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1學期 獎學金公告

目前共 0 種獎學金

¥ 除全人獎項外,每人每學期只可先申請一種獎學金,未得獎後可再申請其他獎學金。
 (清寒類助學金不在此限,但若助學金辦法中具有排他條款,則依辦法規範之條文辦理。)
¥ 獎助學金依校外單位來文隨時會有新增,截止日期請務必以學校公告日期為主,逾期恕不受理。
¥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點選各項獎助學金名稱下載,或至提供獎助學金之校外單位網站下載
¥ 詢問獎助學金相關規範,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3-2652117 何芷軒 ; Email : friend134679@cycu.org.tw
¥ 詢問僑、外生獎助學金,請洽學務處境外組03-2652181 羅方均 ; Email : jerrymmt@cy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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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錄取名額
獎學金名稱 截止日期 獎學金金額 學業成績 操行成績 體育成績 申請身份 申請資格 應繳文件
 
排序






 
 
 
E205
(名)
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 急難濟助 2026-01-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校內僅協助申辦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1.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2.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
3.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4.(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5.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家庭急難濟助: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醫療急難濟助: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療費及看護費(需醫師證明有看護需要,當次住院期間,每日以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為上限,當次濟助總金額以新台幣壹萬貳仟伍佰元為上限)之濟助;不包括家屬生活費等。
※必 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 項─
(1)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各項濟助案主辦單位得再經電訪或親訪審查後,依其實際情況核給濟助金額。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410B
(名)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金 2025-12-31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 凡在國內正在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因家庭突逢急難或變故,生活陷入困境而需要醫療、急難或貧困援助者,得由就讀學校推薦轉介。
(二) 大學部公費生、研究生、以及各級學校之休學或輟學者不列入本項目之濟助對象。
(三) 已於當學期獲得『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救助(需依程序評估)。
(四) 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辦法向學校出急難救助轉借申請。協會將視申請者家庭狀況而核定補助生活費、助學費、醫療費、復健費、喪葬費用等。
1. 家庭遭天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及地震等災害)、致使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負生活費用者。
2. 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須長期住院、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3. 其他不可預期意外事件造成家屬無法負擔家計者。
(五)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救助金金額:
(一) 協會將組成審核委員會就個案進行審核。
(二) 本救助金之核發名額與金額,視協會預算及個案實際需求經審查後給予補助。
1.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急難救助申請表。
2.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 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4.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6.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欲申請者,請備妥申請資料後,於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
E44
(名)
中華扶輪獎學金 2025-10-20 135000 no no no 研究所
清寒類
一般類
一、獎助對象: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獎學金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
三、獎助條件: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青年具備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助。
1. 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2. 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3. 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4. 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凡持有公家機關或企業等單位之薪資所得者不予獎助。跟隨教授從事研究計畫,或擔任助教等之所得者,不在此限)
(※就讀在職進修班或EMBA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5. 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6. 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
7. 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8. 外籍生使用【冠名獎學金】或各地區當年度的【統一捐款】獎勵或【社累積捐款】獎勵。
9. 就讀國外大學的本國籍學生,使用【冠名獎學金】獎勵。

相關資訊請務必詳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本案獎學金【學校無可推薦名額】,僅協助公告宣導,欲申請者請於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自行聯繫全台各區扶輪社,並以電話詢問扶輪社推薦意願。

(1)申請書1份
(2)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3)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4)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5)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6)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7)扶輪社推薦書1份
※或檢附扶輪社推薦公文
(8)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9)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請至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蓋章戳
(10)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11)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12)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相關資訊請務必詳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E415
(50名)
財團法人臺北市景美十五份福興宮獎學金 2025-10-08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4年9月8日開學後(114-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設籍於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生,不包含延畢生、進修部及研究所。
1.家境清寒,須提出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或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家庭。
2.113-1及113-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兩學期皆須達75分以上)
3.113-1及113-2學期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4.設籍台北市文山區滿一年。
注意:本案需有113學年度整學年(113-1、113-2)完整成績才可申請,故請在114年9月8日開學後(114-1學期)再進行繳件,請勿提早繳交至生輔組。


1.申請書1份(請貼1吋半身照片)
2.清寒證明正本1份
3.113-1及113-2成績單正本各1份或歷年成績單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蓋註冊章)
5.戶籍謄本1份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9月8日至10月8日區間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10
(10名)
中華民國電腦學會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 2025-10-31 20000 no no no 不拘 **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對象︰
各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獎學金申請人須提出所觀察發現的社會議題及其影響性,敘明未來將以何種解決方案及何種執行策略,以有效解決或改善該社會議題,且該解決方案構想需具有相當程度之可實踐性。

二、獎助名額 ︰
(一)114年提供獎學金名額1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1.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2.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3.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四、收件時間:
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申請資料:
(一) 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提案申請表。
(二) 探討議題提案書(須包含關懷議題之觀察發現、改善或解決方案及執行(推動)策略等項目),以 7,000 字以內為原則。
(三)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
(四)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4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如附錄四)。
(五)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如附錄五,紙本),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紙本)。

二、自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上學會網站填報申請資料(如附錄一),並上傳提案書(參考格式如附錄二)之PDF檔與DOCX(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科)教師簽名資料(如附錄三)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三、申請案件由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委員5人至7人共同評審,依當年核定名額及審查配分審定,分二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審查委員依就所有申請案件進行書面評審後,選定10名入圍者。
第二階段:入圍者親赴頒獎典禮會場(地點以台北市為原則),進行實地簡報及詢答後評定前三名獲獎人及佳作。(未出席之提案人視為放棄受獎,共同提案者可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E350A
(500名)
鴻海獎學鯨(**2025/10/13中午12點截止收件**) 2025-10-13 5000 70 75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期間: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點止。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三)家庭經濟弱勢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庭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 114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 114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獎助金額:
(一)新臺幣5千元至2萬5千元。
(二)根據申請學生114學年度「註冊單上學雜費及其他與學習相關費用」(住宿費不列入補助範圍,且該基金會保留裁決是否列計逐筆費用之權)合計之繳費金額,再依據級距提供獎學金(詳見該基金會官網查詢)。
(三)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甄選結果公佈:請於114年12月12日前自行至該基金會官網查詢獲獎公告。
一、申請時間: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點止。
*敬請儘早完成線上申請送件,紙本一律不受理。
*請盡量避免最後一日上傳文件,如因網路塞車導致送件失敗,後果請自負。

二、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
1.基本資料
2.自傳
3.家庭成員列表
4.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5.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6.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碩博士生提供,大專生免提供)
7.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8.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單明細與繳費證明
9.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10.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者提供)
11.114年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11、12擇一提供即可)
12.114年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11、12擇一)
13.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14.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5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5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請務必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投件申請,基金會將以所填寫之信箱作為主要聯繫管道。
E375
(名)
天河教育基金會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2025-10-31 16000 no no no 大學部
一般類
一、申請資格:
(一)84年1月1日後出生之國內大專院校在校生及畢業生。(不包括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及畢業生。
(二)於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者。
(三)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前曾擔任該基金會合作26間社福單位(請上該基金會網站查詢)之志工。
※ 請注意:每人限申請乙次,曾申請通過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請。

二、獎勵內容:
(一)金額:通過審核之對象,每名發給獎勵金16000元。獎勵金由基金會直接匯入獎勵對象指定之就學貸款放款帳號,就學貸款餘額不足16000元者,獎勵對象無調降同意基金會撥付貸款餘額,且不得另行請求給付剩餘款項。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於 113 年 11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之間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請參計畫附件一)擔任志工,並依身分別備妥申請應備文件(請參計畫第七點),於 114 年 7 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至本會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單(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 等)概不受理。
一、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需113年1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之前至計畫合作社福單位擔任志工,並備妥下列文件,至官網線上表單填寫資料及上傳文件(https://reurl.cc/GnRVyy),方完成申請。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等)概不受理。

二、申請應備文件:
(一)在學生: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當學期在學證明
3.113年第2學期(含)之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二)畢業生且尚未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113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三)畢業生且已開始還款:
1.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文件上需載明「完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及「完整就學貸款帳號」(缺一不可)。
以下文件擇一提供例如:「就學貸款還款/繳款通知書」、「就學貸款帳號動支明細」、「放款餘額對帳單」、「放款利息收據」等。

三、申請期間:
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對本計畫如有疑問,請洽:02-27081248 分機 214 楊小姐、分機 213 黃小姐
電子信箱:wisdomshare2008@gmail.com
E373
(名)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關懷高雄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 2026-06-3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限於急難變故發生日起三個月內提出,且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2.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3. 設籍於高雄市,並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本辦法規定之適用對象,不包含下列各款:
1.已實質休學之學生。
2.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或其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之學生。
3.年齡滿 25 歲以上仍在學之學生。
4.最近年度之家戶所得在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在新台幣 750 萬元(以財產歸戶清單之金額為準)以上之學生。

本辦法所稱急難變故,係指前條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發生以下情事:
1.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有死亡、突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重大情事,致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2.依前條規定適用對象,因突患重大傷病,致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無法穩定獲得該經濟來源,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3.因其他意外事件之發生,致前條規定之適用對象或實質同住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失去主要經濟來源,使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該適用對象就學者。
1. 申請表。(如附件一)
2. 學校師長訪談紀錄表。(如附件二)
3.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
4. 學生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 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等。
6. 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低、中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7. 非低、中收入戶者,請提供最近年度之財產歸戶清單及所得清單。
8. 其他。

*需申請者,備妥檢附文件後,於事發日3個月內向生輔組提出申請。(注意:同一肇因之緊急重大變故,於申請期限中,一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E173B
(名)
國際扶輪3521、3522地區生命橋梁助學計畫獎學金 2025-10-13 45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 首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學籍之本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
2. 申請時年齡未超過 28 歲,亦即應在 1997 / 09 / 30 後出生。
3.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優良平均達 80 分以上,於本校在學期間未有懲處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
4. 申請學生參與學校社團及系學院幹部為優先。
5. 學生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二) 再次申請條件:
1. 凡具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所學籍之學生,家庭年所得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以高年級為優先。
2. 前年度獲獎學生亦須提出全部資料,經生命橋樑執行團隊書面審核。
3. 贊助社有指定之舊生。
(三) 申請時間:
請學生於 2025 / 10 / 13 前上傳相關申請文件。

獎學金金額:
1.獎學金每位學生 45,000 元,分兩次發放。
2.第一筆 25,000 元 (1 月中發放),學生須完成各年最低時數之 1 / 2 及參與一次贊助社例會或服務活動,方有資格領取;第二筆 20,000 元為勤學獎金(須完成最低時數並參與兩次贊助社例會(可包含一次成果發表)或服務活動,勤學獎金於 4 月底扶輪地區年會後發放。)
3.各年度規範最低時數請參閱生命橋樑助學計劃獎學金實施辦法。
*本獎學金申請截止日期由114年9月30日延後至114年10月13日*
學生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於 2025 / 10 / 13 以前由 Google 表單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書面文件,表單網址如下:https://reurl.cc/Rk4yAG。

1. 申請表及聲明書(如附件一)。
2.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3.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4. 財政部國稅局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5. 前一年度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6. 班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7. 五百字以內的自傳。
8. 其他 - 參加社團幹部證明文件等...... (非必要)。
9. 前一年度已受獎之舊生,其相關資料可於 2025 / 10 / 13 前填寫由主辦單位提供申請連結。

本年度面試時間為 2025 / 10 / 18(六),確定獲獎學生名單並完成贊助社導師與學生之配對。
如有申請上的問題,請致電:02-2521-7090 台北市瑞安扶輪社
Email:ruian.rc3520@gmail.com
E902
(2名)
優久大學聯盟國際崇她台北二社路宋友慈獎學金 2025-10-08 30000 no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一)在人文藝術、法商、科學工程、數理科技、醫學、體能運動、服務等領域表現傑出之中華民國籍學生,申請期間,除醫學系為大學第二年級至第五年級外,其餘科系為大學第二年級至第四年級之日間部優秀女性大學生,以家境清寒者優先。已獲頒本獎學金二次者,不得再申請。

(二)品德良好、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足為同儕表率者。
1.自傳及申請資料條理分明、詳實完整(佔比 20%)。
2.擔任社團幹部或社服公益志工參與公益活動有具體事蹟,足為青年典範者;或參加校內外比賽、活動或團體競賽,取得個人獎項或團體獎項中個人表現特別優異為校爭光者、或取得證照等(佔比 35%)。
3.在校求學態度積極,虛心進取,學業成績優異,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為班上前 20%,且無違反校規紀錄,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佔比 45%)。

獎學金金額及名額:
1.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整(以學年為計算基準)。
2.獎學金名額:13 名。
1.申請表(需先呈送班導師簽核加註意見)
2.自述 (請以電腦繕打約 500 字內容,內容以家境、求學經過及未來規劃為主)。
3.前一學年度成績單乙份、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4.二位師長之推薦函。
5.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參加比賽、社團、公益活動之獎狀、媒體報導或感謝狀等。(限大學階段、不超過 A4 10 頁)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請於114年10月8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獎助學金頒獎日:114年11月29日(六)上午。(以崇她社通知確定日期、地點為準,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但因不可抗力之緊急事故、參加國際比賽、課程或考試,則不在此限)。

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諮詢電話:
1.優久聯盟統籌中心江專員
電話:02-2343-2232#21
電子郵件:u9league@gmail.com
2.國際崇她台北二社獎學金委員會吳委員長
電話:02-2357-7898
電子郵件:doreen@wonderslaw.com.tw
A209
(名)
世博診所「圓夢助學計畫」 2025-12-31 36000 no no no 不拘 依據世博診所114年7月24日博字第11407021號函辦理。
一、對象:全國大專校院復健相關科系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校友。
二、獎勵內容:
(一)在學期間登記有意畢業後至診所任職者,得保留錄用資格。
(二)考取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師證照,並至診所簽約任職者,核發一次性獎學金新臺幣36,000元整。
(三)戶籍非設籍診所所在地之外縣市之任職治療師,得申請每月新臺幣2,000~5,000元租屋津貼(視距離而定30KM~60KM)。
(四)任職未滿一年離職者,依實際服務月數比例扣回上述獎金與津貼。
請備妥個人履歷,以電子郵件寄送至y89931518@gmail.com。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計畫承辦人郭小姐詢問(電話:02-8993-1518)。
B42
(50名)
全人榮譽獎 2025-10-23 10000 no no 70 大學部
一般類
一、授獎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每年以50名為上限。延肄生及因轉學、退學或畢業等原因離校之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10%,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社團(社團評鑑優等)擔任要職,可提出具體證明者
 (2)參加重要競賽獲獎者(含團體項目)
 (3)符合本校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以上者:https://reurl.cc/VM5oOY
2.前學年度獲全國性重要獎項、國內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善行特殊貢獻,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30%。
3.前學年度獲國際性重要獎項、國際學術性期刊發表論文或重大義勇事蹟,且學業成績平均列該班或學系前50%。
提出申請全人榮譽獎之學生其前學年度體育成績應為七十分以上(如符合修課規定且前學年度未修體育課程者得免列計),且該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一次(含累計)以上之處分。
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114學年度全人榮譽獎受理申請期間:114年9月8日至114年10月23日下午5時止。
排名百分比之計算請先以系排或班排之113學年度上、下學期百分比相加除二計算,後續生輔組會送教務處進行學年系排名或班排名百分比之審查。

【欲申請者,請先至CYCU表單線上填寫資料】
表單網址:https://itouch.cycu.edu.tw/go/?w=8178@forms

【需繳交至生輔組的紙本資料】
1.申請書:https://reurl.cc/j5GQky
2.前學年度成績單(含班排或系排排名百分比)
3.獎懲紀錄
4.符合申請條件之各項佐證資料

【請特別注意】
1.全人教育活動認證乙級(學年標準)之審查資料不可用總表替代,請提供各項活動之單張全人教育認證單,認證單須有輔導老師簽名和蓋有活動認證章。
2.各項競賽之獲獎證明請務必提供有個人姓名之獎狀,如獲獎之競賽為團體競賽,請提供參賽名單及獎狀。
3.本次申請可認證之活動、競賽、擔任幹部...等之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應屆畢業生得予認列申請截止日前當學年度之活動證明,未在規範區間內的活動或競賽將無法於本次進行申辦。

*請備妥上述文件,於114/10/23(四)之前,送交至生輔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繳交A4紙影本即可。
E357
(名)
王雲五先生自學獎學金 2025-10-31 no no no 不拘 一、補助對象:
本獎學金以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為主,碩、博士生有意申請者,應與大學部學生組成小組共同申請,恕不接受碩、博士生作為單一的申請者。符合資格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補助審查,獎助金額依審查委員會決議採部分補助(百分比%)或全額補助。

二、補助流程:
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補助金額視基金會年度預算,並訂定補助上限。
1.自學計畫可以個人或多人組成自學小組,依學習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案。
2.申請者填寫表單後,於規定時間內,向基金會提出申請。計畫執行期間,若為半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限。若為一年期者,以申請隔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限。
3.基金會可視需求邀請申請者本人或推派代表參加審查會議說明,審查結果公布於基金會官網。
4.基金會得視情況辦理成果發表會,邀請獲獎同學參加。計畫成果可包括但不限於社群媒體分享、舉辦成果發表會或小型論壇等。
1.學生依自學需求提出「自學計畫書」,計畫書應包括學習動機、執行內容、時間、經費以及預期成果(如附件二),且計畫項目須為文、史、哲學等相關課題。計畫經基金會審查通過後,開始執行。
2.相關申請條件及限制,請參考網頁內之申請辦法。
3.獎學金申請文件請寄至本會信箱service@yunwu.org.tw,114年10月31日截止收件。
4.請依基金會通知派員參加審查會議(另訂)。
5.規劃於12月底前於官網及臉書粉專公告通過名單。
6.有任何申請問題,歡迎電話02-2362-1574分機13或寄信至service@yunwu.org.tw,基金會均有專人協助。
D20
(名)
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2025-10-08 5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其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2.前項學校不包括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及空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3.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請領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

4.另請務必參閱【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第六點,已領有要點所列之14項補助之一者,不得申請本補助;已領取者,應繳回。
要點連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019
1.申請書
2.113-2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繳)
3.114-1學期在學證明書
4.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低收入戶資格有效日期為114年8月、9 月、10月之3個月份中取得者,皆可申請,但如於受理期間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者,亦可申請。
5.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8日(三)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48
(200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 2025-10-12 12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凡 未滿 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 200名。
一、113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七、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九、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4日(日)起至114年10月12日(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勿提早、延遲繳件)**

一、請先進入基金會提供之google表單,填寫申請者相關資料,再將以下二~五紙本資料寄至基金會。
二、2025年度獎學金申請書
三、114/7/15至114/10/12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 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四、114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影本(114年註冊)加蓋學校處室核章)。
五、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若遺失請向該校教務處申請複本並請學校處室核章)。

加分文件
一、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二、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及反面影本(效期內)。
三、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效期內)。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X組 獎學金申請
(A為國中組、B為高中職組、C為大專組)
收件地址: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洽詢電話:(02)2312-3838
D16
(355名)
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13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三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前項學業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大一新生請於第二學期申請,不可用高中成績申辦。

獎學金發給名額及標準如下:
一、研究所:每學期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大學校院:每學期三百五十五名,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1、申請書。
2、113學年第2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3、獎懲紀錄。
4、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C08
(50名)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20 8000 75 70 60 大學部
研究所
1.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申請該基金會獎助學金各級學位期限為:博士班四年級、碩士班二年級、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得申請)。
2.
獎學金:11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或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獎學金。
助學金:家境清寒者,113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乙等或七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該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者,得申請助學金。
3.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經基金會審查通過之學生,依學校、科系及學業成績高低綜合評比,以捐贈者名義,發給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一萬元、八千元及獎狀乙紙。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者乙名,以國內碩、博士研究生績優者為優先。其他研究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大專生若干名每名新台幣八千元。國內粵籍本地生總名額為三十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總名額為二十名。
1.申請書一份(以基金會印發格式)。
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印本乙份(本地生)。
3.在學證明書正本或學生證影本乙份。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請申請歷年成績單)。
5.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會員者提供會員證影本,非會員者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舊式手抄本戶籍謄本、舊式身分証、畢業證書、退伍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須提供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若僑生領有海外當地粵籍社團出具之證明亦可。
(3)陸生:須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6.申請助學金者,另需檢具清寒證明書(請村里辦公處所查明出具之)或低收入戶證明書。
7.申請人在台銀行(或郵局)存摺帳戶封面影印本(因應疫情不時之需)。
8.自傳乙份(300字以內)。
申請書繳交學校前,請仔細核對所需附繳證明文件,若有缺件自行負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辦理。(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28
(200名)
志光慈善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 2025-10-12 12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全國在學之碩士生或大學生。(日、夜間部皆可,不含大一新生)
2.檢具完整一學年之成績(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操行成績皆達80 分以上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4.除成績證明外,另可檢具相關資料(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作為審核參考。
5.條件相當者,具低收入證明者擁有獲獎優先順位。
6.為擴大幫助對象,本獎學金限未曾獲本會「莘莘向榮獎助學金者」。

金額:每名新台幣12,000元。
頒獎:
1.經台南市志光林進榮慈善會審查委員核定後,預定於11月17日公佈獲獎名單,並擇日頒獎。
2.獲獎者須親自出席領獎,否則視為棄權。

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名額由慈善會審查委員會做最後核定。
2.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慈善會修訂公佈之。
3.避免報名截止日網路流量易壅塞,請同學提早完成報名及上傳作業,系統關閉後,不予授理報名或重傳。
申請時間:114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止。

申請辦法:
1.一律採取「網路」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審核資料。
2.申請時,須同時附加上傳相關的申請資料或證明資料,以利審核委員審核,超過期限不再受理。

附加資料上傳: (相關蓋印的證明資料,須以彩色掃描後上傳)
1.指定資料:以下2份證明,為必要項目
(1)成績證明書1份 (請向校方申請,並蓋校印)。
(2)在學證明單1份 (學生證上如無加蓋114年第1學期註冊章,須另向校方申請加蓋註冊章或開立在學證明)。
2.其他參考資料:(如有檢具者,亦可一併上傳) 如自傳、獎狀、低收入證明、證照、社團活動、專案活動執行、學習興趣….等,可代表個人特點的資料。
3..上傳的附加資料以「一份合計 5MB內的PDF檔」為主。系統只接受一個PDF檔,檔案超過限制時,請先合併或壓縮後再上傳。

連絡方式:
台南市志光林進榮慈善會 林小姐 電話:06-2203955
E-mail:rom@public.com.tw
E347A
(名)
愛盲基金會視障者碩博士升學獎學金 2025-10-31 10000 no no no 研究所
清寒類
茲為鼓勵社會經濟弱勢之視障盲友繼續攻讀碩博士學位,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特別設置『視障者升學獎學金辦法』,碩士每名壹萬元,博士每名貳萬伍仟元。每年預算依照前一年度實際申請名額彈性調整。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可經由特殊審計後酌予變更,惟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保有最終甄審權。

受領資格:
1.中華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具有清寒證明或政府核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錄取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碩、博士班,且於申請時未辦理休學者。
3.就讀於碩士班期間可申請碩士升學獎學金;就讀於博士班期間可申請領博士升學獎學金。
4.如攻讀多個學位,同階獎學金每人以領取乙次為限。
5.過去如有隱匿、拒絕、或提供過不實資料者不接受申請。
採書面審查,申請人填寫視障者升學獎學金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提交基金會審核。由基金會視障服務處核實申請人提供資料無誤後發放。
申請資料:
( 1 ) 申請表乙份。
( 2 ) 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乙份。
( 3 ) 證明文件:
a. 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b. 在學證明書(需蓋學校章)

註: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由申請人備齊申請資料,每年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請至十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及證明文件請寄:
100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升學獎學金小組收
電 話:(02)2361-6663分機8915
傳 真:(02)2375-3976
承辦人:林小姐
E363
(名)
利晉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2025-10-15 20000 75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適用對象:
(一) 設籍於桃園市六個月(含)以上。
(二) 就讀於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學生)。
(三) 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申請資格:
(一) 申請時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為65分(含)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二) 申請時前一學年未有受記小過(含)以上懲處之紀錄。
(三) 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需附上證明):
1. 申請時為114年度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2. 申請時前一年度原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卻因申請人或申請人同具學生身分之兄弟姊妹為改善家庭經濟打工兼職,致遭相關主管機關認定有收入而失去前述補助資格者。
3.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親屬中,負主要生計責任者不負擔家計、失業、死亡、罹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4. 遭遇其他重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大專組獎助學金:大專院校(專科學校五年制,四、五年級學生),每名新臺幣2萬至3萬元。
1.「清寒助學金申請表」。
2. 在學證明正本(或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3.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校方成績證明章,大一新生請提供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
4.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得省略記事。
5. 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其他家庭特殊身份證明文件。
6. 請提供由里長、學校師長、財團(或社團)法人之社工等任一出具之推薦證明函。
7.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請以A4尺寸裁切)。
8. 其他證明文件。
9. 參與競賽獲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學習生涯參與活動、競賽、計畫之見證關係人之相關證明(非必要條件,無則免附)。
10.上列申請檢送之全戶戶籍謄本中不得省略記事,申請檢送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申請檢送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以書面郵寄掛號方式該基金會。(申請者除紙本繳件外,請至 https://reurl.cc/jrvxr1 網頁填寫基本資料)。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席114年12月6日辦理之學金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當日繳交肖像權使用授權書。

聯絡人:03-3269266#174鄭小姐
E418
(999名)
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 2025-11-28 6000 60 6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一般類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2.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3.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名額:預計錄取名額共 1,000名。惟財團法人永齡教育基金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金額: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6,000元整;如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申請時間:民國 114年10月1日起 至 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1.申請人基本資料
2.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在學證明
5.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6.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7.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預計於民國 114年12月公告獲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得獎者。

聯絡方式:
服務電話:02-2711-0398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官方 LINE:@yl_edu
D30
(名)
行政院原民會大專院校獎助學金 2025-10-08 20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般類
【可申請身分別:大學部之原住民族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之學生】
1.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萬2千元。
2.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或設籍臺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萬元。
3.前述獎學金及一般助學金皆有名額限制(惟設籍臺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學生助學金不占一般助學金名額),將依全數申請學生之成績、班級排名百分比等排序錄取,未達標準者或未獲排序者不予錄取。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者,得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3萬元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2萬元。

【特別提醒】:
**領有助學金學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為24小時。
**已領助學金但尚未完成至少1/2服務時數者,本學期不得申請(已有和承辦人安排好服務時段者可照常申請,若尚未安排且未完成時數者,請洽原資中心03-2656013或生輔組03-26352118)。
**有疑問或有需要者請洽原資中心03-2656013或生輔組03-26352118協助。
***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期間為本年09月08日(星期一)0時至10月08日(星期三)23時59分止,申請期程截止後,原民會將不再重新開放申請系統,請務必準時至系統填寫申請並送出***

線上申請後,請務必於10月09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生輔組:
1.紙本申請表(於線上系統填寫完成後即會產出)。
2.113-2學期【正本】紙本成績單。(需有正式之班級排名百分比,不可為臨時排名,同學可自行於i-touch列印成績單後至維澈1樓蓋教務處證明戳章)。一年級新生請繳交高三正本成績單。
3. 欲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者:請附社會局開立之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4.首次申請者,請連同上述文件攜帶一顆印章至生輔組留存。

***欲申請者,請在線上申請後,備妥前述紙本文件,於114年10月09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繳至生輔組楊淑妃小姐。(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10
(30名)
社團法人台灣松樑教育公益促進協會助學金 2025-10-20 30000 70 75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就讀於各大專院校或獨立學院電子、電機、機械、工業工程、紡織材料相關學系之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每學期)兩萬元(含兩萬元)。
(二) 申請人及父母年所得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 (若為單親家庭,僅計算申請人及監護人年度所得,若為共同扶養,則父母親所得均須計入),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三)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學業成績未達70分但班級排名前50%者)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乙等或B)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本助學金名額,以每學期三十名為原則。凡提出申請者由協會組成助學金審查委員審查之,經審查合格之申請者由協會頒發助學金每名每學期新台幣參萬元整。若有特殊情況,申請者家庭亟需幫助者,經協會審核確定後得提高助學金金額。經審核獲發助學金名單,將於審核完畢後,於協會網頁公告,並由協會個別通知獲獎人(未獲獎者不另函通知)。
請於9/1~10/20區間至協會網站登錄提出申請。以下文件以影本於申請時上傳,通過審核後通知合格之申請者,再將正本文件郵寄協會覆核。
(一) 申請表。
(二) 蓋有校章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三) 前一學期在校成績單(註明班級排名)正本。
(四)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若與父母不同戶請分別檢附)。
(五)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或檢附全戶無房產證明)。
(六) 申請人及父親、母親 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單親者僅需提供父或母一方之綜合所得資料清單,若共同扶養,則父母親資料皆需檢附。
(七) 失業家庭領有證明者。
(八) 父母或兄弟姐妹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九) 導師或系主任之推薦函一份。
上述所附文件證明,若經查證有虛偽造假之情事者,除日後不得再申請該會助學金外,並將全數追回已領助學金。申請人提出申請時請詳閱本辦法,文件不全者視為無效之申請,不另行通知補件。該會得就實際狀況,針對申請個案進行家訪及面談。

請在期限內(9/1~10/20)直接至協會網站登錄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可email至info@slceas.org.tw洽詢。
E146
(10名)
財團法人黃土英文教基金會-英士獎學金 2025-10-15 10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家境清寒或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家庭經濟收入之在學生(大學部、碩士班皆可)。
2.前學年學業平均80分以上。
3.家境清寒者,請出具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所開立之清寒證明。
4.非家境清寒但過去一年內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5.未享公費及其他獎學金者。
6.本校10名。
1.申請書>請自行找導師晤談,並請導師簽名
2.蓋有114-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114-1學期在學證明)
3.113學年度成績單1份(大一新生請交高三成績單;碩一新生請交大四成績單)
4.以下證明請擇一繳交,資料須為正本。
(1)低收入戶證明或鄉/鎮/區公所或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學生提出書面說明,並經導師簽名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1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06
(名)
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 2025-10-21 1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凡就讀本校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 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 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獎勵方式暨獎學金金額: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一) 申請書。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或經學校驗證之影本(須達下列條件):
1.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以上。
2.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評列甲等(80分)或A等以上,研究生則免。
(三) 身分證明:
1.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檢附學生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3.低收入戶學生:檢附低收入戶卡(名冊)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F36B
(名)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025-10-14 26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1、2項條件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4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於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7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 於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3年10月15日至114年10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 於114年9月5日至114年10月14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發本補助。)

2、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申請人之子女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等),須擇一請領,如有重複領取,應繳回補助款項。
補助標準: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6,000元。
申請自114年9月5日開始,至10月14日止。
請於開放申請期間,至勞動部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常見問答>1-5線上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參閱各項應繳文件。

1.線上申請:請於114年9月5日至10月14日至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2.郵寄申請:將申請書填妥後,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子女就學補助」字樣。(地址: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9樓。)

3.紙本申請:可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站)、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下載。

其他未盡事宜,請於開放申請後,至網站參閱補助申請書及「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就學補助受理專線:02-25007259
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
G02
(1名)
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 2025-10-20 5000 75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之。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獎 項:合於規定者,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
1.申請書
2.前學年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僑生身份之證明文件(居留證、護照...等)
5.清寒證明(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98
(30名)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誌善】清寒學生進步獎學金 2025-11-05 15000 no no no 不拘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一)孝行、品德可彰。
(二)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
(三)必全符合,由校方認定: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65%。
(四)必須繳交一篇原創親撰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自選八擇一,題目請參閱辦法。
※每篇字數下限:大專組2000字、碩士組3000字。


詳細資訊請務必參閱官網,如有未盡事宜,請以官網資訊為主。

其他注意事項:
1.大一生需以高中組提出申請,每名新台幣8000元,上限30名。
1.大專組:大專院校2至4年級及碩一,22足歲以下本國籍學生在學生,每名新臺幣15000元,上限30名。
2.碩士組:碩士2至3年級、含碩士3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每名新臺幣25000元,上限10名。
3.不得申請:
(1)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
(2)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
(3)受獎人無條件接受本會社服志工任務(詳辦法第十點),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一)申請書。
(二)中低收入戶證明-非必要(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非中低收入戶且無申請表認證,亦可自填申請表說明。
(三)孝行、品德可彰證明文件(申請表有認證權者親簽>免證明)。
(四)前二學期成績單,含系排名百分比。
(五)獎懲證明單。
(六)親撰親筆短文正本。(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文題依官網公告自選八擇一,大專組2000字以上、碩士組3000字以上。)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及內容不齊恕不受理,如有問題請利用E-mail(ip168ip168@yahoo.com.tw)詢問,電話詢問只可於週一至五(非假日)晚間6:30-9:30;洽07-2016618莊師姐。
**本獎學金必須由學校依照本辦法審核及推薦,不接受非學校推薦者之個人申請暨查詢。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15
(名)
鹿港天后宮清寒獎助學金 2025-10-20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經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申請者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二、大專組: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含二專、四技、二技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學生(已享師資培育校院、軍警校院及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者除外),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高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國立為80分以上私立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80分(或甲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者,不得申請。
*大專組:每名獎助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正。
1.申請書乙份。
2.清寒證明文件正本乙份(三項擇一)。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
(2)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
(3)師長證明書(此項格式自訂,推薦人須於證明書中說明申請者其家庭變故、清寒狀況等,若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3.師長推薦書一份。(請務必使用鹿港天后宮官網格式,載明家境之困難點及就學狀況)
4.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需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或是國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
5.現就讀學校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7.獎懲證明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6
(10名)
宋映潭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2025-10-15 3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限勞工(含計程車駕駛)、殘障人士、農、漁、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就讀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研究所一年級者。
2.在校為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
3.113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4.全國10名,獎助學金金額為3萬元整。
5.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及博士班恕不在申請範圍。
1.申請書
2.113學年成績單(如為影本請蓋學校證明章)
3.戶籍謄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勞工、農民、榮民、漁民的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之身份證明。如為中低收入戶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里長證明不採計)

*於9月15日起開放申請,因申請表需蓋學校承辦人員章證明未領取其他公費獎助學金,故請欲申請同學儘早申辦,並在10/15前自行掛號寄出至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54號3樓。
C32
(8名)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獎學金 2025-10-31 20000 75 75 75 不拘 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113學年度學業成績,上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以及下學期學業之成績平均分數皆在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如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請勿申請。

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大專院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
(三)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1名,每名新臺幣4萬元。

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辦法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訂定,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同。
期間:申請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請勿提早或延誤申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作放棄論。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三)113學年成績單一份。
(四)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10500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審查。
E75
(名)
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2025-10-15 10000 6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申請資格:
◎國內研究所、大學肢體障礙在學學生。
◎年齡35歲以下。
◎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
◎在職進修班(季節班)不受理。
◎本年度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附大學畢業成績或考研成績。
◎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a.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b.該基金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願參加該基金會「FB鄭豐喜同學會」及line群組「汪洋破浪鄭豐喜」
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基金會公佈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該基金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申請學生全額錄取,按鄭豐喜基金會董事會評等發放。
甲等40,000元、乙等30,000元、丙等20,000元、丁等10,000元
※特別聲明:已領得(或申請中)其他機關團體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固定獎助〕,
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實填報本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助學金。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4年註冊章) 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若無註冊章,請加附在學證明。)
3.成績單正本。(113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 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本年度新生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照片(需看到正面)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
6.社福論文: 當年度論文題目及引言請至本會官網下載。
7.自傳乙份 (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和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6、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 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申請: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10570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30號14樓之3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啟
電話:(02)2753-2341
E75B
(名)
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2025-10-15 60 no no 大學部 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第七類),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學年成績平均60分以上,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有參與該基金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該基金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該基金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該基金會公益慈善支出。

獎助金額:以戶為獎助單位,由該基金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1.申請書(請確認是肢障者家庭子女使用的申請書)
□證明人須簽名(只能是里長或學校老師)
□證明人~里長之當選証明書影本/老師之教師証明影本
□申請者及所有在學子女須簽名
2.家境調查表
□申請人須簽名 □須提供可證明人士,且非親屬關係。
3.申請人證明。
□身份證 正/反面影本
□身心障礙證明 正/反面影本
4.戶籍謄本全戶。(近三個月)
5.申請人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
6.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有114年註冊章)
7.在學證明正本。(學生證無114年註冊章需附)
8.學年成績單。(113年度 上/下學期正本)
9.家境狀況概述。由申請人或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書寫。
※第3、5項若夫妻同為身障者請一起附上。

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 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報名日期:民國114年即日起至10月15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10570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30號14樓之3 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 啟
如有疑問,請致電詢問 電話:02-2753-2341(代表號)
E253
(10名)
鄭品聰先生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5-10-13 10000 8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凡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甲等)以上,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中低、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一)國中平均85分以上。
(二)高中(職)平均83分以上。
(三)大專院校平均85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比照高中職辦理)。
二、國中以上各教育階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各壹名,成績標準同一般清寒生。

名額:大專院校10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3名(國中、高中、大學各1名)。
金額:大專校院新台幣10,000元。

<備註1> 新生及已畢業生不得以原校成績申請。
<備註2>若申請人數超額,將依照分數高低排序法篩選。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三)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如為影本需蓋學校教務戳章)
(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學生證影印本。
(六)申請特殊生獎學金者,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1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23
(名)
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11-30 12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一)在國內任一大學、研究所、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實習生、外籍生、在職進修、空中大學)。
(二)為實際幫助特殊家庭學生,取消學業成績設限,但為鼓勵學生上進,改由學生需於申請時說明獎學金使用規劃,及如何規劃精進學業,且承諾未來畢業後,可以投入多少時間,參與該基金會綠色或環保相關志工訓練及志工工作。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得以高中三年級成績申請,大專畢業當學期成績(四年級第二學期)不得申請。
(四)在學之本國籍 25 歲以下學生。
(五)符合第一階段獎學金領取資格者,須本人參加獎學金頒獎典禮(地點於宜蘭縣政府,無法以他人代參加),若不克參加者將取消領取資格(該基金會未提供交通費)。

為保護特殊家庭學子身份,獲獎者不在網路上公布姓名,將以 e-mail 個別通知獲獎者。符合資格但已向各級政府申請並已領取獎學金者排除,以將社會資源作最有效運用,該基金會將商請縣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助排除,是以已申報過之學生可以相同文件向該基金會申請。
急難救助、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子均以發放每名每學年 12,000 元(每學期 6,000元),退學或畢業取消資格。
申請同學請將資料 e-mail 到 sws9899933@qmtw.us(如有不實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學校),申請日期截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為准。
請將申請表資料等於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 JPG 或 PDF 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 e-mail 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 e-mail 帳號有效。
1.申請表
2.戶口名簿(含地址頁)或戶籍謄本或個人身份證影本(可辨識戶籍地址)。
3.在校期間成績證明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至基金會 FB 粉絲專頁,選擇一篇文章按讚並留言,後將上述完成情形截圖、整理,連同 FB 帳號名一併提供。
5.親筆撰寫申請理由說明。
6.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無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
准函影本、申請人殘障手冊或其他社福單位證明(如家扶基金會)。
7.急難救助認定基準(1)家庭已無足資辦理基本葬埋之存款或收入。(2)家庭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3)家庭經濟狀況明顯無法維持基本生計。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以資助學生學業及生活所需為主。
8.親簽本會個資告知事項。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等,可洽基金會獎學金 e-mail:sws9899933@qmtw.us。
E34
(10名)
金維繫先生獎學金 2025-10-23 10000 80 80 70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父或母之祖籍為安徽省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生
2.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獎懲紀錄中無小過以上處分),體育成績70分以上
3.每名10000元.名額訂為10名
1.申請書(請自行找系主任核章)
2.前學年成績單
3.自傳(1000字以內,包括家庭狀狀況、就學經過、未來抱負等)
4.試論安徽名人(500字以內)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3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29
(12名)
中央研究院周鴻經獎學金 2025-10-20 40000 no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第一條:中央研究院為紀念數學研究所周故所長鴻經,鼓勵有志研習數學之學生, 特設置數學獎學金。
第二條:本獎學金暫定12名,每名每年暫定新臺幣4萬元。
第三條:凡公私立大學或學院之數學系三年級以上學生或數學研究所之研究生, 數學成績優異者均可申請。
1. 周鴻經獎學金申請書
2. 志向說明書(中、英文各一份)
3. 在學各學年之成績單(碩士班一年級研究生須繳大學之成績單)
4. 周鴻經獎學金推薦書 (需數學相關系所之教授2人以上之推薦書)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A143A
(330名)
南山菁英領袖夢想金 2025-10-09 3000 7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民國(下同)114學年度在學之大專院校以上中華民國本國籍學生(限大二以上,五專限專四、專五,含研究生及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且曾參與南山人壽指定活動項目者。
2.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擇一學期平均成績達75分以上者具申請資格,若成績單非百分制,請檢附百分制成績對照表供查驗。
3. 指定活動項目:曾參與114年南山菁英領袖營(寒、暑假)、114年南山學生創意提案比賽、114年熱舞大賽、114年業務中心舉辦之桌遊活動、113年南山校園樂活活動(須檢附相關活動參與證明)。

*夢想金預定錄取名額330名,每名錄取名額可獲頒夢想金新台幣3,000元。
1.113學年度學業成績單正本(需學校章)或等同正本之線上文件;非百分制者,應檢附學校之分數轉換/對照表。
2.114學年度在學證明文件或113學年度應屆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面影本乙份。
4.申請人本人存摺影本或數位帳戶截圖含分行資訊。
5.指定活動項目須檢附參與114年南山菁英領袖營(寒、暑假)、114年南山學生創意提案比賽、114年熱舞大賽、114年業務中心舉辦之桌遊活動、113年南山校園樂活活動之證明文件。

以上申請資料可EMAIL至:hungchiayu1219@gmail.com (南山人壽 中壢元化通訊處 洪嘉佑業務主任)
如有問題請以LINE或EMAIL詢問洪先生。
LINE ID:atommy84
E231
(100名)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大碩清寒獎助學金 2025-10-31 10000 8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或高中職日間部學生(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業成績(智育)80分以上,且操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 (不能使用村里長證明 ) ,領有低收入戶卡或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1. 下載並填寫【獎助學金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出紙本,黏貼照片、簽章。
2. 基金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1份。
*大一新生者請繳交: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及蓋有註冊章之大專院校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為憑。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 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清寒證明書正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請在2025/10/31(五)前填寫線上報名表,並上傳【獎助學金申請表】電子檔,後將紙本【獎助學金申請表】及證明文件,於2025/10/31(五)前郵寄至【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75號8樓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 收】,日期以郵戳為憑。
寄出後五個工作天若未收到Email回信,請洽【方小姐 (02)5569-2707 分機153】查詢。
若資格不符、逾期申請、紙本或電子文件有缺漏,恕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E76
(29名)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2025-10-24 10000 60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般類
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適用於每年 9月申請時)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大專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1.獎學金申請表(推薦單位蓋章請至警察單位用銀)。
2.113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
3.申請大專組請檢附在學證明書,並有蓋114年第一學期註冊章。
4.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5.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請確認檢送資料,是否齊全。缺件者不接受申請不另通知。
申請期間:114 年 09 月 24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4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E376
(100名)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 2025-10-15 30000 80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獎助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本國學生,具以下資格者。

獎助資格:凡家境清寒,而經由本會發函邀請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及家扶單位師長推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一)經錄取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並取得入學證明之新生,其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二)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學生,其前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三)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學(院)工商相關學系之大學日間部因轉學、家庭變故休學而復學者,其轉學、休學前之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八十分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學期上限壹佰名,每名獎助新台幣參萬元。
1.申請表
2.身份證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扶助證明
4.國稅局全戶成年人所得清單(已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免)
5.家庭成員重大疾病診斷證明(無則免附)
6.師長推薦意見
7.自傳(以A4直式橫書,親筆撰寫300字以內)
8.在學證明或學生註冊證影本
9.前一學期學科成績及操行成績證明正本(大一新生請繳交入學通知單影本及高中(職)、專科畢業總學業成績及操行證明正本)
10.其他(得獎證明、績優紀錄...等)

*申請人應親自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於114年10月15日前直接向基金會申請(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聯絡資訊: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372號11樓
電話:02-25634133 ext 420、431
E-MAIL:fortune.fdtn@gmail.com
E01
(50名)
慈暉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助學金 2025-10-10 3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設籍台北巿或新北巿滿一年以上
三、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操行優良
四、家庭持有前一年度巿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1.申請書
2.本人半身2吋相片(貼於申請書上)
3.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4.學校核發113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5.自傳需詳實敘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6.在學證明正本
7.巿政府核發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文件一至七項依序裝訂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請於114年7月1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前備齊文件,務必依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一段26號B1
收件人: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
聯絡窗口:02-8660-0766分機12林先生
A203
(10名)
中華民國美國聖路易大學校友會獎學金 2025-10-31 5000 75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各大專校院各學系科之大學部大二至大四學生,醫學/牙醫/藥學系限大五(含)以下。
2.學業與操行成績優良者,以112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須在75分(含)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須在80分(含)以上。
3.實際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並撰寫一篇「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須附佐證資料)
4.評分:自傳與生涯規畫書佔30%、113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佔30%、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佔40%。

●獎學金額度與名額:50000/1名、20000/1名、10000/1名、5000/8名。
●其他詳情請見附件。
**申請收件日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1.申請書
2.自傳與生涯規畫書
3.113學年度學業與操行成績單
4.參與社區服務或國際服務或慈善志工心得報告書(至多5頁並附佐證資料)


●欲申請的同學,請備齊以上資料自行以電子郵件寄至slualumni.tw@gmail.com且主旨標註『114年度獎學金申請』。
D13
(15名)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27 4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申請資格:凡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 80 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1.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每學期獎勵 15 名,每名4,000 元。
2.碩士班每學期獎勵 5 名,每名 10,000 元。

審查原則:大學、碩士班以學業成績(70%)、操行成績(30%)二項平均成績最高者依次錄取。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高者為優先,分數仍相同時由新竹市政府決定。
1.申請書
2.113-2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4.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書或於申請書上由導師簽名認定。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7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21
(23名)
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獎學金 2025-10-31 5000 80 7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一)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二)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三)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四次為限。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獎助條件
(一)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二)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協會會員以及會員之子女:
1.高中職組:每年 20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每年 20 名,每名 5,000 元。
(二)具有本協會團體會員資格之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
1.高中職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3,000 元。
2.大專校院組:各協會 3 名,每名 5,000 元。
1.獎學金申請書(含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
2.學生身份證影本(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
3.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當學期註冊章)
4.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已經畢業學生可憑前一學年度成績申請)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
6.腦性麻痺相關證明(重大傷病卡或診斷證明)
7.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戶名須為學生本人)

聯絡人:特殊教育委員會
電話:(02)2892-6222 分機 207
◎寄件地址:104612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42號5樓之5
★請將申請表連同檢附資料一同寄至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並於信封上註明獎學金)
★請詳閱簡章與申請表!
E38
(名)
財團法人開元宗門文教基金會獎學金 2025-11-20 15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1.凡全國公私立日間部大學院校清寒優秀學生(含研究所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
2.凡在同學校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成績(若已領有公費、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在補助之列)學業-80分以上(含80分)、操性-甲等80分以上(含80分)
3.凡經評選出之學生頒發獎助金每名壹萬伍仟元。(須學生本人於指定日期出席基金會頒獎典禮領取獎金)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申請表一份
2.檢附清寒證明書
3.全戶戶籍謄本各一份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須正本)

申請地址: 台北市114 內湖區碧山路39號 財團法人開元宗門文教基金會
電話:(02)2790-9752
E351
(18名)
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2025-10-20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學生設籍宜蘭縣,且現就讀國內大學、二專及五專之專四、專五年級在學學生。
2.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或者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經濟較困頓家庭。
3.學生最近一學期在校成績表現需全校、班級或系級排名前百分之四十或學期平均分數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備註:年滿25歲(含)以上者、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本辦法之助學對象。
1.於羅東博愛獎學金網站「大專院校申請」填寫線上申請表單。
2.選擇欲申請「一般生」或「員工子女」身分別,兩者助學名額將分開審核。
3.將以下文件上傳到線上表單:
(1)兩吋大頭證件照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4)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需有排名)
(5)其他佐證資料(如:比賽成果資料、志願服務證明、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4.請學校師長於本網站「師長推薦函」填寫線上推薦函表單。
5.下載「114年度第2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檢核表」,填寫完成,並請推薦之師長簽名、所屬處室完成用印(例如:由系上教授進行推薦,蓋系所處室戳章即可),請寄「26546宜蘭縣羅東鎮南昌街83號 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羅東博愛醫院獎助學金」。

◎『線上申請表單』及『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
1.申請日:即日起開始,線上申請表開放填寫。
2.截止日:114年10月20日截止,線上填寫到晚上12點關閉填寫。
3.郵寄『114年度第2次獎學金申請聲明暨文件檢核表』,以郵戳日期(114年10月20日)為主。

若有填寫表單的問題,可聯繫羅東博愛醫院社工課廖社工師,電話03-9543131分機1087、E-mail:c073004@mail.pohai.org.tw。
D116
(50名)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2025-10-15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對象以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 6 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 10 年以上者。

*私立大學(學院及五專4~5年級學生)每學期錄取5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整。
**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 1 萬元,博士班每名 2 萬元。
2.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整。

申請限制:
(一)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入學註冊者。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本114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一、申請資料:
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國外大學學生:
1.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國內研究生:
1.切結書(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2.在校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二、申請方式: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並可透過獎學金申請網頁查詢自身是否錄取,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
獎學金相關訊息可至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網站查詢,如有相關疑問可洽本府教育處國教科李盈(電話:082-325630# 62481)。
E378
(25名)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清寒優秀獎學金 2025-10-20 10000 75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申請條件:
1. 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 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 大學前一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說明:
1. 發放名額:公立大學 25 名、私立大學 25 名
2. 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3. 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1.申請書(向觀音亭宮櫃台索取,或由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宮臉書Facebook下載)。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備註:
1.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20日截止。
2.錄取名單將於民國114年10月30日在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宮臉書公告。
頒獎日期為民國114年11月16日上午10時在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3.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4.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5. 略述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填寫詳細,請勿空白。
6. 若學校採用GPA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以便計分。
7.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宮將另行在臉書或公佈欄公告。
E41
(1名)
主計獎學金 2025-11-05 20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一、教育部設立及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就讀會計、統計學系(組)及會計、統計研究所者。
二、同一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及操行均列甲等者。
三、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
四、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前項就讀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大學最後一年成績為準;就讀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得以其在碩士班最後一年成績為準。
1.申請表。
2.113學年度成績單1份。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註冊章)。
4.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請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若該證明未列有申請本獎學金學生之姓名時,應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如無則免。
5.如已通過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將從事主計工作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5日前親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346
(3名)
吳鄭秀玉女士黑潮獎助金 2025-10-17 25000 no no no 不拘 1. 海洋相關研究獎助:需為在校學、碩、博士生或畢業後一年內,從事海洋生態、海洋文化或海洋教育等相關專題論文研究。錄取1件。

2. 海洋保育活動獎助:鼓勵社團及民眾推廣海洋保育相關活動。錄取1件。

3. 海洋藝術創作獎助:鼓勵社會大眾透過不同藝術創作形式突顯海洋保育重要性。錄取1件。
1.申請「海洋科學研究」類:
>請依照對應類別下載計畫申請書填寫(內含指導教授推薦函)。
>繳交時請同時提供WORD檔及PDF檔兩種格式。
>檔案名稱請按格式「海洋科學研究_姓名」。
提醒您:本項計畫需於申請年度起二年內完成。
2.申請「海洋保育活動」與「海洋藝術創作」類:
>請依照對應類別下載計畫申請書填寫。
>繳交時請同時提供WORD檔及PDF檔兩種格式。
>檔案名稱請按格式「海洋保育活動_姓名」或「海洋藝術創作_姓名」
提醒您:本項計畫需於申請年度起一年內完成。

*申請辦法
1.請詳閱「黑潮獎助金常見問題與相關規定」,對應各類別下載計畫申請書,依說明及格式完成申請書,於收件截止期限內e-mail至黑潮官方信箱kuroshio@koef.org。
2.收件截止日期為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23:59。
3.申請資料不齊者、計畫申請書檔名與格式不符者,不予受理評選;恕不另行通知。

本辦法與相關規定經基金會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若有任何問題,請先參考「黑潮獎助金常見問題與相關規定」檔案,更多詳情請洽詢: kuroshio@koef.org 或來電:03-8246700(林小姐)。
B12A
(2名)
中原大學僕人領袖培育獎助學金 2025-10-22 5000 no 80 no 不拘 (一)就讀本校之各級在學之基督徒,及基督信仰尋道者。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申請獎助學金者,學業成績排名列於同班(級)前半段,申請獎學金者,應名列前四分之一。(研究生不受此限)


【發放金額】
獎助學金:以當學期實繳之學費金額為上限,每學期一名。
獎學金:分每名一萬元、五千元二級,每學期核發總額以一萬元為限。
1.申請書
2.個人自述:含生命歷程,服務事蹟與心得啟發。
3.牧長或師長之推薦。
4.前學期成績單。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D17B
(90名)
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優秀學生獎學金 2025-10-08 3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1.屏東縣政府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屏東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
2.凡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3.本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1.申請表(請自行至系所完成核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113 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5.戶籍謄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8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07
(20名)
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視障學生獎助學金 2025-10-31 5000 70 70 no 大學部 1.視障學生,依政府七十九年公佈之殘障福利法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視覺障礙者之標 準者,請附上眼科專科醫師證明或視障手冊影本(多重殘障須註明視障標準)。
2.全國大專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夜間部及空中進修學業),全學年學分數至少30學分以上。
3.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均70分以上者。
4.前學年度不得有記過以上之處分。
5.未享有其他獎助學金者。
6.全國暫定20名,每名5000元。
1.申請書
2.前學年成績單
3.視障證明(請附視障手冊影本或眼科專科醫師證明)
4.多重殘障需註明視障等級
5.蓋有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須為目前就學中)

請申請者於114年10月31日前,檢附申請文件自行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 l00 號
收件人: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眼科 轉財團法人陳振武防盲教育基金會 收
電話:07-3121101?5055林小姐
E30
(10名)
財團法人台東縣林坤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5-11-14 20000 75 80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申請對象:設籍台東縣滿一年以上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規定:
(一)學業成績:
1.操行成績全學年平均80分以上。
2.學業成績全學年平均75分以上。
3.大專院校新生得以原畢業高中職校最後一學年成績為申請標準。
(二)臺東縣政府核定之中低、低收入戶,須出具鄉鎮市公所證明。
(三)經基金會成員實際訪查證實家境確為清寒之學生。

獎助名額及金額:名額10名,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依學業成績排序錄取)。凡就讀大學、學院、三專、四技、二專、五專後二年等學生皆可申請,但不包括研究所、空中大學、空專、夜間補校、進修學校等學生。
1.申請書:校長核章部分,請務必提前於114年11月7日前向生輔組提出用印申請。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4.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本公告若有未盡之處,請詳閱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請於截止日前,親送或郵寄至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聯絡電話:089-329891#132楊依庭小姐,地址:臺東市博愛路425號)
E320
(12名)
財團法人岸裡文昌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5-10-15 4000 75 80 75 不拘 一、凡岸裡國小在籍及畢業生,本學期仍於各級學校就讀者均可提出申請。
二、上年度成績符合下列申請標準者,均可提出申請。
獎助項目及申請標準:
(一)學行俱優獎學金:
智育:大學院校平均75分以上。研究所各科成績及格者。
德育:80分以上或甲等,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體育:75分以上,但身心障礙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申請次數:各學程限二次。
獎金金額及名額:
1、大學院校每人四千元,計八名。
2、研究所名額四名(要提成績證明)每人五千元。
以上金額、名額,每學年度得由基金會視實際需要修訂之。

(二)清寒及身心障礙助學金:
1、高中職以上具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中、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
2、各科智育成績平均及格者。
3、德育成績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或乙等,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但身心障礙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
4、給付金額及名額:大學院校每人四千元。

(三)特殊才藝獎學金:
1、凡參加個人或團隊比賽具有特殊優良表現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者。
2、個人組獎金金額及名額:依學程比照學行俱優獎學金之金額發給。五名為限。

以上(一)(二)(三)項獎學金,依成績證明單之學程,給予該學程之獎金。
一、獎學金申請書(至岸裡國小網站自行列印或向岸裡國小索取)。
二、岸裡國小畢業證書影本。
三、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四、上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申請學行俱優獎學金時須檢附,文件需有校方核章證明,影印本無效。)
五、上學年度參加個人比賽(美術、音樂、體育等)獲縣市比賽前三名或全國性比賽前六名之獎狀或證明。(申請特殊才藝獎學金/團隊組者,除檢具第一點之獎學金申請書外,其餘僅需檢附本點之證明文件)
六、申請清寒或身心障礙助學金,附清寒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申請時間:114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
申請方式:
申請表請至網站上方「獎助學金設置辦法暨申請表」頁面下載,或至岸裡國小警衛室領取,填寫完整後附上所需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親送或寄交岸裡國小(42946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52號)教務主任收。
A164A
(20名)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劉昌平先生紀念獎學金 2025-10-31 20000 70 no no 大一新生
一般類
申請資格:高中(職)畢業,且於114年度進入國內各大學之日夜間部一年級新生,同時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須達70分(含)以上者。

獎助名額及金額
1.錄取名額上限為大學新生二十名,其中十五位為畢業於一般地區之高中(職)學校,五位為畢業於偏遠或非山非市地區之高中(職)學校(定義以教育部公告為依據)。成績分開評比(任何一組如有錄取名額不足者,得由另一組名額遞補之)。
2.大學新生錄取者,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

*評審方式
1.評審:由基金會邀請資深新聞工作者擔任評審進行審閱。
2.評選方式:
(1).初選: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擇優前50%,即具備當屆獎學金得主之候選資格。
(2).決審:以短文成績占總分70%、高中(職)三年成績總平均占總分30%之計算方式,擇優錄取當屆之得獎者(同分時之排序,依次是指定短文分數、短文比序,總分比序);短文之評審配分比為文筆流暢40%、邏輯清晰30%、觀點新穎30%。
3.得獎公布、通知及贈獎方式:獲獎者將逐一通知,得獎名單亦將公告於基金會網站及聯合報系媒體,擇期舉辦贈獎典禮。
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
自114年9月25日起受理線上報名,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官網(網址:https://fund.udngroup.com/NewsCPScholarship.php )。

申請文件:
1.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
2.114年度大學註冊證明: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成績單提供不完整三學年者,取消參賽資格)。
3.上傳指定短文:114年度題目為「我如何準備學習歷程」
4.說明:內容三要素包含一個實例+一個學習行動+一個心得分享。
(1).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800字(±10%皆可),文末附1 張學習現場相關照片 (自行拍攝或具授權之素材,並註明攝影?來源)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2).不限制是否使用 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了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3).寫作題目可參考官網
(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基金會統一編碼送審。

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應線上提出辦法第四條所訂全部申請文件,上傳註冊證明及高中(職)三年總成績單證明文件電子檔。
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A164
(24名)
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王惕吾先生獎學金 2025-10-31 20000 78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申請資格
1.大學部:國內各大學三年級(含)以上之日夜間部在校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研究所:國內各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在校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平均學業成績皆達七十八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不包括:進修推廣部學分班、研究所在職進修班同學。

獎助名額及金額
1.114年度辦理一次,錄取名額上限為二十四名。大學部最多錄取十二名,研究所最多錄取十二名。具體錄取名額依評審結果決定。
2.大學部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研究所錄取學生每名贈予獎學金新台幣三萬元。
1.線上填寫申請表: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網站:http://fund.udngroup.com/NewsScholarship.php。
2. 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如為影本,須加蓋校方戳記。
3.上傳指定短文主題:廣義的「社會服務」之經驗?心得?啟發一篇,800字(正負10%皆可),文末附1張活動現場相關照片(自行拍攝或可授權之素材,請註明攝影?來源與授權),須以PDF檔格式上傳。
3.1工具:不限制是否使用AI(如使用,請在文末1-2行簡要揭露:使用了哪些工具、做了哪些步驟)。
3.2先用AI寫作後自行修改,必須說明「使用多少次AI寫出此篇文章」、「這篇下了什麼指示語」(占20%),修改部分「請用紅色標出」(占80%)。
3.2類似題目可參考官網。
3.3請用標楷體13級字編輯。
3.4在短文上請勿書寫姓名、就讀學校、系級等個人識別資料,均由本會統一編碼送審。

申請期限及收件方式
1.申請期限:自114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
2.收件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申請人除應線上提出本辦法第四條所定全部申請文件外,另應上傳本學期(114年9月份)在學證明及成績證明文件電子檔。
3.洽詢電話:(02)2765-2000#5179週一至週五10:00~12:00,13:30~17:00。
E50
(名)
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 2025-11-30 8000 80 80 no 大學部
一般類
1.凡戶籍設於高屏雲嘉南縣市大學院校學生(不含進修班)【但全國各大學院校原住民不受區域限制,皆可申請】。
2.大學(二至四年級)、醫學院(二至六年級) 。
3.學年成績(國立不限科系平均80分以上或A等以上者、私立理工科系平均80分以上、文學及其他科系平均8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4.原住民學年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依獎懲紀錄者。
5.連續二年申請之評分標準為:走過半世紀閱讀心得占40%,學年成績占60%,總評分達八十分以上者(原住民學七十分以上)。
6.未領取任何獎學金者。

獎學金金額:新台幣8仟元。可連續提供兩年獎學金(每學年成績須符合條件)。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印本1份。
3.指導教授推薦書(請由學校或教授註名未領取任何獎學金)。
4.手寫自傳。
5.戶籍謄本1份。
6.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操行成績。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依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地點:財團法人鳳山佛教蓮社煮雲老和尚大學院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高雄市鳳山區三民路58號),請附八元回郵信封。
諮詢電話:07-7423037、07-7456237
E325
(5名)
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聽障學生獎學金 2025-10-31 10000 65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時須在學。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大專院校在學生:113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3、參加慈善、社福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並分享志願服務心得收穫。

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30,000元。實際錄取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增減。

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同一學生於高中職及大專學位,各最多獎助二次;研究所以上同一論文主題只得申請一次,同一學生最多獎助二次。
獎學金實施辦法將公佈於基金會官方網站,修改時亦同。
獎學金自114年10月13日至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1、官網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用同意書)。
2、推薦函一份 (如已彌封,請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前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如未彌封,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
3、檢附備審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方為有效;若無當學期註冊章、註冊章模糊無法辨識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請附當學期「在學證明」)、(2)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或各校有效期限鑑輔會證明影本、(3)聽力圖、(4)113學年度成績證明、(5)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6)其他參考資料:社團參與,各種參賽?得獎證明(限112學年度及113學年度)...等。
4、備審文件請上傳至網路申請表相應位置(格式限PDF),於114年10月31日中午12時前完成申請表單,逾時不予受理。

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04)2202-0611許督導。
E249B
(3名)
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癲癇之友獎助學金 2025-11-20 10000 7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大一新生
1.目前就讀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專、大學或研究所且持續治療中之癲癇朋友(不含進修、推廣教育之學生)。
2.申請者需附113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新生申請者:大學/大專新生請檢附高中/職三年級全學年成績單;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大學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5.曾連續兩屆得獎之大專學生,恕不再受理。請將機會讓給其他申請者。
6.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5年3月14日下午(星期六)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7.協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1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8.協會得以刊載申請者自傳表內容於年刊專欄。(不再電話通知)

*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以下資料,除第8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 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 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 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 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 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7. 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 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即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收件。
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155 巷66弄41號地下室 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E355
(30名)
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2025-10-31 8000 80 80 no 大學部
研究所
清寒類
補助對象為設籍中華民國並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日間部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情形者,得提出申請:

一、領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或市府社會局列冊有案者)或家庭年收入低於新台幣40萬元,且未領取政府各項就學優待(減免)者。

二、大學部及研究所學業平均成績需分別達 80 分及 85 分(含)以上並全數及格且無停課科目;操行成績需達 80 分(含)以上。


獎助對象不包含延長修業、碩士在職專班、五專一至三年級、空中大學及博士班。
獎助名額包含大學部 25 名,每名新臺幣捌仟元整;研究所 5 名,每名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整。基金會保留最終核定權,可依當年度申請狀況調整錄取名額,以不低於原先獎助金額為原則。
一、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 1)。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附件 2)。
三、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 1 份(附件 2)。
四、讀書計畫(附件 3)。
五、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 4)。
六、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1 份。
七、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1 份。
八、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或上年度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收入證明)。
九、領據 1 份(附件 5)。
十、其他佐證資料(例:參與競賽或得獎證明、參與國際性活動或志願服務證明...等)。

獎助學金申請之相關表件如因資料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立即除名,基金會不另行通知且不予退還。獲獎助者名單將於每年 12 月公告於基金會網站或臉書粉絲專頁。
凡符合資格者備妥表單並於114年10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基金會申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地址為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東路 168 號/財團法人波錠文教基金會收,註明「申請獎助學金」。
D78
(2名)
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 2025-10-21 120000 no no no 大學部
大一新生
清寒類
1.獎助對象:設籍桃園市一年以上,且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或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
2.25歲以下(民89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與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桃園市滿1年以上者。具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庭突遭重大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等經濟困難的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一新生組:113學年度國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大一新生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且目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
(3)一般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a.具有資賦優異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表現卓越值得栽培( 4年內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且名次為前三名者)。
b.在學學業成績優異(前學年上下學期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或學年總平均在80分以上,且其成績至少為全班前20%,採計至小數點下一位四捨五入,小數點下兩位不予進位),且品行優良,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又符合資格且曾經獲得桃園市希望工程獎助學金補助之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得優先申請。

*受獎助人義務請務必參閱希望工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填具申請書,並附下列文件各1式2份送至生輔組申請。
1.申請書。
2.大一新生組:請檢附113學年度高中畢業總成績為全校1%之證明文件(如附件六)。
3.一般組:請檢附113學年度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無記過之紀錄證明、班級排名)
4.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5.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
6.自傳及特殊事蹟(如附件四)(具體陳述事實) 。
7.證明文件(桃園市各區公所開列之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或兒少生活扶助家庭證明、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致家庭貧困之相關證明如失業證明、住院或診斷證明等)。
8.111至114年度已接受相關獎補助情形調查表(無則免附) (如附件三)。
9.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1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22
(13名)
祐生研究基金會讀書會報告獎助活動 2025-10-31 4000 80 no no 大學部
研究所
一般類
對下列任一門學科以使用知識之角度,針對與該學科研究範疇相關之書籍進行讀書會報告:數學(一名)、氣象學(一名)、生態學(一名)、教育學(一名)、環境工程(一名)、天主教(一名)、術數(一名)、散文(一名)、新聞學(一名)、考典(一名)、法語(一名)、韓語(一名)、目錄集(一名):可關聯書籍編目、圖書資訊、圖書館學等範疇。

申請通過者應依基金會規定,進行與執守學科相關之讀書會報告,每場酌發獎助金新台幣肆仟元整,報告通過審核者得再預約下一場次,基金會將持續發放獎助金鼓勵交流(惟基金會保留審核通過與否及活動變更之權利),並得被邀請參加基金會舉辦之相關活動及培養為全方位人才計畫。甄選名額13名。

就讀國內各大學院校與申請執守學科相關系別,對知識整合研究有興趣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一) 大學日間部三年級(含)以上學生(不含博士生)。
(二) 歷年成績平均:(下列3項符合壹項者)
1. 達80分(含)以上者,須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碩士生須再加附研究所成績單)
2. 未達80分而為班上前五名者,除檢附上述成績單之外,另須出具導師或指導老師證明。
3. 與申請執守學科相關之在校科目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者。(申請時請自行標註關聯科目)
1.履歷表(即申請書)
2.歷年成績單
3.導師或指導老師証明

將附有照片之履歷及成績單等相關資料郵寄或e-mail至祐生研究基金會。
地址:104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4號2樓 許譽齡小姐收
e-mail:archilife@archilife.org
聯絡電話:(02)2567-6220
E55
(3名)
陳果夫先生獎學金 2025-10-22 15000 80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1.限土木系、資訊系、醫工系之大學部在學生各1名(不含延畢生、進修部、研究所)
2.家境清寒者(如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子女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
3.上學年度第一、二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
4.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
1.申請書(粘貼一張一吋半身照片)
2.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證明正本
3.家境清寒證明正本(須為當年度開立)
4.學生證影本(需蓋1141學期註冊章)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0月22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E422
(24名)
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2025-10-31 60000 75 80 no 大學部
清寒類
(一)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75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一、申請文件:
(一)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二)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四)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五)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六)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二、申請方式:填具本獎助學金申請書連同申請文件函寄該基金會甄選,地址:(11073)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7樓

三、申請日期:11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

四、聯絡方式:
聯絡人:陳雅萍小姐
電話:(02) 2725-9988 分機 2702
傳真:(02) 4051-6888 #2702
E-mail:danaychen@deloitte.com.tw
B75
(3名)
張步良先生獎學金 2025-11-10 10000 80 80 no 不拘 申請資格為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未領取其他獎學金之本校登山社社員(優先錄取),或家境清寒者。
(1)申請書
(2)前一學年成績單,檢附班排名尤佳
(3)簡要自傳(500字以內)
(4)老師或教官推薦信函
(5)以下資料可擇一或同時繳交:
a.登山社社員證明。
b.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可證明父母一時失業、家庭遭逢變故、或生活暫時陷入困境之資料。

***欲申請者,請備妥上述文件後,於114年11月10日前繳至生輔組。(由學校統一送件,請以學校收件截止日為主,逾期不再收件。)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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