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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 汽機車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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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申請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首次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
「應備資料」(JPG檔案),第二次以後申請則免。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需更正請於備註欄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機車通行證。
四、自 113 學年度開始改為 1 車 1 證規定,每人最多可申請 3 張通 行證號,惟必須為直系親屬、配偶或是有姻親關係、租賃(限本 人)
的車輛。
五、通行證審核通過後如須更動時,需於原先申請紀錄申請變更車籍資料,並將新的行照證明影本上傳系統。自113學年度起,變更車號
酌收工本費200元。
六、兼任教師發證以授課之學期為單位,請於聘任後(上學期:8月1日、下學期:2月1日)再行申請通行證
。
注意事項
一、本校不開放夜間(11:00至凌晨4:00)停車,若有前述需求時段停車,請事先申請。
二、管理大樓地下室教師專用停車場,僅限申請核可在案者停放。
三、遺失通行證,補發以原車號為限,且限補發一次,金額500元。
四、嚴重違規遭鎖車,請先至出納組繳納罰款500元,始得放行。
五、偽造、冒用、出借、轉讓、或虛報遺失通行證者,依相關校規處理。
六、
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
請勿停放過夜。
樹下停車格偶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行評
估並承擔風險。
辦理時間
5/8起開放1131學年期通行證申請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
(
JPG
檔案
)
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本人租賃車)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影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5. 非租賃車可不須附汽車責任保險險
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
「應備資料」(JPG檔案)
。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有錯誤請於備註欄訂正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車通行證。
四、學生可依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是配偶之直系親屬、租賃(限本 人)的車輛。
申請汽車通行證;每人申請一張停車證為限,汽車通行證上僅提供一台車號。
五、領取通行證後如須更動車號時,需繳費200元後並將原通行證繳回事務組更新車號,
並於變更車籍申請單中補傳新車號之行照證明影本。
六、113學年度:第一停車場車位有限,僅開放60個名額(大學部及碩士生)於
113年8月15日開始線上申請,9月3日(星期二)中午12點截止申請。
並於9月3日(星期二)15:00進行電腦抽籤,中籤者會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確認申請的電子郵件是否正確。
中籤者須於9月6日(星期五)
11:30
前至出納組
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依備取順位遞補不得異議。
七、薄膜機車停車場
總量300車位
,額滿即停,恕請海涵。
注意事項
一、
碩專及博士生停車規範
(
費用
4800
元,一學年
)
:例假日及上班日17:30後開放進入校園平面停車格內,
禁止過夜,違者需補繳停車費每小時40元,並列入違規紀錄滿三次者,撤銷停車證並取消
下次辦證資格。上班日可停第 一停車場(新中北路515號)一小時30元計費,
12小時最高150元;或是全人村地下停車場(由新中二街 進入),一小時40元計費。
大學及碩士生中籤者停車規範
(
費用
4800
元,一學年
)
:
周一至周五
可停於第一停車場,
每天上限12小時
且
不能過
夜
,
若停車時數
超過12小時且有三天(含)以上
紀錄者
或是
車輛停過夜一次
,系統將
取消
進入第一停車場
12小時免費之優惠
。
之後進入第
一停車場,按收費標準收費。
週六日禁止停第一停車場,
若停入則以第一停車場收費標準計費,需於第一停車場繳費後才能離場
。
請格外注意此規定,於申請時同意此規定,方提出申請。其他權益,
與碩專及博士班的相同。
二、碩專及博士生停車規範
(
費用
6300
元,一學年
)
:
開放進入校園平面停車格內,禁止過夜。
三、車輛應依規定停在畫線停車格內,並按規定動線行車。車號與通行證上
車號應相符。請
勿停
於
維澈樓地下室
、
全人村地下室
及
管理大樓地下室
。
四、
停車證不得影印或複製,以免觸犯偉造文書罪。如有轉讓、出借、塗改、
變造或虛報遺失者,將撤照、取消下次辦證資格或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
五、
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
請勿停放過夜。
樹下停車格偶
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行評估並承擔風險。
六、
遺失車證,限補發一次,並以原車號為限。費用
500
元
辦理時間
每年8月1日起。(繳學雜費後視同已註冊即可申請)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
(
JPG
檔案
)
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正、反影印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5. 非租賃車可不須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碩博生受理開關
O開放申請
社團教師、退休、教會同工、廠商等 注意事項
通行證及停車規定
一、首次網路申請,須檢附下列
「應備資料」
(
JPG
檔案
)
,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則免。
二、續辦者請先於網路核對資料,如需更改請於備註欄訂正說明。
三、須先繳付通行證相關費用後,始可領取汽、機車通行證。
四、廠商可依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或配偶之直系親屬之車輛,申請汽車通行證;每人申請一張通行證為限,汽車通行證上只能一個車號)。
五、領取通行證後
如須更動
時,
請勿重新申請通行證
,於系統中我的紀錄中申請變更車籍,並繳費200元,並
須將原通行證繳回事務組重新
更新
。承辦人移除舊車號以及行照後,請於
原申請紀錄中
上傳新車號之行照證明影本,更新通行證。。
注意事項
一、本校停車位有限,洽公完成後應將車輛駛離學校,
「
不得置於平面及地下室停車場過夜
」
。
二、管理大樓地下室為教師專用停車場,其餘車輛禁止入內。
請
勿停
於
維澈樓地下室
、
全人村地下室
及
管理大樓地下室
。
三、遺失通行證,補發以原車號為限,且限補發一次,金額500元。
四、嚴重違規遭鎖車,請先至出納組繳納罰款500元,始得放行。
五、偽造、冒用、出借、轉讓、或虛報遺失通行證者,依校規處理。
六、
本校僅提供停放位置,不負保管之責。
請勿停放過夜。
樹下停車格偶有斷落樹枝砸車意外,請於停車前自行評估並承擔風險。
辦理時間
每年8月1日起。
應備資料
首次請備下列資料
(
JPG
檔案
)
上傳:
1. 駕照(限本人)
2. 行照(限本人、配偶、直系親屬、配偶之直系親屬、本人之租賃車)
3. 行照非本人、須附上身分證影本
4. 行照是租賃車一定要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