5萬元(含5萬元)。
(二)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80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70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70分但班級排名前50%者),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獎助學金名額與金額本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30名為原則。
凡提出申請者由協會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審查之,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文件正本郵寄協會複核完成後,由協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3萬元整。
若有特殊情況,申請者家庭亟需幫助者,經協會審核確定後得提高助學金金額。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協會網頁公告,並由協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
請至協會網站登錄提出申請,以下文件以影本於申請時同時上傳為憑,俟通過審核後通知合格之申請者,將所有文件正本郵寄協會複核,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 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 前一、二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三)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六)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七) 申請者本人郵局或銀行儲簿影本。
(八)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九)自傳及申請理由。
(十)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本人或二等親以內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922-955-953)。
E22
(24名)
祐生研究基金會碩士學位論文獎學金 2026-11-30 75000 no no no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獎助對象:國內各大學院校在學研究生之碩士學位論文寫作

二、獎助課題:
(一)氣候異變與永續策略
(二)社會變遷與生活轉型
(三)空間防護與生態健康
(四)風險治理與韌性建構
(五)新興科技與倫理治理
(六)星際探索與文明躍升

三、獎金核給:
(一)研究計畫經基金會評審錄取者,頒發第一階段獎金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二)論文全文經基金會評審通過後,配合本會例會活動頒發獎金餘額新臺幣伍萬元整。
※研究成果於116年8月31日前繳交(郵寄者郵戳為憑),遲交者或繳交文件不正確,經通知後未能於截止日期前補正者,均俟其繳交或補正後納入後續年度之論文一併審查,惟不得納入優等論文評選。
1.申請表
2.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研究所成績單
5.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書(含 500 字計畫摘要)
6.碩士論文指導教授推薦函
7.研究計畫通過就讀系所審查相關證明
8.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或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核證明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提出申請(郵寄者郵戳為憑)。
將附有照片之申請表(PDF檔請至官網下載)、碩士學位論文研究計畫及研究所成績單1份郵寄或E-mail至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4號2樓 游惠芬小姐收(02-25676220)
E-mail: scholarship@archilife.org
E376
(100名)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 2026-10-15 3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獎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以下資格者。

獎助資格:凡家境清寒,而經由基金會發函邀請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及家扶單位師長推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一)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二)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三)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學期上限壹佰名,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
1.申請表
2.身份證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扶助證明
4.國稅局全戶成年人所得清單(已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
5.家庭成員重大疾病診斷證明(無則免附)
6.師長推薦意見
7.自傳(以A4直式橫書,親筆撰寫300字以內)
8.在學證明或學生註冊證影本
9.前一學期學科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正本(大一新生請繳交入學通知單影本及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及操行證明正本)
10.其他(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

*申請人應親自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於115年10月15日前直接向基金會申請(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聯絡資訊: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11樓
電話:02-25634133 ext 420、431
E-MAIL:fortune.fdtn@gmail.com
E313
(26名)
金融服務業教育獎助學金 2026-10-06 50000 65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二、 114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三、 114 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四、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提供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俾便查考。
五、 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
(一)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二)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
(三)歷年獎懲證明。
(四)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五)符合申請人資格條件之清寒證明文件(請詳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紙本文件,於115年10月6日前親繳交至生輔組辦理,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準,逾期將不受理。

註1:電子檔案會由學校掃描處理,同學不須自行繳交電子檔,提供完整紙本即可。
註2:經審定通過之學生,每名115學年度發放獎助學金新台幣五萬元,分別於同一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後,預計於115年12月底及116年4月底前,各發放二萬五千元。)
D119
(6名)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5 8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1.高中(職)、大專(院)校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操性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2.大專(院)校(不含公費生)研究所之碩士、博士班申請標準同前款。

本要點所稱自強,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經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三)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5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19
(10名)
建大文教基金會雲林縣優秀清寒學生獎學金 2026-10-07 25000 7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組: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上述學期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則不得申請。
三、身心障礙學校學生可不受就讀地區限制。
四、若同時領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領據已簽)者,則喪失獲獎資格,並由學校協助來信或官方賴告知。

獎學金每學年錄取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專(院)校學生:10名(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研究所、夜間部、產學合作班、空大、空專、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交換學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等之學生)。
二、每名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一、申請乙份。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則請學校出具在學證明)。
三、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完成推薦人簽核後再送生輔組。申請書及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表格可自基金會網站下載>請記得選擇【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7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B120
(名)
中原大學全人曙光獎助學金 2026-11-13 1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之在學中華民國籍正式學籍學生,且在學期間不得有記過 (含)以上之懲處紀錄,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當年度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二、因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致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故,經審認確有困難者。

【已申請成功115-1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的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不用提出申請,生輔組會直接撈取您前一個學期成績及歷年獎懲紀錄,於學期末前主動通知並發放獎助學金,同學不用自行提出申請。】

獎助學金每學期發放一次,並依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區分為獎學金及助學金,其發放標準如下:
一、 獎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含)以上、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含)以上,每學期發放獎學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二、 助學金:學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七十分者、研究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未達八十分者,每學期發放助學金新臺幣壹萬元整。
三、 各學制一年級上學期新生或轉學生尚無本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者,或研究所學生僅修習論文課程而無學期成績者,發放額度依助學金標準辦理。
115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1月13日下午5時止。表單關閉即不再收件,請務必留意截止時間。
表單連結: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518@forms

因美國關稅政策調整,致學生本人或其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失業、減薪、 接單或營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影響家庭經濟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當年度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經核定通過中華民國政府「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之相關證明文件

因故未符合當學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但持有當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分之學生,應於公告申請期間檢具下列文件透過CYC表單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https://reurl.cc/np52M1
2.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3.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乙份
4.歷年獎懲紀錄
5.自傳(至少300字,內文需詳述前述資格下的家庭經濟困難情形)
6.符合各縣市政府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E257
(60名)
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2026-10-05 20000 80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獎勵對象:
一、大專組: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學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二、『數位好厝邊』組:參與中華電信基金會『數位好厝邊』計畫之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
一、大專組: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 80 分以上之等第)
2.前一學年(指申請當年之前一學年的上下學期,起自前一年 9 月至次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 3 天(或累計 20 小時)以上。
3.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二、『數位好厝邊』組:由中華電信基金會遴選出成效卓著之『數位好厝邊』計畫,主動聯繫『數位好厝邊』計畫負責人,請負責人提報舉薦最多 3 名參與計畫個案之在學學生名單,由基金會遴選給予獎學金。

錄取名額及金額:
一、大專組:60 名,每名頒發獎學金 2 萬元整。
二、『數位好厝邊』組:10 名,每名頒發獎學金 1 萬元整。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及承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保有修改、變更申請作業須知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本屆獎學金申請截至本年10月5日(一)24:00止。

大專組需提交文件如下:
1.填具大專組申請所需資訊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 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 115 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其他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證明
6.教師推薦信函(格式不限,須推薦者親簽)
7.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自 114 年 9 月至 115 年 8 月底,不限校內或校外,但不包括擔任學校或社團幹部),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8.個資保護法同意書

數位好厝邊組需提交文件如下:
1.填具數位好厝邊組申請所需資訊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 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 115 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好厝邊推薦信函(下載表格,須推薦者親簽)
6.個資保護法同意書
7.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

大專組之申請方式皆以官網線上申請為主。
客服信箱:scholarship@chtf.org.tw
E215
(名)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2026-10-20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申請者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二、大專組: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學生(已享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高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私立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80分(或甲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前項各組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者,不得申請。
*獎助名額暨金額:大專組每名獎助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正。
*通訊地址及EMAIL務必填寫清楚,攸關後續獎助學金獲獎通知寄發。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乙份(三項擇一)。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
(2)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
(3)師長證明書(此項格式自訂,推薦人須於證明書中說明申請者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師長推薦書一份。(請務必使用鹿港天后宮官網格式,載明家境之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需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或是國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7.獎懲證明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75
(名)
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2026-10-15 10000 6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申請資格:肢體障礙在學學生/日、夜間部正科班
1.年齡35歲以下。
2.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3.在職進修班(季節班、空中大學)不受理。
4.本年度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附大學畢業成績或考研成績。
5.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a.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b.基金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6.願參加基金會「FB鄭豐喜同學會」及line群組「汪洋破浪鄭豐喜」
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7.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8.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基金會公佈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基金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申請學生全額錄取,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5年註冊章) 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3.成績單正本。(114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社福論文: 論文題目請至官網下載(至少1500字以上)。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7.自傳乙份
8.生涯規劃報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 15日止 (郵戳為憑)*寄件前請確認文件備齊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02-2753-2341(代表號)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至基金會,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至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E75B
(名)
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2026-10-15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1.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2.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基金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有參與基金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3.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基金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4.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基金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以戶為獎助單位,由基金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1.填具申請書乙份。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
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者,不予受理,不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 (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 15日止 (郵戳為憑)*寄件前請確認文件備齊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電話:02-2753-2341(代表號)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至基金會,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至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A164
(24名)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王惕吾先生獎學金 2026-10-15 20000 78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78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1. 115年度辦理一次,錄取名額上限為24名。大學部最多錄取12名,研究所最多錄取12名。具體錄取名額依評審結果決定。
2. 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1. 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fund.udngroup.com/NewsScholarship.php。
2.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
3. 上傳指定短文:「城市中一個被忽略的人」,文章應包含實際訪談或現場觀察,不得以純想像、虛構人物完成。文末附1張人物訪談與現場觀察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1) 工具: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2)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
(3) 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該會統一編碼送審。

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2.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除應線上提出全部申請文件外,另應上傳本學期(115年9月份)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文件電子檔。
3. 洽詢電話:(02)8692-5762,週一至週五10:00~12:00,14:00~17:30。
A164A
(20名)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2026-10-15 20000 70 no no 大一新生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高中(職)畢業,且於115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提高中(職)平均成績各必須達70分(含)以上者。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20名,其中15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5位為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成績分開評比(任何一組如有錄取名額不足者,得由另一組名額遞補之)。
(二) 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2萬元。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一、申請文件
(一)自115年9月16日起,受理線上報名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網址:(https://fund.udngroup.com/NewsCPScholarship.php)
(二)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及115年度大學註冊證明: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成績單提供公不完整三學年者,不予受理)。
(三)上傳指定短文: 115年度題目為:「我想為家鄉或社去做的一件事」。
1.說明:請觀察自己居住的社區、鄉鎮或城市,找出一個值得改善的小問題,提出可實行的方法,並說明青年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2.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限800字以內(正負10%),文末附1張學習現場相關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3.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該會統一編碼送審。

二、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 申請期限:自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2.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應線上提出全部申請文件,上傳註冊證明及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證明文件電子檔。
3. 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E364
(名)
財團法人台中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2026-10-06 10000 80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宗旨:獎助大學優秀學生就學,以培養國家社會有用人才。
二、獎助對象:國內大學日間部優秀學生(不含延修生、空中教育、軍警教育及宗教研修學院等體系)。
三、金額及名額:每名新台幣 10,000 元,名額由本會決定之。
四、申請資格: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均得向本會申請獎學金:
(一)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均為 80 分以上。
(三)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四)申請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1.父母兄姐均失業或失去怙恃家境困難,經濟拮据。
2.父母兄姐雖服務於公司機關,但家屬眾多其收入不足維持家庭生活及家屬教育費。
3.父母兄姐為人幫傭或設攤販其收入仍不足以維持生活。
(一)填寫獎學金申請書一份,並貼二吋半身照片一張。
(二)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包括各科目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各一份。
(三)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須蓋有11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
(四)未領受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生輔組收件後經查調確認將另行開立,同學不需準備此文件。
(五)其他證明文件(如:申請人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因發生重大變故經濟困難證明等文件之一),若無本項證明文件則免檢附。
(六)蒐集個資告知事項暨個資提供同意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6
(355名)
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6-10-20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一年級新生請於第二學期申請。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標準如下:
一、研究所:每學期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每學期三百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1、申請書。
2、114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6
(10名)
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2026-10-15 3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限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漁、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就讀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者。
2.在校為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3.114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4.全國10名,獎助學金金額為3萬元整。
5.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及博士班恕不在申請範圍。
1.申請書
2.114學年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蓋學校證明章)
3.戶籍謄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之身份證明。如為中低收入戶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證明不採計)

*於9月15日起開放申請,因申請表需蓋學校承辦人員章證明未領取其他公費獎助學金,故請欲申請同學儘早申辦,並在10/15前自行掛號寄出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4號3樓。
E06
(名)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2026-10-20 1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 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 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獎勵方式暨獎學金金額: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一) 申請書。
(二)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須達下列條件):
1.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
2.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三) 身分證明:
1.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3.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70
(40名)
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 2026-10-12 5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獎勵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日間部下列相關科系,並已具備至少一學期大專院校學業成績且符合經濟弱勢資格之學生:
1.電機領域:電機工程、自動控制、通訊工程相關科系
2.機械領域: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智慧自動化工程相關科系
3.建築領域:建築系(包含四年制及五年制系所)
4.土木領域:建築、土木營造相關科系
5.電子領域:電子工程相關科系
6.光電領域:光電工程相關科系
7.資訊工程及科學領域: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技相關科系(不含資訊管理系)

*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前一學期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25%,無不及格科目。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3.家庭經濟條件:具下列情形之一: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庭經濟失依者。
4.其他限制:未領取其他具實習或就業義務性質之企業獎學金。

*請詳閱「2026第十四屆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辦法」之權利義務確認。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0元整,每學期預計提供40名,基金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基金會修改並於官網公告。
申請期限2026年10月12日(一)中午12:00截止。

1. 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可至崇友文教基金會官網下載)。
2. 個人自傳,請依申請表規定項目填寫。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5.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乙份,※ 四年級及建築系五年級學生因修課學分較少,另須檢附歷年成績單,以供整體學業表現審查。
6. 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乙份,須包含獎懲事由。
7. 戶籍謄本乙份(發證日期三個月內,含完整記事)。
8. 戶籍內每一位家庭成員最新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9. 家庭經濟條件證明
10. 家庭成員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書或重大傷病證明(無則免附)
11. 其他有利審查之補充資料(無則免附)
12. 申請人本人存摺影本

*本獎學金採全程無紙化申請,請於申請期限前完成以下步驟。
前往線上表單填寫申請基本資料,並依表單指示上傳相關檔案:https://reurl.cc/jVrmVL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加入崇友文教基金會官方 LINE(ID:@fts8114u),傳送:「學校+科系+姓名」作為申請完成通知。
獎學金專案洽詢:請加入基金會官方LINE ID:@fts8114u。
F36B
(名)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026-10-19 26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生活扶助金。)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核給基準
1.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6,000元。
2.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核給規定者,依上述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
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自115年9月8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受理申請,自本學期起,刪除已獲得相關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者,僅能擇一請領規定,盼能提供失業勞工更全面且有力的協助。
如有相關需求者,請撥打勞動部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勞工諮詢專線1955洽詢相關事宜。

申請方式
1.郵寄申請:紙本申請書表可至勞動部網站「書表及檔案下載」處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並於申請期間掛號郵寄至「勞動部生活扶助金受理小組」(地址: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2.線上申請:請於115年9月8日至10月19日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
*線上申請方式除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亦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歡迎多加利用。
*網站連結:https://uwes.mol.gov.tw/login
C31
(名)
台北市貴州同鄉會獎學金 2026-11-30 3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台北市貴州同鄉會鼓勵旅台同鄉子女奮發向學,在國內研究所及大學院校(不含軍事院校)在學之設籍中華民國台灣且祖籍為貴州省的同鄉子女(不超過30歲者為限),符合以下標準:
1.凡前學年成績操行為85分以上,學科總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6000元整。
2.凡前學年成績操行為80分以上,學科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1.申請書
2.前學年(上、下學期)全部成績單
3.學生本人身分證影本
4.學生本人籍貫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請以手抄本戶籍謄本之父祖輩的籍貫作為祖籍依據)

*申請資料請自行郵寄至「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9巷79弄14號」台北市貴州同鄉會 申請
*截止日期:115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D30
(名)
行政院原民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2026-10-14 20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般類
【可申請身分別:大學部之原住民族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之學生】
1.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萬2千元。
2.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或設籍臺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萬元。
3.前述獎學金及一般助學金皆有名額限制(惟設籍臺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學生助學金不占一般助學金名額),將依全數申請學生之成績、班級排名百分比等排序錄取,未達標準者或未獲排序者不予錄取。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者,得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萬元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萬元。

【特別提醒】:
**領有助學金學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為24小時。
**已領助學金但尚未完成至少1/2服務時數者,本學期不得申請(已有和承辦人安排好服務時段者可照常申請,若尚未安排且未完成時數者,請洽原資中心03-2656013或生輔組03-26352118)。
**有疑問或有需要者請洽原資中心03-2656013或生輔組03-26352118協助。
***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期間為本年9月14日(星期一)0時至10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止。申請期程截止後,原民會將不再重新開放申請系統,請務必準時至系統填寫申請並送出***

線上申請後,請務必於本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生輔組:
1.紙本申請表(於線上系統填寫完成後即會產出)。
2.114-2學期【正本】紙本成績單。(需有正式之班級排名百分比,不可為臨時排名,同學可自行於i-touch列印成績單後至維澈1樓蓋教務處證明戳章)。一年級新生請繳交高三正本成績單。
3. 欲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者:請附社會局開立之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在線上申請後,備妥前述紙本文件,於115年10月15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楊淑妃小姐。(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212
(10名)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2026-10-31 6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就讀本校電機系、機械系之大學三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申請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持有外國國籍。
1. 須具備多益成績 600 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 前兩學期之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每學期皆須達平均 80 分(含)以上,且不得有小過(含)以上處分。

受領人義務
1. 須簽署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度下半年獎學金甄選公告第(六)項說明之承諾書,且不得同時領取其他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2. 暑假期間應至該公司實習,每領取 1 學期獎學金,須實習 1 個月(得累計),畢業當學期領取獎學金免實習。實習期間依該公司「儲備工程人才實習與留用要點」發給實習津貼,不足 1 個月者按比例計發。
3. 應承諾於畢業後 1 個月內至該公司履行服務義務。若需服兵役,則應於役畢 1 個月內報到。
4. 自報到日起,服務期限按獎學金之受領時間兩倍計算,即受領 1 學期,應至少服務 1 年。
5. 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該公司得隨時終止其服務義務。
其餘詳細資訊請參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度下半年獎學金甄選公告。
1. 申請日期: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2. 申請文件:
(1) 檢具「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具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3) 檢具學業(含操行)成績單正本。
(4) 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5) 檢附3個月內之體檢資料正本(如附件三)。
(6)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公司管理處(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如獲甄選錄取者,須與該公司簽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受領獎學金承諾書」。
本案承辦人:高小姐
電話:(07)8059888#2840
A29
(12名)
中央研究院周鴻經獎學金 2026-10-20 4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第一條:中央研究院為紀念數學研究所周故所長鴻經,鼓勵有志研習數學之學生, 特設置數學獎學金。
第二條:本獎學金暫定12名,每名每年暫定新臺幣4萬元。
第三條:凡公私立大學或學院之數學系三年級以上學生或數學研究所之研究生, 數學成績優異者均可申請。
1. 周鴻經獎學金申請書
2. 志向說明書(中、英文各一份)
3. 在學各學年之成績單(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須繳大學之成績單)
4. 周鴻經獎學金推薦書 (需數學相關系所之教授2人以上之推薦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31
(100名)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2026-10-31 10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資格(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或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 (不能使用村里長證明 ) ,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申請步驟**
1.將【獎助學金申請表】下載到電腦,填寫完畢後印出紙本,黏貼照片、簽章。
申請表請盡量打字填寫,若不方便打字,請正楷填寫,以確保資料能被正確辨別。
2.將紙本【獎助學金申請表】及證明文件,於2026/10/31(六)前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60號5樓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 收】,日期以郵戳為憑。
3.在2026/10/31(六)前填寫本報名表,並上傳【獎助學金申請表】電子檔。
4.送出後請Email至【taso.foundation518@gmail.com】或洽【方小姐 (02)5569-2707 分機153】查詢。

紙本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若資格不符、逾期申請、紙本或電子文件有缺漏,恕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E351
(18名)
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2026-10-20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條件(以下3點為必要條件)
(一)學生身分:
1.學生設籍宜蘭縣,並於宜蘭縣內政府立案之公立高中職就學。
2.學生設籍宜蘭縣,且現就讀國內大學、二專及五專之專四、五年級。
(二)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或者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三)學生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期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備註: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大專組助學名額及金額:每名獎助新台幣20,000元,一般生15名、員工子女特別名額3名
※符合正式任用之正職員工,子女具備以上申請條件者,可自行選擇申請「一般生」或「員工子女特別名額」。

獲獎學生通知及頒獎典禮:
1.以E-mail通知獲獎學生,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2.115年第2次獎學金頒獎典禮,於115年12月19日(六)上午辦理,獲獎者須出席。
1.於羅東博愛獎學金網站「大專院校申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2.選擇欲申請「一般生」或「員工子女」身分別,兩者助學名額將分開審核。
3.將以下文件上傳到線上表單:
(1)兩吋大頭證件照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需有排名)
(5)其他佐證資料(如:比賽成果資料、志願服務證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4.請學校師長於本網站「師長推薦函」填寫線上推薦函表單。
5.下載「115年度第2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填寫完成,並請推薦之師長簽名、所屬處室完成用印(例如:由系上教授進行推薦,蓋系所處室戳章即可),請寄「26546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若有填寫表單的問題,可聯繫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廖社工師,電話03-9543131分機1087、E-mail:c073004@mail.pohai.org.tw。
『線上申請表單』及『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
>申請日: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表填寫。
>截止日:115年10月20日截止,線上填寫到晚上12點關閉填寫。
>郵寄『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以郵戳日期(115年10月20日)為主。
E30
(10名)
財團法人台東縣林坤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6-11-06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對象:設籍台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業成績:
1.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
2.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
3.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二)臺東縣政府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三)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

獎助名額及金額:名額10名,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依學業成績排序錄取)。凡就讀大學、學院、三專、四技、二專、五專後二年等學生皆可申請,但不包括研究所、空中大學、空專、夜間補校、進修學校等學生。
1.申請書:校長核章部分,請務必提前於115年10月29日前向生輔組提出用印申請。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4.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表與證明文件請於11月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郵寄至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臺東市博愛路425號),基金會審查後將另函通知獲獎同學。
聯絡電話:089-329891#133陳詩諭小姐,地址: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E253
(10名)
鄭品聰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6-10-13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凡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甲等)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中低、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一)國中平均85分以上。
(二)高中(職)平均83分以上。
(三)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辦理)。
二、國中以上各教育階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各壹名,成績標準同一般清寒生。

名額:大專院校10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3名(國中、高中、大學各1名)。
金額:大專校院新台幣10,000元。

<備註1> 新生及已畢業生不得以原校成績申請。
<備註2>若申請人數超額,將依照分數高低排序法篩選。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如為影本需蓋學校教務戳章)
(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學生證影印本。
(六)申請特殊生獎學金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16
(50名)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2026-10-15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 6 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 10 年以上者。

*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 1 萬元,博士班每名 2 萬元。
2.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整。

申請限制:
(一)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一、申請資料: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國外大學學生:
1.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申請方式: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金門縣政府教育處國教科李小姐(電話:082-325630# 62481)。
D13
(15名)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6-10-22 4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4,000 元。
2.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審查原則:大學、碩士班以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二項平均成績最高者依次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1.申請書
2.114-2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4.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或於申請書上由導師簽名認定。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2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76
(29名)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2026-10-20 10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大專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1.獎學金申請表(推薦單位蓋章請至警察單位用銀)。
2.114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
3.申請大專組請檢附在學證明書,並有蓋115年第一學期註冊章。
4.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請確認檢送資料,是否齊全。缺件者不接受申請不另通知。
申請期間:115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20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D19
(43名)
澎湖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4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凡設籍澎湖縣政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澎湖縣政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一)大專、研究所成績:操行成績八十分(甲)、學業成績八十分。
(二)高中職學業成績:高中為七十五分、高職為八十分。
(三)國中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四)國小成績:各學習領域總平均八十分;且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
(五)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申請。
(六)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澎湖縣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大學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

獎學金名額如下:研究所(一般生)每學期三名、大專院校每學期四十名。
獎學金金額每名規定如下: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八千、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四千元。
各級學校申請獎學金之學生超過規定名額時,除以低收入戶優先外,並以學業成績高低排列錄取。
1.申請書
2.前學期成績單
3.戶籍證明
4.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澎湖縣政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之文件)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21
(名)
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2026-10-28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具足下列條件者,
得向本會提出推薦:
(一) 家庭經濟弱勢,且具奮發進取與積極向上之特質,經推薦單位證明屬實者。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 持有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清寒證明:未達政府核定申請中低收入戶條件,經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開立家境清寒證明,需敘明弱勢境遇導致經濟清寒之因果關係。
(二)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及未有懲處紀錄者。當學年國一新生者,得檢附其畢業國小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及獎懲證明。
(三) 申請人須為當學年度實際就學之正式學生(即「在學學生」),不含當年六月已畢業且未升學者,以一戶一名為限。

大專院校組組別條件:
1.現修習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學士學位學生。
2.當學年入學新生
(1) 大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 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 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 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請依補助單位官網公告資料為主。
申請期限: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28日止,以郵戳寄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請依照下列順序排列,紙本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或膠裝,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表件不齊者將視為無效件。
(一) 校方推薦函(初次申請者皆需檢附;延續申請者若「轉學、跨階段升學」需檢附,同校升年級者免付。)
(二) 資料檢核表
(三) 申請書
(四)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授權使用同意書、志願服務同意書
(五) 戶籍謄本影本(三個月內且記事欄不可省略)。
(六) 家庭經濟弱勢證明擇一檢附: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清寒證明與全戶人口最新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七) 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本人或家庭成員)
(八) 當年度在學證明
(九)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影本(加蓋學校證明章)
(十) 前一學年綜合表現紀錄
(十一) 其他非必備加分項:前一學年校內外藝文類或教育類特殊表現證明、獲獎證明或志願服務證明

申辦窗口:
官方電話:04-2254-5523
電子信箱:scholarship@kumota.org
掛號郵寄地址:40766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1樓之3
雲田慈善基金會 獎助學金專案小組 收
B12A
(2名)
中原大學信望愛服務典範獎助學金 2026-10-20 no 80 no 不拘 1.有具體服務領導事蹟之各級在學學生(含研究生及外籍生)。
2.前學期學業成績列該班或該系前 50% (新生不受此限)。
3.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一、金額:每名上限一萬五千元,每學期核發總額以三萬元為限。
二、發給獎額,視申請人參與服務表現及家庭狀況,由審查小組審定之。
三、條件不足時,得從缺。
四、本項獎學金之發給,不受申請人有無領取其他獎學金之限制。
1. 申請書
2. 個人自述:含生命歷程、服務事蹟與心得啟發、個人志趣、家庭與經濟狀況。
3. 師長(牧長)之推薦。
4. 前學期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G02
(1名)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 2026-10-20 5000 75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之。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獎 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1.申請書
2.前學年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僑生身份之證明文件(居留證、護照...等)
5.清寒證明(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214
(15名)
宜特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 2026-10-31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 合作系所:各大專院校電機、電子、光電、物理、材料、化學、機械等理工相關
系所。
2. 計畫經費與名額:大學部培育學生每人每年獎學金金額為新台幣24萬元整,研究所培育學生每人每年獎學金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整,本計畫每年度名額以15名為原則;同一學生受領獎學金最長不得超過四年。
3. 培育對象及資格:
(1) 大三(含)以上學生(不含進修部、在職專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前一學年總成績達80分以上,且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
2. 前一學年成績為系排前20%內,且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
3. 實作表現優秀,經系所教授推薦。
(2) 未受領其他公司服務規定或另有負義務之同性質獎學金

*受本獎學金培育之學生須附相關服務義務,請務必詳閱「宜特科技115年度人才培育獎學金作業辦法」第三點義務及追償後再提出申請。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自公告日起至10月31日止填妥宜特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表,連同申請文件等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宜特科技 人力資源管理部(獎學金申請作業)」。
地址:新竹市東區力行一路10-1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宜特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表(浮貼2吋照片),正本一份。
2.自傳、研究計畫或學習生涯規劃(請說明申請動機)。
3.大學及研究所各學年成績單(須載明學業平均成績及班級排名,並加蓋學校印信) 。
4.教授推薦函(密封於信封內),正本一份。
5.專題研究、競賽獲獎及其他優秀成果之相關佐證資料影本(如個人證照、期刊論文發表等)。
6.曾(或現)就讀之大學校院獎懲(記過、嘉獎)紀錄證明,正本一份。
7.檢核表。

如有問題,請洽:
TEL : 03-579-9909 #1234
E-Mall : rs@istgroup.com
E41
(1名)
主計獎學金 2026-11-03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者。
二、同一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及操行均列甲等者。
三、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四、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前項就讀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碩士班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1.申請表。
2.114學年度成績單1份。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註冊章)。
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若該證明未列有申請本獎學金學生之姓名時,應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如無則免。
5.如已通過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將從事主計工作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1月3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203
(11名)
中華民國美國聖路易大學校友會獎學金 2026-10-31 5000 75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各大專校院各學系科之大學部大二至大四學生,醫學/牙醫/藥學系限大五(含)以下。
2.學業與操行成績優良者,以114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須在75分(含)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須在80分(含)以上。
3.實際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並撰寫一篇「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須附佐證資料)
4.評分:自傳與生涯規畫書佔30%、114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佔30%、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佔40%。

●獎學金額度與名額:50000/1名、20000/1名、10000/1名、5000/8名。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
**申請收件日期自115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獎學金申請書
2.自傳與生涯規畫書(若含未來赴美進修規劃者尤佳)
3.114學年度學業與操行成績單(請提供歷年成績單正本掃描檔,需蓋有學校審章或仿偽驗證)
4.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並附佐證資料)

欲申請的同學,請備齊以上資料合併為單一PDF檔,並將檔案命名為【115年SLU獎學金申請_學校科系_姓名】,並自行以電子郵件寄至slualumni.tw@gmail.com且主旨標註『115年度獎學金申請』。
D78
(2名)
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2026-10-20 1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25歲以下(民88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大一新生組:114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2.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年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其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獎助金額大專階段每年12萬元;金額得視審議委員實地訪視結果酌予增減。
申請者如已接受政府補助或其他慈善機構獎助、其它公費或獎助學金,應說明獎助單位、獎助事項、獎助金額及獎助時間。
**下列文件請準備2份**
1.申請書。
2.大一新生組:請檢附114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之證明文件(如附件六)。
3.一般組:請檢附114學年度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證明、班級排名)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4.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
5.自傳及特殊事蹟(如附件四)(具體陳述事實) 。
6.證明文件(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家庭貧困之相關證明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
7.112至115年度已接受相關獎補助情形調查表(無則免附) (如附件三)。
8.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55
(30名)
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6-10-30 8000 80 no no 大學部
清寒類
補助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在學大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

一、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戶籍所在地當年度公告之最低生活費,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二、大學部學業平均成績需達 80 分(含)以上並全數及格且無停修(期中退選、棄修)科目。
獎助對象不包含延長修業、五專一至三年級及空中大學。

獎助名額以 25 至 30 名為原則,每名新臺幣捌仟元整。基金會保留最終核定權,得視當年度申請狀況及預算額度,彈性調整錄取名額,必要時得從缺或減額錄取。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請依補助單位官網公告資料為主。
獎助學金申請之相關表件如因資料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立即除名,基金會不另通知且不予退還。檢附資料如下: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1)。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附件 2)。
三、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1 份(附件 2)。
四、讀書計畫(附件 3)。
五、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 4)。
六、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1 份。
七、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 份。
八、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度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收入證明)。
九、領據 1 份(附件 5)。
十、其他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凡符合資格者備妥文件並於115年10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基金會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為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東路 168 號/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收,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E173
(5名)
國際崇她桃園社獎學金 2026-10-30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1.獎學金發給對象為就讀桃園市或設籍桃園市就讀外縣巿之大專(含碩、博士)或高中、職校女性學生。
2.崇她獎設法商﹝經濟、法務、商務等﹞、科學工程﹝含數理、資訊、生化、醫藥等﹞、航太(含太空、材料、航空、導航控制、力學、電學等)、 技能(含語文、音樂、美術、舞蹈、體育、各項專業技術等)及服務等五大項;每項錄取一名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3.申請崇她獎者,以具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專業領域有特殊成績表現者,需檢附事蹟實證文件,教師或教授推薦函、自我論述或自傳。
4.基本條件:前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5.特殊條件:就申請項目,具該項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競賽績優,或熱心公眾/社區服務,具優異社團/社區服務領導才能,得檢附證明文件或經學校指導教授/教師簽屬證實。

【註 1】崇她獎學金、助學金每年頒發一次,受獎人須親自出席受獎,以公開表揚方式為之。
【註 2】唯其資格仍需符合申請條件標準。
【註 3】不得重複請領崇她社他社獎學金。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1.申請書。
2.114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務必附上操行成績)
(※大一的學生可提供高三的成績單)
3.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簡述/指導教授簽署或競賽績優證明或優異社團、社區服務領導才能事證。 (至少需具備一項)
4.教授(教師)推薦函
5.自傳
6.戶籍謄本乙份(限申請日期 3 個月內)
※未列入申請文件之事蹟證明或獎勵文件一律不受理,請勿寄送。

申請書類請詳細確實填寫,以電子檔案(PDF)逕自E-Mail:a0917521058@gmail.com 或 Line ID:st88791。
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30日(以 mail 時間為憑,逾期恕不處理,請見諒)。
如有不詳之處,請洽詢國際崇她桃園社江亞軒秘書長(電話:0917521058 或 LineID:st88791)
E325
(5名)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聽障學生獎學金 2026-10-30 10000 6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4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並分享志願服務心得收穫。

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基金會官方網站,修改時亦同。
得獎名單於116年3月公佈,頒獎典禮時間及獎學金發放事宜另行通知,得獎人請備得獎感言接受公開表揚。
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同一學生於高中職及大專學位,各最多獎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論文主題只得申請一次,同一學生最多獎助二次。
獎學金自115年10月12日至115年10月30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網路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用同意書),網址於10月8日公告於本會官網。
2、推薦函一份 (如已彌封,請於115年11月4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如未彌封,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
3、檢附備審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方為有效;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請附當學期「在學證明」)、(2)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或各校有效期限鑑輔會證明影本、(3)聽力圖、(4)114學年度成績證明、(5)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5年1月1日至115年10月30日)、(6)其他參考資料:社團參與,各種參賽/得獎證明(限113學年度及114學年度)...等。
4、備審文件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格式限PDF),於115年10月30日中午12時前完成申請表單,逾時不予受理。

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04)2202-0611許督導。
C32
(8名)
趙自齊教育基金會海外來台深造熱河省籍學生獎助金 2026-10-31 20000 75 75 75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114學年度學業成績,上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以及下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皆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如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請勿申請。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
(三)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1名,每名新臺幣4萬元。

注意事項: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有關補助資格、申請期限等資訊,仍應依補助單位公告資料為主。
一、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三)學年成績單一份。
(四)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二、申請方式:
(一)期間:申請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10500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收。
B42
(50名)
全人榮譽獎 2026-10-22 10000 no no 70 大學部
一般類
一、全人榮譽獎授獎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每年以五十名為上限。延肄生及因轉學、退學或畢業等原因離校之學生,不得提出全人榮譽獎申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十,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社團(社團評鑑優等)擔任要職,可提出具體證明者。
(2)參加重要競賽獲獎者(含團體項目)。
(3)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以上者:https://reurl.cc/LeVdvy
2.前學年度獲全國性重要獎項、國內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善行特殊貢獻,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三十。
3.前學年度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義勇事蹟,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百分之五十。
提出申請全人榮譽獎之學生其前學年度體育成績應為七十分以上(如符合修課規定且前學年度未修體育課程者得免列計),且該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一次(含累計)以上之處分。

本次申請認證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4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百分比之複審審查。
115學年度全人榮譽獎受理申請期間:115年9月14日至115年10月22日下午5時止。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4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
表單網址:https://itouch.cycu.edu.tw/go/?w=10434@forms

【需繳交至生輔組的紙本資料】
1.申請書:https://reurl.cc/OQ7ME7
2.前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或系排排名百分比)
3.獎懲紀錄
4.符合申請條件之各項佐證資料

【請特別注意】
1.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之審查資料不可用總表替代,請提供各項活動之單張全人教育認證單,認證單須有輔導老師簽名和蓋有活動認證章。
2.各項競賽之獲獎證明請務必提供有個人姓名之獎狀,如獲獎之競賽為團體競賽,請提供參賽名單及獎狀。
3.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擔任幹部...等之期間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未在規範區間內的活動或競賽將無法於本次進行申辦。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5/10/22(四)之前,送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繳交A4紙影本即可。
D07
(30名)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2500 80 80 70 大學部
清寒類
一、凡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嘉義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
【高中(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或無記過之紀錄者。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
二、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三、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學校或民間機構設立之同性質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清寒證明文件(例:低收入戶繳交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其他具清寒事實或突遭變故學生由學校導師簽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08
(50名)
臺東縣政府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獎學金 2026-10-20 6000 80 80 70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肄業之清寒學生(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其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一)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簽章) 。
(二)全戶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均含詳細記事)
(三)鄉鎮市公所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115-1學期在學證明書。
(五)114-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4
(10名)
金維繫先生獎學金 2026-10-22 10000 80 80 70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父或母之祖籍為安徽省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生
2.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獎懲紀錄中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每名10000元.名額訂為10名
1.申請書(請自行找系主任核章)
2.前學年成績單
3.自傳(1000字以內,包括家庭狀狀況、就學經過、未來抱負等)
4.試論安徽名人(500字以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85
(100名)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3000 80 no 70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中低、低收入戶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雲林縣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1.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2.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如下: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100名,每名3,000元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1.前一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至教務處加蓋學校證明章)
2.清寒證明二選一:
(1)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2)家境確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請使用導師證明書。(格式可至雲林縣政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
注意:本次不需繳交申請表,另清寒證明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34
(55名)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6-10-06 3000 80 no 60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適用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成績符合申請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大專院校組(含研究所)成績之標準為: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期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注意,已領取「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不可重複請領本獎學金。
1.申請書。
2.足資證明遷入臺中市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否則視為送件不全,不予受理)
3.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導師證明書(三選一)
4.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成績單影本。(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6日(二)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C08
(50名)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2026-10-20 8000 75 70 60 大學部
研究所
1.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申請該基金會獎助學金各級學位期限為:博士班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2.
獎學金: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獎學金。
助學金:家境清寒者,114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助學金。
3.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經基金會審查通過之學生,依學校、科系及學業成績高低綜合評比,以捐贈者名義,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八千元及獎狀乙紙。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者乙名,以國內碩、博士研究生績優者為優先。其他研究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大專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八千元。國內粵籍本地生總名額為三十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為二十名。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申請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請以辦法資訊為主。
1.申請書一份(以基金會印發格式)。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4.114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申請歷年成績單)。
5.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本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証、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若僑生領有海外當地粵籍社團出具之證明亦可。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請村里辦公處所查明出具之)或低收入戶證明書。
7.申請人在台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印本(因應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申請書繳交學校前,請仔細核對所需附繳證明文件,若有缺件自行負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5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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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相關內容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