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 汽機車通行證 關於 注意事項 我的紀錄 我要申請


教職員工申請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首次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應備資料」(JPG檔案),第二次以後申請則免。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需更正請於備註欄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機車通行證。
四、自 113 學年度開始改為 1 車 1 證規定,每人最多可申請 3 張通 行證號,惟必須為直系親屬、配偶或是有姻親關係、租賃(限本 人)的車輛。
五、領取通行證後如須更動或新增車號時,須將原通行證繳回事務組,並於原先申請紀錄申請變更車籍資料,並將新的行照證明影本上
       傳系統,辦理換證。同一時段只限一車持證入校。自113學年度起,變更車號酌收工本費200元。
六、兼任教師發證以授課之學期為單位,請於聘任後(上學期:8月1日、下學期:2月1日)再行申請通行證
 
注意事項 一、本校不開放夜間(11:00至凌晨4:00)停車,若有前述需求時段停車,請事先申請。
二、管理大樓地下室教師專用停車場,僅限申請核可在案者停放。
三、遺失通行證,補發以原車號為限,且限補發一次,金額500元。
四、嚴重違規遭鎖車,請先至出納組繳納罰款500元,始得放行。
五、偽造、冒用、出借、轉讓、或虛報遺失通行證者,依相關校規處理。
六、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請勿停放過夜。樹下停車格偶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行評
      估並承擔風險。
辦理時間 5/8起開放1131學年期通行證申請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JPG檔案)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本人租賃車)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影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5. 非租賃車可不須附汽車責任保險險
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首次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應備資料」(JPG檔案),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則免。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有錯誤請於備註欄訂正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車通行證。
四、學生可依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車輛,申請汽車通行證;每人申請一張停車證為限,汽車通行證上僅提供一台車號。
五、領取通行證後如須更動時,須將原通行證繳回事務組更新車號,並於原申請紀錄中補傳新車號之行照證明影本。
六、113學年度:第一停車場車位有限,僅開放60個名額(大學部及碩士生)於113年8月18日開始線上申請,
       9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點截止申請。並於9月12下午(星期二)進行電腦抽籤,中籤者須於9月19日(星期二)
11:30前至出納組
      
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依備取順位遞補不得異議。


 
注意事項 一、碩專及博士生停車規範(費用4800):例假日及上班日17:30後開放進入校園平面停車格內,禁止過夜,違
      者需補繳停車費每小時40元,並列入違規紀錄滿三次者,撤銷停車證並取消下次辦證資格。上班日可停
      第 一停車場(新中北路515號)一小時30元計費,12小時最高150元;或是全人村地下停車場(由新中二街
      進入),一小時40元計費。
      大學及碩士生中籤者停車規範(費用4800)周一至周五可停於第一停車場,每天上限10小時不能過
      若停車時數超過10小時且有三天(含)以上紀錄者或是車輛停過夜一次,系統將取消進入第一停車場10
      小時免費之優惠
之後進入第一停車場,按收費標準收費。週六日禁止停第一停車場,若停入則以第一停
      車場收費標準計費,需於第一停車場繳費後才能離場

      
請格外注意此規定,於申請時同意此規定,方提出申請。其他權益,與碩專及博士班的相同。

二、碩專及博士生停車規範(費用6300)開放進入校園平面停車格內,禁止過夜。
三、車輛應依規定停在畫線停車格內,並按規定動線行車。車號與通行證上車號應相符。請勿停維澈樓地下
       室
全人村地下室管理大樓地下室
四、停車證不得影印或複製,以免觸犯偉造文書罪。如有轉讓、出借、塗改、變造或虛報遺失者,將撤照、取
       消下次辦證資格或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
五、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請勿停放過夜。樹下停車格偶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
       行評估並承擔風險。

六、遺失車證,限補發一次,並以原車號為限。費用500
 
辦理時間 每年8月1日起。(繳學雜費後視同已註冊即可申請)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JPG檔案)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正、反影印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5. 非租賃車可不須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碩博生受理開關 O開放申請
社團教師、退休、教會同工、廠商等 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首次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應備資料」(JPG檔案),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則免。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需更改請於備註欄訂正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機車通行證。
四、廠商可依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或配偶之直系親屬之車輛,申請汽車通行證;每人申請一張通行證為限,汽車通行證上只能一個車號)。
五、領取通行證後如須更動時,請勿重新申請通行證,先來電承辦人(EXT2264),並繳費200元,並須將原通行證繳回事務組重新更新。承
       辦人移除舊車號以及行照後,請於原申請紀錄中上傳新車號之行照證明影本,更新通行證。。
注意事項 一、本校停車位有限,洽公完成後應將車輛駛離學校,不得置於平面及地下室停車場過夜
二、管理大樓地下室為教師專用停車場,其餘車輛禁止入內。勿停維澈樓地下室全人村地下室管理大樓地下室
三、遺失通行證,補發以原車號為限,且限補發一次,金額500元。
四、嚴重違規遭鎖車,請先至出納組繳納罰款500元,始得放行。
五、偽造、冒用、出借、轉讓、或虛報遺失通行證者,依校規處理。 
六、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請勿停放過夜。
      
樹下停車格偶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行評估並承擔風險。
辦理時間 每年8月1日起。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JPG檔案)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本人之租賃車)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影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